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 出租出借或借用挂靠许可资质;
2. 超出许可范围或者超过许可期限从事相关业务且限期未完成整改;
3. 不具备许可条件仍从事相关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许可变更或注销且限期内未完成整改;
4. 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十八)市场主体具有相关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通过约谈、提醒、下达整改函等方式督促整改。
(十九)市场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未能在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并退出,或无明确整改期限的未能在3个月完成整改并退出,或一年内3次或3次以上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
三、认定与发布
(二十)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可按照认定标准,根据职能认定涉电领域“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可根据需要授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信用服务机构,按照认定标准认定涉电领域“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和授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涉电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二十一)鼓励电力交易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各类单位和公民个人积极支持和配合认定工作,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供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信息。认定部门(单位)应积极委托大数据企业开展大数据监管,将大数据分析结果作为认定“黑名单”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十二)认定部门(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认定“黑名单”:
1. 正式告知拟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列入事由和列入依据,允许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申辩材料;
2. 组成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行业专家参加的小组,根据各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市场主体是否列入“黑名单”的认定意见书;
3. 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黑名单”直接生效;授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信用服务机构认定的“黑名单”,需经相应信用建设牵头部门或能源监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4. 完成认定后,认定部门(单位)应向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下达认定决定函。
(二十三)建立全国涉电领域“黑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各认定部门(单位)认定的“黑名单”均统一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市场主体被列入“黑名单”后,认定部门(单位)应于列入当日将有关信息录入“黑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基本信息,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二是列入名单的事由,包括认定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认定部门(单位)、认定依据、认定日期、有效期等;三是市场主体受到联合奖惩、信用修复、退出名单的相关情况。
(二十四)涉电领域“黑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应主动将相关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供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共享使用。
(二十五)认定生效的“黑名单”,由认定部门(单位)通过其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电力交易机构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对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十六)认定部门(单位)应制定有关标准和程序,将市场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录入“黑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名单退出与权益保护
(二十七)已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符合以下条件的,由认定部门(单位)退出“黑名单”:
1. 市场主体自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满3年,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市场主体被列入“黑名单”的主要事实依据被撤销;
3. “黑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不符合新认定标准;
4 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成自主信用修复,经认定部门(单位)审核同意。
5. 经异议处理,“黑名单”认定有误的。
(二十八)市场主体退出“黑名单”后,认定部门(单位)应立即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及时通过原发布渠道发布名单退出公告,相关名单信息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电领域“黑名单”信息管理系统继续保留一定时间。对于认定有误的“黑名单”,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相关信息不予保留。
(二十九)认定部门(单位)应建立市场主体自主信用修改机制,在下达“黑名单”认定决定函时结合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市场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修复的方式和期限。可通过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可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退出。
(三十)认定部门(单位)应建立“黑名单”异议处理机制,明确异议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和时限。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向认定部门
(单位)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认定部门(单位)应严格按时限反馈是否受理的意见,受理后要按时限反馈处理结果。当事人对反馈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复议。
(三十一)认定部门(单位)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反映、投诉或自主发现的名单信息不准确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确因认定部门(单位)工作失误导致有关单位和个人被误列入“黑名单”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及时更正当事人的诚信记录,向当事人书面道歉并进行澄清,恢复其名誉。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的,依法给予赔偿。
五、保障措施
(三十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审定并发布全国涉电领域“黑名单”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各认定部门(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开展“黑名单”认定工作。
(三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国涉电领域“黑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做好落实。各认定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录入、查询、维护和使用信息,确保信息真实,严防信息泄露。
(三十四)对“黑名单”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认定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各认定部门(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黑名单”认定相关工作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因故意或工作失误泄露不公开信息等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五)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大数据企业等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黑名单”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正式出台。由此,我国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终于落地。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2021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
监管修订就像巨舰换装“新雷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旧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简称“旧版《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已实施近20年,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版《办法》首次修订,成为市场改革的关键里程碑。这一修订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电力市场“红绿灯”:新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来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延伸阅读: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中电联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57家企业为2023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详情如下:中电联关于公布2023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2月25日获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会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西藏电力交易中心近日组织完成西藏送重庆电网首笔276.8万千瓦时绿电交易。这是西藏首次通过市场化交易开展电力外送,也是西藏首笔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是以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在电力中长期
2023年8月25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电力市场2023年半年报告,1-6月,30家售电企业亏损,亏损占比约20%!在即将到来的全面现货时代,企业经营风险急剧上升,而如今火热的工商业储能市场或将成为售电企业突破重围的新增长动力!(来源:开勒股份)储能将成为售电企业增长新动力客户资源交汇协同售电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售电企业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结果的公告,经过分阶段组织售电公司自查、集中核验与督促整改。核验情况报请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确认后,现将各售电公司的核验结果及处置措施予以公告。详情如下:
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入市协议签章操作手册(2023年11月版)[$NewPage$][$NewPage$]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7日对受理的1家售电企业的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该售电企业提出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浙发
近日,辽宁电力零售市场深化建设启动会议顺利召开。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为进一步科学传导价格信号,引导终端用户合理用电,实现零售市场信息公开和有效竞争,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主题教育及调查研究情况,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不断深化辽宁省零售市场建设工作。电力零售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售电企业退出贵州电力市场的公示,11家售电公司已工商注销,强制退出贵州电力市场。详情如下: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正在加速,新能源市场化占比也在稳步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重要作用在逐步凸显。2022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共5.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0.8%。其中,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首次超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随着电力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一方面通过市场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入市名单(截至2024年5月16日),新增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入市容量100MW。详情如下:
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规则》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采访。2005年10月,《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原国家电
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日介绍,当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同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功组织西藏清洁能源替代重庆关停火电机组的发电权交易,向重庆输送西藏光伏电1394万千瓦时。这是西藏完成的首笔发电权交易。发电权交易是以市场方式实现发电机组、发电厂
5月14日,皖丰长能公司成功获取安徽省内第一个能源聚合商资质。按照省政府及集团公司要求,为加快推进长丰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在园区先行探索开展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皖丰长能公司、长丰县政府、安徽智碳公司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工作。2024年4月8日,省能源局正式下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公布海南2024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截至2024年5月13日),详情如下:
“唯有入市才能生存,新能源别无选择。”在外界看来,新能源发展前景一片大好,但是身处其中的人,已经感受到危机四伏,在近一年上百次新能源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不少业内人士如此感叹,“求生是当前新能源产业第一要务”。(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赵紫原)从十年前欧美“双反”到绝处逢生
一图读懂丨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
云南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强对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不断规范运作。一是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联合提名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并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推进
一、置换新规概述(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马子玉)根据4月初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蒙西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206号)文件,在置换交易规则方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调整:一、电力用户合同电量转让的开展方式由双边
(一)新规下发2024年4月初,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蒙西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206号),新规针对当前市场情况对电力用户的中长期交易机制与结算考核做出了明显调整。整体来看,电力用户全月持仓比例明显缩减,同时取消用户间协商置换,并对置换方向进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河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主要包括: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辅助服务规则、容量电价政策等规定的执行情况,电力市场化全流程全链条交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