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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改革风云录「1983-2018」

2018-07-13 09:31来源:国资报告作者:王倩倩关键词:天然气生物质能中国石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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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尝甜头

按照改革要求,新成立的中国石化总公司,上收了分属20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和3个部的39家企业以及下属单位。如何带领这些行政色彩浓厚的企业走好市场化之路,探索刚刚起步。

陈锦华清楚,最终目的不是完成企业上收,而是为了更好实现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集中统一,为了实现用好1亿吨石油、多创效益。

抓住这一要义,中国石化总公司在管理体制改革上狠下功夫。

1983年,有关中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的探索,还未大范围展开,但有关产量包干、价格双轨制等改革试水,正在石油化工行业悄然进行。

1981年,中国原油产量首次出现下降。为促进石油工业发展,1982年,政府提出了原油产量包干计划,即油田在完成原油产量包干后的超产部分,可以按照国际市场价格在国内销售,也可以出口。原油产量包干,一改之前国家对油田的统购统销局面,生产力伴随积极性的提高大幅提升。

勇于创新的中国石化总公司,突破性地将承包经营体制改革提升到更高层次。

从1984年4月上旬开始,中国石化总公司先后召开了3次经理(厂长)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听取了中央组织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的意见。5月下旬,拿出了中国石化总公司1985年到1990年的《进一步推行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案》,提出了以下放自主经营权,对国家实行总承包的“四定、四保、四包”方案(‘四定’是国家定产出、定投入、定税种税率、定留利办法;‘四保’是国家保原材料、资金、设备、人才;‘四包’是石化总公司包财政上交、产品产量、技术、质量。)。

按照“四定、四保、四包”目标,中国石化总公司在1985年到1990年的6年内,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累计实现利税900亿元,1990年当年实现利税200亿元。

6年过后,这个被称为“三二九”的承包方案,最终实际完成投资440亿元,累计实现利税946亿元,投入和产出都超过了承包方案的目标。

此后,中国石化总公司又制定了第二轮承包方案,尽管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但仍然全面超额完成。

中国石化总公司较早地尝试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企业成立初期积累资金、扩大规模奠定了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经此一役,中国石化总公司尝到了“市场经济”的甜头,改革意愿更加坚定。

自筹资金振兴石化

中国石化总公司振兴石化首役就是把乙烯产量搞上去。

“乙烯是石油化工的基础产品,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发展水平的代表性指标。有了乙烯就可以做成各种合成材料。一个国家石油化工是不是很发达,其标志就是它的乙烯产量。”中国石化总公司筹备小组正式召开第一次直属企业经理(厂长)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的一番嘱托,让陈锦华铭记于心。

振兴石化,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建设资金不足。当时,中国石化总公司面临着两难处境:国内资金难筹集,利用外资没经验。

1984年,恰逢中国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扩大和深化,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企业债”试点等为中国石化总公司筹措资金建设开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之后,陈锦华召集党组会议,决定首先立足国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聚集一切可以集中使用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特别是技术人才,一个一个项目打歼灭战。

在此背景下,中国石化总公司采取与地方合作筹资、用石化产品集资、“以产顶进”节省外汇、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国外贷款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了建设资金困难问题。

向国外借款,便是企业的一次大胆实践。当时,由于借款涉及对国外银行、币种、利率、还款期限等利弊分析和优化选择,还要考虑当时人民币对美元大幅贬值和日元对美元大幅升值等不利因素,经过多种方案比较,中国石化总公司提出了利用外资、自借自还的设想。

这一过程中,中国石化总公司探索积累了利用外资建设大型项目的经验。大庆、齐鲁、扬子乙烯采用统借统还方式,外资占比分别达到52.9%、60.4%和56.5%;上海乙烯采用自借自还方式,外资占比达到26.3%。

尽管当时汇率、利率风险较大,中国石化仍做到如期还本付息,赢得了国际信誉。特别是西方国家1989年下半年以后对我国进行经济制裁,中国石化与日本等国银行签订银团借款合同,成为冲破经济封锁的成功之举。

中国石化总公司自筹资金的做法,成为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早期实践。

不开放,死路一条

1978年秋,访问日本、新加坡汽车、电器等企业归来的邓小平,发表了《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重要讲话。他提出“研究财经问题,有一个立足点要放在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上,不利用太可惜了。”

此后,他又提出“必须改革开放。不改革开放,死路一条”的重要论断。

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已是改革开放的第五个年头,在中央批准设立4个经济特区、放宽利用外资政策、扩大地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等改革春风吹拂下,企业领导者敏锐地捕捉外资入华商机。

中国石化总公司在认识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资源和技术、资金、人才短缺的基础上,提出以开放之道振兴企业,只有到国际上去找出路,才能抓到机遇,拓展发展空间。

此时,大洋彼岸的跨国能源巨头们正摩拳擦掌,亟待叩开中国市场的大门。中外双方一拍即合,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原油、资本、技术等多个层面,展开交流合作。

合作意愿虽已达成,但合作步伐却异常艰难。我国自上世纪60年代初成功开发大庆油田以后,原油不仅可以完全自给,一度还可以大量出口,终于“把贫油国的帽子甩进了太平洋”。80年代却重提进口“洋油”,让陈锦华倍感压力。

面对国内原油紧缺的现实,企业不能被动等待。这一时期,陈锦华带领企业统一思想,决心承担风险和压力,打开进口石油的大门,开创利用国外资源的新局面。

自1988年起,中国石化总公司先后选择茂名、广州、镇海、大连4家企业试点。经国家批准,当年进口原油100万吨,为企业发展赢得了宝贵资源。这四家企业,为后期中国石化实现炼化基地化、集约化、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放炼化业务,合资建设乙烯厂是中国石化总公司引进来的又一探索。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中国石化总公司先后成立了扬子-巴斯夫苯乙烯公司、扬子江乙酰化工公司等合资企业,与巴斯夫、BP等公司签订了大型乙烯合资意向书,对外合资增长较快,合资项目趋向大型化。

1996年,企业参股并建成中法合资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为今后中国石化进军国际市场建立了良好声誉。

“中国石化总公司自成立以来,引进外资、设备,建设大型炼厂、大量化工企业,说到底还是做了很多工作,如果单纯交给石油部,未必会重视这一块。”董秀成表示,中国石化总公司作为专业公司,有动力把主业不断做大,实践证明确实也做大了。

通过引进来扩大开放,中国石化总公司成功实现炼化装备、技术与国际接轨。

第二章 脱胎换骨

确立市场经济竞争主体地位(1998年-2013年)

中国石化总公司的诞生,为中国石油化工业建立起一道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屏障。通过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优势,为企业改革发展赢得了宝贵资源。

不过,体制蕴含的深层矛盾,仍在束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1978年以来,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关系始终存在分歧和争议。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难以真正确立。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思想认识和理论上迎来一次根本性突破。

同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此基础上,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就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进一步提出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改革指导思想上实现一次质的飞跃。

恰恰是此次飞跃,为1998年中国石油工业史无前例的一次大重组,注入了深层动力。

前奏:东联探索

1997年11月19日,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联集团)揭牌成立。东联集团隶属国务院,是由金陵石化公司、扬子石化公司、仪征化纤集团公司、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四家企业和江苏省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强强联合”而组建成的特大型石化联合企业。被中外舆论誉为中国国有企业中的第一艘航空母舰。

东联集团的成立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关注。它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支持下组建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对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是“ 抓大放小” 的生动体现。

它的建立,有效避免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壮大规模经济。东联集团的几家成员企业都地处南京附近的长江沿岸,最远的距离也只有30来公里。由于历史的原因,条块分割,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从发展规划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有自成体系的倾向,这势必造成重复建设。而组建东联集团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可以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 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同时,通过联合的形式组建大集团,可以使各个企业优势互补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 为进行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济提供更大的空间,增强国际竞争力打好坚实的基础。

东联集团的改革试验是党中央国务院启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公司战略性重组前的一次成功试验,是我国现代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的第一次重要尝试,也是中国石化35周年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1998年7月,石油石化两大公司重组,东联集团整体并入中国石化。

石化大重组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让大企业动起来,活起来。

改革开放近20年中,中国石油工业仍处在计划向市场的过渡期,企业之间相对封闭。企业竞争力、管理能力以及盈利能力,远不及世界石油“百年老店”。

先看中国石化总公司。因“用好1亿吨原油”而生的中国石化总公司,经过八十年代开拓振兴、九十年代内涵发展,不断沿着炼油和化工主业在演进。重组之前的1997年,公司原油加工量达到1.25亿吨,乙烯产量280万吨。

但1983-1997年这一时期,企业不生产原油量。为破解严重依赖原油的发展瓶颈,迫切需要向上游油气资源勘探领域进军。

再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下称中国石油总公司)。1988年9月17日,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政府职能转换的要求,国务院撤销石油工业部,以其所辖主要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成立中国石油总公司。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中国石油总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上游领域的生产业务,兼有部分政府管理、调控职能。

出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两家石油公司上游业务的竞争态势愈加激烈。

上游原油业务触角相互延伸,下游炼化壁垒也在不断打破。以统一管理和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建设为主业的中国石油总公司,在大型油田基础上开设炼油厂,不断涉足石油炼化业。

两家石油公司业务趋同,同业竞争的局面已无法回避。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人为割裂的产业链也亟需对接,一场石油石化行业国有资产大重组势必到来。

1997年9月23日,李人俊报送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关于成立两大石油石化公司的建议材料。

1998年3月,朱镕基出任国务院总理,成为石油石化大重组的推动者。

1998年3月10日,全国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原中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的基础上,分别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石化)。按照“各有侧重、互相交叉、保持优势、有序竞争”和“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原则,对石油开采、加工和成品油销售企业实行无偿划转。

以重组为起点,中国石化当务之急在于真正确立市场主体地位。

1998年7月27日,两大集团公司成立大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强调,“要尽快理顺集团公司内部的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大胆进行体制创新,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尽快建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跨地区、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中国石化总公司总经理盛华仁曾感叹,“重组后的中国石化,政企分开,成为一个真正的经营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1998年7月27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举行成立揭牌仪式。章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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