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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改革风云录「1983-2018」

2018-07-13 09:31来源:国资报告作者:王倩倩关键词:天然气生物质能中国石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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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在改革中诞生,因改革而发展,在改革中壮大。

35年前,时值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石化总公司成立,宣告中国石油化工管理体制迎来一次重大变革。

然而,这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事”,曾一度引来非议,被质疑多余,应当撤销。企业存在与否,究竟依靠什么?回答这一攸关生死的命题,成为中国石化改革发展的主线。

“中国石化总公司能不能存在,关键是看它的业绩,看它的工作,工作搞好了,事业发展了,别人想把它解散也解散不了。相反,工作搞得不好,事业不能发展,中央交给的任务完不成,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就会不打自倒。”面对“多余论”,第一任任中国石化总公司总经理陈锦华这样表示。

1983年7月12日,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在人民大会堂成立。

投身改革开放浪潮,被动等待没有未来,企业的存在价值,需要市场来验证。

回望前路,国有大型企业市场化改革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为了切实履行“爱我中华、振兴石化”的使命,中国石化大胆实践,从市场中谋求发展动力;通过在市场中壮大,为企业履行使命提供物质基础。在使命与市场的交织融合中,成就了企业的历史性巨变。

35年来,中国石化从一个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企业转变成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由一家主业单一的炼化公司发展成为综合性的能源集团;从立足国内到逐鹿全球。他用35年追赶上世界能源巨头百余年的发展历程。

中国石化35年的变革史,是中国石油石化工业引领者的锻造史,是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改革走向强大的一道缩影。

第一章 时代孕育

中国石化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83年-1998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石化工业历史性转折。

转折的迫切性,源自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大庆油田、胜利油田、大港油田等被相继发现,1978年我国原油产量已达1亿吨。当时,达到这一规模的国家不超10个。

中国已成原油大国,但是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据当时石油部规划小组研究数据显示,每1000美元国民生产总值的耗油量,中国为0.31吨,印度为0.26吨,日本为0.17吨,日本比中国少45%。中国1亿吨石油所创造的价值同工业发达国家相差甚远,造成巨大浪费。

石油化工与百姓的“衣、食、住、行、用”密不可分。如何用好1亿吨原油,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成为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诊断症结,才能找到出路。1981年上半年,一篇名为《组织联合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介绍了上海高桥地区的石油化工企业因体制分割而资源不能共享的情况,如炼油厂、化工厂、化纤厂、合成洗涤剂厂、热电厂,分属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轻工部、电力部等几个系统管理,原料不能互相供应,资源综合利用效果难以发挥。

对此,国务院批示:“必须直接动手,突破一点。首先解决上海高桥地区的联合,取得经验,然后再着手搞第二个、第三个。”

1981-1982年间,中国石油化工体制改革从地方开始搞“联合”,逐步破冰推进。

30亿也干

改革,注定是一次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中国石油化工行业改革之初,因反对者不少,变得阻力重重。

1981年,为了搞联合,时任石油部副部长侯祥麟带队,专门针对上海高桥地区几个厂的联合问题调查研究。经过几天的调查,各个厂仍然各执一词,各不相让。7月下旬,正好国务院领导到上海炼油厂,听取工作组有关筹办联合工作的汇报,侯祥麟把联合调查组的工作情况和各个部门的不同意见作了汇报,建议此事是否再做研究。

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表示:“不再研究了,定了,就是搞联合。”并当场指定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锦华负责筹办。

同样,国务院开始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对石油化工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下称中国石化总公司)时,争论非常激烈。

一次会议上,当讲到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国家财政可以增加100亿元的收入。对此,有同志就持反对意见,说“根本不可能,做不到。”国务院领导同志说:“80亿做得到做不到?”那位同志说:“50亿也不行。”

最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一锤定音:“30亿也干。”

改革之所以阻力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董秀成分析认为,“当时,原油价格由国家进行管制,价格很低。对石油部而言,炼油、化工环节利润丰厚。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后,相当于石油部将原油卖给企业加工,这部分业务附加值较高。石油部(1988年,撤销石油部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因此会有不同声音。”

改革开放背景下,中国石油化工行业要发展,就必然要实现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为管理体制跨越的必然选择。

成立一个公司由党中央直接发文,这是前所未有的,1983年2月19日,党中央发文决定正式组建中国石化总公司。对全国原来分属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等部门管理的炼油、石油化工和化纤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强调中国石化总公司“是部一级的经济实体,不同于一般的行政部门,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都应采取经济办法”。

在听取石化总公司筹备工作汇报时,中央领导同志语重心长地指出,“你们振兴了,我们国家也就振兴了”。

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筹备,1983年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李人俊任中国石化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陈锦华任中国石化总经理。

在成立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词。他说:“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针对我国年产1亿吨原油的使用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的现状,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充分论证,下了最大的决心,把分散在各部门、各地区的39个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度地联合起来,切断同条条块块的行政领导关系,组成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总公司,这是一项重大的决策。”

穿新鞋,走新路。中国石化总公司要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首先把效益搞上去,为缓解国家财政困难雪中送炭的初心与使命,深深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基因之中。

俯瞰武汉80万吨乙烯厂区全景 付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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