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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八: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

2018-09-18 09:19来源:国家统计局关键词:统计局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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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逐渐起步,环境保护理念逐步确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环境保护投入大幅增加,环境污染治理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力,不断深入,取得积极进展,揭开崭新的一页。

一、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化

二十世纪70年代,我国的环境保护理念从无到有,环境保护工作开始逐步开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1978年,新中国第一次在宪法中对环境保护作出“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3年,我国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正式把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定》,对有关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环境保护的资金渠道都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环境保护开始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成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五”期间,国家提出了《我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指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当代我国以及未来的必然选择。我国批准发布了《二十一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以及行动方案。确定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加大了执法力度,积极稳步推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九五”期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国家确定的“九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实现,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2002年,我国第一部循环经济立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开始向全过程控制转变。

“十一五”时期,国家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资源管理等政策。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把防治污染作为重中之重,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建立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和制度,环境保护事业稳步迈进。

“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一系列制度建设次序推进。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框架,并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制度, 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十三五”至今,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着眼长远未来,进一步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论断,作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明确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重点任务。2018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陆续印发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颁布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形成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制度架构。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大气、水、土壤、海洋、饮水安全、减灾防灾、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环境改善效果显著。

二、环境保护投入稳步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开始,国家积极拓宽环境保护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保障水平,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社会环境保护投资得到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国家首次将“211环境保护”科目纳入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稳步增长打下基础。“十二五”以来,全国各地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前提条件,认真处理经济发展与创新转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对经济转型的先导和倒逼作用,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力度,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推动发展进入转型的轨道。

(一)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逐年增加。

2016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220亿元,比2001年增长6.9倍。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412亿元,比2001年增长7.3倍;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819亿元,增长3.7倍;当年完成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保护投资2989亿元,增长7.9倍。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燃气投资532亿元,比2001年增长5.5倍;集中供热投资663亿元,增长6.3倍;排水投资1486亿元,增长5.1倍;园林绿化投资2171亿元,增长11倍;市容环境卫生投资561亿元,增长8.8倍。

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中,治理废水投资108亿元,比2001年增长0.5倍;治理废气投资562亿元,增长7.5倍;治理固体废物投资47亿元,增长1.5倍;治理噪声投资0.6亿元,与2001年基本持平;治理其他投资102亿元,增长5.2倍。

(二)林业投资稳步增长。

近年来,我国的林业产业发展迅速,林业投资稳步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精准脱贫战略,林业产业进入了转型升级关键期,林业投资也随之扩展到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支撑保障和特色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投资规模逐步扩大。

2016年,全国林业投资完成额为4510亿元,其中生态建设与保护投资2110亿元,林业支撑与保障投资404亿元,林业产业发展投资1742亿元,其他林业投资254亿元。2000年,全国林业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68亿元,其中,营林固定资产投资151亿元;森工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

三、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重视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和改善荒漠生态系统,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框架基本形成。2013年,《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出台,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增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构筑“两屏三带一区多点”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随着生态保护和监管强化,生态安全屏障逐步构建,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有所改善,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湿地保护面积增加,水土流失治理、沙化和荒漠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林业生态建设稳步发展。

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9-2013年)结果,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活立木总蓄积164.3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与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73-1976年)相比,森林面积增加0.86亿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8.93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和森林蓄积分别增加69.01亿立方米和64.81亿立方米。2017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736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44.2%。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森林资源呈现出总量增加、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变化趋势。

(二)自然生态保护得到加强。

从自然保护区建设看,2016年,全国自然保护区达2750个,比2000年增加15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733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50.0%。

从湿地资源保护看,2013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另有水稻田面积3005.7万公顷未计入),湿地率5.58%。纳入保护体系的湿地面积2324.3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3.51%。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从水土流失治理看,2016年,全国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41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3945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2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1.4%。

(三)荒漠化沙化控制成效显著。

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30.03万平方公里,实际有效治理的沙化土地面积20.37万平方公里,占沙化土地面积的11.8%。与2009年完成的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相比,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2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0.99万平方公里。与1999年完成的第二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相比,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6.24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19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和沙化程度逐步减轻,沙区植被状况进一步好转,区域风沙天气明显减少,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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