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项目正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5个电力项目固废污染物防治设施办结情况的公告

2019-02-13 13:5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电力项目环评山东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5个电力项目固废污染物防治设施办结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福宽企〔2018〕0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013年7月,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审〔2013〕112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淘汰老厂区(肥城市工业一路)原有四炉三机及1台热水锅炉,在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动力车间现有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基础上,新建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配2×12MW背压式次高温次高压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除尘、脱硝设施以及除灰渣系统等公辅设施,并对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锅炉进行脱硝改造。2014年7月,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评函〔2014〕188号文件批准同意本项目名称变更为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2017年5月,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验〔2017〕50号文件批准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期工程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建成了1×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12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6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一)环评批复事故灰渣库租赁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国庄灰场。实际国庄灰场已关闭,事故灰渣场实际利用现有2座灰库和1座备用灰库,可满足临时堆存要求。

(二)环评设计脱硝设施采用SCR工艺,实际采用LNB和SNCR+SCR(预留2层催化剂层)混合脱硝。

(三)环评阶段烟囱出口直径3.5m,高度100m,实际建设烟囱出口直径为2.8m,高度为120m。

对照《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5〕52号)中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锅炉燃烧所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均外售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锅炉维修产生的机油、油桶、脱硝用的催化剂和化水车间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目前均暂未产生,产生后委托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二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二期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要求

(一)你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明确不再建设鲁环审〔2013〕112号文件中尚未建设的另一台130t/h备用锅炉;待以后对项目进行改扩建时,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修改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取消了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行政许可。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三)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产生量、处置量及存储量统计。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实际运行操作及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六)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七)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七、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8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节能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节能改造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平王热电发〔2018〕第14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北侧。2017年6月,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审〔2017〕30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建设1×1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以及配套环保工程,新建柴油罐及石灰仓,依托原有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储煤场、渣仓、灰库、氨罐、酸碱储罐等储运工程及辅助工程,同时拆除原有35t/h锅炉和机组,对原有75t/h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改为备用。

该工程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该项目实际总投资550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1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一)脱硝工艺由环评阶段的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系统变更为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不再建设SCR,不再使用脱硝催化剂,无废催化剂产生;脱硝还原剂由氨水变为尿素溶液,依托原有氨水罐储存。

(二)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实际采用3层喷淋层结构(2用1备),污染物排放浓度未增加。

对照《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5〕52号)中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树脂、废矿物油。锅炉灰渣及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要求

(一)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修改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取消了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行政许可。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产生量、处置量及存储量统计。

(三)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实际运行操作及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六)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七、请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2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电查看更多>电力项目环评查看更多>山东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