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提出,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国务院决定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在机构改革方面,针对相关部门职责整合情况,一是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修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29部行政法规;二是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修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三是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修改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四是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修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14部行政法规,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等15项行政许可项目。修改国际海运条例,取消外商投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等7项业务审批。修改道路运输条例,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修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取消在报刊上刊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有关规定。三是优化涉外技术转让环境。修改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删去技术进口合同有效期内改进技术成果权属等规定。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删去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等规定。四是取消有关证明事项。修改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取消收养人需提交的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有无子女证明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9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年3月2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国务院对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二款。
第十一条修改为:“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二条中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海关总署”。
第十八条中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修改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第八项修改为:“(八)执行海关总署、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检疫锚地由港务监督机关和卫生检疫机关会商确定,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备案。”
删去第一百一十三条。
二、删去《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第三十八条中的“检疫”。
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第十七条修改为:“供应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十一条中的“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修改为“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设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1至5名,执行卫生监督任务,发给统一式样的执法证件。”
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应当接受卫生检疫和港务监督、边防检查、海关、动植物检疫等部门的检查”修改为“应当接受港务监督、边防检查、海关等部门的检查”。
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中的“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六、将《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九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第十七条中的“民政部”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部”。
七、将《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款中的“国务院法制局”修改为“司法部”。
删去第十七条。
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十条修改为:“除从事国际航行的渔业辅助船舶依照本条例进行检验外,其他渔业船舶的检验,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渔业船舶检验的行政法规执行。”
删去第三十三条。
九、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十、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第三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务监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以下简称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是负责对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实施检查的机关(以下统称检查机关)。”
第十条中的“卫生检疫机关”修改为“海关”。
第十一条中的“动植物检疫机关”修改为“海关”。
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十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中的“渔船的检验、登记以及进出渔港签证”修改为“渔船的登记以及进出渔港报告”。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渔业船舶的检验及相关监督管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渔业船舶检验的行政法规执行。”
十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五条中的“价格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十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十四、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委派监事”。
删去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务院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行为规范等,依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参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十五、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第四十一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十六、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十七、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五款中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十七条修改为:“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海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第十九条第二款中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修改为“海关总署”。
删去第二十三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标记与依照本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不一致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删去第二款。
十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修改为“海关总署”,第二款中的“国家质检总局”修改为“海关总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修改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的“国家质检总局”修改为“海关总署”。
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海关总署制定、调整目录时,应当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国际标准,可以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修改为:“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通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进口实行验证管理的商品,收货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验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实施验证。”
第十七条修改为:“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口商品,海关按照规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修改为“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
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的出口商品,海关按照规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修改为:“海关总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或者对涉嫌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有权查阅、复制当事人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有根据认为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进出口商品,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四十二条中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办法”修改为“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办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总署作出的复验结论、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删去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二十、删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中的“(以下称保监会)”。
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的“保监会”修改为“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二十一、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民政、医疗保障部门”。
二十二、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
第二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十三、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的“出入境检验机构”修改为“海关”。
二十四、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第二款中的“工商、质检”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二十五、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
第四条中的“工商、质量监督”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中的“质量监督”、第二十七条中的“产品质量监督”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六、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
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制定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中,由国务院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条中的“民政等部门”修改为“应急管理等部门”。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中的“民政、财政等部门”修改为“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
二十七、将《烈士褒扬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第十九条第三款中的“工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二十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中的“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二十九、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中的“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十、删去《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
删去第六条第三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十一、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修改为“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
第二十五条中的“民政等部门”修改为“应急管理等部门”。
第三十条中的“民政部门”修改为“医疗保障部门”。
三十二、删去《快递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
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三十三、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
三十四、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
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中的“供电营业许可证”修改为“电力业务许可证”。
三十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在企业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十六、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第四款中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修改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对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更大激发各类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8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规范接网服务。落实《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加强电源接入电网、电网互联等行为监管,规范工作流程与时限要求。指导督促
7月21日上午十点,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主持,会议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先生介绍环评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8大类共28条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2022年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提到,不断强化电力等要素保障支撑。大力推行低压“三零”、高压“三省”服务,减轻企业用电负担。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明确接入标准,简化接入审批流程,公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和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推动建立以风光水火储为核心的能源多品种协同开发促进机制,完善多能互补项目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审批流程,统筹多能互补项目与输电通道建设时序。推动微电网内源网荷储打包核准(备
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电网企业要做好新能源、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微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接入电网及电网互联服务,为相关项目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明确配变可开发容量等信息查询流程及办理时限。对综合能源服务、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电网企业要做好新能源、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微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接入电网及电网互联服务,为相关项目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明确配变可开发容量等信息查询流程及办理时限。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对《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内容如下:一、《通知》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关于进一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5方面21条具体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与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详情如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号2025年2月1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河北省发挥环京地区优势,以及生态、矿产、港口、海洋等特色资源优势,强化支撑区域产业链创新链构建、农产品供应保障、能源保供、生态环境优化、文旅康养服务等功能,以石家庄市辐射带动冀南地区加强与北京、天津、河
1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2025年度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系统总结2024年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研究布置2025年重点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4年中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
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达沃斯出席世界经济论坛2025年年会,发表题为“坚守多边主义正道促进开放包容发展”的致辞。他指出,绿色转型是全球发展大方向,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之策。国际社会要一道努力,以公平、有序、公正的方式加速能源转型,维护新能源产业链稳定,
1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应急管理部联合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以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提出,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绿色技术装备应用,开展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能源方面提到,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
1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布2024年度“央企楷模”,并召开中央企业“时代楷模”“央企楷模”代表座谈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亲切会见楷模代表并和大家座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推动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支持沿黄河各省区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加快沿黄能源、化工等基地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装备和新能源运载工具、工程机械。全文如下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13日,16届9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规划明确,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源电力供应保障为底线,以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为重点,系统电网供电能力在2024年2680万千瓦的基础上,力争到2027年、2030年、2035年分别提升达
近日,为保证运动员们逐梦亚冬会赛场,中国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各项举措,保障亚冬会期间电力、热力充足供应。华能新华电厂对在运火电机组以及新能源风电、光伏设备开展了以“反三违、六严查、治隐患”为抓手的安全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该电厂与受热单位积极沟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提高用能用地保障。建成投产“疆电入渝”工程,加快推进渝黔直流背靠背、川渝特高压交流加强工程,优化电力结构和电力运行调度,为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广东深圳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预警分级:各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深圳市电力供应保障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力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强化电力及发电燃料应急体系和储备体系能力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用能需求,统筹做好电力以及发电燃料等应急资源的组织、调运、调用和快速响应工作,
2月11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月份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全力推动一季度实现“满堂红”。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传江主持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领导陶云鹏、李建伟、王海腾参加会议并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
11日从相关记者会获悉,香港主要电力供应商之一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推出智能管理系统“Grid-V”(俗称“天眼通”),提升供电可靠性。中电输电及供电业务部智能电网及创新部副总监郭子敦表示,“Grid-V”由中电与香港本地网络营运商合作研发,于2024年9月首次应用。该系统融合人工智能(AI)技
受强冷空气影响,自2月6日起北京遭遇寒潮大风天气,北京市气象台接连发布低温蓝色预警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北京地区最低气温降至零下12℃左右,山区阵风最高达到10级以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积极应对,全力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首都群众温暖度冬。截至2月8日,北京电网整体运行平稳,电力供应充足有序。
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今晚开幕,运动员们逐梦赛场,中国华能已备好十足电力护航盛会,用温暖守护每个高光时刻,让冰城热情与华能担当共舞寒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制定亚冬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亚冬会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各项举措,以实际行动保障亚冬会期间电力、
春节期间,寒潮来袭,用电负荷持续攀升,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持续加强电力生产保供。1月28日至2月4日,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六座梯级电站累计发电量约40亿千瓦时,可满足约13.7亿人一天的用电需求;日均发电量约5亿千瓦时,充分发挥了能源保供“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为
春节假期(1月28日至2月4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坚守在生产运行和供电服务一线,确保山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充足供应。该公司严格落实保安全、保供电、促消纳各项工作部署,山东电网用电量累计达119.33亿千瓦时,比去年增长14.3%。国网山东电力充分发挥政企网格融合服务优势,全省16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