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经过四年的电改,电力系统仍旧面临若干体制方面的重大隐忧。改革再出发,需要进一步回归聚焦体制改革,以使得改革朝着以更可持续、更透明、更具明确规则与目标的方向发展下去。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杂志” ID:energymagazine 作者:张树伟)
2015年3月电改9号文发布,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的电力改革开始,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时间。四年内,各个省区进行了售电放开、增量配电网、现货市场、输配电价独立核算等若干试点。但是应该讲,重大的、不可逆的变化仍未发生。
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发生,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我国对内开放与结构性改革的步伐有望进一步加快,电力部门改革有望进一步提速。
4年的时间,对于一个重大的变化,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毫无疑问是处于一个关键的节点,是否取得成功,中期的评估与选择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美国德州电力市场(ERCOT),2001年采用区域定价(zonal pricing)开始运营,2003年决定开始改变市场设计,用节点电价(nodal pricing)替代,到2010年进行了40个星期的测算并最终投入运行。也就是说,从区域定价到节点定价,用了大概6-8年的时间实现了革命性的变化。
德国(地理区域大约我国的1-2个省)在欧盟法令下,1998年开始电力部门放松管制(市场化)改革,经历地区垄断供电商一系列的重组与分割,开放自然垄断输配基础设施与发用两侧市场,用户与发电商直接交易(长期合同)。
2000年两大电力交易所建立(莱比锡与法兰克福)开始现货交易,到2004年12%的电力交易已经是现货交易。4-8年的时间基本从管制转换到充分的开放竞争轨道上,特别是短期市场提供更大的价格与交易透明性上。
是向前走,还是困于目前的进展?向前则需要基于目前的进展进一步深化改革,趋近一个“充分开放、公平竞争、价格日益趋同”的电力市场环境。如果只能困于目前的进展甚至有所回头,那么改革就从此渐行渐远。当下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
从笔者所在的机构,以及笔者个人的观点来看,当前系统仍旧面临若干体制方面的重大隐忧,过去四年的改革仍未涉及,而它又会影响市场化改革目标的实现。改革再出发,需要进一步回归聚焦体制改革,以使得改革朝着以更可持续、更透明、更具明确规则与目标的方向发展下去。
本文即聚焦这些重大的体制隐忧,分析其前因后果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与风险,期待引发更多更高分辨率的讨论。笔者也将在今后的文章中,进一步解析其中的若干方面,特别是涉及调度体系组织与系统如何实现平衡范式方面的内容。
改革体制隐忧之一:不负责系统平衡却专门制造不平衡的调度
很多研究中国电力行业的外国学者专家,对中国调度体系的描述往往用平均调度(e q ualdispatch)来描述。这着实是对这一中国特色问题的误解。
平均调度只在年尺度上成立,也就是机组是否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发电小时数,而年内却往往是高度自由量裁的。调度具有巨大的安全责任,从而也具有了极大的权力,其对于系统平衡的实现方式不是专门化的建立辅助服务市场,而是成为所有机组年内时间尺度市场份额的指挥官。
历史上,对这种自由量裁权力的限制也曾经出现过,也就是调度准则的问题,比如煤耗最小调度、节能发电调度等,但是经济效率原则——让此时此地(严格的讲是一个平衡控制区内)成本最低的机组来优先满足需求——却从来未进入视野。
最近出台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也来参与对调度权的争夺。可惜的是,对物理电力流的追踪核算除了增加不必要的复杂性,而且有可能悖于经济效率原则。
按照网上公开渠道的说法,国家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电网的调度运行,直接调度跨区电网及有关电厂;负责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及直调大型水电厂的水库调度;负责各区域间电力电量交易;编制国家电网运行方式;依法对全国电网实施调度管理,协调各局部电网的调度关系;负责全国电网调度、运行方式、水库调度、电力市场、继电保护、自动化和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理;参与制定电网二次系统规划。
在国调中心职责中,这里的“调度”一词,似乎是“确定计划”的意义更确切,而整个系统平衡居然不是其基本职能。这是全世界都不存在的情况。而其所谓的“负责各区域电力电量交易”的职能,往往成为各省调度平衡的“边界”。
也就是说,这个机构不仅不负责系统平衡,还是来专门制造系统不平衡的。过去的电力监管报告,也明确反映了对这一问题的关切。
2015年,国家能源局《华中华东区域节能减排发电调度专项监管报告》指出:电网公司以年度计划形式下达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任务,且经常刚性执行,不随供需形势变化,往往造成受电地区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或水电弃水。
不随供需形势变化,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如何变化,同样存在着巨大的自由量裁空间。
事实上,不考虑供受两侧高时间分辨率的快速变化,这一所谓调度中心的计划是影响整个系统经济效率的重要障碍,完全属于没有必要的制度性特权机构。
大部分人可能知道美国竞争性开放电力系统中有7个地区电力市场与调度ISO,欧洲各国有超过50个调度TSO,德国有4个TSO,但是应该没有听过有类似美国国家调度中心、欧盟调度中心以及德国国家调度中心这样的机构。
跨区的电力流动在部分时刻有其明确的必要性,但是何时以及多少潮流传输应该是电网两端的供需动态(可以近似的理解为内生于现货市场形成的价格来表征)决定的,而不是反过来。有理由相信,这一改变如果能够发生,将极大地改善目前仍旧存在的严重弃风弃光弃水限电情况。
因此,应该裁撤国家调度中心,将其充实到省调或区调,或者直接转为市场监管力量(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合并);最起码的底线——取消其年度计划制定职能,是下一步有效的改革。
改革体制隐忧之二:煤电管制的标杆电价作为现货以及其他价格的标杆?
在理论上,煤电标杆电价属于政府保障性收益,没有任何风险,而现货价格波动巨大,一天都可能有5-10倍的波动,风险显而易见。因此,后者的平均价格(比如以年度算术平均衡量),往往会高于前者(需要支付风险溢价)。这一点也为中长期合同电价以及现货电价之间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所大量证明。
而我国目前的所有试点,要进入更短更快市场——比如现货或者大用户双边短期交易——往往要降价的(广东的试点报价就是相比标杆下降多少),这其中存在着明显的激励不相容。进入市场,反而要受损失,这样的市场注定发育不起来,不可持续。
事实上,大量的发电厂,特别是燃煤电厂面临居高不下的煤价,已经在施加减少市场化交易参与的政治博弈理论。“建议政府协调减少直接交易电价让利幅度或暂缓直接交易”的呼声已经出现了很多次 。但吊诡的是,这些电厂一方面叫着亏损,一方面却仍旧在争取多发电。
这似乎显示,目前的标杆电价,还是远远高于其流动成本的,多发电仍旧指向减少亏损的方面,而不是相反。
这种降价的取得,既是市场完全缺乏流动性下的行政干预结果,也反映了标杆电价体系的缺陷。高高在上,完全不反映电力供需动态的标杆电价,恰恰成为了市场化交易的障碍。更严重的是,这一标杆电价居然成为了越来越多体系参照的“标杆”,比如可再生能源“平价”的问题。
目前,随着风电,特别是太阳能电池板成本的下降,以及世界各地各种招标低电价水平的出现,对于在2020年及其后几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与传统煤电平价的预期日益强烈,特别是在光伏行业。但是,可惜的是,这种缺乏经济考量,跟一个行政管制标杆电价比较的所谓“平价”是严重缺乏含义的。
即使有这种所谓的平价,难道意味着以后只建设可再生电厂就行了吗?显然不行,即使你有再多的、超过最大负荷几倍的光伏装机,晚上的发电量也是零。
这个极端例子提醒我们,低的长期度电成本只是整个“平价”故事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小的一部分。一个电源是否平价,应该是跟它能在市场取得的收益(其本身的价值)相比,而不是一个静态的其他电源的标杆。
事实上,如果光伏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装机,可想而知在中午发电高峰阶段,系统的价格应该为零才能足够将所有其他机组排除出去,而保持系统平衡;而到了晚上,系统平衡容量不足,电价上涨,而光伏也并不能获得相应的高收益。这种情况下,光伏回收自身投资成本的机会在哪里?
这恰恰是目前的电力市场设计环境下欧美要越来越多面临的问题。我国无疑存在更严重的系统容量过剩问题,国情不一样。从容量角度,目前的标杆电价体系,在我国更可能是反映到装机过剩引发更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
如果政策信号给出“光伏已经平价”的夸张结论,那么相信过不了多久,严峻的供需失衡与日间电力平衡挑战下,决策者就必须干预装机市场流动性与开放性要“光伏有序发展,控制总规模了”,即使是不要所谓的基于煤电标杆的补贴,甚至低于那个水平。
电力系统高分辨率的平衡,应该是各种机组开放竞争的结果,因此所谓的“稳定输出”并不具有价值。
将传统化石能源机组的可控稳定作为优点,是问题界定错误,对化石能源机组的夸大吹嘘(overselling);同样,基于长期度电成本比较各种出力特性不同电源的优劣,也不具有有用的含义,是对可再生能源的夸大吹嘘。
事实与真相,应该是介入这二者之间——平价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化石能源利用率下降,而不是稳定输出才是系统总成本最优的选择。
改革行政定立、存在了很多年的煤电标杆电价体系,废除其作为其他经济性比较的标杆,成为另一项重要的体制改革内容。其中一个备选项,是严格的区分容量电价与电量电价,大幅降低其电量电价到与燃料成本可比的程度,从而减弱其争夺发电量的激励,是解套各种改革复杂性与互动影响的选项之一。这方面,无疑需要更多更深入的研究与论证工作。
改革体制隐忧之三:电力消费者缺乏有效的组织体系
德国的例子或许可以给出一些启示。在德国,长期存在两个机构,消费者联合会(Verbraucherzentrale Bundesverband, VZBV)以及能源消费者联合会(Bund derEnergieverbraucher)。他们的存在与广泛发挥作用,使得电力价格是高还是低的问题在社会上有了一个充分平衡与透明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这恰恰是我国过去所缺乏的,特别表现在对于高耗能行业的反复惩罚上。基于高耗能“耗能大”,所以有错,从而也可以以“抓大放小”的方式,方便地解决能源潜在的短期与供应安全的做法仍旧广泛存在。
这与统一开放市场建设格格不入。能源如果是种商品,那么其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其私人成本严格等于社会成本的话,就不存在任何额外干预的理由,无论是它把能源拿去做燃料、做原料还是埋在地下,这是购买者的自由。
过去政府出台的所谓对高耗能的“惩罚性电价”,惩罚的是用得浪费的(所谓效率低),而不是用量大的,这其中存在逻辑问题。反行政垄断,从消除对高耗能行业的歧视开始做起,是一个可以有所作为的领域。2018年机构改革建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望在这方面发挥巨大的影响力,与国资委、财政部、能源局一道塑造整个能源行业的未来。
作为政府机构的决策支撑部门,近期建立的中国电力用户联合会是作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CEC)——电力供应行业游说与卡特尔的互补型组织,是更好体现消费者权利的制度途径之一。
改革体制隐忧之四:需要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新标准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之际,笔者曾经撰文,试图建立改革成功的可衡量标准——盯住美国税前电价水平。目前,随着美国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与上升(可能只是暂时现象),以及我国工商业电价2018年实现10%降价目标的取得,这一目标已经可以说基本实现了。现在,中国与美国的总体不含税电价水平,应该是大体上相当的。这是过去四年改革的部分成绩与成功。
那么,在目前的阶段与起点上,我们无疑需要一个新的标准——一个简明、易于衡量与理解的指标。这无疑会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是,从笔者的视角,设定电力系统运行的透明度指标,可以作为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
在我国,足够时间与空间分辨率的调度运行数据仍旧是不公开的。理由虽然令人费解,但是在市场日益多样化、需求与供应日益复杂的系统现状与未来情况下,这已经影响到了对电力系统与行业几乎所有问题的理解,比如弃风问题。并且,这种无必要的保密,已经成为更先进的发电(比如prosumer)与用能(比如基于数字化能源系统)方式发展的桎梏。
信息公开是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之一。我国已经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电力短期市场计划,2020年实现全国市场,并大幅缩短报价的提前量时间(所谓“关门”时间)。参与者的数量、其提交出力与价格信息的频率都将大大增加;根据市场的公开信息调整自身的报价行为,取得更高收益是参与市场的需要;根据历史报价信息披露监管者分析是否存在市场操纵等行为是监管的必须工作。这些,都需要市场透明度的极大提升,特别是调度运行数据。透明度,已经成为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小 结
建设一个足够统一、足够开放、足够竞争的电力市场与电力部门,将有效清除中国电力行业长期存在的逻辑与理论指导谬误,有效地降低全社会的用电与用能成本,服务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这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过去4年的电力体制改革,聚焦在交易层面,取得了有限但是影响仍将深远的影响。未来,这种变化,如果没有系统运行范式方面的配合与支持,随时都可能退回来。
要不可逆地进入改革的轨道,以上提及的四点——改革调度体系与范式;改变煤电标杆电价体系;突出电力消费者权利;建立可衡量的改革成功的新标准——是笔者有限视野中的必要体制性改革内容。
从这一视角,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需要再出发。我们愿意积极参与、见证这一再出发的过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期,华东新华、新疆粤电、江苏日托、江西省水投能源、川投(乡城)新能源最新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北极星整理见下: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系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扬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5.75亿元,总资产已超过145亿元。作为新华发电在华东六省一市的区域清洁能
为深入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增量配电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持续推动河南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辖区内25家增量配电企业召开座谈会。同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以电力体制改革思维破解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难题,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精准政策工具。一、突破传统电网架构模式,构建源荷直连的电力新生态从“网为枢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党的二
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新路径,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推动提高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专题会,听取5月结算试运行总结和6月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前的准备情况汇报,并交流相关意见。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任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是全国统一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夏日炎炎,骄阳似火。随着气温的节节攀升,用电高峰也如约而至。近期,国内多地用电负荷持续走高,迎峰度夏的关键时期已然来临。在这场与高温和用电需求的“较量”中,广东和四川两地的电价政策率先做出调整,应对高温带来的用电压力。(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欣言)广东提前13天执行尖峰电价据
截至5月30日,宁夏电力年累计发电400.11亿千瓦时,突破400亿千瓦时大关,年同比增加3.44亿千瓦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态势,有力发挥能源供应“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保障宁浙鲁三省区电力供应。今年以来,宁夏电力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细化目标任务、深化精益管理,从电
2025年6月6日,湖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转入常态化运行,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中首个“转正”的省级市场。“连南接北汇东西”的湖北,作为长江经济带中承东启西的关键省份,区位优势显著却面临能源禀赋结构性挑战——境内“缺煤、少油、乏气”,作为典型的能源消费大省与输入大省,尽管拥有丰富水能资源且开
在彩云之南的红土秘境深处,创新的力量始终蓬勃涌动。云南省麻栗坡县面临着日益突出的电力供需矛盾,随着高比例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当地电网不仅要应对电压频率波动等挑战,还要解决电力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建设规模化储能设施,以实现电能跨时段的高效调配。近日,海博思创在云南省麻栗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
前面两篇文章我们按照电力价格形成的顺序,“中长期→现货→零售→到户”,分析了有关分时电价的逐级传导。这其中有市场交易结果、各级成本与收入之间的自然传递,也有一些市场规则的限制以及行政政策的要求。用户行政分时电价政策目前存在的理由,我们在前述文章也提及过,有两点:一个是新能源电量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详情如下:反馈单位:海南电网反馈意见: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三、结算机制(三)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的结算机制。2.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结算居民农业用户电费
为深入了解新能源企业、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情况。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赴中广核湖北公司、华能湖北能源销售公司等电力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赴相关电力企业集控中心、交易中心,详细了解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运行、电力消纳以及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参与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5月30日,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今年首次开市交易。本次开市首周即有140余家经营主体参与申报,包括有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抽蓄等不同类型企业参与。5月下旬,四川地区经历今年首轮大范围降雨,雅砻江、大渡河等主要流域来水显著增加,主要水库出现明显弃水压力,川渝调峰市场适时启
本期主要看点1、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电力业务许可2、第六个!今天起,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正!3、两部门: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4、“136号文”过渡政策!山东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工作5、2025年1#x2014;4月全国绿证核发
今年1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新能源与火电的历史角色更替和演变的趋势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背景下已然明显加快。而在这之前的2024年7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其中首次提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
新能源差价结算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实时方案》)细化了136号文关于机制电价的相关规则,区分存量增量项目,具体如下:(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瑀
文/武魏楠近日,有自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就《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算上此前已经披露征求意见稿的山东省和广东省,已经有3个省份的136号文细则面试。尽管还是属于征求意见稿,但我们依然可以一窥地方136号文地方细则的一些核心内容。对于存量项目,山东细则规定机
自打21年7月份事关到户分时电价的纲领性文件1093号文发布后,各地关于分时电价政策的修改频率也愈加频繁。这一方面反映出电力市场改革后,由市场供需所决定的价格信号在频繁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依靠行政规则来制定不同费率的方式难以匹配快速变化的市场价格。(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市
在传统认知中,电力必须实际发出,才能获得收益。以往我们听说过发电企业通过中长期-现货市场套利,达成零发电却有结算收益的结果。但最近了解到一个更有趣的案例:非市场化的分布式电源,也能在“零发电”的情况下获得收益。案例分享:春节期间“零发电”也能赚钱?前几天,一位朋友分享了他们在H省的
4月24日,由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与北极星电力网联合主办的2025年电力市场创新发展论坛在南京顺利召开,飔合科技技术总监燕兆受邀参加并发表主题演讲,深入剖析了新能源全面入市背景下的电力交易的机遇与挑战,强调技术创新将成为提升交易效率、降低市场风险的核心驱动力。燕兆从政策演进、区域
“双碳”目标大背景下,分布式新能源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模式和市场机制创新备受关注。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分布式电源聚合交易的政策,保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监吴静文在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日前举办的“2025分布式光伏创新论坛(江苏
国家电投集团五凌电力深入贯彻落实“均衡增长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常态化开展“一分钱”提质增效专项工作,持续提升设备管理水平和发电效益,一季度经营效益较去年增利1.3亿元。水电“水位消落+高质量检修”双促进一季度,五凌电力通过骨干水库汛前水位消落,充分发挥梯级水电站的调节补偿作用
秦海岩:贯彻落实“136号文件”,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件”),这是新形势下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能源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
在全球绿色转型浪潮中,碳排放成为国际贸易的关键考量因素,碳壁垒逐渐兴起。在此背景下,绿电直供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力供应方式,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广泛关注与探讨。绿电直供,简单来说,是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的模式。其核心在于电力的绿色属性,通过建设专用线路或借助智能
煤电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压舱石”,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有重大意义。自2004年电力用户直接购电试点起步,煤电企业电力交易已历经二十年发展。特别是自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颁布后,煤电企业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比新能源企业经历了更长的市场化路程。本期文章将系统梳理煤电入市的政策和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