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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7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 涉及田湾核电、漳州核电等

2019-03-21 14:3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中核集团漳州核电田湾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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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其BOP设计和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719JFR064C11506BD/ZBDL-20190157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其BOP设计和技术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用地位于田湾核电站厂址征地范围内,东南方向为已建成的1-4号机组和正在建设的5、6号机组,北侧为船山。8号机组与7号机组反应堆厂房中心的水平间距210m,7号机组与4号机组反应堆厂房中心的水平间距680.8m。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规划容量为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统一规划,连续建设。机组为俄罗斯VVER1200型·,每台机组建设总工期目标不超过65个月,其中7#机组FCD暂定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总体规划,从东至西依次为1、2、3、4、5、6、7、8号机组。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设计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含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三个阶段开展。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建设将遵循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的原则。各类土建项目施工均可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国内具备相当资质的施工承建单位。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项目由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调试、运营和管理。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是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核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50%、24%、12%、10%、4%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规划容量为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按照总体规划,从东至西依次为1、2、3、4、5、6号机组,2号机组与3号机组反应堆厂房中心的水平间距320m,3号机组与4号机组反应堆厂房中心的水平间距230m。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为1、2号机组,采用AP1000核电堆型,1号机组FCD计划在2019年5月15日,1、2号机组开工间隔10个月,单堆工期为60个月。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采用俄罗斯AES-2006(VVER-1200)堆型,3号机组暂定于2021年10月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工期为69个月,两台机组开工间隔为10个月,3、4号机组分别计划于2027年7月和2028年5月投入商业运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设计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含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三个阶段开展。

2.4招标范围: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常规岛及其BOP设计和技术服务。甲方参与上述招标范围的部分设计工作,具体甲方设计参与范围详见合同主件及附件。

2.5建设地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

2.6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义务完成。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其BOP设计和技术服务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 — 2019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4月22日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建立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5台10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电和(或)核电机组新建或扩建项目的投产或商运业绩(在前述项目中投标人至少承担过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

(7)其他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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