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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试点有难度 我国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

2019-04-17 08:37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苏南关键词:增量配电增量配电试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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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落实情况较差,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北京和重庆甚至直接取消了增量配电试点申请。为加快增量配电试点落地进度,通报明确了前三批试点建成投运、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时间表,增量配电试点仍无进展的,将被国家发改委约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中央改革办督察局组成调研组,将于4月中下旬对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12个省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第二期)》(以下简称“通报”)显示,部分地区试点落实情况较差,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北京和重庆甚至直接取消增量配电试点申请。为加快增量配电试点落地进度,通报明确了前三批试点建成投运、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时间表,增量配电试点仍无进展的,将被国家发改委约谈。

记者还了解到,鉴于目前320个试点大部分处于规划编制、业主选择、许可证办理等阶段,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中央改革办督察局组成调研组,将于4月中下旬对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12个省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建成投产比例偏低

通报显示,前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分布在30个地区。河南以22个项目位居首位,甘肃以21个项目紧随第二,陕西以17个项目排第三,云南、内蒙古以各15个项目并列第4,江苏、湖南、河北、广西、福建5个地区以14个项并列第六。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最少的上海,只有上海石化暂供电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记者注意到,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整体进展有所加快,山西、辽宁、安徽、河南、广东、贵州等地28个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河北、山西、福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5个试点项目已建成投产。不过,建成投产的试点项目与全国批复的三批次320个试点项目相比,比例偏小。

尤其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的106个项目中,一半以上仍然步履维艰。记者梳理发现,目前第一批试点中尚有12个项目未确定业主,23个确定业主但未划定供电区域,28个已完成前置程序但仍未开工建设。

据知情人士透露,4月中下旬的调研重点旨在了解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推进中的主要矛盾和协调情况,具备条件的进行现场办公,限期要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解决试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试点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在于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投资者谨慎观望氛围自然浓厚。”参与过首次调研的人士表示。

京渝取消试点申请

通报显示,北京有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申请取消,分别为通州“煤改电”智能电网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平谷马坊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丰台飞腾家园高压自管小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北京取消有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申请并不意外,重庆也有增量配电试点申报取消的情况。”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吴俊宏告诉记者,“例如申请取消的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申请一个学校校区参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很难想像其试点意义和效果,本身就不合理。而且学校属于电价被补贴对象,用电量小,项目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如果像第四批试点一样做严格的申报评估,北京化工大学这类试点项目的申报应该很难通过。320个试点项目里,有些项目基础条件太差,没人愿意投资,自然主动申请取消。”

北京取消试点并非孤例。据了解,重庆也有增量配电试点申报取消的情况,只是目前还未正式下发文件通报。

持试点申请取消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估计其他省未来也会出现不少取消增量配电试点的情况。”北京先见能源咨询董事长、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彭立斌预测。

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新增项目还可以知难而退,申请取消试点。存量增量配电项目就‘可怜’了,必须继续经营,坚持往前走。”

按时完成试点有难度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赴14个省调研结果显示,试点进展和运营情况并不乐观。

时隔9个月,落地“拖延症”并未缓解。通报显示,北京、天津、浙江、四川、宁夏等地仍有12个第一批试点项目未确定业主,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陕西等地仍有23个第一批试点项目未划定供电区域,江西、湖南、重庆、云南、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试点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要求,第一批试点项目原则应于今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至今尚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应于3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尽快组织开工建设。第二、三批试点项目应于今年5月底前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7月底前开工建设。

据了解,6月底前仍未获明显进展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对相关地区和单位开展约谈。对增量配电试点进展严重滞后的省(区、市),国家发改委将下“重锤”,即“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后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经评估认定不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推动电力市场竞争并不容易,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恐难以按照时间表完成通报要求。

原标题:我国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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