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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挤占了火电的发电权吗?

2019-09-03 09:48来源:智汇光伏作者:王淑娟关键词:新能源火电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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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火电企业的日子似乎确实不好过,多家电力央企因为亏损出售煤电资产。比如,大唐电力出售辽源等4个煤电厂的股权,以及其他4处资产;国投电力出售宣城等6处煤电资产。

(来源:微信公众号“智汇光伏”  ID:PV-perspective  作者:王淑娟)

在近期一系列关于火电亏损的报道中,把火电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归结于“火电企业承担了太多的社会责任!比如,给新能源调峰调频的任务。”

说起来都是眼泪!正因为要支持新能源的发展,火电企业表现出央企的担当,作出巨大的牺牲,承担了太多的社会责任,所以才导致严重亏损。

然而,对于近期“火电亏损全是为了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论调,我有几个疑问。

疑问一:新能源挤占了火电的发电权吗?

所有城市的马路上都有“公交车专用车道”,即使私家车的车道很堵,也不能占用公交车道。因此,公交车挤占的私家车的道路权。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

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将火电亏损的原因归纳成两点:1)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但电价不上涨;2)发电利用小时数太低。而“发电利用小时数太低”是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文中介绍“光是这些可再生能源的电,整个青海电网可能都消纳不了,火电就更没有空间了”。

乍一看,似乎是“可再生能源挤占了火电的发电权”,导致火电企业亏损。因此,很多地方搞“发电权交易”。新能源项目必须花钱,向火电企业购买“发电权”!

我想问一句:火电有优先发电权吗?

在电改9号文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

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竞争。

(二)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为便于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为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需要,调峰调频电量优先发电;为保障供热需要,热电联产机组实行“以热定电”,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在采暖期优先发电,以上原则上列为一类优先保障。

可见,新能源才是拥有“优先发电权”的电源形式!同样的输电线路,新能源优先通过是法律、行政规定赋予的权利。正如没有人认为公交车的优先行使权挤占了私家车的道路权一样,也不应该认为新能源挤占了火电的发电权!

疑问二:火电发电小时数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如果马路上私家车的道路拓宽了,多了一个车道,但私家车的车道反而更堵了。是否可以把这一现象的原因,归结到公交专用道的存在?

中电联官网公布的《2018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一览表》,2018年和2017年的发电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两年发电量对比(单位:亿kWh)

从上表可以看出,

1)火电的发电量仍然是增加的,且7.2%的增幅只是略低于总发电量的增幅!

2)2018年发电量同比增加了3354亿kWh,62%的增量都来自于火电!火电仍然是发电量增加的最主要来源!

如果说,因为新能源的发电量大幅增加,以至于火电的年总发电量出现降低,我们可以认为,火电的发电小时数降低,是由于新能源的发展造成的。

然而,现在火电发电量不仅在增加,而且62%的增量都是由火电提供的。把火电的发电小时数降低归结到新能源头上,就是“不实事求是”了!

那火电的发电小时数持续降低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中国能源研究室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

2014年,全国平均备用容量约为28%,几乎是标准规划备用容量(15%)的两倍(北美电力可靠性委员会(NERC)的默认规划备用容量为15%。)

在2015年中国新增了大量发电容量。初步分析显示,到2015年底,全国平均备用容量已增加到了38%。


图片来源: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中国能源研究室

图:2014年全国不同地区的电力备用容量

我们来看一下2014年~2019年火电装机速度和用电量增速的对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

尽管2014年全国的备用容量已经达到28%,但从2014年~2018年的5年间,全社会用电量增加了21.4%,但火电的装机量增加了24.5%。

火电装机的增速已经超过了用电量的增速,其发电量小时数走低。由此可见,其发电小时数降低,根本原因是备用容量太多!而且,备用机组的比例在持续扩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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