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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冲击 国内碳市场影响几何?

2020-03-03 17:43来源:中创碳投作者:孙峥关键词:碳交易碳市场碳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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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岁末庚子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伴随春运大潮迅速在国内蔓延。各省、市纷纷在第一时间启动一级响应措施,全国的防疫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一批批医疗队伍不断开赴前线,各种紧缺物资迅速组织生产和紧急调运,充分展现了一个大国的实力与韧性。3月2日0-24时,湖北省新增确诊病例114例,湖北以外地区单日新增确诊病例11例,数据表明疫情在我国已得到了总体控制。

从近期来看,疫情的爆发对人民生活影响巨大,对国内经济冲击不容小觑,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造成一定不利影响。2020年作为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的关键一年,疫情对碳市场的建设和推动是否会产生严重影响?控排企业该如何积极应对?

(来源:中创碳投 ID:Sino-Carbon 作者:孙峥)

1.对全国碳市场的影响

为便于各省市主管部门和重点排放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生态环境部早在2019年12月27日就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八大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在2020年3月31日前核算并报告其2019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数据,提交初始排放报告和补充数据表;各地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在2020年5月31日前提交碳排放汇总表、核查报告结论页、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监测计划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今年的3-5月应是核查工作开展的高峰期。

但受到疫情影响,各省市的核查机构招投标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同时核查机构尚未完全复工,加之疫情解除前各地对外来人员通常仍采取14天的隔离措施,预计全国范围的核查工作4月底前难以全面展开(钟南山:有信心在4月底基本控制疫情)。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发布相关工作的调整说明。

此外,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是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系统的承建单位,由于其处于疫情最为严重的地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情况备受关注。近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其发布的一则新闻中提到“中心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工作专班全体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在疫情期间加班加点推进系统对接、制度设计、数据中心招标建设等多项工作,确保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各项工作任务”。(ps:向身处于重灾区的系统建设者们致以崇高敬意!)

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从2月中下旬开始,广西、北京、宁夏、河南洛阳等地陆续发文部署全国碳市场建设相关工作。预计近期将有更多的省市发文,推动落实2019年度数据报送和核查的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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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试点碳市场的影响

受疫情影响,各试点碳交易所春节后均延长了休市时间。截至目前,除湖北试点开市时间待定外,其余6个试点碳市场以及福建、四川碳市场均已于2月10日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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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近期的交易数据并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发现疫情对各试点的交易情况整体影响不大。

首先从能够反映市场活跃度交易天数来看,深圳和广东两个试点环比1月或同比2019年2月基本持平;上海、北京、天津与环比1月下降明显,前两地同比去年2月略有下降,天津2019年2月无交易;重庆地区较为特殊,无论环比和同比交易天数都有大幅增长。从能够反映市场稳定性的交易价格来看,6个试点2月份交易均价均与1月基本持平,广东、重庆三试点2月的交易均价同比去年上涨明显(北京2月仅成交一笔,月均价不具有代表性故未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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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月度成交量和成交额来看(线上+线下),深圳试点2月份的成交量和成交额与上月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跳水,但广东和天津则与深圳恰恰相反,2月份的成交量和成交额暴涨。上海试点2月成交量和成交额环比1月降幅明显,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北京试点2月成交量环比上月呈断崖式暴跌,成交量仅为1吨。重庆试点环比1月涨势明显,且远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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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深圳试点的生态环境部门已发文明确推迟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履约等工作,具体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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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七项提到“调整碳排放管理工作安排。对因受疫情影响的纳入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迟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时间,延迟举行2020年第一次碳配额拍卖活动,待疫情结束后另行安排。”(广东省2018年度企业提交碳排放报告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前,核查工作的完成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前,配额清缴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2020年第一次配额拍卖时间原定于2月12日举办、有偿竞价发放数量计划为4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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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通过加大工作力度支持现有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企业的服务保障。其中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安排,若干措施中第二条第(五)点规定:“调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安排。对于纳入我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范围的企业(单位),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酌情推迟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及配额履约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另行安排。”(深圳市2018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提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前,核查工作完成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前,配额履约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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