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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推动能源互联网等重要标准研制

2020-03-17 09:57来源:国家标准委关键词:能源互联网电力需求侧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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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推动新能源发电并网、电力储能、能源互联网、港口岸电、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重要标准研制。原文如下:

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谋篇布局之年,也是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之年。今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定位

(一)抓紧研究编制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

1.组建包括地区、行业部门等代表参加的标准化战略纲要起草组,在充分吸收“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成果,充分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编制《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

2.支持中国工程院开展“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二)抓好“十四五”标准化工作的谋篇布局。

3.积极推动将实施标准化战略写入各地区、各部门“十四五”规划,把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内容,突出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4.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各地区、各部门“十四五”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抓实标准化战略的互动对接。

5.加强标准化战略与国家重大战略互动对接,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标准化的重大需求。持续提高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

6强化我国标准化战略与国际标准化战略的互动对接,助力高水平开放。

二、深化标准化改革,提升标准化发展活力

(一)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

7.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宣贯实施。积极构建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8.加快推动有关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初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9.强化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执法监督,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二)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管理。

10.严格控制推荐性国家标准规模,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强化标准审查,进一步提升国家标准立项和批准发布的工作效率。

11.加大推荐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力度,探索建立国家标准复审的新型评估机制,按专业领域开展国家标准体系的再评估。

12.进一步完善推荐性国家标准署名制度。

13.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方面标准快速制定机制。

14.推进国家标准制定过程更加开放。

(三)规范行业标准的管理。

15.加大行业标准的整合优化力度,重点制定本行业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适量控制新增行业标准规模,提升单项行业标准覆盖面。

16.探索逐步减少一般性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行业标准,鼓励社会团体承接相关领域标准供给。

17.健全行业标准备案制度,逐步公开行业标准备案信息,推进行业标准文本公开。

18.做好行业标准复审,开展行业标准代号的评估与优化,进一步强化行业标准的有效管理。

(四)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

19.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出台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标准。

20.开展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21.大力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标准化协同发展,积极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雄安标准体系。

22.深入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与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制度的改革相衔接,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

23.做好《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宣贯实施,加强对地方标准的监督管理。

(五)推动城市标准化创新发展。

24.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探索以城市为载体,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与新路径。

25.开展都市圈与城市群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联动等标准化工作,探索标准化促进都市圈与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与新路径,培育区域竟争新优势。

26.搭建城市标准化国际交流平台,以标准化促进国内外城市间的产能合作和贸易往来。

(六)做优做强团体标准。

27.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和应用示范,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扩大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供给。

28.引导和规范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工作,强化团体标准监督管理,营造团体标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9.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团体标准的国际化发展。

(七)增强企业标准竞争力。

30.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1.开展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32.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企业标准质量水平。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33.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标准体系研究。

34.加快研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领域标准,推进疫情应急处置、社会防控、防护用品、疫情防控物资及产业链配套设备、城市管理、农村社区和复工复产等标准制修订工作。

35.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

(二)加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

36.出台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着力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和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加大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

37.加大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渔业环境应急监测与生态修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农业标准制定。

38.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质量提升、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供给,健全乡村治理标准体系,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三)完善食品质量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9.落实食品质量标准清理结论,废止、制修订一批食品质量标准和计划,推进构建食品质量标准体系。

40.聚焦儿童用品、化妆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产品等消费品领域,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基础通用标准、重要产品标准和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41.持续开展消费品标准一致性程度评估,推动空气净化器、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等重点产品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42.推动老年用品、残疾人用品和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相关标准制定,研究消费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追溯标准。

(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标准体系建设。

43.推动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44.制定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软件等标准,开展细分领域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45.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推动构建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

46.推进自主核电标准体系建设。

47.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智能运输系统、航空、卫星空间基础设施、商业航天等领域标准研制。

48.开展汽车信息安全、车用操作系统、通讯协议等智能汽车标准研制。

49.推进研制新能源汽车安全、无线充电、大功率充电、燃料电池及电池回收利用等相关标准。

50.健全绿色包装标准体系,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制定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等标准。

51.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民爆等标准升级换代,淘汰低端产品和落后产能。

52.持续开展增材制造标准领航行动,研制专用材料、工艺和设备、测试方法等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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