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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6、2020年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上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可准入
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印发《2020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称新用户的准入条件为:符合《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规则(暂行)》准入条件,上年度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电力用户、上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用户。
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合同期内实际电量与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范围为±5%,对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电量进行考核。当超出合同电量时,允许偏差内的电量按合同电量结算,允许偏差外的电量按目录电价结算,并按1分钱/千瓦时进行考核;实际电量少于合同电量时,允许偏差内的电量不考核,允许偏差外电量按照2分钱/千瓦时考核。
7、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燃煤机组试行容量补偿电价:暂定为0.0991元/千瓦时
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电力现货市场燃煤机组试行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山东容量市场运行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燃煤发电机组试行容量补偿电价,容量补偿电价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下同)。
8、甘肃:上网电价调整为“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 现行煤电标杆电价0.3078元/千瓦时
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甘肃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称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调整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我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0.3078元/千瓦时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
分类实施上网电价机制。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具体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场外双边协商或场内集中竞价 (含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在 “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并以年度合同等中长期合同为主确定;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燃煤发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燃煤发电电量中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
报道:
9、趋势:我国将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对供气、供电、供暖环节提出明确要求: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用户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此举是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线,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市场价格由市场定;从电力市场建设看,进一步降低、甚至取消电力市场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从市场主体看,这是要求电厂、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进一步自我完善的“动员令”。
10、国家电网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会议:深化电力改革 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4月1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会议召开。毛伟明强调,在深化改革上攻坚突破,深化电力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集团管理体制变革。在科技创新上攻坚突破,瞄准能源互联网技术前沿,优化科技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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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七块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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