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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华锐退市启示录(二)

2020-05-07 09:43来源:风电顺风耳作者:宋燕华关键词:华锐风电风电企业风电整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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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日持久的诉讼线

如在漫长的告别-华锐退市启示录(一)(点击查看详情)所述,由于:

• 在业务线上,发展战略错压海上、单一发展制造业而没有向下游扩展缓冲行业波动风险;

• 在人事线上,创始高管团队离职、长期没有实控人和稳定高管团队的治理结构,加剧了公司健康发展的障碍;

• 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进一步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业界口碑等因素。

华锐风电上市以来主业每况愈下,扣非净利润始终为负,从2015年开始每股净资产连续五年低于1元面值。除上市当年实现盈利外,此后华锐风电的净利润一直维持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通过非经常性手段勉强扭亏的走势。而从上市以来就开始的国内外各类诉讼,也给公司经营再度增加障碍,使得业绩表现更加不正常。

始于超导

上市以来,“超导”的名字一直与华锐风电如影随形。

2011年10月开始,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江苏超导)以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侵害软件著作权、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在北京、海南先后发起四项仲裁或诉讼。在管辖权争议问题解决后,其中两项判决以驳回江苏超导请求而告终,另外两项仲裁与诉讼尚未作出最终裁定。

在中国败诉后,超导集团在美国本土发起诉讼。2018年双方达成和解,由华锐风电向超导公司支付5750万美元和解款,结束了长达七年的纷争。

北京仲裁案

• 2011年9月,江苏超导以华锐风电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付款等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 2011年10月,华锐风电以江苏超导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违约为由,请求驳回超导公司仲裁请求,并提出反请求

• 2018年7月,美国诉讼案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撤诉

海南诉讼案

• 2011年10月,江苏超导起诉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华锐风电作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 2011年12月,江苏超导撤回对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法院追加华锐风电作为被告

• 2015年6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苏州超导全部诉讼请求

• 2015年7月,苏州超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2016年8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诉讼案1

• 2011年10月,苏州超导以侵害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为由起诉华锐风电

• 2015年4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诉讼案2

• 2011年12月,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WINDTEC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华锐风电及公司3名员工

• 2015年6月,原告撤回起诉

• 2015年7月,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WINDTEC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华锐风电及公司三名员工

• 2018年7月,美国诉讼案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撤诉

美国诉讼案

• 2015年12月,华锐风电获悉美国当地时间2013年6月27日,美国司法部对公司及三名自然人提起刑事案件诉讼,诉称业务往来中涉嫌电信诈骗、刑事版权侵犯、窃取商业机密以及共谋。美国威斯康星州地区法院将进行聆讯

• 2018年1月,华锐风电收到自身聘请的美国律师邮件通知:该案件陪审团达成一致决议,认为三项罪名成立

• 2018年7月,华锐风电与超导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金额5750万美元。公司股东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尉文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18年7月,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判决华锐风电共谋、窃取商业秘密、电信诈骗罪名成立;缓刑观察期一年,缓刑条件包括:遵守与马萨诸萨州风机运营商们达成的《和解协议》、遵守与超导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处以罚金150万美元

• 2018年12月,华锐风电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苏州超导支付全部和解款。尉文渊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终止

遍及上下游

虽然在2015年之前华锐风电与超导的诉讼并未实质处于劣势,但由于涉及跨国的技术纠纷,资本市场和客户普遍增加了对华锐产品知识产权、预计负债、履约能力的担忧。不仅影响新业务拓展,也对存量合同执行和付款产生了连带影响。

部分客户对华锐风电故意拖欠货款不付;现金流捉襟见肘的华锐也只好对自身的供应商欠债不还。从2014年开始至2019年,华锐与国内客户(如龙源、华能、甘肃中电、甘肃电投、意大利MargheritaS.r.l.公司等)和供应商(如中复、吉鑫、中船等)开始了频繁的对簿公堂,在缺乏天时地利的背景下更放弃了人和,虽然最终大多以和解告终,但客户关系受到极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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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华锐风电历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而且令人费解的是,华锐风电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的多家子公司也加入了诉讼阵营,更是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或股权的保全措施,将内部矛盾公开化,更加大了其他债权人的恐慌情绪,引发更大范围的涉诉和欠款。

• 2014年10月,重工起重子公司大连重工以承揽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华锐风电,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华锐风电9200万元人民币的账户款项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 2015年6月,华锐风电与大连重工和解,法院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2019年8月,重工起重控股公司瓦轴集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华锐风电,并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公司7,000万元的账户款项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 2019年8月,华锐风电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反诉瓦轴。

• 2020年3月,华锐风电与瓦轴达成和解。

由于存在大量的未决诉讼,华锐风电基于自身判断在年报中计提预计负债,最终结果与预期不一致,人为扩大了诉讼对利润表的影响。

2013年,针对财务造假可能存在的投资者诉讼华锐风电计提了2.88亿元预计负债;2015年,针对超导美国诉讼及其他未决诉讼,华锐风电计提了4.48亿元预计负债;2016年,预计负债金额进一步增加至9.82亿元。

此后,由于部分案件胜诉或和解金额低于预期,2017-2018年华锐风电又转回了此前年度多计提的损失。比如2018年,针对超导诉讼案,华锐风电在和解后即产生了2.61亿元的营业外收入;由于前期财务造假导致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到期而部分投资者未索赔,华锐风电将已计提但无需支付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赔偿2.03亿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对比当年-3.25亿元的营业利润和1.8亿元的净利润,这两大诉讼事项为当年的扭亏为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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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华锐风电历年营业外收支

在日常经营中,涉诉可能在所难免。作为公众公司,应尽量通过更严谨的合同约定、更有效的交易方沟通将诉讼案件的发生和赔付风险降到最低。相反,作为合作方如果发现一家公司频发涉诉,若多为原告,则表明这家公司高管层性格较为好斗或善于利用合同漏洞;如多为被告,则可能公司在合法合规性、诚信及产品服务质量存在重大风险,需评估履约能力;而作为股票投资者,则应回避投资这一类型的公司,或者至少在重大未决诉讼后再进行投资决策。

2020年5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终止上市公告,在走过如履薄冰的九年后黯然离场。目前,证监会以及投资者更多将谴责焦点放在了华锐风电公司本身、以及股东和历任高管身上,实际上券商、审计师、评级机构同样难辞其咎却完全置身事外。风电第一股的退市,撕下了哪些人的遮羞布?且听下回分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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