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沈贤义)
对于电改的成效,最直观的感受是电价。本文将从电价视角,观察本轮电改以来的电价水平、电价机制、电价外成本等进展和问题,并对一些关键问题提出建议。
从电价水平看本轮电改
电价水平显著降低
本轮电改以来,我国电价总体水平明显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最为明显,全国平均降低超过20%。电价水平的降低对于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电价水平的降低,主要归功于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上网电价降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开展电力交易,发电行业会降低利润甚至亏损,市场交易价格自然会降低。
二是税费降低。近两三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幅度降低了增值税、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各类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得到了改善,但仍然严重
本轮电改显著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一些省区甚至出现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和成本倒挂的情况。
大工业、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这五年来变化不大。2019年甚至还出现了大工业用电不含税电价不降反升的情况,原因是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从16%调整为13%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而大工业用户含税电价不变,由此造成了大工业用电不含税电价升高。
各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没有改善
由于长期以来交叉补贴的影响,我国普遍存在高压用电对低压用电的补贴,结果就是高压电价过高,而低压电价偏低。
这个问题本来是原有电价机制(目录电价)的问题,但由于在核定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时,考虑了与目录电价的“衔接”,导致这个问题也被带到了输配电价中。
这个问题正是当前诸多问题的根源,例如:转供电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由于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过低,造成了电网企业只愿意投资建设高压输电设施,低压配电设施往往是电力用户被迫自己投资建设,部分无力承担这些投资的电力用户只能找已建设了配电设施的用户接电,于是形成了转供电;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已推四批,但鲜有成功案例。同样是因为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过低,而配电企业收取的配电价格又无法超越这个价差,导致了全国性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停滞;进一步扭曲输配电价,导致恶性循环。由于电网不愿意投资低压配电设施,导致电网准许成本中低压配电成本偏低,从而导致核定的输配电价在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偏低,进而引导电网企业避免投资低压配电设施,最终形成了恶性循环。
从电价机制看本轮电改
新的电价机制已基本成型
本轮电改最核心的目标就是建立“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这个新的电价形成机制。“市场交易价格”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发现电能的价格,这部分价格反映的是电能的供需平衡情况,可能是快速变化的;而“输配电价”则是由监管机构依据规则来核定,这部分情况反映的是电网企业合理的输配电成本(一般还要考虑其合理收益),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
当前这个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一是在“市场交易价格”方面,全国各省区基本都建立了电力交易中心,2019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在总用电量中的占比已经超过30%;几个试点省份的电力现货市场均已开展了试结算,很快就能正式运行;二是在“输配电价”方面,2016年至2017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相继出台,2017年全国各省区基本都核定了输配电价,新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也即将公布并从今年开始实施。
当前,新旧两套电价机制在双轨运行,因为工商业用电中仍有部分用户未参与电力交易,仍然在沿用目录电价。如果国家发改委去年底印发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中提出的“基准价+浮动”机制能按计划在2020年落地,届时所有的经营性用电量都会基于新的电价机制,只是其中的“市场交易价格”采用“基准价+浮动”机制形成而已。
原电价机制(目录电价)的影响仍广泛存在
一方面由于目录电价已经根深蒂固,再加上“降电价”需要一个“锚”来参照,即使对于已经参与了电力市场交易的用电,目录电价的“身影”仍随处可见,例如:为了让电力用户体验到降电价的“获得感”,很多省区在电力市场交易的电费结算环节并没有采用新的电价机制(没有采用核定的输配电价),而是采用“价差”模式,在原有目录电价上浮动;经过多轮降价后,当前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较低,在一些地方已经低于新电价机制形成的价格,这会阻碍一般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原有的目录电价中有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电价等,新的价格机制无法与这些价格“衔接”,同样导致部分用户不愿意进入电力市场,甚至呼吁加大峰谷电价的价差。
行政干预电价有增无减
尽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是本轮电改的指导思想,而且新的电价形成机制也已经基本成型,但“看得见的手”仍在直接干预电价,甚至比本轮电改前更加频繁。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电价的主要方式包括:为了满足“去落后产能”等宏观调控的需要,通过制定“绿色发展电价”、“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等政策,人为地对不同用户征收不同电价;为了招商引资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各地竞相打造“电价洼地”,对部分用户承诺超低电价;为了推动“弃水”消纳、“煤改电”等,部分地区不断出台各种“优惠”、“减免”、“阶段性降低电价”措施,人为扭曲电价。
从电价外电力成本看本轮电改
“获得电力成本”显著降低
除按照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电费以外,工商业企业往往还需要自行投资建设外线接电工程及相关设施。这些设施的成本(如折旧和运维费用)在电价之外,但同样是企业需要承担的电力成本,有时占的比重还很高。
如果上述设施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用户只需在办理接电(业扩)时向电网企业缴纳费用,这笔费用就是“获得电力成本”。
为了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获得电力成本”近年来逐渐受到重视。随着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部分电网企业开始将投资界面延伸到用户规划用电的红线甚至红线以内,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成本”显著降低。
硬性降低“获得电力成本”正在造成新的交叉补贴
为了提高“获得电力”指标的评分,部分地区硬性降低“获得电力成本”,甚至直接降到0。
由于输配电是管制性业务,如果用户不自行投资建设其接电设施,也不足额承担其“获得电力成本”,相关成本都会被计入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最终由全体电力用户共同分摊,最终造成新的交叉补贴。
不忘初心 电改再出发
电改不能单纯追求降电价
降低电价水平,特别是工商业电价水平,是本轮电改的初心之一。但电价的降低应该是新的电价形成机制建立以后的自然结果,而不能是直接手段。如果目标单纯是降低电价,那只需要一份行政命令就够了,根本不需要花费多年的时间和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实际上,随着新能源发电渗透率上升,调峰燃气机组、储能等设施的装机规模必然上升,其昂贵的发电和备用成本将对我国的电价水平带来非常现实的上涨压力。
我们应正确看待电价的浮动,避免一些因担心电价的正常浮动而干预电价或电价形成机制的做法,例如:避免为电力市场交易设置过低的限价。既然电价要由市场决定,那么随着市场中供需的变化,电价的浮动就是正常的、必然的。电价的短时间上升,甚至超过原来的电价水平,都正是电力商品属性的表现。高电价同时也是一种经济信号,能引导投资进入,从而在长期上保持电价水平的稳定;避免原有目录电价对电价改革的负面影响。在经营性用电全部进入市场或者参与“基准价+浮动”机制后,应尽快彻底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结束电价的双轨制;对于不参与或者退出电力市场的用户,应适用保底供电价格(保底供电价格比新价格机制形成的电价高);避免随意调整电价。如果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用户群体需要补贴,我们应该做的是直接补贴,而不是扭曲电价;如果的确需要通过电费这个缴费渠道来补贴,也应该在电费单上明确、单独列出;避免因短期降电价需求影响长期监管机制的严肃性。由于当前面临严峻的降电价压力,当前版本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中存在一些短期看能降电价,但长期看副作用更多的规定。
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才是本轮电改的核心目标
新的电价形成机制已经建立,但远未理顺,因为交叉补贴这个“老大难”问题还依然存在。9号文部署的28项重点工作中第3项就是“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交叉补贴问题的重要程度和困难程度。
对于当前存在的比较严重的两类交叉补贴,我们应分别妥善处理:
一是大工业用电补贴居民和农业用电。处理这类交叉补贴的关键是适当提高居民用电价格,因为我国的居民用电价格不仅低于成本,也远低于大多数国家。为了减少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提高居民用电价格可以采用拉大阶梯电价的电价差等方式;二是高电压用电补贴低电压用电。处理这类交叉补贴的关键是不再要求输配电价与原目录电价“衔接”,输配电价依据各电压等级的实际供电成本核定。如果由于长期电价扭曲导致电网企业中低压配电资产过少,核定输配电价时可以采用“典型电网模型”等方法,逐步将扭曲的输配电价回归到正常水平。
新的电价形成机制难以理顺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原有目录电价的干扰。只有彻底废止工商业用电的目录电价,各界翘首以盼的分时输配电价、可选择的输配电价套餐、乃至三部制输配电价等创新价格机制才可能出现,售电侧市场才可能真正形成。
“管住中间”是本轮电改是否成功的关键
发达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经验表明,输配电环节实现公平开放且受到严格监管,是有效的电力市场得以形成的前提。也就是说,只有“管住了中间”,“放开两头”才有实际意义。
然而,从这五年来的实际情况看,“管住中间”做得明显不够,电网企业往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电力交易中心的电力交易结果经常得不到执行。时隔五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还在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234号),目标是在今年内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规范运行。“管住中间”的难度,由此可见一斑。
“管住中间”,除了支撑“放开两头”之外,同样重要的是通过对电网企业的有效监管来降低输配电价。实际上,如果要继续挖掘降电价的潜力,发电环节让利已经难以为继,而输配电环节的效率还有提升空间。
加强对输配电环节的监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分开监管输电业务和配电业务。电网企业同时经营输电业务和配电业务没有问题,但由于输电业务和配电业务的性质非常不同,对应的监管方式(甚至监管机构)都会不同,因此一定要将这两项业务分开;二是推行特许经营制度。不论是对于增量配电业务,还是存量的配电业务,都应该明确电网设施的产权,并通过特许经营合同来明确经营期限、经营者责任、退出机制等,否则有效的监管无从谈起;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在原电监会撤销后,我国输配电业务的监管只能分散到了能源、价格、经信、能见局(办)等多个机构,且存在政监不分、监管权力交叉、监管信息孤岛等体制问题。要实现对输配电业务的有效监管,最好是建立有足够权限、独立、综合的监管机构,还应建立公众参与监管的机制。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04期,作者系北京先见能源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裁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版权所有,如需转载、使用或翻译成其他语言,需经本刊同意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的通知》,宣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在连续结算试运行32个月后,于2月24日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国内第五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现货市场,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建设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4年新疆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17亿千瓦时,突破500亿千瓦时大关,达到“十四五”初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257亿千瓦时的近2倍。新疆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量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疆作为我国重要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旨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采用“渐进式”改革路径,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2021年
改革: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本刊记者刘光林)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进入新发展阶段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电力资源,提升系统稳定性、灵活性,提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决策部署,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深入分析市场建设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持续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深化建设重点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作出明确指示要求。2025年是中发〔20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支撑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现代化,电力行业应加快转型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以用户为中心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此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及价格机制研究工作月度例会,致力于打通电力输送的“任督二脉”,引领能源变革走向新的辉煌,展现了其在推动电力行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姿态与重要作用,为能源的畅通无阻、高效智能利用,为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我们知道,电
近年来,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逐步成为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新型经营主体陆续入市。我国电力市场迈入了“3.0”全新发展时代!继2021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新能源电价改革在2025年迎来重磅政策。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
法国电力行业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其电力体制和发展模式为多国电力行业的学习对象。整体来看,法国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监管和控制程度较高,与我国相似,国有的法国电力公司为垂直一体化电力企业,在多个领域呈现垄断态势。法国的电力体制也曾经历过一系列改革,2023年年中,法国电力公司再次实现完全国有
1月17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京召开2024年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以“现场+线上直播”方式发布2024年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电力市场运营监测分析等,介绍多年期绿电交易机制试点情况和2025年度省间中长期市场交易情况。2024年,国家电网经营区市场化交易电量完成50196亿千瓦时,
一图解读:南方电网2025年工作这样做
在传统认知中,电价总是正值,“电力”作为一种商品,用户消费电力就得支付相应费用。然而,在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时代大背景下,“负电价”这一电力市场的新现象在人们的视野中越来越清晰。近年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连续出现“负电价”现象,今年1月,“用电大户”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连续两日出现“
上文我们探讨了在机制电价下,存量项目的价格结算机制与现行政策的关系,并通过《136号文(11):机制电价下的新能源项目收益》一文中给出的分析模型,将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机制电量以及执行期限之间的关系用公式进行了说明。(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总的来说,我觉得对于存量项目的收益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政府公示拟对海宁市许村京盛纺织厂等116家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根据《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2024修订)的通知》(〔2024〕1号)等政策,对综合绩效评价落后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现对照绩效评价结果,拟对海宁市许村京盛纺织厂等116家工业企业实行差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标志着我国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一步。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
日前电价是电力市场中的重要指标,其波动受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本文以山东省电力市场为例,分析了竞价空间在电价形成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一种基于相似竞价空间的分段函数拟合方法,用于预测日前电价。通过相似度筛选历史数据,并结合分段拟合方法,构建了竞价空间与电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模型,为电价预
近日,法国生态转型部已完成第9轮屋顶光伏招标,此次招标属于第六轮PPE2(多年能源规划)框架,原计划招标400MW,最终仅授予54个项目合计220.3MW装机容量。这些项目中,有13个项目的单体装机超过5MW,其余均在500kW至5MW之间,项目将安装于建筑物、农业光伏温室、遮阳棚及农业光伏遮阳棚等场所。由于光
接续我们在上篇中提出的收益分析框架,本篇聊聊存量项目,136号文中第五条款对存量项目有如下要求:2025年61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1)电量规模,由各地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新能源项在规模范围内每年主确定执机制的电量例、但不得于上年。励新能源项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据路透社3月6日消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旗下南欧江电力公司(NamOuPower)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对老挝国有电力公司ElectriciteduLaos(EdL)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一个水电项目电费欠款。根据提交给SIAC的诉讼文件显示,索赔欠款源自南欧江梯级水电项目所发电力的电费。欠款涉
为进一步发挥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浙江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通知规定,浙江省内适用气电容量电价的省统调燃气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如火如荼的两会上,新能源相关话题并不少见。尤其是刚刚公布的新能源入市政策,也是各界热议的焦点。《能源》杂志就获悉了这样一个提案:“关于加快绿电减碳确权、推行绿色产品标识,激发绿电消费活力、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提案”(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持续做好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宣传。印制“铜陵市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告知书”和《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暂行办法》,向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进行发放,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环
6月1日起,浙江省1至10千伏及以上的25万余户一般工商业用户迎来分时电价调整。2024年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三个时间节点,分别调整大工业、高压一般工商业、低压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谷分时时段和电价浮动比例
6月1日起,浙江省1至10千伏及以上的25万余户一般工商业用户迎来分时电价调整。今年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三个时间节点,分别调整大工业、高压一般工商业、低压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谷分时时段和电价浮动比例。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提到,实施第三监管周期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调整,逐步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价。完善钢铁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加价标准。同时,开展风电光伏攻坚行动,实施抽水蓄能项目,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本周四的直播,黄师傅借浙江新分时电价政策落地的契机,回溯浙江自2020年起至今的分时电价政策,梳理了一下浙江工商业用户近4年来经历过的各种分时时段和分时电价系数。在本次的分时电价调整中,时段和浮动系数都有很大的调整,也牵动着很多分布式光伏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的心。但除此之外,已经明确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对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2022年开始,浙江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取消销售目录电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本次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为了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执行范围。本市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除地铁、无轨电车、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
2023年1月浙江省首次启用零售套餐模式结算,零售用户电费清单有了不少新的变化,有不少小伙伴表示越来越看不明白了。别急,今天带着大家伙一起来看看~零售用户的电费清单乍一看挺复杂,其实与我们的工资单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不信,你看——用户总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电度电费≈到手工资=基本工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水成本。落实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利用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空间,采取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在去年降价的基础上再平均降低10%。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12月一般工商业分时平均浮动电价公告,详情如下:相关阅读:国网湖南2022年11月一般工商业分时平均浮动电价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月22日发布《关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通知》,其中提到,考虑到八师石河子市一般工商业用户受疫情影响,经营较为困难。为更大力度帮助师市一般工商业用户渡过难关、增强信心、恢复发展,不增加用户用电成本负担,决定一般工商业用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