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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再出重拳 “转供电费码”让转供电终端用户电价“码上有色”!

2020-09-18 08:42来源:鄂电价格作者:鄂电价格关键词:转供电电价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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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悉政策、关注民生,解决转供电违规加价难题,湖北一直走在前列。

早在2016年,原省物价局就高度关注转供电环节不规范价外加价行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07号,详见2016年11月15日“鄂电价格”“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价格主管部门是清理和规范转供电的责任主体,规定非直抄用户应根据分表抄见表量执行目录电价。

(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ID:edianjiage 作者:鄂电价格)

此后,为确保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原省物价局、省发改委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克服重重困难和压力,建立“1+2+3”政策体系,出台了10多项政策文件,持续清理规范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打通电价规范执行“最后一公里”,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详见2018年7月25日“鄂电价格”建立“1+2+3”清理转供电政策体系 打通电价规范执行“最后一公里”)。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北省武汉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5月24日,习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为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打通服务民生和电价规范执行“最后一公里”,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国家电网公司具体指导下,借鉴兄弟单位先进做法,结合湖北省也已出台的规范转供电相关政策和规定,创新“转供电费码”规则,制定了湖北版“红、黄、绿码”规则。

与此前不同的是,转供电费码的价值在于依靠数字赋能,在转供电治理领域主动指导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实现了从被动开展监管到主动提供服务的巨大转变,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带动了一场政府治理理念、治理方式的升级,是习总书记关于“全周期管理理念”的具体应用,对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着重大积极的意义。


原标题:湖北再出重拳,“转供电费码”让转供电终端用户电价“码上有色”!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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