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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工作

2020-10-15 08:52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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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启动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的通知,称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11月份省内现货及中长期交易的电力用户,应与售电公司在2020年10月24日16时前完成零售合同签订。

详情如下:

关于启动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的通知

相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为做好我省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相关工作,山东电力交易平台零售系统即日起上线运行。根据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11月份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20〕80号)的要求,请相关售电公司与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登录交易平台在线签订零售合同,要求如下:

一、合同签订方式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可通过录入场外双边合同或选择场内零售套餐两种方式在线签订零售合同。

方式一:场外双边合同

售电公司负责将场外双边交易零售合同在线录入交易平台,经电力用户确认后完成合同在线签订。场外双边交易零售合同应符合零售市场交易平台数据录入技术标准要求(暂按零售套餐技术要求执行)。

方式二:场内零售套餐

售电公司根据零售套餐电量价格机制、基准曲线、用电偏差处理机制、期限、解约、适用对象等规定制定套餐,提交交易中心确认后,发布新增套餐。电力用户可以自主选择零售套餐与相应售电公司签约。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后,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应合同附件,场外双边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由售电公司将盖章合同上传。以场内零售套餐形式签订的合同仅需用户盖章,由用户上传。未按上述要求上传盖章文本的,双方合同视为未完成签订,不予执行。

二、合同签订原则

1.售电公司与参与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的零售用户保持代理关系不变;

2.零售合同期限均为1个月,不产生解约金;

3.本次暂开放固定价格类、阶梯价格类两种方式,偏差考核暂开放月申报电量偏差考核,暂不执行基于曲线偏差考核;

4.售电公司未能按期、足额提交结算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11月份现货、中长期、零售市场交易资格,其前期已与用户签订的本月零售合同无效;

5.场外双边合同或场内零售套餐的电能量价格不包含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的容量补偿电价。

三、时间要求

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11月份省内现货及中长期交易的电力用户,应与售电公司在2020年10月24日16时前完成零售合同签订。

四、其他事项

1.符合11月份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条件的用户清单,可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网站(http://www.sd.sgcc.com.cn/ppm/)“用电咨询”频道或“网上国网”App(路径:首页-更多-查询-信息公示-用电政策)查询;

2.《山东电力交易平台零售系统操作手册》见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栏;

3.请各市场主体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合理签订零售合同。

五、联系人

寇 岩(零售套餐及合同咨询)

0531-80122918

仰文林(零售套餐及合同咨询)

0531-80122984

苏鹏飞(平台操作及账号咨询)

0531-80122975

郭俊俊(平台操作及账号咨询)

0531-80122971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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