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距离国家发改委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不到9个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便正式发布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这份文件的重要性和此项工作的迫切性。
为此,国办发文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文件究竟讲了啥?对转供电市场有什么影响?未来转供电市场发展导向何方?今天咱们一起来探讨探讨!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作者:王显龙 大秦电网首席信息官)
一、国办发文背景
公用事业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与此同时,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适度超前,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这也使得公用事业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等显著特点。然而,这些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地区服务收费项目不清、标准偏高、行为不规范,部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严重阻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
注:上文中的部分地区主要是指用户侧建筑区划红线内及其终端用户,业界一般称之“转供区域”或转供用户。例如: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产业园区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抓手,本着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基本原则,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文件究竟讲了啥?
《意见》主要从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本着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清费顺价、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稳步推进等四项基本原则,到2025年,实现“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的主要目标。整体的指导思想是: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综上所述,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的核心思想就是:推动作为城镇运行基础的公用事业中,具有网络型自然垄断特点的水电气暖等行业“放管服”市场化改革。放管服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与中发[2015]9号文件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有着继承和深化发展的关系,由此说明:公用事业中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深化市场化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三、对转供电市场有什么影响?
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通篇并没有使用发改委征求意见稿中的“转供”一词,而是用“建筑区划红线”和“暂未直抄到户”进行的阐述,其中“建筑区划红线”在全文中出现了14次,意义重大!一方面通过红线内、红线外划清了相关市场主体的权责,另一方面也为“放管服”的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和改善发展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化改革基础。
下面,我们就电力供给方面结合电改五年多来的现状,探讨一下《意见》对转供电市场有什么影响。
(一)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意见》中明确了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强制要求水电气暖费用在用户侧的独立性,对转供电市场来说,下一步引入市场化售电将成为可能,有利于解决被转供电终端用户游离于电力体制之外的问题。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意见》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最大的看点是“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电改五年多来,启动了五批共459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除了电源接入艰难以外,最大的问题就“卡”在“两头堵”的价格机制。我们在“上数据说话,销售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一文中做了26个省级电网的数据级分析,目录电价倒挂现象,将会抑制增量配电试点建设、阻碍售电公司进入增量配电市场、再造“独立供电局”。本次《意见》中“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将会解决价格机制“两头堵”的问题,有利于理顺销售电价、上网基准价和输配电价的关系。只要再把握好配售分离的原则,必将会快速激活售电服务市场,逐步形成市场化的价格机制。转供电市场的底数不清、加价严重和游离于电力体制之外等问题必然消失殆尽。
(三)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意见》中关于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部分,从收费项目、政府定价和收费行为三个方面予以了明确,内容非常丰富、细致、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供电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电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非常人性化的考虑了红线内真空地带的第三方创新服务成本回报。例如:转供电市场的终端用户参与电力交易市场的交易服务费用以及域内分布式电源供给的费用等可以计入终端用户侧。
二是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时要在完善城镇供电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的基础上,明确成本构成,细化职工薪酬、折旧费、损耗等约束性指标,合理制定价格。这对转供电市场来说,使得建筑区划红线内的配电价格核定和配电经营者收取合理的配电费用成为了可能,有利于转供电市场终端用户快速进入电力交易市场。
三是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时要求供电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预示着供电企业要做好保底服务。同时还明确指示严禁供电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强制约束供电企业对转供电市场的无序延伸垄断。这和人民日报评“社区团购”,互联网巨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更令人心潮澎湃。”一个道理。
四是明确指示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强制划清了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和费用计收边界,再次强调了转供电的独立性。
五是对供电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并给出了有表无表两种情况的具体计费规则。从转供电计费细则方面给予了强制性计费核算规则。
上述《意见》中关于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的内容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关键点,宽严有度。转供电市场允许收取合理费用这一点毋庸置疑,并且限制了供电企业实施垄断行为,预示着什么呢?是市场化实践的入口吗?
(四)提升服务水平。《意见》中关于提升服务水平部分,通过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等三个方面,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企业提出了要求。
一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通过采取行业服务质量评估、公开通报行业服务情况等方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二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有关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从上述《意见》中关于提升服务水平的内容来看,对于转供电市场的治理,要以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标准化制度化为先导,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穿透优势,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服务模式。如果转供电市场切实引入售电机制,必然会引爆互联网售电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认为:转供电市场的科学长效治理必然是电力能源产业互联网切入的入口!拭目以待。
(五)改善发展环境。《意见》中关于改善发展环境部分的重点应该是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两个方面。
一是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混合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增加市场供给。
二是鼓励各地区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尤其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的工程,要分清管网设施设备产权和运行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的责任,明晰管理边界,确保主体明确、权责相符。
从上述《意见》中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内容来看,政府将采用鲶鱼效应,通过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资源来推动发展环境的改善,在实践中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对于转供电市场来说,这条鲶鱼必然是互联网售电,只有互联网售电才能达成“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的改善发展环境目标。因为互联网售电具有天然的分散资源整合优势,而转供电市场点多面广、群体庞大、规模微小正好契合互联网售电的优势。
四、转供电市场未来发展导向何方?
转供电问题虽然是国办《意见》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但是,从国办《意见》的发布背景、转供电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基本上可以初步判断转供电市场未来发展的导向。
背景概述:2020年12月国办《意见》的发布背景,起源于转供电市场治理的诸多问题。自2018年国家发现转供电市场加价乱象严重并启动治理以来,屡治不绝,越加越重。几年来,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为了达到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目标,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转供电主体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多轮次清理整顿、查处通报,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由于转供电市场点多面广、群体庞大,致使转供电终端电价的落实情况差强人意。
2020年10月,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从督查情况看:“2018年至2020年,国家先后实施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再降低10%和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但督查组在多地发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未将降电价政策红利全面传导至终端用户。”加价普遍、加价严重。
市场情况:全国共有40多万转供电主体,3400多万被转供电终端用户基本上都是一般工商业用户,其行业、产业归属以及用电量曲线等底数数据,是各级政府精准决策施政所迫切需要的科学依据。更为重要的是,这么庞大的被转供电终端用户基本上都是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生力军和民生就业的重要保障。另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产业园区化的加快推进,转供主体和被转供终端用户的数量,还在持续不断的快速增长。
关键问题:归纳起来我国转供电市场的关键问题主要有:终端用户底数不清、转供电主体加价严重、终端用户游离于电力体制之外等三方面关键问题。既然转供电现象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存在,并有着继续增长的趋势,那么就需要找准转供电问题的关键症结,并寻求解决办法,趋利避害、疏堵结合,使我国转供电市场步入依法合规、健康良性、和谐持续的发展轨道。
发展导向:从国办《意见》来判断,我们认为转供电市场必然会向着互联网售电的方向发展。利用“互联网+售电+转供电服务”技术手段,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构建转供电售电服务监管平台,发挥互联网售电的天然分散资源整合优势,用信息技术“穿透”相关市场主体、理顺关系、畅通渠道,促进转供电市场的长效化、现代化科学治理和在线监管。用科技手段将价格政策、计费规则、缴交电费资金流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全部固化在平台之上,实现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的整体目标。
因此,国办《意见》的发布,使转供电市场长效科学治理迎来曙光!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思考。“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以此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探路者们共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共同探讨。
(注:以上观点仅代表作者,与北极星售电网无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新型储能提振行动,其中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方面,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支持储能自主参与实时电能量市场和调频、爬坡、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重点任务方面,新能源结构优化行动:1.加快发展风电。快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减少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海上风电建成华能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文件提出,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到,降低用能成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发电企业降低年度、月度双边协商电价。研究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用电转供电加价幅度,引导园区在转供电
“电力改造后,原来私拉乱接形成的‘蜘蛛网’都不见了。村里出租房比较多,以前空调多开一台就跳闸,夏天我们的租客终于可以放心使用空调了。”2024年夏天,义乌市东莲塘村书记任春茂兴奋地说。(来源:浙电e家作者:金华公司胡建平杨学君融媒体中心张悦)东莲塘村是较早提出临时用电转正改造需求的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8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重点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标准。用电支持: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用电量,不含企业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用电量,不含企业自发电量、不含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护航经济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降低企业电费成本。帮助大型企业优选用电容量和基本电费计价方式,节约电费成本。基于用电大数据分析,指导企业通过调整生产时序、配置户用储能等方式错峰用电,享受峰谷电价红利;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四川省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推动市场主体降本增效二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降低用电成本。用好电价政策。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用电时段,充分利用峰平谷电价差,降低用电均价。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主动错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文件提到,关于“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综合施策,全力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2024年全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75亿元。二是全力推进电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充电站,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充电运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严格执行河南省发改委目录电价,涉及转供电的经营
3月3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评估情况。2024年,14家碳核查机构承担了深圳碳市场2023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共提交721份碳排放核查档案,覆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机械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酒店、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企业。经评估,202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浙江电力市场运行情况,详情如下:(一)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注册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发电企业共计472家,电力用户13.1万家,售电公司262家,新型主体145家。(二)交易组织情况1.浙江省内中长期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1-12月,省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六批(总第七十一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7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材料完成了资料条款和格式的校核工作,并通过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的评估,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指导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和意见建议。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电力公司及交易中心、售电公司特邀代表、电力用户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参会代表围绕今年以来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做交流发言,重点提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6日,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年报》,其中显示当前山西注册独立储能企业16家,在批发市场结算均价441.42元/兆瓦时,远远高于其他发电种类的结算价格。截至2024年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经营主体20202家,其中直调发电企业627家,售电公司452家,电力用户1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投票表决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审议稿)的通知。现组织委员单位对《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审议稿)进行书面投票表决,各委员单位于5月7日18:00前反馈书面意见。文件明确,本办法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明确,零售套餐按照交易方式分为标准套餐、定制套餐和特殊套餐。标准套餐。是指售电公司按照规定的套餐种类,明确套餐各项参数并在“e-交易”平台售电公司店铺中进行公开挂牌,零售用户自主选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4月第一、二批电力用户注销生效结果的公告。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和《新疆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服务指南》有关规定,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4月18日对4月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相关机制优化的公告》,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为防范巨额盈亏风险,促进发用两侧进一步公平竞争,对发电侧(统调煤电)整体和用电侧(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整体实施中长期曲线偏差损益调节机制,发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市场总体运行情况。详情如下:(一)市场成员注册情况截至2024年底,吉林电力交易平台已注册经营主体5473家,同比增加480家。其中,发电企业390家,同比增加26家;电力用户4977家,同比增加443家;售电公司106家,同比增加11家。(二)电力交易结算情况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山西电力市场交易年报。截至2024年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经营主体20202家,其中直调发电企业627家,售电公司452家,电力用户19058户,新型主体65家(包括:独立储能企业16家,虚拟电厂6家,辅助服务聚合商39家,分布式电源4家)。2024年,累计组织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内容涉及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情况、市场公平竞争情况、信息披露及报送情况以及其他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其中提到,重点关注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河南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是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是584.973万元。本次运维项目内容包括: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项目已建设完成110kV变电站2座,110kV输电线路16.59千米,10kV开闭所4座,10kV输电线路42千米;光伏电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中钢洛耐3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4.497123万元,招标人为洛阳伊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荣荣50MW风电、11MW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总体EPC项目结果公示,中标人为河南瑞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勘察设计费0.80%,工程费98.5%。详情如下:
4月27日,作为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的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虚拟电厂注册,开启增量配电网转型发展新纪元。通过数智化技术聚合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可控负荷,成功构建起“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虚拟电厂运营体系,实现传统配电业务与新兴能源服务的深度融合,为新型电力系统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增量配电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一标段)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35亿元,招标人为中食寰纪(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详情如下:活动推荐:第五届智能配电网建设研讨会在能源革命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智能配电网不仅是能源互联网的“神经末梢”,更是实
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优选结果公示,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为通辽市广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配电区域内规划建设一座220千伏变电站、三座66千伏变电站及配网等。项目配电区域
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江阴工业园区,调研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增量配电园区内220kV盛华变电站及其集控中心,听取了变电站运行管理、线路互联互通等情况介绍,并就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电价机制、新能源
巩义中孚实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现将巩义中孚实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河南省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6MW/18MWh储能项目电化学储能集成系统采购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6MW/18MWh储能项目本项目位于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项目距离107国道约16公里,通过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的紧迫性日益凸显,电力系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力系统的能源结构也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的“源随荷动”模式正在向“源网荷储”一体化转型,这一转型不仅涉及技术革新,还包含了管理和运营模式的深刻变化。(来源:电联新媒作者:姜庆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