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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十四五规划:积极发展综合智慧能源 推广智慧能源小镇技术

2021-02-10 09:53来源:天津日报关键词:十四五能源规划可再生能源智慧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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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6 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项目

(一)建设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重点实施造林绿化、水生态环境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拆迁与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综合监管等十大工程,构建贯穿天津南北的生态廊道。

(二)升级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因地制宜开展退围还海还滩、河口海湾生态修复,加强候鸟栖息地保护修复。重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安全防护、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逐步恢复自然生长作物以及适宜候鸟栖息地。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保护管理站,开展资源调查及生态环境跟踪,促进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质净化,扩大湿地面积,发挥湿地生态修复的示范作用。

构建亲海亲水旅游空间格局。充分利用河、海岸线资源优势,以海洋、湿地、河流为核心要素,结合天津人文特质和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主题公园、东疆湾沙滩公园、东疆国际邮轮母港等旅游资源,构建“一湾三廊”的亲海亲水旅游空间格局。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国际化休闲旅游项目,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场景,建设国际一流亲海亲水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图3 天津市域亲海亲水旅游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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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7 亲海亲水旅游精品项目

(一)世界海洋文明度假湾精品项目。重点围绕“海洋+X”主题,建设“两中心一小镇四岸线”。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妈祖文化园、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主题公园等资源,打造“世界海洋文明体验中心”。依托东疆湾沙滩景区、邮轮母港等资源,打造“国家海洋休闲运动中心”。依托大神堂渔村、牡蛎礁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加大大神堂渔村的改造提升,打造“海式生活”国际休闲小镇。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的东南北三堤、东疆滨海公园、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湾、原海滨浴场南侧等四段岸线,为市民提供长度约45公里的公共亲海亲水休闲岸线。

(二)潮白河乡村休闲廊精品项目。重点围绕“河、湖、湿地+X”主题,建设“一道两区四小镇”。依托潮白河河堤,实施水系治理、道路拓宽、景观美化等提升工程,打造十里一景、水景相融的京东第一自驾风景道。依托东丽湖、宝坻温泉城等资源,打造东丽湖度假乐园、京津国际健康城。依托耶律各庄村、木头窝、葫芦窝、小辛码头村等重点村落,打造辽金文化重镇、渔耕文化水镇、曲艺民俗美镇、千年古渡小镇等。

(三)独流减河生态休闲廊精品项目。重点围绕“绿屏、河、湖库、湿地+X”主题,建设“一镇两园两基地”。依托小卞庄古村落,打造常青藤国际艺术小镇。依托万亩稻田、特色果蔬等资源,打造稻香现代农业产业园、台头农业公园。依托北大港湿地外围可建设用地,打造北大港观鸟研学基地。依托团泊湖水库外围可建设用地,建设团泊湖青少年户外拓展基地,打造环团泊湖国际体育圈。

(四)海河文化休闲廊精品项目。重点围绕“绿屏、河、海+X”主题,建设“一带三地标”。依托文化遗产、工业遗迹等资源,串联海河赛艇皮划艇训练基地、“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地区)、国家会展中心(天津)、葛沽民俗文化小镇、国家海洋工业创意园等重点项目,修复中部绿色生态屏障功能,保持原汁原味生态原貌,打造彰显津派文化的海河双城休闲带。依托富民公园、二道闸、大沽口出海口,建设展现天津新风貌的“滨海新貌”国庆彩车、海河锦鲤跃龙门、共筑海洋梦等三大新地标。

第三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按照生态优先、产业集聚、资源节约、城产融合、区域协同的原则,优化工业园区布局,调整传统产业布局,加强优势产业布局,谋划新兴产业布局,构建“两带集聚、双城优化、智谷升级、组团联动”的市域产业空间结构。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进一步强化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带。优化沿海产业布局,打造临海先进制造产业带。“津城”提升产业能级,打造都市产业发展核心区。“滨城”以各开发区为核心载体,集中布局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他各区工业园区错位布局、协同联动、集聚发展,形成产业组团。

专栏18 制造业空间布局

(一)滨海新区。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高新区、天津港保税区等功能区为核心载体,集中布局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一批产业集群。到2025年,滨海新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市比重保持在60%以上,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阵地。

(二)中心城区。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的基础优势,大力发展互联网、云计算、数字文化创意、工程设计服务等都市型产业,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核心区、高技术服务和都市产业集聚区。

(三)环城四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智能网联车、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优先培育新技术业态的前沿产业,打造新兴产业先导区、高端产业集聚区。

(四)外围五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高端资源转化落地,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升级,打造区域转型升级示范区、产业发展协同区。

塑造现代服务经济布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以资源禀赋、重大功能设施和产业生态优化服务业布局,构建“双城引领、一带协同、多点支撑”的服务业发展格局。推动“津城”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盘活用好洋楼、工业遗存、商务楼宇等资源,加快汇聚高端服务要素,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高端、功能集成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标志区,形成“一核、三带、六园区”的空间新布局。促进“滨城”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航运服务、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临空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集聚,打造“一核多点”的现代服务经济布局。沿海河魅力主轴布局一批“专精特新”专业化特色功能区,重点发展会展、设计、智能科技服务等高端业态,打造海河服务经济综合发展带。以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在环城四区和其他远郊区,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组团和特色城镇。

专栏19 服务业空间布局

(一)“津城”高端服务业“一核三带六园区”空间布局

“一核”:提升核心商务区品质,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主要包括洋楼经济总部标志区、“小白楼+远洋大厦”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解放北路+友谊路”金融服务集聚区。

“三带”:海河服务经济综合发展带。主要包括海河沿线的西站、古文化街、天津之眼—天津站、津塔—津湾广场、海河东岸、天津湾六个功能节点,重点发展商贸商务、特色文化展示、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娱乐购物等。南京路高端商务发展带。主要包括南京路和平区地段、海光寺地区两个功能节点,重点发展高端商务、科技金融、服务外包等。黑牛城道产业融合发展带。主要包括新八大里、文化中心、奥体中心三个功能节点,重点发展高端服务、文化演出、影视传媒、竞赛表演、体育健身等。

“六园区”:和平人力资源产业园区,重点打造外包、咨询、猎头、国际业务和培训等业务的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河西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打造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运维管理、基于“互联网+”的工程全生命周期一体化产业链。南开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科技服务业。红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智能科技、数字内容和智慧能源等业态。河东金贸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智能电气研发与制造、电力工程技术与研发等产业。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影视、咨询策划、数字视听等业态。

(二)“滨城”现代服务业“一核多点”空间布局

“一核”:依托滨海新区核心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贸、金融、文化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智能科技服务、动漫创意、跨境电商等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兴服务业,打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中新天津生态城等五大服务业集聚区。

“多点”:发挥各开发区城市功能节点作用,构建全域发展、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的产业布局。依托海空两港,打造北方国际贸易中心。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国领先的研发转化基地。依托现代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形成现代新兴服务业产业新体系。

第十一章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 凝聚城市发展的精神力量

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推动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化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天津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红色遗址遗迹开发保护利用,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和升级改造。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全覆盖。实行文明创建工程,深化全域创建国家文明城区。弘扬诚信文化,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打造学雷锋“志愿之城”。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第二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方志事业。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天津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打造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为群众奉献更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做强海河传媒中心,建强津云新媒体,用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建设曹禺文化中心、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等一批文化项目,提升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效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书香天津。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进重点文化项目、优质文化企业向文化园区集聚,培育一批品牌文化园区。着力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培育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集团,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扶持一批中小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举办高规格高水准的文化文艺活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第三节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强文物古籍和档案史料保护、研究、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进程,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建筑、革命文化遗址、工业文化遗存、名人故居等保护力度,突出城市特色和文化底蕴,打造“古今交融、中西合璧”的城市名片。大力推进长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突出古韵、作品、精品,实施文脉整理研究工程,注重文化遗产保护,挖掘文化内涵,构建京津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积极推动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标准实施黄崖关长城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博物馆等一批国家级标志性项目,打造文化遗产活力焕发的大运河示范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建设非遗博物馆,宣传展示杨柳青年画、泥人张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天津建城日”纪念,加强地方乡土文化教育,激发市民对城市的热爱之情。加强城市景观风貌设计和管控,形成具有鲜明标识度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品位。

专栏20 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一)加强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和历史风貌的整体性保护。分年度、分批次组织运河沿线文物保护修缮,优先启动北洋大学堂旧址、石家大院等一批重点文物修缮、文物安全防范以及展示利用工程。加强对大运河沿线重要遗址遗迹的考古发掘和展示利用,实施河西务十四仓遗址、北运河沉船点、西钓台古城考古遗址等一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考古遗址公园工程。

(二)建设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加快推进杨柳青运河古镇为大运河天津段标志性工程,围绕“古韵、作品、精品”总体定位,打造积淀千年古韵、洋溢当代繁华的杨柳青,呈现古今凝练、南北交融的津沽文化,成为特色鲜明、人文浓厚、影响深远的中国大运河璀璨明珠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标识。

(三)构建大运河博物馆展示体系。加快建设天津市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构建集档案管理、信息服务、学术交流、文物展陈、观光旅游、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展示平台。鼓励和支持大运河流经区适当建设大运河专题博物馆、陈列馆,组织一系列文物精品展陈展示。

(四)打造大运河特色旅游线路。以包容多样的河海文化为依托,结合五大道、意式风情区等具有代表性的天津近代城市景观,谋划布局中西合璧城市近代文化体验游、天津特色漕运文化观光游和古今交融民俗文化体验游三条特色旅游线路。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市场化运作,打响“近代中国看天津”旅游品牌,打造特色海洋文化旅游带、海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国内旅游目的地城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深入推进蓟州区、和平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名人故居游、文化博览游、乡村休闲游等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杨柳青古镇、五大道文化旅游区、航母主题公园、黄崖关长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培育海鸥手表厂等工业旅游示范项目。

第十二章 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增加绿色空间和生态产品供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美丽天津。

第一节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打造绿色供应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坚持用“绿色系数”评价发展成果,建立健全生态型经济体系。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钢铁、电力等行业率先达峰。深化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设,推动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发挥更大作用。创新开展近零碳排放区建设。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严格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幅降低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速,理顺节能监察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数据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电力、冶金、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及废气综合利用,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推动静海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打造京津冀地区再生资源交易平台。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实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构建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积极引导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和范围。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零碳小屋,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推广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模式和绿色农房建设技术。

第二节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成效,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从源头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深化燃煤、工业、移动源、扬尘、新建项目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工程,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到202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系统治理水环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构建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控源、治污、扩容、严管,不断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企业、园区污水治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基本清除雨污串接混接点,到202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新建扩建一批污泥处置设施,到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7%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推进水稻等种植业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有效削减入河污染。到2025年,考核断面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全部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

加强渤海综合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整治,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功能。严格控制入河、入海水污染物总量,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化海上污染治理,分类治理海水养殖污染,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要求,建设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翔鸟语、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加强土壤环境治理。深化农耕、建设两类用地风险管控。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用地准入,防止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建设。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鼓励使用有机肥。到2025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专栏21 环境保护整治工程

(一)大气污染治理。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机组深度治理或改造,对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工业炉窑,实现工业炉窑燃料无煤化。动态排查燃气锅炉,对燃气机组开展低氮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实施精细化管控,深化扬尘治理。推动实施外环线附近物流园搬迁工程。

(二)水环境治理。扩建宝坻第一污水厂、宁河城区污水处理厂、滨海新区中塘污水处理厂等远郊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津沽、张贵庄等一批污泥处置设施。

(三)渤海综合治理。实施海河、独流减河河口清洁整治工程,规范整治问题入海排口。实施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生态岸线二期、南港工业区南部生态海堤等生态岸线建设。

(四)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程,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等关停搬迁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强环境基础数据共享、区域联动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和协同保护力度。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强化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构建区域绿色交通体系。强化流域联动治污,加强海河流域上下游和环渤海城市环保协作,完善引滦入津上下游等跨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跨界河湖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和水环境污染联合处置机制,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示范区。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将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基于环境风险的产业准入政策,鼓励发展低环境风险产业,完善重大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平台,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市、区两级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第三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深化河湖湾长制,推行林长制、山长制、田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生态环境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生态系统监测评估。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新模式,推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公益诉讼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资源开发、碳排放权抵消等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化,积极稳妥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推广绿色采购,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完善各级财政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保障生态保护补偿支出,发挥政府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中的引导作用。

第十三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社会事业补短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让城市更有温度、人民生活更美好。

第一节 提高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协同传导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持续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创业载体升级。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力度,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努力形成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探索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发展。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关爱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督管理,推动慈善资源向基层下沉。

强化住房保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更新提升,提高居住质量。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工作,增强学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广泛开展劳动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健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机制。

专栏22 新时代立德树人发展计划

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劳动育人工程,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区,创建一批市级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品质课程和特色活动,打造劳动育人品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校园足球、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实施美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美育学科特色课程基地,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教育公平,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孩子“上好学”“就近上”。科学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学前教育保教服务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确保16个区率先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施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工程,聚焦资源短板补齐学位缺口。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组织,建设一批品牌高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专栏23 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

(一)实施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提升工程。探索幼儿园城郊结对、集团化办学等协同发展模式,建立优质园对薄弱园、农村园的结对帮扶机制,完善农村幼儿园玩教具的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

(二)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三年行动,通过新建、扩建学校,挖掘中心城区资源潜力等方式,补齐义务教育学位缺口,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提升改造中小学C级校舍,补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按标准补充更新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滨海新区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做强做优市直属学校滨海学校,成立以合作学校为主体的滨海教育集团。

(三)实施品牌高中建设工程。激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活力和动力,突出理念创新、内涵建设、文化培养和特色发展,建设一批办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队伍一流的品牌高中,形成全面发展的普通高中育人体系。

(四)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全面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制定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实现“应随尽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

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顶尖学科培育计划,推进一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创新服务能力。支持市属本科高校和共建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重点建设一批对接我市主导产业的特色学科群。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建成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天津美术学院新校区、天津音乐学院新校区,推进南开大学滨海校区建设,推动天津大学国际医学院落户滨海新区,支持天津农学院更名为天津农业大学,完成独立学院转设任务。

专栏24 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

推进与教育部共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加快实施一流本科专业、课程“双万”计划。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双一流”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建设40个左右顶尖学科、40个左右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

巩固提升职业教育领先优势。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天津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加快实施一流本科专业、课程“双万”计划。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双一流”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建设40个左右顶尖学科、4标杆,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产教城融合,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打造津南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支持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深化专业群对接产业群建设,打造一批优质专业群。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行业企业办学的职教特色,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校企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培育30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专栏25 职业教育领先发展工程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成立产教融合研究院,聚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精密模具、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前沿,建设相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实体性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企业大学。

(二)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标杆。实施新一轮部市共建,力争在坚持行业企业办学特色、对接产业需求、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出一批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标准。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机制,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扩大面向各类人群的终身学习服务,建设学习型城市。扩大终身学习资源供给,实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工程,推广市民终身学习卡。强化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完善社区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增强社区教育网络辐射力。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推进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推进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转型更名和综合改革。

专栏26 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工程

(一)实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工程。建立学习者学习档案,完善学历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制度、学分转换制度和职业教育证书认证制度。

(二)实施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市、区两级老年大学示范引领和统筹指导作用,利用远程教育和线上资源优势,扩大老年教育规模。

(三)实施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监测工程。全面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动态监测,以测促建,推动提高学习型城市建设水平。

(四)实施天津终身教育平台提升工程。深化全民智慧学习平台建设,与终身学习网双网共享,提高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供给精准度,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推进高考改革,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民办教育改革攻坚工程,构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三节 扎实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天津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全市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网格化布局组建区域医联体,推进基层服务模式转型,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残障人员等就诊就医提供便利。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建设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一批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高地。完善精神卫生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市安定医院亚健康中心等项目。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迁址新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建成位居国内前列的妇幼保健机构。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广远程医疗。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改革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强化公共卫生物资储备,加快建设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基地,完善物资调用流程,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和物资保障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资源共享、装备互济的立体“120”医疗救援服务,形成快速响应、高效运转、安全可靠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强化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监管,推动化学毒物检测平台建设,提升防治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专栏27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成第一中心医院新址建设,实施中心妇产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及新建滨海院区、胸科医院(原址)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人民医院扩建三期住院楼、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第五中心医院扩建及改造、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感染防控中心、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中医药研究院改扩建(二期)、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新址建设等项目。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及甲楼传染病区等改扩建、第二人民医院迁址新建、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迁址新建、安定医院亚健康中心建设等项目。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医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实施中医药研究院二期项目,完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促进中药新药、经典名方研发和产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实现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设天津市中医药循证中心,开展中西医会诊试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鼓励支持社会办医,推进非营利性社会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承担政府指定任务等方面同等待遇。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常见多发病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药卫生全行业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设体育强市。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素质。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打造大型体育综合体,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三大球”、田径、游泳和冰雪运动等项目,建成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推动“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积极承办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天津赛区)比赛。

第四节 促进人口全面均衡发展

持续优化人口分布。增强人口承载能力,保持人口规模适度增长。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增长,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向外疏解。推动滨海新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促进“滨城”人口集聚增长。增强环城四区城市功能,提升人口吸纳能力。促进其他五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口城镇化水平。加强京津产业新城、京津合作示范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滨海—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等园区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产业园区人口聚集能力。加强人口信息化管理,提升社区人口管理服务能力,优化完善居住证政策,保障居住证长期持有人享有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市民化权利。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优生优育政策,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我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提高人口素质。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紧迫感,加快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互联网+养老”,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升级和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级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推动城乡区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探索互助型养老模式,培育养老新业态。促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到2025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在交通、就医、消费、文体活动等方面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发展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等多元服务业态,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成长成才环境。大力关爱退役军人,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服务保障制度,推动退役军人安置更有质量、保障更加有力。

第十四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天津之“特”、天津之“责”,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度,增强城市韧性,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

第一节 筑牢首都“护城河”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密防范和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各类风险。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和邪教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粮食、能源、资源安全,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第二节 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风险。规范融资渠道,依法合规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推动平台公司高成本短期债务置换为低成本长期债务,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坚持“一企一策”精准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采取市场化手段重组原有债务、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积极稳妥开展债转股,持续降低企业杠杆率。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分类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国企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第三节 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推动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防护体系,增强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织密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平台,构建多层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网络安全风险防护。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数据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主动防御能力,强化密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创新应用。

强化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加强数据资源汇聚存储、产权交易、流通、传输和安全保护体系建设,扩大基础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推动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提升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第四节 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构建生物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若干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基础平台,加快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提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等检验检测能力。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推动一批生物技术企业开展生物安全技术保护和产业化应用,促进生物安全技术成果转化。

构建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生物安全风险预警技术保障平台,开展即时、持续性监测,提升生物安全重大风险预警能力。探索构建生物安全等级标准体系,制定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等预案,建立快速响应协调决策机制。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偷捕、滥砍滥伐、违规贩卖及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健全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疫苗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情处置能力和水平。推动开展生物安全国际合作。

强化生物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生物安全科普宣传,提升全民生物安全意识,筑牢生物安全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集技术培训、演练评估、咨询帮助于一体的生物安全科普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形成有效预防和限制恐慌蔓延的防范预案。

第五节 强化城市公共安全保障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突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主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地方消防法规,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消防信用监管,实施智慧消防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力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努力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百姓最满意、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全面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建设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加强疫苗批签发、国际一流外科植入物等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推进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预报预警,统筹抵御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建立健全城市自然灾害防控体系,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障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强化对地面沉降和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及防范治理。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基地,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完善全民安全教育体系,开展体验式安全科普教育和市民公共安全应急培训。

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军地联动,统筹国防动员和政府应急管理建设,在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中贯彻落实国防需求,增强动员保障能力,提升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 时应战能力。推进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支持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试点建设,提升人民防空应急服务能力。强化全民国防教育,推进革命军事馆建设,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光荣历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健全强边固防机制,支持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和预备力量建设,深化民兵调整改革,统筹推进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设,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六节 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

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健全统一领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实行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指挥。强化陆空、陆海一体化指挥协调,提高联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应急资源数据信息一体化水平。强化京津冀应急救援合作,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和联合指挥、应急资源合作共享等机制,提升跨区域应急管理联动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社会化储备,丰富物资品种,优化储备布局。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及规模,增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能力。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形成从原粮储备到加工、仓储、配送、应急保障于一体的粮食保障基地。大力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研发攻关,在智能安防、救援机器人、无人机、医疗设备等领域布局应急产业集群。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区级应急救援中心,支持基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基层应急管理服务站。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及基层应急信息平台和灾害监测站网建设,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强基层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五章 建设法治天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建设法治天津

加强高质量立法。加快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天津特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市委、市政府决策与立法工作衔接机制,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对标民法典加强配套法规规章建设,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领域立法,健全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规规章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构建符合直辖市特点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监管、资源环境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全面深化街道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异化和滥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行政问责立法,依法规范和保障行政问责。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加强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自贸区法院建设和知识产权法庭、破产法庭建设,增强天津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效应。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

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培养全社会法治信仰,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第二节 维护社会稳定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充分发挥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把各类社会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末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防止风险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交织叠加、传导蔓延。强化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构筑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大力加强公安特警队建设,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实现“无黑”城市目标。完善毒品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毒品治理能力,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构筑“城市安全数字底座”,有效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构筑全天候全方位安全态势。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一体化推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科技支撑能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委会、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等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覆盖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第十六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凝心聚力共绘发展蓝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完善规划的实施机制,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

完善党集中统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健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发挥党委(党组)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委(党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本领,增强思想敏锐性、工作前瞻性和落实穿透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完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增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财政预算、国土开发、资源配置等政策措施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建立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明确衔接原则和重点,规范衔接程序,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地。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规划实施支撑。完善年度计划落实规划的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强化金融政策支撑,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本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项目支撑,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生产力布局,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强化分类实施,提高规划实施效能。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健全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经评估确需调整修订时,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经市委同意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增强规划刚性约束,完善对规划主要指标的监测、统计、考核制度,强化对约束性指标和市级专项规划、各区规划总体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及时公布实施进展,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社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共识,集全市之力、全市之智,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十四五”规划目标宏伟、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拼搏,创新竞进,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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