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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加强农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建设智慧农业。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农业气象服务。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治理农膜污染,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第三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鼓励有条件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二节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第二十五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发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节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第二十六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第一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
第八篇 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第二十七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第一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
第二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跨省落户人口数量确定。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第二十八章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
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第一节 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抓手,全面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建立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构筑生态和安全屏障,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都市圈
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打通各类“断头路”、“瓶颈路”,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产业园区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鼓励有条件的都市圈建立统一的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探索推进土地、人口等统一管理。
第三节 优化提升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
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增强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率先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结构,提升综合能级与国际竞争力。坚持产城融合,完善郊区新城功能,实现多中心、组团式发展。
第四节 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
充分利用综合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主动承接超大特大城市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确立制造业差异化定位,推动制造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级医院和高等院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营造现代时尚的消费场景,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第五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的县城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建设,合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健全县城建设投融资机制,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稳步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和镇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特大镇设市。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章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
第一节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推行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推进老旧楼宇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场、充电桩。
第二节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杜绝大拆大建,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建设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干旱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拓展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融资机制。
第三节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管理机制经验,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第四节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第三十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第二节 开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以中心城市为引领,提升城市群功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区域。破除资源流动障碍,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节 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
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承担战略功能的区域为支撑,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边疆安全,与动力源地区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并定居落户。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和运输格局,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建设,提升国内能源供给保障水平。增强边疆地区发展能力,强化人口和经济支撑,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健全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边境地区等提供有效转移支付。
第三十一章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聚焦实现战略目标和提升引领带动能力,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
第一节 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紧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牛鼻子”,构建功能疏解政策体系,实施一批标志性疏解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加快启动区和起步区建设,推动管理体制创新。高质量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与河北省三河、香河、大厂三县市一体化发展。推动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提高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京津冀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基本建成轨道上的京津冀,提高机场群港口群协同水平。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强化华北地下水超采及地面沉降综合治理。
第二节 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工程。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示范,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围绕建设长江大动脉,整体设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疏解三峡枢纽瓶颈制约,加快沿江高铁和货运铁路建设。发挥产业协同联动整体优势,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
第三节 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加强粤港澳产学研协同发展,完善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和深港河套、粤澳横琴科技创新极点“两廊两点”架构体系,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便利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加快城际铁路建设,统筹港口和机场功能布局,优化航运和航空资源配置。深化通关模式改革,促进人员、货物、车辆便捷高效流动。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便利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就学就业创业,打造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精品品牌。
第四节 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
瞄准国际先进科创能力和产业体系,加快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提高长三角地区配置全球资源能力和辐射带动全国发展能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长三角地级及以上城市高铁全覆盖,推进港口群一体化治理。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强化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深化沪苏浙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优化优质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第五节 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加大上游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筑牢三江源“中华水塔”,提升甘南、若尔盖等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创新中游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旱作梯田和淤地坝建设。推动下游二级悬河治理和滩区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修复。开展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理整顿黄河岸线内工业企业,加强沿黄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推进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格局,统筹沿黄河县城和乡村建设。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第三十二章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
第一节 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升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水平,促进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支持新疆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支持西藏打造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促进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
第二节 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从维护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强政策统筹,实现重点突破。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升哈尔滨对俄合作开放能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改造提升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带,形成新的均衡发展产业结构和竞争优势。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措施。深化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
第三节 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
着力打造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内陆地区开放高地、巩固生态绿色发展格局,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在长江、京广、陇海、京九等沿线建设一批中高端产业集群,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快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支持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上下游合作联动发展。加快对外开放通道建设,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内陆地区开放平台。提升公共服务保障特别是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第四节 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
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加快在创新引领上实现突破,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引领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要素产出效率,率先实现产业升级。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打造对外开放新优势,率先建立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
第五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统筹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推进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沂蒙等革命老区绿色创新发展。推进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和生态脆弱地区保护修复,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推动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转型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改善国有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多措并举解决高海拔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大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沿边城镇体系,支持边境口岸建设,加快抵边村镇和抵边通道建设。推动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大对重点边境地区发展精准支持力度。
第六节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提升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支持省际交界地区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人才向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完善区域合作与利益调节机制,支持流域上下游、粮食主产区主销区、资源输出地输入地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鼓励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三十三章 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第一节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围绕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高海洋文化旅游开发水平。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建设海洋牧场,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建设一批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以沿海经济带为支撑,深化与周边国家涉海合作。
第二节 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滨海湿地保护。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保障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完善海岸线保护、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第三节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深海战略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参与北极务实合作,建设“冰上丝绸之路”。提高参与南极保护和利用能力。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加强海事司法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序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
第十篇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第三十四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第一节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革命文化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
第二节 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出版传播、宣传阐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建设,建好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第三节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国工程,开展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加强文物和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推进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址保护,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
第四节 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宣传学习。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科学规范做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第三十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中华文化传播推广和文明交流互鉴,更好保障人民文化权益。
第一节 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
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水平创作人才和德艺双馨的名家大师。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乡村工程。发展档案事业。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推动农村电影放映优化升级。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
第三节 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利用网上网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促进民心相通。开展“感知中国”、“走读中国”、“视听中国”活动,办好中国文化年(节)、旅游年(节)。建设中文传播平台,构建中国语言文化全球传播体系和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
第三十六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第一节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加快提升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推进沉浸式视频、云转播等应用。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品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开拓海外文化市场,鼓励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走出去”,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第二节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进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提升度假休闲、乡村旅游等服务品质,完善邮轮游艇、低空旅游等发展政策。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和集散体系,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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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能源监管统计制度、依法依规报送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信息,是服务能源保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在省级公司层面明确信息报送
日前,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首批牧光互补项目--盐源4#地块牧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中国电建成都院负责项目设计、采购工作。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场址最高海拔3320米,占地约6500亩,装机容量31万千瓦,通过布太线、太灵线两条220千伏输电线路接入国网500千伏百灵变电
1月15日,国家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公布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监测情况。截至2023年12月,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2406.2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总额为1923.5亿元,完成1081.2亿元,完成率56.21%。纳入监测机制的电源建设项目共16个,总投资为1221.8亿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促进湖南能源规划项目建设,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截至2023年12月,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2406.2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总额为1923.5亿元,完成1081.2亿元,完成率56.21%。
2023年2月,根据《关于建立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的通知》(湘监能行业﹝2022﹞71号),各主体单位按要求报送了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报表信息。经汇总分析,形成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信息月度简报。现将监测信息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3年2月28日)。一、总体情况纳入监测机制的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简报(2023年1月)。项目进度详情如下:一、总体情况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2199.92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总额为1893.4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03.18亿元,完成率37.14%二、电源项目纳入监测机制的电源建设
2022年12月,各主体单位按照《关于建立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的通知》(湘监能行业﹝2022﹞71号)要求报送了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报表信息,经汇总分析,形成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信息月度简报。现将监测信息简要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下同),纳入监测机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1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快火电结构布局优化。加快推进主城区煤电企业由“供电”向“供热”转变、由“城区”向“城郊”转移,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性、调节性电源转型。持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6560万千瓦,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占比从77.8%、15.9%、4.6%、1.7%调整为64.1%、16.6%、6.0%、13.3%,电源多能互补、水火互济能力显著增强。省调机组季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宁夏发改委日前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883号。《规划》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提高到55%和30%以上。加快推进垃圾发电在地级市全覆盖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合理控制煤电规模,严禁新建、扩建大型常规煤电机组,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加快现役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以供热需求为基础在中小城市适度推进
4月15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严控全市煤炭消费增长,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禁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厂。进一步调整用煤结构,控制压减印染、化工等产业用煤。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
4月15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发布2023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4526.3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298.38亿千瓦时,较2022年可比口径分别增长3.67%和3.37%。2023年,面对冬夏极端天气频发等困难挑战,国电电力全力以赴抓生产、保安全、促发展、提效益,大力推动以煤电保电力稳定,全力提升保供
据CNBC报道,去年全球新增的煤电产能比2016年以来的任何一年都多。全球能源监测机构(GEM)发布的一份报告发现,煤炭年净产能增长48.4吉瓦,同比增长2%,中国占新建煤电产能的三分之二左右。其他有新煤电厂上线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印度、越南、日本、孟加拉国、巴基斯坦、韩国、希腊和津巴布韦。与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应急备用电源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辖区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电力保供能力,近期,西北能源监管局对大唐瑶池电厂、大唐蒲城电厂开展煤电应急备用电源调研。调研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局《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电应急备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4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
不负好春光,耕耘新希望。2024年以来,广西能源集团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奋进姿态,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千方百计拓市场、全力以赴稳经营、一以贯之抓安全,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稳产增效、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重大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主要指标实现较快增长,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发展
日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耦合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的煤粉锅炉加压富氧燃烧换热样机研制”启动会暨实施方案和咨询审议会在哈电锅炉召开,标志着项目的正式启动。公司领导于强主持会议并为与会专家颁发聘书,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汪黎东、东南大学教授段伦博、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孙绍增、中国特种设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方案提出,2024—2025年全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力争达到280亿元,到2027年累计达到500亿元。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煤电机组容量替代,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发电水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包括: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深远海浮式风电国产化研制及示范应用项目、山东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第一批)、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重型燃气轮机示范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按照集中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中小型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禁止将燃煤自备电厂放在工业项目中备案或在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一、总体情况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08g/kWh,同比升高0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8日下午,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在怒江州府与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举行会谈。双方就推动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进行深入交流。怒江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李义军,怒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永铸参加会谈。江毅对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介绍了中国华电经营情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6日北京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推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梯度培育促进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推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内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办结投诉举报53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3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同比下降28.44%、环比增长5.79%。其中:投诉383件,同比下降28.54%、环比下降4.73%;举报74件
近日,巴斯夫与中国能建广东院在广东省湛江市签署了为期25年的绿电采购合同,中国能建广东院将为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供应可再生能源电力。这是双方继2023年9月签署合作意向书后,全面开启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双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巴斯夫是全球领先的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大幅提高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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