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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疆“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 关于风电说了这些!(附文)

2021-06-09 14:3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新疆风电风电十四五新能源基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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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推进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建设

实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打造核心区南北两个重要支点。推动霍尔果斯市、霍城县、伊宁市、伊宁县“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培育西出东进产业集群。支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与伊宁园区、清水河产业配套区一体发展,推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与兵团分区及周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完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体制机制,提升合作中心建设水平,推动跨境电商、跨境旅游、免税购物、医疗服务、文化交流等业态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在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产业承载集聚能力。积极承接内地和境外产业转移,用好用足对口援疆省市和中央企业的产业优势,加快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喀什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电子产品装配、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动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设,构建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辐射带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三章 推进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

推进商贸物流中心、交通枢纽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国际国内交流合作项目,推动一批关键性、示范性、标志性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

加快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优化“一核九区多节点”商贸物流中心空间布局,发挥乌鲁木齐商贸物流核心圈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伊犁—博州、阿勒泰—北屯、克拉玛依—奎屯—乌苏、喀什—克州、塔城、哈密、巴州、阿克苏、和田等9个商贸产业集聚区功能协同,强化各节点城市物流功能,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分拨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

加快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加快“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北、中、南通道建设。完善空中大通道,加快建设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推动乌鲁木齐吐鲁番机场一体化运营,开通喀什、伊宁机场国际航线,加密疆内机场联通内地航线,新开西南出疆陆航通道,形成承东启西、连接欧亚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进国际光纤光缆工程建设,提高信息联通水平。

加快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合作,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高水平医疗、教学和科研中心。以地域养生品牌、优良的医疗资源提供来疆就医便利化条件,吸引中亚国家人员来疆开展医养游。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卫生领域交流,推动重大传染病信息互通、联防联控、资源共享。支持中医药国际综合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国际医疗服务平台。

加快文化科教中心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历史文化和多民族文化交汇融合发展。支持阿勒泰、塔城、霍尔果斯等地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提升旅游国际合作水平。实施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中亚西亚国家资源、能源、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合作。支持高等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培养服务“一带一路”高层次复合人才。

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形成金融市场资本资金洼地。推动设立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实现棉花和棉纱现货期货联动发展。完善霍尔果斯国际贸易融资、外汇等金融服务,建设霍尔果斯金融创新示范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喀什经济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建设产融结合示范区。

第四章 推进口岸经济带建设

完善口岸定位功能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坚持“一岸一城(镇、团)一特色”,优化口岸经济带布局,建设一批特色进出口资源加工区,打造集落地加工、产业集聚、商贸物流、边境旅游、边民互市贸易为一体的口岸经济平台。密切口岸与各类园区、城镇、腹地经济联系,推动“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口岸经济”转变。积极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规划建设,构建以绿色农业、加工制造、生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打造沿边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第五章 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引进内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推进对内开放,用好国内大市场,吸引各类要素向新疆汇聚、产业向新疆转移。优化对外开放空间布局,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经济走廊建设,构建中心突出、东西贯通、南北辐射、层次分明、错位发展的开放型经济空间布局。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带动商品、技术和装备出口,拓展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多层次、多领域务实合作。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会展经济。推动设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九篇 全面深化改革 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体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最大限度激活发展潜能。

第一章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支持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合资合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中央驻疆企业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支持中央企业深入参与新疆建设,积极推进地方企业进入上游勘探开发领域、参与油气资源开采收益分配等。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在能源、化工、水利、交通、旅游、有色矿产、农牧、航空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带动作用强的民营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价值链高端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疏通企业融资堵点,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第二章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稳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晰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支持做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主体,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章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强化政府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形成融资方式丰富多元、公平开放的投融资体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深化投资报建审批改革,健全投资运行监测预警体系、投资监管执法体系、投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限制,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推进特许经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优化投融资结构。

第四章 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基本导向,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畅通的现代产权制度。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新一轮标准化战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第五章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各级政府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落实政策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平等准入政策,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企业困难诉求反映机制。落实惠企政策,加强要素保障,精准优质服务,推动大中小各类企业一起激活、竞相发展,国企民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同并进、全面发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第六章 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推进国有农牧场企业化、公司化改革,完善国有农牧场与周边农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特别是南疆农村金融供给。

第七章 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教育评价、考试招生、教育督导、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全面取消以药养医,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推进体育事业改革,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第八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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