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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疆“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 关于风电说了这些!(附文)

2021-06-09 14:3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新疆风电风电十四五新能源基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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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优化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天山北坡经济带、天山南坡产业带、南疆四地州和沿边境地区协调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第一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控,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加强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上,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推动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二章 优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

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加快推动天山北坡经济带区域改革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和一体化发展,打造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把天山北坡经济带区域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特色制造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第三章 培育发展天山南坡产业带

完善天山南坡区域交通干线网络,畅通主要节点城市和重要产业园区联系,以能源矿产资源、特色农业资源和特色旅游资源为依托,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将巴州、阿克苏地区打造成重要的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纺织服装基地、特色旅游基地、商贸物流基地,着力打造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经济增长点。

第四章 加快推进南疆四地州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南疆四地州发展的优惠政策,坚持自治区财力分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安排和重大民生项目投入向南疆倾斜,促进南疆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空间布局,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布局建设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破解南疆发展的瓶颈制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家禽和特色养殖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推进南疆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五章 加快沿边境地区发展

充分发挥沿边境地区地缘资源优势,加快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基地,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兴边富民与稳边固防相统筹,继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有序推进重点地区生产放牧点、边境小康村、抵边新村、重点城镇和兵地融合型城镇建设,健全完善护边员制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一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兵地一体、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新时代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一章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将兵团城镇布局纳入全疆城镇体系,编制实施《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在加快推进天山北坡城市群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南北疆协调发展、兵地一体发展,着力打造“一圈一带一群”的城市发展格局。

培育乌鲁木齐都市圈。以乌鲁木齐(兵团十二师)为中心,带动昌吉市、五家渠市、阜康市、奇台市同城化发展,加快构建一小时交通网络,辐射带动昌吉州其他县市、石河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等城市发展,推进乌昌石经济一体化发展。完善乌鲁木齐市与周边地州、县市、兵团师团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一体化,促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兵地融合,各类要素集聚共享、协同互动,形成空间结构清晰、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都市圈。

构建北疆城市带。以伊宁市为区域中心,按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要求,创新区域城市合作体制机制,推进奎屯、霍尔果斯、塔城、阿勒泰、博乐、阿拉山口、可克达拉、双河、胡杨河、白杨、北屯等北疆城市加快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打造南疆城市群。以喀什市为区域中心,因地制宜推进喀什、阿图什、阿克苏、库尔勒、和田、阿拉尔、图木舒克、铁门关等南疆城市发展,切实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提高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辐射带动南疆加快发展。

优化行政区域设置。有序推进撤地设市,在条件成熟的县推进撤县建市,因地制宜开展撤乡设镇、乡(镇)改街道工作。

第二章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探索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路径,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第三章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建设伊宁—霍尔果斯、库尔勒、喀什、阿克苏、阿拉尔、图木舒克等一批具备较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与火车、长途汽车、航空顺畅换乘和无缝衔接,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提高群众出行便利度。加强城市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再生水用于市政设施、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形成“15分钟生活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绿色城市建设,新建一批自治区园林县城。加快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人文城市建设,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旧城防灾、生命线工程建设,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

第四章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优化城市产业布局,促进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融合。发挥大城市产业选择和人才引进优势,形成以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发挥中小城市要素成本低的优势,引导产业向绿洲城镇组群和中心城市园区聚集。加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小城镇培育力度,支持国家特色小城镇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小镇。优化园区生活空间布局,推动园区生活服务区与县城统筹规划建设,形成产业聚人、城市留人的发展格局。

第五章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支持疆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培育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农技推广、经营管理、实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户生产技术型人才。畅通人才下乡渠道,引导城市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建立社会人才服务乡村机制,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倾斜。统筹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建立农村幼儿园与城市优质幼儿园“城乡联盟共同体”,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补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现代物流、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第十二篇 推进文化润疆 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更好地宣传教育群众、团结凝聚人心。

第一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有力宣传阐释新疆广袤土地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新疆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新疆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坚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创新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融情实践活动,推进互嵌式示范社区建设,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第二章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研究制定文化润疆工程规划(2021—2030年),围绕贯通中华文化血脉、融入现代文明、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谋划文化润疆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广电精品润疆工程”“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头脑。推动中华文化元素和标志性符号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A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批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加强历史文物遗址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建设,实施“国家历史记忆工程”和“国家红色记忆工程”,深入挖掘新疆同内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让历史发声、让文物说话。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爱国宗教界人士关爱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经学思想建设,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不断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条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依法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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