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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碳中和债券市场运行初探

2021-08-30 10:39来源:远东资信关键词:碳中和债券碳排放碳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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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21年2月以来,中国碳中和债券市场迅速兴起,这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之下加快二氧化碳减排,实现“30·60”目标所需资金缺口巨大,以及相关扶持政策陆续出台密切相关。

2021年一季度,国内碳中和债券市场初步形成,累计发行42只、623.5亿元,从月度来看,发行规模呈现持续高速扩容态势。从结构来看,目前碳中和债券支持行业以电力行业为主,发行主体以中央企业为主,上市场所以银行间市场为主,发行主体信用层级高且稳定,债券运作机制突出“减碳”等特色,强调运作规范。

在市场与政策双重驱动下,我国碳中和债券面临黄金发展机遇期,未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一是制度建设继续完善,监管部门还需加强碳中和债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相关专门制度建设。二是市场规模扩容潜力显著,现行碳中和债券市场还只是崭露头角,未来市场有望跳跃式增长,但需在债券属性识别、信用风险防控、募集资金日常监管等多方面强化监管。三是市场结构多元化发展,现行碳中和债券市场带有能源央企等大型企业“先行先试”特点,未来该市场在支持央企、AAA企业发展的同时,还需加大对于地方国企等其他企业、AA+(含)以下企业支持倾斜力度。

碳中和债券是指在现行绿色债券政策框架下,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碳汇林业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测算,发行后持续披露项目进展与碳减排效益实现情况的一类绿色债券品种。2021年2月以来,在政策支持和需求驱动下,中国碳中和债券市场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其后续深入发展对于我国乃至全球践行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和重要意义。本文重点聚焦我国境内碳中和债券市场初步实践,梳理了国内碳中和债券市场兴起原因、运行实践,并对其发展前景做了探讨。

一、碳中和债券市场兴起原因梳理

2021年2月以来,中国碳中和债券市场迅速兴起,其兴起原因或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我国二氧化碳减排任务繁重而迫切

近十年以来,全球气候变化无常,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日益频繁,海洋生态系统破坏严重,对人类生产和生活可持续性发展造成明显负面影响。专家普遍认为,全球变暖导致日益频繁的热浪、飓风和寒潮等极端天气事件,而人类活动导致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可能是造成全球变暖的原因之一。数据显示,近期全球二氧化碳浓度已飙升至近千万年以来最高,“全球碳计划”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二氧化碳平均浓度为412ppm,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人类保护地球家园的重要和迫切行动。中国作为人口和经济大国,在二氧化碳减排方面任务繁重,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为100.3亿吨。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正式明确,意味着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按下了减碳快进键。

(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巨大

据相关研究显示,2030年实现“碳达峰”,我国每年需求项目资金约为3.1万亿-3.6万亿元,而目前每年资金供给规模约为5000余亿元,资金缺口超过2.5万亿元;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则需要在清洁能源发电、先进大规模储能、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超过百万亿元投资(注:参见:我国实现“碳中和”的12条政策建议,北极星大气网,2021-02-17)。由于政府财政资金仅能覆盖实现碳中和目标所需项目资金的少部分,超大规模资金缺口还需要市场资金予以弥补,这从客观上需要深入发展绿色金融体系,完善与“碳中和”相关的投融资机制,以引导市场闲置资金流入“碳中和”实践相关领域。

(三)相关扶持政策陆续出台

在“30·60”目标指引下,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3月,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政策精神指引下,金融监管领域加快了碳中和债券制度制定与落实的步伐。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3月,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规定碳中和债募集资金应全部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募投项目应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或国际绿色产业分类标准,且聚焦于低碳减排领域。

二、碳中和债券市场实践分析

在国家和行业政策指引下,2021年2月7日,以21四川机场GN001、21华能GN001、21南电GN001、21三峡GN001等首批6只碳中和债同日发行为标志,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正式拉开发行大幕。

(一)规模迅速扩容

2021年一季度,国内碳中和债券累计发行42只、623.5亿元。发行主体为26家,包括国企25家、合资企业1家。由于市场刚刚起步,现行碳中和债券市场规模仍然不大,今年一季度(自2月7日至3月31日)碳中和债发行额仅占同期不含同业存单的信用债发行额的1.84%;但占同期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行额(830.65亿元)比重达75.06%,表明碳中和债券刚刚启幕就成为绿色债券市场重要券种。

具体从增长态势来看,近期碳中和债市场增势猛烈。其中,2月份(自7日起)发行11只、159亿元;3月份发行31只、464.5亿元,发行额较2月分别增长181.82%、192.14%。2021年4月1日至8日,国内碳中和债发行10只、131.53亿元,尽管受清明假期影响,但仍比3月份同期发行数量、金额(5只、37亿元)增长100%、255.49%。

(二)电力行业“独占鳌头”

从发债主体所属行业来看,一季度电力行业企业发行碳中和债447.16亿元,独占整个市场的71.72%。电力行业是我国二氧化碳减排的重要领域,目前我国电力供应依然严重依赖于以化石燃料(煤炭)为原料的火力发电,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的《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1》,2020年,我国火电发电量占比67.9%、水电发电量占比17.8%、风电占比4.6%、太阳能发电量占比3.4%、核电占比3.0%,火电仍然是支撑电力供应的重要和基础力量。另据中电联统计显示,2019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838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3克/千瓦时;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577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5克/千瓦时。

除了电力行业外,碳中和债分布于金融、煤炭开采、铁路运输、高速公路、综合等行业。其中,金融行业碳中和债包括国家电网、中国华能、申能集团等能源类国企旗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专项用于碳中和的ABN或一般公司债。其中,“21申金安瑞ABN001次”由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该项融资以该公司在清洁能源行业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系为银行间市场首批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之一。对比来看,刚刚启幕的中国碳中和债券市场,明显以支持清洁能源项目为主,以支持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其他项目为辅,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电力等领域能源行业低碳发展和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反映电力、煤炭等行业系碳中和目标实践主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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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央企发行规模突出

从碳中和债的发债主体来看,一季度中央企业发行额529.66亿元,占84.95%;地方国企发行70.2亿元,占11.26%;未分类企业发行23.64亿元,占3.79%。央企碳中和债规模遥遥领先,其中,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等能源类央企分别发行155亿元、100亿元、50亿元、50亿元,合占56.94%。图2显示,国家电网、三峡集团在26家主体中的发行规模地位凸显。

国家电网公司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年销售电量达4.45万亿千瓦时,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早在2010年,国家电网发布《绿色发展白皮书》强调“坚强智能电网”的低碳效应,明确了10年减碳105亿吨的目标。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央企首个“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新增跨区输电通道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十四五”规划建成7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5600万千瓦;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到2030年,公司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亿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达到2.8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同时将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分布式光伏达到1.8亿千瓦。具体从国家电网发行的3只碳中和债募集资金支持项目来看,涉及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等项目。

三峡集团是三峡工程建设和运营主体,旗下三峡电站历年发电累计超过1.2万亿千瓦时。目前,三峡集团可控、权益和在建总装机规模达到1.38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例高达96%以上,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近日,三峡集团成为首家宣布“碳中和”时间表的能源央企,该集团力争于2023年率先实现碳达峰,2040年实现碳中和。从发行情况来看,三峡集团4只碳中和债券募集的10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包括用于水电站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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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场所以银行间市场为主

从债券类型来看,品种结构方面,一般中期票据、一般公司债、交易商协会ABN等发行规模相对较大。分上市地点来看,银行间市场发行456.2亿元,占比73.17%;沪深交易所发展167.3亿元,占比26.83%,这与这与银行间市场占据信用债主力的市场结构有关。期限结构方面,一季度发行碳中和债以中期为主、短期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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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主体信用层级高且稳定

26家碳中和债券发行人2018年至2020年历年末和2021年3月末最新主体评级数据显示,发行主体绝大部分公开信用评级,且以AAA占绝对主体,信用等级维持稳定,且展望稳定。截至2020年3月底,25家发行人有23家为AAA,不乏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国家电投、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电力、煤炭等行业头部企业,以及深圳地铁、重庆轨道、宝钢股份、苏州高新集团、广州公交集团等涉足房地产、钢铁、交通等领域的地方国有企业。碳中和债券市场启幕,选择以国内能源行业头部企业等作为碳中和债券先行先试,有利于发挥大型能源类企业通过减碳行动促进碳中和的示范效应,同时表明大型能源类企业在践行碳中和目标方面充当着重要角色。

而主体评级为AA+的广西广投能源集团、AA级的宜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成功发行碳中和债券,或有利于对不足AAA级、经营范围地域范围相对不宽的信用主体发行碳中和债券树立标杆、示范效应。其中,“21宜春国投ABN001次”系江西首单碳中和债,募集资金2.7亿元,用于支付发起机构旗下子公司公交票款收益权转让对价,并最终用于宜春市公交车辆(含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购置等相关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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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运作机制特色化、规范化

《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等表明,碳中和债发行和使用管理有一套特色运作流程,包括募集资金专门用途(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以及偿还绿色项目有息债务)、披露信息的独特性(如定量测算环境效益、披露测算方法与效果)等。

通过选取部分案例可以看出,在有关机制等制度指导下的国内碳中和债券实践,至少有以下特点:

一是专项用于低碳减排领域。例如“21三峡新能ABN001”用于偿还绿色项目有息债务、“21四川机场GN001”用于综合性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21苏高新GN001”用于苏州科技城医疗器械产业园的绿色建筑项目建设运营、“21深铁G1”全部用于电气化轨道交通项目。

二是信息披露内容特色化,债券发行人披露信息除了符合一般中票、一般公司债等所属券种发行所需的信息披露要求(例如披露财务状况、披露信用风险点)外,还涵盖了定量测算环境效益、披露测算方法与效果等监管规定内容,例如中诚信绿金披露了“21苏高新GN001”独立评估报告,对环境效益实现可能性做了定量评估;“21中电投GN001”募集说明书关于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及效果指出,该券募投项目参考银保监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结合生态环境部《2019年度减排项目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等,测算募投项目与同等火力发电上网电量相比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22.23万吨。此外,部分企业还专门披露了碳减排相关计划,例如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等。

三是部分债券统一注册标识。一季度发行的42只债券,有16只(14只一般中票、2只超短融)债券简称统一标注“GN”注册标识,纳入绿色债券认证制度管理。

三、碳中和债券市场前景兼建议

在市场与政策双重驱动下,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面临黄金发展机遇期,未来碳中和债券市场有望从外部环境到内部建设均取得快速发展。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制度建设和实施是扶持新兴券种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支撑力量。碳中和债券作为绿色债券领域新兴品种,突出强调“碳减排效益”,与其他绿色债券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发展碳中和债券对于践行“30·60”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碳中和债券发展步伐,监管部门还需在现行绿色债券制度体系基础上,继续加强碳中和债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相关专门制度建设,为此:

建议在碳中和债券运行管理制度细化过程中,需要密切结合碳中和债券市场扩容需求以及碳减排相关技术创新发展的步伐。建议不断优化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细化碳中和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清单。鉴于碳中和债券在环境和社会效益方面的公益性、重要性等原因,建议碳中和债券信息披露程度高于所隶属的Wind二级分类券种的一般要求。鉴于碳中和债券性质和目的的特殊性,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认证报告以鉴别碳中和项目属性真伪,建议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加强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以提升专业服务水准。

(二)规模扩容潜力显著

我国二氧化碳减排任务极为繁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相关资金缺口巨大,但这些恰是碳中和债券市场发展的动力所在。目前国内碳中和债券仍然处于启动阶段,今年一季度碳中和债券发行600余亿元,截至4月8日累计发行755.03亿元,与万亿级以上的碳中和目标资金缺口相比只是杯水车薪。在相关政策暖风和市场需求带动之下,我国刚刚启幕的碳中和债券有望迎来市场“风口”,成为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一支强劲力量,并成为信用债市场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但要碳中和债券市场跳跃式增长和有序发展,仍需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需要在债券属性识别、信用风险防控、募集资金日常监管等多方面强化监管。

(三)结构进一步多元化

现行碳中和债券市场实践,明显具有能源央企等大型企业“先行先试”的特点,26家发行人绝大部分具有AAA级,是全国和地方电力、煤炭、交通等领域重要企业,且募集碳中和债券资金的绝大部分流入央企。未来随着碳中和债券市场规模的大幅扩容,国内碳中和债券市场结构也有望实现多元化发展,碳中和债券市场在大力支持央企、AAA级企业碳减排项目发展的同时,还需加大对于地方国企、民企等其他企业,以及AA+(含)以下企业支持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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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电力行业,一季度发行碳中和债的13家电力企业,12家为AAA级央企、1家为AA+级地方国企。而截至一季度末有177家电力行业存量债券发行人,其中AAA、AA+、AA级的企业分别为60家、43家、24家;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外企、公众企业分别为60家、74家、14家、6家、1家。现行碳中和债券支持企业结构与存量电力行业债券发行人结构显著错位。未覆盖到的电力企业是电力行业碳中和债券市场扩容的潜力所在,意味着未来碳中和债券需要加强对于央企的支持之外,还需要加大对于AA+级以下发行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这部分企业也应成为发行碳中和债券,推行碳减排,贯彻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重要载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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