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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闲谈:市场化机组要求上浮交易价格 售电公司要求取消交易结果合理么?

2021-09-13 08:40来源:淼爸评书作者:淼爸评书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公司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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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在忙着准备绑定的相关工作,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坚定支持者,猜猜一直想把近期积压在胸中不吐不快的事儿,和大家一起聊一聊。

(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ID:miupapa_233 作者:淼爸评书)

迎峰度夏后,依然坚挺的煤价,的确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也给电力市场的各个主体都带来了很多压力。各主体也根据自身体情况,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声音。猜猜也想就最近比较热门的几个话题,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但猜猜在电力市场时间越久,越觉得这是个非常博大的学科,需要方方面面的知识。简单分析供需关系,已经无法说清楚目前我省电力市场的情况,只能尽己所能的分析一下。才疏学浅,权当抛砖引玉了,搏各位看官一笑。

一、为什么电力市场改革了,还出现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一起亏损的事情?

首先,猜猜想说,市场化改革并不是什么仙丹妙药一贴灵,原有电力体制上的问题,靠市场化分分钟解决,那不是我们唯物主义者的认知。从本质上说,市场化本身不解决任何问题,而是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机制。就是通过市场化或者说通过价格来引导,引导用户优化生产方式,削峰调谷,节能减排;引导发电企业提质增效,稳定运行;引导电网优化投资,合理布局;引导市场化机制本身去完善,去调整。

而现在发售同亏的情况,不仅不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反而是市场化改革范围不够引起的。拿我们省为例,之前猜猜在文章中也分析过。因为双轨制的存在,市场化发电企业的发电量和市场化用户(包括售电公司和一类用户)的用电量是无法在电力上是很难一一匹配的,就算电量上也只是能做到年度的电量的匹配,月度上也会有出入。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购售两侧长协量差距较大的原因,也是导致市场化机组发电量会受到非市场化发/用主体的影响,进而造成市场化用户月度供需关系的改变。

是的,这种影响是双向的,以去年为例,因为疫情用电量整体下降,而光伏和风电等非市场化发电机组其实受影响较小,势必挤占市场化机组的发电量进而造成为了抢夺月度发电计划,加上煤价的低迷,催生出了去年月度市场价格一路走低。

到了今年,则正好相反,全省用电量增速明显,虽然非市场化机组装机有所增加,但仍无法完全抵消用电量的增速。造成了市场化机组发电量明显超过预期,加上煤价的一路高歌猛进,所以市场化用户需求量增加,而市场化机组发电的意愿却不足,进而使得月度市场价格一路上扬。去年用超低价抢用户,赌月度市场出个好价格的售电公司,在这种局面下,势必造成亏损。而这种亏损与其说是市场化机制的问题,猜猜觉得更应该归咎于不理智的市场开拓策略。求仁得仁,委实怪不得别人。

再来看看发电侧的亏损,煤价当然是主因。煤价作为燃煤机组成本的主要成分,无论是否进行市场化改革,都将直接左右发电侧的收益。在2008年的时候,售电市场尚未出现,也出现过一次高煤价,也突破过1000元(考虑通胀问题,当时的价格更为可怕),同样出现了发电侧的整体亏损。只是猜猜想为发电侧的兄弟们说一句,市场化这边反正都有合约,愿赌服输没话说。但是向非市场化主体提供了辅助服务和电力支撑,仅仅给基数,目前来看是越来越难以对冲风险了。

二、市场化机组要求上浮交易价格,合理么?

之前有新闻,说北京若干发电企业集体要求上调交易价格。大家知道,猜猜一直是坚持尊重现有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市场化的事儿就要通过市场来解决。

月度价格上,因为还没有进行,所以猜猜当然是支持发电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甚至觉得适当上调上浮系数也不是不可以,但为了保证公平性下浮系数进行下调,且明确一个再次开启调整窗口的条件,比如与电煤价格挂钩等。摸着石头过河及时完善规则是应有之义,但提前说好哪样的石头才能作为摸的标准,才能更好体现公平性。这里就不得不说,因为有了电力市场改革,使得发电侧一定程度掌握了疏导成本的渠道啊~

年度价格上,猜猜认为,政策上应该保证规则的严肃性,单方面修改肯定坚决不允许。因为年度长协价格,是双方协商的,都是基于各自生产签约情况,以及对未来的预判,而制定的价格。哪有说预判不准,就要求单方面毁约的。要知道,除了售电有长协,煤炭也是有长协价格啊。

但合同履约是双边协商的,所以在购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那修改就自愿进行即可。

三、售电公司要求取消交易结果,甚至暂停交易,合理么?

广东的同行们经历了最艰难的一年,横幅和呈请书也时有耳闻,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后,也确实对他们的不易感同身受。但猜猜仍然认为,已经公示的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就不应该再更改,毕竟规则就是规则,可以商议修改,但不能往前追溯,否则何来公平可言。

至于暂停交易,那更是毁坏整个市场公信力的昏招,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以后用户还会信任我们售电人么?!还好,这种事儿,在咱们省是不至于的。毕竟去年的收益应该足够覆盖今年的亏损。而市场中亏损最严重的几家,想来也是亏得起的有足够社会责任感的,断不至于做出自毁名声的事儿。最不济,不是还有结算权在手么。

当然,因为非市场化用户引起的市场化侧价格波动,也应该引入足够的保证机制。发电侧当然可以利用规则进行价格疏导,但是这不是给发电侧行使市场力,操作价格一个合理的借口。市场化监管也同样重要。明显统一化的报价行为,实在是过于简单粗暴的手段。当然,相信我省的发电侧同志们断不至于会做这种事儿。

对售电侧的同行们,只能说,努力保持上牌桌的权利,才能有翻盘的机会。

四、未来展望

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一向发展良好,偶遇波折实属正常,淘汰一些不具备风险意识,也不具备抗风险能力的市场主体,其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有些建议还是想再次提一提:

  • 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入市规模。

不论是发电侧还是售电侧,只有把尽量多的主体放进来,解决问题时才能”冤有头债有主“。比如民用电,是否可以考虑画一条时间线,在此之后的小区都进入市场。然后在保证计量设备可用的前提,逐步把时间线往前推。总要迈出第一步啊。

至于发电侧,新能源有补贴的入市困难,就先从平价项目开始。也不用担心定价的问题,市场的问题,交给市场。只是起步阶段,可以给入市的新能源在辅助服务费用、入网顺序等一定的优惠政策即可。让看不见的手,来实现自我调整。

  • 缩短长协交易周期

目前发售两侧的困局,主要是对未来价格走势预判不准造成的。如果能够缩短预测周期,势必可以降低预测的难度。进而减少整体市场风险。当然为了避免过度投机,配套实施常态化绑定是必须的,根据周期内绑定情况,决定能够购买长协的上限。

从年度到半年度,再到季度,逐步与现货进行接轨。

  • 合理控制交易风险

去年的年度交易公告,要求售电侧有一个入市购买长协的下限,应该说这个下限救了很多公司。因此,猜猜建议今年这个下限还应该有,只是考虑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后,进行适当调整。另外,应该给市场化机组,也设有一个长协煤量的建议比例,帮助发电侧企业控制风险。

原标题:售电闲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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