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履约保函首缴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2021-09-30 09:03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履约保函售电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售电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并确定履约保函首缴金额:

(一)履约保函首缴金额有售电企业根据本年度预计售电量计算确定

(二)履约保函首缴金额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暂按5元/兆瓦时的预计年售电量进行计算: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预计年售电量*5元/兆瓦时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三)售电企业应在本年度交易组织前,按要求向资金结算机构首缴履约保函。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履约保函查看更多>售电公司查看更多>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