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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 加快推进呼包鄂坚强局部电网建设

2021-11-11 14:4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电网建设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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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统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呼包鄂乌区域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建设,着力提升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断面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消纳需求。加快推进呼包鄂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电力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开展电力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电力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

规划建设蒙西至河北、至天津、至安徽、至河南、至南网特高压绿色电力外送通道。实施蒙西电网与华北主网异步联网工程,提升蒙西与华北电网断面动态稳定能力,保障区域内用电需求。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在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开发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 500千伏及以上的汇集站及送出通道。加强城际高速公路充电桩网络建设,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呼和浩特市。重点发展乳业、光伏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突出发展金融、商务、物流、会展、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动漫、影视、创意等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品牌肉粮等食品加工业,做强做优做大乳制品产业。

包头市。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等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大力发展风光氢等现代能源,着力加强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延伸发展稀土、钢铁、铝、硅材料等产业链条,培育发展核电燃料制造业,打造军民融合特色产业集群。

鄂尔多斯市。重点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构建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向精细深加工、高端化发展,向煤基精细化学品、煤基新材料及终端应用方向延伸,培育发展临空经济,建设绿氢生产基地,打造世界级羊绒产业基地。

乌兰察布市。重点发展风光储能、储氢等清洁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旅游、康养产业,培育壮大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扩大马铃薯、燕麦等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推动数据中心延伸发展,稳步发展高端建材、风电光伏设备制造等产业,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辐射延伸产业基地。

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

前 言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呼包鄂三市空间地理集中、产业基础较好、区位优势明显,要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有竞争力的增长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发展,并将乌兰察布市纳入一体化发展范围。经过多年的努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以下简称四市)正在从打基础、建机制、寻突破的协同发展阶段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迈进。

呼包鄂乌区域位于自治区中部,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是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支撑,是自治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和经济发展核心区,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和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性,对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的新格局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市,总面积18.62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001.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近1万亿元,分别占全区的15.7%、41.6%和57.5%。本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专项政策举措的依据。规划期2021年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十三五”以来,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区前列,具备了更高起点上推动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条件。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经济社会发展全区领先。呼包鄂乌区域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常住人口规模、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持续上升,城市群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的主要引擎。2020年,四市共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48.6亿元,常住人口比重比2010年提高了2.77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5%,高于全区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呈现出抱团发展、一体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科技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呼包鄂乌区域拥有3家国家级高新区和多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新资源相对丰富,是自治区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呼和浩特市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包头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心(北方中心)、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协同开放区位优势明显。呼包鄂乌区域承东启西、连南通北,是自治区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枢纽节点,拥有多个国家级开放功能型平台。其中,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业务正式开通,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包头、乌兰察布七苏木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运营,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加紧建设。

重大基础设施基本联通。京呼高铁建成通车,集大原高铁开工建设,包银高铁积极推进,“轨道上的呼包鄂乌”已见雏形。所辖38个旗县(市、区)全部通一级及以上公路,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依托京藏、包茂、呼准、荣乌形成高速公路环线。呼和浩特新机场开工建设。

生态环境初步实现共保联治。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为契机,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大治理,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好转。区域内1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82.4%,无劣V类断面,岱海等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察汗淖尔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开展。

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共享。跨城市间就业信息互通、教育机构帮扶、医疗资源共享等有序推进,固定电话实现同城化资费,四市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设立呼包鄂乌“互办互认”专栏,在四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服务事项异地互办窗口,51项服务事项实现线上线下互办互认。不动产登记初步实现“四城通办”。《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行动方案》印发实施,呼和浩特城市大脑建成运营。

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成型。自治区层面建立统筹协调重大推进机制,成立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分步推进实施。四市共同建立发展章程和联席会议制度。呼包鄂乌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挂牌运行。

第二节 面临形势

重要机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共建“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呼包鄂榆国家城市群加快建设,扩大内需战略大力实施,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利条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着力打造“一核双星多节点”城镇空间格局,重点推进呼包鄂乌城市群建设,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创造重大机遇。

主要挑战。区域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整体发展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偏弱,产业链分工协同程度不高,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存在一定程度的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欠账依然较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比较脆弱,跨区域共保共治机制尚不健全,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城市群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城市间缺乏实质性互动合作。

第三节 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是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新形势下自治区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差异化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安排,也是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促进内蒙古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的重大战略支撑;有利于依托城市群增强人口和经济承载力,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增强欠发达区域发展动能,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有利于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增强黄河大保护大治理政策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形成更大合力,吸引生态功能区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有利于四市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顺畅流动和高效利用,增强四市发展动能;有利于打造内陆开放战略新高地,带动引领自治区打造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聚集聚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立足各自比较优势和功能定位,以呼包鄂乌城市群建设为载体,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为主线,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为牵引,以构建长效体制机制为抓手,强化首府呼和浩特市龙头带动作用,引领带动整个区域协同联动发展,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产业协作、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一体化水平,实现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区域一体,打造自治区强劲活跃的增长带动极,建设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培育我国中西部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强化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坚决破除制约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开放,吸引产业、人口和创新要素流入。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坚持合理分工、共建共享。统筹城市群整体利益和各城市比较优势,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各扬所长,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深化合作中实现错位发展、合作共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力抓好黄河大保护大治理,共同强化用地、用水、用能等指标约束,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遵循城市群发展规律,坚持“呼包鄂乌一盘棋”思维,优化整合区域资源,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政策协同对接,做到一体谋划、整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显著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第三节 发展定位

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做优做强现代能源战略资源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打造有竞争力的增长极,增强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持续提高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托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率先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打造我国中西部高质量发展重要板块。

自治区智慧城市共建共享先导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打破数据孤岛,打通系统壁垒,联通信息平台,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建设高水平智慧城市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一体化发展的获得感。

自治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以一体化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率先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深度融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捷共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从项目协同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转变,引领示范全区区域协调发展。

黄河“几”字弯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更好发挥生态安全屏障作用。

向北开放桥头堡重要战略腹地。发挥区位优势,依托沿边口岸,以乌兰察布市为支点,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推动口岸功能向四市乃至更大范围延伸,加强口岸腹地联动发展,扩大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打造口岸腹地一体化开放型经济典范。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建成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源。城市群同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优势互补、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优势产业区域内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效率大幅提升,初步形成相对完整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1小时快速铁路客运圈有序实施。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平大幅提高,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协同开放水平明显提高,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四市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年均增长6%左右,城镇常住人口预期增长5%左右。

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空间结构清晰、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生态环境美好的黄河中上游最重要的现代化城市群。

第三章

构建一体化发展空间格局

立足四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构建四中心带动、三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促进形成疏密有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优化城市功能定位

依托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四市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促进城市分工协作、错位发展。

呼和浩特市重点提升服务功能。发挥科教文卫资源丰富、金融机构聚集、商贸物流发达、数字经济领先、乳业产业集群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型经济,引领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建设国家级乳业、大数据、光伏产业基地和动物疫苗研发基地。

包头市重点发挥制造业辐射功能。发挥稀土资源富集、工业基础雄厚、创新活跃强劲、产业工人众多等优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打造创新型企业孵化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的“稀土+”产业中心,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材料产业基地、现代能源产业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建成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工业城市。

鄂尔多斯市重点优化现代能源供给功能。发挥能源资源丰富、煤基产业发达、民营经济活跃、城市建设优美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打造现代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成要素聚集、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乌兰察布市重点提升枢纽经济集聚功能。发挥区位交通便利、农畜产品优质、生态环境良好、口岸腹地相连等优势,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打造中欧班列货物集结中心,建设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化发展区、石墨(稀)新材料生产基地、旅游康养休闲度假知名目的地、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物流枢纽网络重要节点。

第二节

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

发挥首府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呼和浩特市在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发挥首府独特优势,大力建设创新型首府城市,围绕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生活消费中心、休闲度假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建设,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文化教育、开放合作等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城市群中心城市地位和首府首位度。

提升城市中心城区功能品质。坚持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兼顾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元需求,增强四市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优化开发格局,改善市政设施功能,杜绝大拆大建,加强数字城市建设,提高智能管理能力,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防止城市“摊大饼”。坚持产城融合,完善郊区新城功能,实现多中心、组团式发展。

推动县城强身健体。强化城市空间连接、功能传导作用,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发展壮大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丰镇市等城镇规模。引导呼和浩特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准格尔旗、包头市市区—土默特右旗—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前旗合作共建,在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效联动和一体化发展,形成呼包鄂乌中心城区之间点状镶嵌的卫星城。

稳步提升小城镇承载力。切实放权赋能,支持位于城市群范围内的重点镇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规划统筹、功能配套,分担城市功能。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引导一般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服务农村牧区、带动周边功能。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城乡布局,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合理安排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农田保护等空间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有序的村庄新格局。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因地制宜实施城市更新,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及城中村改造,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严禁违背农牧民意愿和超越发展阶段撤村并居。

第三节

促进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

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集聚。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综合功能,有序引导非边境地区人口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集聚。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落实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政策,完善土地、户籍、转移支付等配套政策,提高城市群承载能力,促进迁移人口稳定落户。

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严格控制位于农牧业核心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边界,控制农畜产品主产区土地开发强度。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有序向城镇转移,优化落户办理流程,实行限时办理。加大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建立进城落户农牧民农村牧区“三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护机制,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牧民自愿有偿转让“三权”。

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有序退出。服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丘陵沟壑区、土石山区和阴山北麓农牧交错带等生态脆弱地区人口向城镇转移,逐步降低人口数量,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加快户籍同城化改革。统一户籍准入标准,率先在呼包鄂乌城市群实行户籍通迁制度,城镇居民凭住所(含租赁)或就业条件自由迁移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促进城市间人口自由流动。

第四章

协同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以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合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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