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省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目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春季和冬季早、晚高峰时段中各选择一小时制定尖峰时段,即每年1至3月、10至12月8:00-9:00和20: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详情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充分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为期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邮政编码:810008
电子邮箱:qhfgwjgc@163.com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通过调整峰谷时段划分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峰谷时段
目前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每天用电时间分为高峰、低谷、平段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即:高峰:9:00-12:00,18:00-23:00;低谷:0:00-8:00,其余时间为平段。
为适应我省电力系统特性变化,服务我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省内部分大工业用户生产特性,适当调整我省峰谷时段。拟对我省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等具有灵活调整生产时间的行业,调整峰谷时段,具体为高峰:7:00-9:00,17:00-23:00;低谷:9:00-17:00;其余时间为平段。其他行业用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
二、拉大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2021年10月25日起,我省已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中要求当地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差原则不低于4:1要求,将我省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现行峰谷电价差浮动比例提高至4.4:1,与其他工商业用户持平,即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
三、设立尖峰电价机制
对目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春季和冬季早、晚高峰时段中各选择一小时制定尖峰时段,即每年1至3月、10至12月8:00-9:00和20: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其他事项
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当地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这是新能源的‘毕业礼’,标志着新能源开始正式走向‘社会’”“文件发布意味着新能源行业实现关键‘成人礼’”“我国发用电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了质的飞跃和突破”#x2026;#x2026;“未来新能源电站收益如何测算?投资决策以什么作为参考标准?”“新能源入市做交易会导致现货电价走低吗?”“各地细化
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应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电价波动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朱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随着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的比例逐渐增加,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新能源报量报价
136号文推出的价格结算机制需要一笔结算费用,这个费用并不在市场内发生,而是核定好之后纳入到系统运行费中,由工商业用户分享或者分摊。虽说可能存在分享,也就是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时会发生小于同类项目实时均价的情况,但我觉得一旦这种事情长期出现,那势必也是该类型项目通过躺平的实时市场价格就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召开3月份生产经营工作例会,系统总结了2月经营业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不足,并对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将经营工作重心进一步放在拓市场、深挖潜、转方式、补短板上,为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开好局、起好步。要重点关注现金流管理,针对电量、电价、电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提出,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
一、文件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
2025年2月9日,中国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动光伏集中式与分布式项目、陆上与离岸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通知》明确规定,2025年6月1日起,新能源电力须透过市场交易定价,进一步深化新能源电
前述文章我们就136号文的价格结算机制政策进行了探讨,并针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在差价结算机制方面的一些细节做了分析。文件对于存量项目,目的在于给予政策支持并补偿因为取消固定价格统购而产生的搁浅成本。(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对于增量项目,目的在于稳定预期收益,根据同类型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将菏泽华汪热力有限公司#1等机组补充纳入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17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到符合条件的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电时视同为工商业用户,充电价格按照电网代理购电电价中的低谷时段电价执行政策,其充电电量(含损耗)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召开3月份生产经营工作例会,系统总结了2月经营业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不足,并对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电投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主持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高伯余,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民参加会议。会议指出,1-2月,国家电投集团深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3月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共有20省市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了0.6元/kWh,其中电价差较大的区域分别为广东的1.2843元/kWh,其次上海、湖南、四川都超过1元/kWh,值得注意的是南方区域贵州、海南已经进入了前列。此外,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海、北京的最大峰谷电价差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
电力这种商品,从批发侧市场采购,到零售侧市场销售,由供给到需求,价格也随之传导。未执行电力市场化改革前,国家通过目录电价,以行政定价的方式制定到户电价,同时也执行了分时电价。每个省规定好自己的分时电价时段及对应的具体价格,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1年1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提振消费十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汽车在车网互动、智能网联、换电模式应用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加大机关公务、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落实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组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7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平段:8:00-10:00、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7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就《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平段:8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工商业用户低谷电价浮动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河北省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机制和实施范围基础上,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70%调整至75%,其他时段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按照河北省发改委现
2025年1月16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北极星储能网讯:据不完全统计,贵州、河南、湖北、云南、江苏、浙江、江西、陕西8个省明确了春节期间分时电价机制,大部分地区执行深谷电价,深谷时间为4小时左右。贵州1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实施春节期间“峰谷分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八师石河子市发布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提出,通过支持企业和项目参与负荷侧调峰、落实分时电价政策、鼓励使用绿电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用电成本。详情如下:八师石河子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充电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范充电价格标识。各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监督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贯彻落实“总充电费用=电费+服务费”
文丨北极星储能网日前,32个省市发布2025年2月代理购电价格。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完全统计,峰谷电价差又有了明显变化。目前有21个省区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0.6元/kWh,其中广东最高为1.3339元/kWh,另外还有浙江、上海、湖南、河北、四川五省市超过1元/kWh。与去年同期相比,这些地区的峰谷电价差有明显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7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就《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平段:8
北极星储能网讯:1月16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同时,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工商业用户
1月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4〕753号),详情如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4〕753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
2025年1月2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做好政策衔接,2025年1月我省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其余分时电价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因表计调整无法在2025年1月及时变更计费的电网企业,可采取“先收后退”方式结算电费,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相关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新政,工商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峰平谷时段发生了变化,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工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将执行尖峰电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新政,工商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峰平谷时段发生了变化,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工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将执行尖峰电
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19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12:00—16:00调整为低谷时段,同时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官方解读指出:新政策将谷段的8小时,从原来的23:00—次日7:00拆分为2:00—6:00、12:00—16:00午间和晚间各4小时低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0月14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峰谷时段划分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9月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做好用电非高峰月份独立新型储能调用结算工作意见的公告》,明确独立储能及新能源配建储能充放电结算规则。补偿结算方面,明确独立新型储能在2—6月、9—11月,充电电量价格按省燃煤发电基准价的60%结算,放电电量价格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据悉,目前安徽省燃煤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