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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省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目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春季和冬季早、晚高峰时段中各选择一小时制定尖峰时段,即每年1至3月、10至12月8:00-9:00和20: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详情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充分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为期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邮政编码:810008
电子邮箱:qhfgwjgc@163.com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通过调整峰谷时段划分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峰谷时段
目前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每天用电时间分为高峰、低谷、平段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即:高峰:9:00-12:00,18:00-23:00;低谷:0:00-8:00,其余时间为平段。
为适应我省电力系统特性变化,服务我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省内部分大工业用户生产特性,适当调整我省峰谷时段。拟对我省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等具有灵活调整生产时间的行业,调整峰谷时段,具体为高峰:7:00-9:00,17:00-23:00;低谷:9:00-17:00;其余时间为平段。其他行业用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
二、拉大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2021年10月25日起,我省已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中要求当地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差原则不低于4:1要求,将我省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现行峰谷电价差浮动比例提高至4.4:1,与其他工商业用户持平,即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
三、设立尖峰电价机制
对目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春季和冬季早、晚高峰时段中各选择一小时制定尖峰时段,即每年1至3月、10至12月8:00-9:00和20: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其他事项
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当地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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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文件提到,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549元。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9230元。详情如下: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独立储能电站的充、放电费用分别按月结算、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小于或等于0时,放电电费金额一次性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大于0时,月度结算先支付充电成本部分,次月支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提到,实施第三监管周期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调整,逐步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价。完善钢铁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加价标准。同时,开展风电光伏攻坚行动,实施抽水蓄能项目,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则适用于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一图读懂,新版“国网代理购电价格公告”变化点~
2024年5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公告:299.5元/兆瓦时。
4月末,各地陆续公布5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三地开始执行分时电价新政伴随着新能源调峰的压力,年初至今,许多省份开始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一些省份的新政也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从5月份开始,又有三地加入新政行列,分别为湖北省、江西省和青海省。湖北省去年末就开始征
01龙虎榜龙虎榜出手解析:本月总成交量环比上月上升了36.46%;本月龙虎榜中买卖双方出手力度相当;第8轮上榜次数最多,4次。龙虎榜成交时间分布:本月龙虎榜前六笔成交时间主要集中在前半小时,有五笔出现在14:30~15:00,一笔出现在尾盘16:59。02内外盘成交分析交易情况解析:总成交曲线呈现“震荡上行
2024年5月国网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居农损益价格: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文件,为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的协同要求,国网四川电力为保障居民农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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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为助力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落地执行工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分时电价新政宣贯会在杭召开。根据文件要求,大工业电价用户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于2024年6月1日、9
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0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0-06:0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15:00—2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3年1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12月,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湖南、江苏、江西、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福建、广西20个地区执行尖峰电价,较上个月增加了9省市。进入12月也正式进入迎峰度冬阶段,许多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3年1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12月,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湖南、江苏、江西、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福建、广西21个地区执行尖峰电价,较上个月增加了9省市。进入12月也正式进入迎峰度冬阶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5:1:0.5,即高峰时段电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9日,水电总院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2》。据报告显示,2022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规模约7GW,累计装机规模约13.1GW/27.1GWh。新增投运项目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达97%,累计装机占比达到94%,较2021年提升3.1个百分点。报告指出,储能发展呈现四个特点,第一,新
5月29日13时45分,江苏电网用电负荷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97亿千瓦。这是江苏电网历史上首次在5月份负荷破亿,比去年夏季提前19天。负荷破亿已是江苏电网新常态5月中下旬,江苏各地就感到了明显的“闷热”感,夏天似乎来得一年比一年更早?这个“热度”,从用电负荷上可以直观地反应出来。据了解,2017
5月28日,国网浙江发布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信息。信息显示,2023年6月尖峰电价高达1.7107元/度、高峰电价:1.4288元/度、低谷电价:0.4568元/度。附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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