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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

2021-12-16 11:11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煤电联动煤价煤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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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2月新闻发布会,回应煤价相关问题。国家发改委孟玮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适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引导煤炭市场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推动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

我们注意到,近期国家发改委就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可否介绍本次调研的具体情况?当前为什么要研究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孟玮:

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对我委工作的关注。我先介绍调研的基本情况。近期,我委价格司赴煤电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召开煤电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关于调研的具体情况,调研中,与会企业普遍表示,煤炭和煤电产业存在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从多年市场运行规律看,煤炭价格客观上存在一个合理区间,当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时,煤炭生产、流通、消费能够保持基本平稳,煤、电上下游产业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希望国家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综合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除专题调研外,近期我委还多次组织召开由煤电企业、煤炭企业、行业协会、电力用户等多方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应该讲,当前既十分必要,又具备有利条件。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以煤为主,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对推动煤电上下游协调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当前也具备有利条件。从上游看,经过多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产销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超过70%的产量和跨省外调量集中于晋陕蒙3省区,有利于通过抓住主要产区、重点企业,构建规范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从下游看,近期,通过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起了“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为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创造了条件。经历了前一个阶段煤炭价格非正常上涨,各方面也期盼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适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引导煤炭市场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推动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

文字实录如下:

孟玮: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份新闻发布会。按照惯例我先通报5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发用电和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从发电看,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73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比2019年同期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5.5%。11月份,全国发电量65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其中,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4.1%、27.7%、22.7%,火电、水电同比分别下降2.5%、1.9%。

从用电看,1—11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4%。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8.1%、10.2%、19%和7.5%。分地区看,全国19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12%,其中西藏、湖北、江西、青海、四川、浙江、福建7个省(区)增速超过15%。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1%。

投资项目审批方面,1—11月,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4个,总投资7570亿元。11月份,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4个,总投资2615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

第二方面,关于共建“一带一路”进展情况

近日,我国与中非、几内亚比绍、厄立特里亚、布基纳法索、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非洲国家签署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45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12月13日,中国与非盟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召开,双方围绕抗疫、粮食、能源、产能投资、基础设施、质量标准、统计等领域合作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共识。会议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非洲联盟委员会关于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11月份,中欧班列开行1246列,运送12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4%,综合重箱率99.4%,继续保持高位运行,连续19个月单月开行千列以上。1—11月,中欧班列共开行13817列,运送133.2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23%、30%,综合重箱率98.1%。截至2021年11月底,中欧班列历年累计开行47414列,运送货物429.7万标箱,累计运送防疫物资1343万件,共计10.3万吨。

第三方面,关于“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将由我委联合各有关部门印发并向社会公开,这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规划》首次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纳入规划范围,将全面统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同时,《规划》提出要坚持财力可负担、服务可持续的底线要求,既强调政府必须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突出群众急需、政府重点支持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又明确了政府责任边界,避免落入“福利陷阱”,促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第四方面,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并于今天上午正式对外发布。作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手段,我委研究建立定期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的机制,将违背负面清单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范围,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通知》对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作了部署,对今年以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加快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第二批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扎实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成效。

第五方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

近日,我委编写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百问百答》结合三年多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践和各地区探索创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和18个重点领域,选取实际工作中最为关键、最受关注、最有价值近300余个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问答形式全面系统、深入浅出阐述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基本要求、工作思路、典型案例、经验启迪。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形成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以上是今天通报的内容。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媒体,谢谢!

2021-12-16 10:12:52

经济参考报记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加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力度,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要统筹做好今明两年专项债管理政策衔接。请问如何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2021-12-16 10:16:33

孟玮: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地方建设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指导督促各地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等有关工作,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从工作层面看,重点是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投向上加强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管理。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和我委明确了交通、能源等9个方面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并且联合制定了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也就是明确了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哪儿、哪里不能投。通过严格落实投向领域管理制度,确保专项债券精准用于政府主导、早晚都要干、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近日,我委已对地方报送的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从投向领域方面进行了筛选,形成准备项目清单,这将为明年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打下扎实的项目基础。

二是在前期上抓紧做好明年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今年7月份,我委已提前部署各地方抓紧抓早开展明年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下一步,为推动明年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我们会指导督促各地方在近几个月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拟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专项债尽快发行。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拟发行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的审核把关,确保专项债券发行后能够尽快投入使用。

三是在进度上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开工和建设实施。今年专项债券的较大比例是在下半年发行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将在明年一季度使用,可与明年发行使用的专项债券形成叠加效应,对扩大明年有效投资将提供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进展情况监测调度,督促各地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尽快开工;对在建项目加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通过压实地方责任,促进专项债券充分发挥效益。

2021-12-16 10:19:17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

目前全球通胀蔓延,这将对中国产生什么影响?“两节”将至,是否会影响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工作?

2021-12-16 10:21:44

孟玮:

谢谢您的提问,您关心两个问题,第一是全球通胀对中国的影响,第二是“两节”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

今年以来,受疫情反复、宽松政策、供给瓶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球物价水平明显上行,许多经济体CPI、PPI升至多年高位甚至创历史新高。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物价走势客观上会受到外部因素影响,特别是前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动我国PPI一度快速上行。但总体看,我国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从近日公布的统计数据看,11月份,我国CPI、核心CPI同比分别上涨2.3%和1.2%,1—11月份平均分别上涨0.9%和0.8%,涨幅远低于全球主要经济体;随着部分前期价格上涨过快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偏紧局面逐步得到缓解,PPI环比涨幅由上月2.5%大幅收窄至零,同比涨幅收窄0.6个百分点。

关于您关心的“两节”保供稳价工作,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近期我委密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及价格变化,多次召开视频会议并印发通知,对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进行部署并开展调度。从市场情况看,重要民生商品供给充裕、价格基本稳定。今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生猪和猪肉供应充足,冬菜开始大量上市也推动了前期上涨的蔬菜价格出现回落。从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看,保供稳价工作扎实有力。特别是各大中城市普遍充实了小包装成品粮油,加大猪肉、北方冬春蔬菜等储备,做到了“库里有货”。总体判断,“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是有保障的,价格将保持平稳运行。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指导各地稳定生产、充实商品储备、加强产销衔接、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采取储备投放、平价销售、畅通调运配送等有力措施,为“两节”期间价格的平稳运行,为广大群众民生消费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2021-12-16 10:23:10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印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请问现阶段如何看待工业和工业经济运行问题,振作工业经济运行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2021-12-16 10:27:01

孟玮:

感谢您的提问。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最新数据,从数据看,当前我国工业运行总体平稳,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比上月加快0.3个百分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方案》,按照问题导向,重点从打通堵点卡点、挖掘需求潜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实施方案》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坚定不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把握和推进,重点把握以下四点:

第一,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要切实落实稳增长的各项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要牢牢把握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着眼于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做好政策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第二,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要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当前,我国工业经济运行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凸显,供应链阶段性堵点卡点增多,供需循环不畅。针对这些问题,要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为重点,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促进工业经济畅通循环。

第三,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要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目标。我国工业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应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面临的挑战,紧紧抓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的机遇,完善能效约束标准,稳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工业扩能、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第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要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着眼于破除制约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发展信心,稳定良好增长预期,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切实推动4个方面16条措施更好发挥作用,为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1-12-16 10:30:01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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