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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 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2021-12-20 08:53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综合能源电力体制改革碳排放权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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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打造绿色物流。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大信息共享,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推广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共同配送、驮背运输,实施物流枢纽、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建设工程。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公共服务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支持推广新能源动力船舶,推进内河航运船舶电气化替代。加强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在农村地区发展田头冷库、冷链保鲜设施。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大力推广“带托运输”模式,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十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回收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开展回收处理试点示范,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拓宽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快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十二)加快发展绿色贸易。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提升绿色产业体系和绿色供给体系对国际国内需求的适配度,推动内需与外需、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促进贸易新业态扩容提质,发展壮大数字贸易,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支持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参与绿色生产、采购、消费等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提升绿色消费水平。引导企业推行绿色经营理念,提升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供给能力。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探索建立碳标签制度,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台树立绿色经营理念,积极销售绿色产品。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激励各类市场主体挖掘调峰资源,探索灵活多样的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模式。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鼓励按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节约用餐,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鼓励消费者旅行自带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规模化开发利用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氢能,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建设和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外送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合理发展天然气发电,完善天然气管网体系,加强接收及储气能力建设,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发挥煤电调峰和托底保障作用。积极引入省外绿色低碳能源。加快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和能源输送网络,构建多元安全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农光互补”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十六)推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建设运营水平和处理效能。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鼓励沿海地区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海水淡化利用。推进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有效衔接前端分类收集及末端分类处理,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大力推动“无废城市”和“无废试验区”建设。

(十七)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综合运用BIM技术、“互联网+”、5G技术,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完善综合交通设施配套,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加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智慧交通技术发展,建立以信息技术高度集成、信息资源综合运用为主的智慧交通发展新模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票式”联程客运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打造自主可控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加快LNG动力船舶应用及内河LNG加注站布局建设,打造内河船舶LNG应用示范工程。积极推广交通领域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及产品,加大交通工程建设中废旧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力度,推动新建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构件施工机械化及预制装配化。

(十八)建设美丽低碳宜居城乡。织密城市绿地网络,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加快推进“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结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深入推进美丽小城镇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五美”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治理。鼓励农民自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动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十九)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强化主体功能管控,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安排农业空间,统筹协调城镇空间。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将其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在清洁能源、污染防治与修复、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与装配式、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发。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依托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二十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积极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作用,遴选一批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支持转化应用,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等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建立省财政资助的应用类科技创新项目成果限时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绿色技术库,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银行和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二)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制度。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清洁生产、严格污染治理、促进绿色设计、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法规规章制度间的衔接。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办案协调、风险防控制度。

(二十三)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健全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机制。持续推动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价格机制。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十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利用政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废物集中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做好资源税征收工作。

(二十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投融资体系,加大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拓展绿色融资渠道。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布局绿色低碳领域,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广东省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共同市场,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绿色金融标准趋同,强化与国际标准衔接。充分发挥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等平台功能,搭建环境权益与金融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发展碳期货产品。支持深圳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绿色债券。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十六)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制与实施,推动研制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标准。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高耗能行业和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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