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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推进“三改联动” 2022年完成煤电机组改造达600万千瓦以上

2022-04-07 09:01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电火电灵活性改造核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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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高效农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2万亿元;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增速7%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稳定农业综合产能。粮食播种面积1.2亿亩以上,粮食生产能力巩固在1100亿斤以上,肉蛋奶产量15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780万吨,蔬菜产量8500万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稳定粮食产能。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亿亩以上,粮食总产保持稳定。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吨粮县建设,年内建成5个;支持德州市开展“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任务。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并实施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66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8.5万亩,第一季度分解下达建设任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力争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投保率达到80%。(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山东银保监局)

2.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实施大豆产能提升,完成15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在沿黄等适宜地区建设大豆高标准生产基地。实施油料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建设一批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青贮玉米120万亩,增加优质饲草供给。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250万亩以上,水果面积稳定在900万亩左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畜牧局)

3.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稳定生猪核心产能,能繁母猪稳定在285万头,规模以上养殖场稳定在1.17万家。加快生猪、家禽、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5%,争取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10家。建设10个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每个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畜牧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4.推进渔业提质增效。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推进深远海养殖,提升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水平。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争取创建3-5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全年完成70亿单位增殖放流任务。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重点培树67处骨干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5.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开展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评价,评定10个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每个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行动,推动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单项冠军”5个以上,打造一批农业全链条典型模式和年产值超百亿元的“链主”企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6.培优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章丘大葱、金乡大蒜等17个传统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新兴特色产业,新建设1-2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大乡村旅游项目扶持力度,集中建设3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和10个旅游休闲名镇。(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省市县三级联创,年内培育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家。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6亿亩次。(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产业发展载体建设。

8.建设农业产业园区。积极推进肥城市、齐河县、寿光市等6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认定10个现代农业强县,每个给予1亿元奖励资金。持续实施“百园千镇万村”工程,年内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农业产业强镇100个、乡土产业名品村1000个以上,促进县镇村联动发展。做强烟台苹果、寿光蔬菜、沿黄肉牛、沿黄小麦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沿黄大豆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9.培强农产品品牌。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抓好烟台苹果、金乡大蒜、章丘大葱、胶东刺参、日照绿茶、黄河口大闸蟹等重点品牌培育。完善农业品牌目录管理,认定10个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遴选发布10个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中国农民丰收节、展览展示等活动,持续优化传播营销模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介山东农产品。(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0.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落地。扎实推进现代高效农业领域29个重大项目、75个优选项目、13个“双招双引”项目加快建设,实现年度投资277亿元。持续培育青岛市大沽河沿岸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济宁市金乡大蒜健康产业集群、潍坊市安丘市出口农产品产业集群等12个现代高效农业“雁阵形”产业集群,集群销售收入突破5777亿元。支持龙大食品、星光糖业、滨州中裕、东阿阿胶等19个领军企业发挥引领作用。重点抓好山东禹王生态食业有限公司植物蛋白绿色柔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特定健康产品产业化、山东寿光蔬菜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基于生物技术的高品质设施蔬菜新品种选育、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智慧农牧生态循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17个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11.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优势。组织认定10个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和30个出口示范企业,推动形成“集聚区+企业+基地”三位一体的农产品出口新引擎,持续放大山东农业外向型优势。积极推动国际粮食减损大会机制化,争取将济南作为国际粮食减损大会永久会址。高质量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打造农业开放发展新高地。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更多农业企业获得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和流通企业牌证,探索在香港、澳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山东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继续在澳门举办农产品推介会,推动更多山东优质农产品走进港澳市场。举办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山东(安丘)出口农产品博览会、海峡两岸农业论坛等,拓展多元市场,农产品出口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

12.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分类明确耕地用途,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面积、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13.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成4处大型灌区建设任务,完成10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整体改造。加大耐旱农作物新品种选育,遴选推广8-10个抗旱耐盐碱农作物品种,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提高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新增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5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14.科学开发利用盐碱地。加大黄河三角洲轻中度盐碱地保护性开发,年内建成一批连续实施盐碱化治理技术3年以上的示范区。集成推广盐碱地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模式,支持盐碱地种植棉花、马铃薯、苜蓿、藜麦、绿肥等作物;加强滨海和沿黄地区盐碱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

15.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扩建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库容量增至50万份以上。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新品种研发,建设小麦、玉米、大豆、蔬菜、苹果等区域性种业创新基地,推动建设国家区域畜禽(奶牛)种业创新中心,遴选畜禽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水产良种场。实施新品种(系)研发推广后补助奖励。力争新增2家左右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育成突破性新品种2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

16.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整合优势资源和力量,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加强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切实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加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探索开展全产业链科技服务。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组建产业服务团,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第九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工作,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7.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开展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和研发创新力度,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推动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3%。调整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将粮食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重点支持履带式作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8.加快发展设施和智慧农业。适度发展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大跨度拱圆大棚等性能优良设施,集中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发展果树避雨、防霜等设施栽培。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抓好数字乡村试点,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认定10个现代流通强县,打造一批流通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示范作用显著的智慧农业园区和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畜牧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达到7%以上。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牵引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投放。深入推进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及成果推广应用。(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二)完善涉农土地政策。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10%以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开展农村闲散建设用地置换腾挪和复垦整治。(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户资格权保障、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质量和运行效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文旅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文化创意产业

一、工作目标

(一)规模目标。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动能、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努力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上实现突破,2022年年底,全省文化新业态企业资产达到1200亿元左右、营业收入达到700亿元左右、利润总额达到3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质量目标。文化新业态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平均增速,基本形成以新动能主导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生态创新。

1.发展十大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发展山东手造、创意设计、文化智能制造、影视创意、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出版与绿色印刷、研学文旅等十大重点领域。(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2.全面推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方面精准发力,每个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领军企业、成立一个产业联盟、配备一名包挂领导、构建一套“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机制、制定“一链一策”政策、实施一批产业链重大项目,构建产业链“六个一”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3.壮大产业集群。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发展。2022年年底培育形成7个百亿级产业集群,领军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推动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烟台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发展,2022年年底园区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5.挖掘优秀文化资源。结合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泰山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沂蒙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泰山—曲阜”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文物资源,加强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推动曲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齐国故城、城子崖遗址博物馆、“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6.加强在库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督促各市压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年底前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分别达到100%及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7.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工程。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实行项目重点筛选、重点调度、重点督导、重点支持等机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三)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8.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5G高新视频、新媒体、数字出版、4K/8K电视、VR/AR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力争2022年年底前培育一批省级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初步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9.开展重大产业攻关。支持文化企业、广播影视企业、网络视听企业开展课题攻关和技术攻关,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产业化。(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0.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支持山东省数字融合出版创新创业共同体发展,完善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等配套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

(四)培育重点品牌。

11.打造“山东手造”品牌。发展以非遗和传统工艺资源为依托,以生活化、市场化、国际化为方向,以创意新造为核心,符合现代社会审美趋势,体现齐鲁文化内涵,能够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个性化、品质化、情感化消费需求的手造产业。2022年年底前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10个以上,初步形成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手造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2.培育文化会展品牌。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华传统工艺博览会、中国(山东)数字文化产品博览交易会等。(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13.做优“鲁剧”品牌。抓好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沂蒙精神、优秀传统文化、黄河主题电视剧创作生产,加强泰山文化、黄河文化、厚道山东、中医药文化等题材的动画片、纪录片作品创作,举办中国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峰会,发展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加快完善电影产业链条,力争2022年全省电影票房收入突破28亿元。(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14.做优“鲁版图书”品牌。加强主题出版、精品出版,2022年推出60部左右主题出版重点选题,获省级以上荣誉出版物不少于100种;推动数字出版与绿色印刷产业发展,开展全民阅读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书香山东·码上读”数字阅读共享工程,建立“黄河流域城市阅读发展合作机制”;强化“互联网+印刷”新业态新模式,举办山东(国际)印刷包装工业展览会暨山东省印刷业创新发展推进会;加强版权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加强版权展会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15.打造“山东剧场院线”品牌。完善省、市、县院团、剧目和剧场共建共享的演艺市场资源平台,2022年举办1000场左右高水平文化惠民演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

16.推动文化企业改革。落实山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优先引入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业务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属文化企业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17.优化文化资本布局。持续推进国有文化企业非主业清理、亏损企业治理和僵尸企业出清,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进一步优化国有文化资本布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18.加快骨干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出版集团、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等骨干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省属文化企业上市,力争2022年上半年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2022年年底,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完成上市辅导,上市申请及时报送深交所并力争通过发审会审核。(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六)提升文化产品供给消费水平。

19.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2022年全省推出30部左右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实施“七个一”精品工程。实施一部电视剧、一部网络剧、一部网络电影、一部动画片、一部纪录片、一个广播剧、一批公益广告等“七个一”精品工程,推出5-10部反映新时代、具有山东特色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牵头单位:省广电局)

21.做强文化旅游消费载体。举办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2022年年底省市县三级发行不少于1亿元文旅惠民消费券。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2个以上、示范城市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6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22.支持发展文化贸易。支持淄博博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等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组织参展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3.推动文化出口提档升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提档升级,2022年年底,力争全省有文化产品出口业绩的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全省文化贸易进出口规模保持在1200亿元以上,增速高于全省对外贸易平均水平。(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4.开展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参展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八)加强金融赋能产业发展。

2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动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山东子基金,更好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26.创建文化金融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级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聚焦构建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信贷风险补偿等文创企业融资关键环节,积极引入和培育文化金融业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7.推动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发展文化投融资和产权中介机构,支持山东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推进文化要素市场制度建设,打造全省文化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和文化艺术品流转平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28.开展文旅专项服务。落实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1+N”山东省金融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依托“金融辅导攻坚”“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等开展文旅专项服务活动,创新推出“文旅春天贷”“山东手造贷”等符合文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政策引领。

1.制定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2.制定“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3.制定山东省印刷业绿色化发展实施办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二)要素保障。

4.优先保障十大重点领域文化创意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加大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入库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支持保障力度,在国家明确当年新增用地指标使用管理规则前,对符合产业和供地政策、建设资金到位、拿地即开工的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

5.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6.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支持。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创意企业,具体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三)资金奖补。

7.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十大重点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奖补力度,支持头部创意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8.加大财政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对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省级财政按照本金损失分别给予最高40%、35%的风险补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9.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限制。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建设创新载体和引进人才的费用,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基金撬动。

10.支持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省新旧动能转换文化产业类基金等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十大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社会资本设立文化产业园区投资基金,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和省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企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11.在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文化重点项目的支持。统筹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推动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山东证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

(五)金融支持。

12.以十大重点领域为重点,对列入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目录的文化企业、达到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标准的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开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给予资金支持。将有意愿的文化企业纳入“金融辅导”,支持文化产业园区组织实施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金融辅导”试点。(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13.支持符合条件的十大重点领域文化企业上市。鼓励文化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全国股转系统上市挂牌。(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山东证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精品旅游产业

一、工作目标

2022年预计全省接待游客7.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8500亿元,同比增长均达到5%左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强典型示范、创新引领、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快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和“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淄博天鹅湖罗曼园项目、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等省重点项目建设。举办山东省文旅项目投融资对接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推动金融赋能文旅产业发展。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帮助文旅企业和重点项目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招商品牌。推动建设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13家精品旅游产业集群和8家集群领军企业,出台“百企领航”培育计划。(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5.培育文旅康养强县。在全省竞争性推出10个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文旅康养强县,同时推出一批文旅康养体验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6.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完善“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项目平台功能。强化数据传输导入,提升景区分时预约、客流监控水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开展文旅示范创建。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打造旅游服务品牌,推进等级旅游民宿评定,继续开展山东省“十佳”导游主播选树,做好特级导游推荐参评工作。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持续推进旅行社质保金保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8.强化重大产业攻关。重点抓好小脚丫·大眼睛研学品牌创新研究与应用等5个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体系。

9.开展景区“产品提升”行动。加强A级景区动态管理,加大国有景区改革力度,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景区品质提升。实施旅游度假区转型提升行动,打造核心度假产品和精品演艺项目,提升旅游接待设施,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产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0.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旅游。以满足本地居民休闲生活与外地游客旅游度假需要为基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启动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规划发布一批“城市漫游”主题线路和产品,打造一批城市休闲旅游新地标。(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1.放大红色旅游发展优势。培育“红色讲解员”品牌,持续优化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抓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2.提升赋能乡村旅游。发布山东省乡村旅游“十四五”规划,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重点实施村庄景区化攻坚年行动,抓好旅游民宿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旅游休闲名镇建设,建成一批乡村微度假目的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3.建立“文旅+交通”融合发展机制。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文旅服务功能,结合旅游公路建设,打造一批体验性强、带动性大的文旅交通融合示范线路。(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4.持续做优海洋旅游。推动滨海城市提升接待设施和产品供给,加快长岛、鸡鸣岛等海岛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海洋牧场旅游。(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5.提升旅游新业态发展质量。推出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旅游驿站,创新发展研学旅游,推动发展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冰雪旅游等,组织开展新业态示范基地综合评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16.实施文旅消费促进行动。创新提升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策划十大促消费主题活动,建立消费季品牌体系,遴选发布“最受消费者喜爱的”文旅企业、产品、活动榜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7.办好重大文旅活动。办好2022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持续开展“山东人游山东”“冬游齐鲁”“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创新开展“好客山东·爱驾齐鲁百县自驾行”活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8.发挥消费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做好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强化“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

19.实施“好客山东”品牌提升行动。创新开展整体性旅游目的地、区域旅游目的地宣传推介,打造“好客山东”品牌新体验。推动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2“品牌强国工程”。(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加大文旅推广力度。实施山东文旅网络营销“个十百千万”系列行动,充分发挥中国旅游新媒体推广联合体作用,持续打造“好客山东网红打卡季”,推进“好客山东”慢直播。(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1.加强文旅交流合作。举办澳门山东文旅周等系列交流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境外青少年研学旅游交流,打响“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品牌。做好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部省合作协议续签和揭牌运营筹备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切实发挥好精品旅游产业专班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加严压实专班各部门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落实政策支持。梳理政策文件形成“文旅政策大礼包”,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痛点。联合发展改革、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乡村旅游用地、文旅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大对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旅游目的地”概念,进一步将“好客山东”省级大目的地做精做优做强,统一策划,统一包装,塑造整体形象。进一步强化区域旅游目的地概念,针对不同客源地、不同时间点、不同受众群,开展更精准、更有效的宣传推介。加强线上文化旅游交流,持续开展全球范围内的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巩固传统客源群体,开发潜在市场,为入境旅游市场重启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现代金融服务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金融业规模实力稳步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中有升。(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进一步畅通。力争全年全省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小微企业融资实现增量扩面降价;全省年度新增上市公司超过30家。(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三)保险服务保障作用持续增强。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涉及民生的保险较快增长。(牵头单位:山东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明显加大。全面启动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高水平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五)金融风险防控扎实有力。金融安全基础进一步筑牢,银行贷款不良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拓展金融业发展空间。

1.强化对重大发展战略的金融支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争取更多银行总部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抓好落实落地。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台账式管理,加大对省重点项目等的对接支持。研究制定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对接力度。聚焦“十强”产业优势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政金企对接活动,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改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落实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监管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通过推动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涉农金融项目等惠企措施持续落地见效,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加大对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支持。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开展“保险+期货”业务。(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山东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3.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着力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有机结合,健全完善金融辅导政策、平台、供需、评价、宣传五大体系。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外资外贸、“专精特新”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稳步扩大金融管家试点范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4.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在加大银政企对接、推动战略合作、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推动绿色金融研究院在政策研究、项目对接、咨询服务等方面持续发挥功能作用。推动威海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5.大力发展科创金融。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人才贷”专属信贷产品,推动“人才贷”扩面提质。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更好支持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二)发挥资本市场引领带动作用,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6.分类指导推动企业上市。抢抓北交所设立机遇,着力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确保全省新增上市公司30家以上。深化与沪、深、京、港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战略合作,推动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服务山东基地落地运营。(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加大后备资源培育力度。开展企业上市“县域突破”,推动实现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县域全覆盖。建立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专项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不少于1000家。引导省内优质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针对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特色板块。(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配合单位:省工信和信息化厅)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增强山东信用增进公司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绿色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改善融资结构。支持优势产业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分拆上市、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和产业转型。稳步扩大省新旧动能引导基金规模,引导带动一批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资本、产业基金等发展。(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省财政厅;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三)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发展活力。

9.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恒丰银行深化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推进全省农商行和城商行改革,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做好利用政府专项债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工作。(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

10.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向纵深发展。制定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具体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支持青岛市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和全球创投风投中心。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聚焦涉农信用信息整合、农村产权交易、公益及半公益项目融资等重点,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鼓励烟台市深化基金管理和涉海金融服务创新。(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单位: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有关市政府)

11.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实现主要银行机构接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丰富多层次融资场景,引导条件成熟的市平台接入省平台。做优做强山东省征信有限公司。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对政务数据金融级应用实施综合治理和开发使用,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易得性。(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发展改革委)

12.促进金融对外开放。用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推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私募股权交易等业务更好开展,支持青岛持续推进上合地方合作银行设立工作。(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证监局)

13.推进重点园区、项目及领军企业等发展。建立完善金融领域重点项目、园区和产业集群督导推进机制,切实发挥好济南市产业金融集聚区、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产业集群、青岛市创业投资产业集群等的载体功能作用;加快培育现代金融服务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持续扩大齐鲁银行、中泰证券、青岛银行等的引领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夯实金融安全发展基础。

14.建好用好“金安工程”。持续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升级迭代,加强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监测识别,探索打造资金异动监测系统,提升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度。优化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提高省市县三级联动效能。(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15.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协调推动全国性银行驻鲁分支机构加强对上汇报沟通,争取对山东核销、批转额度和资源倾斜。对企业流动性、债券兑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加大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力度。推动颁布实施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规定,完善非法集资行政处置机制,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年活动;坚持打早打小,保持对非法集资严打高压态势。(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财政金融融合联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引导基金等方式,加大对“三农”、小微、科创、绿色等重点领域资金支持。加大担保、保险领域财政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担保、保险增信分险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给予财政资金补助。鼓励引进培育地方金融机构,加大总部经济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加快培育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完善市场化引才聚才机制,积极运用人才交流(招聘)平台,开辟常态化的金融人才引进渠道。强化金融人才培育力度,依托省内外金融学科实力强的高校和重点金融机构,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较高培训能力的金融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三)强化协同协作。抓紧压实现代金融服务产业专班任务责任,积极推进规划落实、项目督导等工作。完善金融管理部门之间金融数据传递、交换、整合和共享机制。科学统计金融领域数据指标,加强对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准确全面反映金融产业发展全貌以及对全省经济的贡献度。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重大课题研究,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现代轻工纺织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将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作为全省传统优势产业纳入“十强产业”,推动产业供给持续优化,综合竞争能力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2022年,做大做优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的千亿级企业1家、百亿级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及创意设计能力不断提高,新建一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增一批专利技术,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智能家电行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2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品牌化程度持续提高。“山东纺织”“齐鲁粮油”“齐鲁美酒”等公共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打造全国具有较高区域影响力的集群品牌40个、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品牌200个、具有较高市场美誉度的终端消费品牌500个。(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产业生态持续完善。龙头企业带动性明显增强,中小企业协同配套水平显著提高,推进形成“多点联动、协同发展”的智能家电产业格局,培育打造10个以上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集群、强县、强镇、基地),优化提升25个纺织服装产业集群、5个家具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行动。

1.抓好“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系统谋划纺织服装、智能家电、造纸、家具、酒类、肉类、食用植物油等传统优势产业链,细化完善“1张图谱+N张清单”,明确发展路径,落实落细各项任务。依托产业链联盟举办产业链对接活动,促进上下游企业在市场、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方面资源共享、深度合作,打造融通发展新格局,推动产业向集群化、链条化发展。推动相关政策、资源向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聚,打造标志性产业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聚焦优势潜力、短板弱项和空白环节,强化一站式招商引资落地服务,精准招引一批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补链强链延链项目。抓好基于人工智能的面料图案设计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重大产业攻关项目,推进实施省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20个以上,省市协同推进重点项目300个以上,加强要素保障,靠上协调服务,力争早投产、早见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梯次培育产业链关键企业。遴选培育10家左右支撑带动力强的集群领军企业纳入领军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重点支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产业链领航型企业。支持领航型企业加快研发创新、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能力建设,增强对产业链的牵引带动作用。落实《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突破。2022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稳固产业上下游供应配套。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融链固链”行动,打造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重点产业链“链主”和“专精特新”企业稳链强链补链“共同体”。鼓励骨干企业跨省、跨境布局供应链,支持造纸企业在林业资源丰富省份和国家建立原料基地,稳定原料供应,林浆纸一体化发展。实施智能家电产业链固基强基工程,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施食品产业链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工程,优选推广一批食品加工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二)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提速行动。

5.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聚焦行业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持续发力,力争在无水染色关键工艺等方面实现一批重大技术突破。(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建设一批创新载体。新建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高标准建设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高端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壮大10家以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力争新培育1家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进一步夯实研发创新基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7.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实施教育、科技、工信产学研深度融合联合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发布产业技术、人才需求,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研精准对接,实现产业链、创新链精准匹配,促进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在山东省转化。推动超高清8K显示画质处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等重点项目建设,改造提升4K/8K电视机生产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三)开展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行动。

8.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深度应用,开展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核心的智能化升级改造,争取新增1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工厂、智能制造场景。深入实施“云行齐鲁 工赋山东”,用好云服务券政策,鼓励支持打造行业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推动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在智能化技改、设备上云、平台赋能、网络营销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顾问+雇员”式服务。在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方面挖掘一批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提升全链条数字化发展水平。实施食品数字新蓝海工程,开展食品产业数字化赋能拓展系列活动,促进数字技术与食品工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深化工业互联网赋能。加大卡奥斯海织云平台、海思堡ASPOP服装平台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和推广力度,引导更多企业上平台、用平台,优化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流程,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促进企业间结成紧密生态伙伴,实现产业链对接重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在现代轻工纺织领域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坚持以水定产,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落实工业节水政策,推进节水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培育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四)开展稳市场扩消费行动。

12.深入推进“三品”战略。强化数字思维引领和数字技术应用,推动开展数字“三品”行动。实施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特色优质食品提升工程,编制发布2022特色优质食品目录。办好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纺织服装分赛、第四届明远杯国际家居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迪尚杯中国新生代时装设计大赛等重大时尚赛事,加快个性化、时尚化、高端化发展。打造食品行业“名品、名企、名家”,稳步提升“齐鲁粮油”“齐鲁美酒”等公共品牌影响力。2022年新增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3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3.提高内外贸水平。引导企业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巩固提升国内外市场份额。支持企业参加春秋两季上海五大联展、青岛国际家具展、全国糖酒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展会。借助“一带一路”及RCEP实施契机,提升现有专业贸易商圈,大力拓展国外新兴市场。开展“RCEP企业服务直通车”行动,推进原产地证书发放社会化试点,指导企业综合利用关税减让安排,扩大产品出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推动“产供销”触网蝶变。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消费者个性需求,实现工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融合对接,加快发展基于数字决策的智慧产供销模式。通过“流量券”补贴方式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山东制造网行天下·拓展年”行动,借助专业平台开展“云采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五)产业集群升级行动。

15.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挥大、中、小企业在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开拓中的不同优势,加快打造定位精准、产业配套、优势互补、协同协调的产业发展区域布局。2022年,进一步做大做强青岛智能家电“雁阵形”产业集群,争取培育2个“雁阵形”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培育打造10个高质量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6.完善集群公共服务。以推进集群公共平台建设为重点,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提升行活动。指导有条件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集销售展示、时尚趋势发布、电子商务、物流运输为一体的专业化线上线下市场。在家具产业集群探索推广1个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引,若干设计、备料、喷涂、物流等共享中心协作的“1+N”联动发展模式,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在集群内高度集聚、顺畅流通,提升协作配套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六)开展人才强企行动。

17.引育培强行业领军人才。以推动延链补链强链为目标,加快引育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具备一流水平、引领创新跨越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推动落实“人才+项目”模式,引进培育一批行业高端人才。(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开展行业精准对接培训。举办全省轻工纺织产业高级管理人才综合能力培训班,面向重点行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二代接班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企业管理、创意设计、数字化转型、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的精准化、系统化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举办食品企业国家诚信标准体系贯标培训班,加快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打造有实力的产业队伍。深度推进产教融合,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相关高校院所共建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争取培育5个公共实训基地,总数达到10个以上。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大力推行特级技师评聘。积极征集新职业信息,加快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设一批具有行业前瞻性、体现地方特色产业、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需求的职业。强化在岗职工技能提升,组织举办行业性职工技能竞赛,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建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专班,建立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产业协调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好山东省现代轻工纺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8年)、年度行动计划,开展相关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争取落实,谋划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及突破重点,协调重大项目的争取、落地和建设等。(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将产业链、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统筹土地、环境容量、能耗(煤耗)等要素资源,推动落地见效。开展省级“三品”示范企业、“三品”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统筹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等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强政策扶持。现代轻工纺织产业同等享受省“十强产业”政策。加大行业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对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基础性奖励和最高2000万元激励性奖励。将“雁阵形”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含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纳入“山东惠才卡”颁发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强化金融保险支持。落实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贴息政策、重大技术改造财政贴息政策作用,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加快装备升级改造。引导企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优先将改造项目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用好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内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加大汇率避险政策及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管理产品宣传推广力度,督促指导商业银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避险方案,有效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自身市场定位、风控能力为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加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协调船公司将其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投放,提高空箱储备。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建立国际物流纾困常态化解决机制,优化“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功能,做好精准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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