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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推进“三改联动” 2022年完成煤电机组改造达600万千瓦以上

2022-04-07 09:01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电火电灵活性改造核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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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

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

综合立体交通网

一、工作目标

围绕综合立体交通网“三网两群一体系”建设,加快打造“轨道上的山东”,擦亮“山东的路”品牌,构建“通江达海”水运网,建设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现代化机场群、“互联互通”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投资27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轨道上的山东”。

1.高速(城际)铁路。年内建成济南至莱芜、胶济铁路至济青高铁联络线等2个项目,到2022年年底,高速铁路里程突破2400公里。持续推进济郑高铁山东段、潍坊至烟台、莱西至荣成等3个续建项目,力争开工建设雄商高铁山东段、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天津至潍坊段、济南至滨州、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等5个项目。积极谋划德州至商河、滨州(东营)至淄博至莱芜至临沂、京沪高铁辅助通道至莱芜至泰安至聊城、青岛至平度至莱州等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2.城市轨道交通。年内建成青岛地铁4号线,年底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突破400公里。持续推进济南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调整段、青岛地铁8号线、青岛地铁6号线一期、青岛地铁2号线二期(东段)、青岛地铁5号线、青岛地铁7号线二期(北段和南段)等9个续建项目和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济南至济阳有轨电车、济南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济南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青岛地铁6号线二期(南段)、青岛地铁8号线支线、青岛地铁9号线一期、青岛地铁15号线一期等8个新开工项目。协同推进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和G309章丘至济南段改建项目规划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3.普速铁路。年内建成大莱龙铁路、山东如通铁路货运有限公司专用线、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日照岚山疏港铁路、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华汪热电铁路专用线、水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龙口港进港线等9个项目。持续推进潍坊港疏港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专用线等4个续建项目和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桃威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聊泰铁路黄河公铁桥、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专用线、潍坊申易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聊城国际物流内陆港专用线、信发集团物流基地专用铁路改扩建工程、龙口南山裕龙岛、烟台芝罘湾港区专用铁路改建等9个新开工项目。积极谋划董家口至沂水铁路、聊城至泰安铁路、菏泽至徐州铁路、郓城至巨野铁路、济宁祥城北港务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博兴县鑫圣华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山东宝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碣石山货场铁路专用线、丁庄货场铁路专用线、羊口货场铁路专用线、东营港疏港铁路一突堤铁路专用线、烟台恒邦化工产业园铁路专用线等12个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擦亮“山东的路”品牌。年内建成济南至高青、沾化至临淄、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濮阳至阳新高速菏泽段、新台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等5个项目,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7800公里。持续推进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济南至潍坊、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临淄至临沂、明村至董家口、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北环段、京台高速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等8个续建项目和临沂至滕州、高青至商河、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南至济宁新机场段、邹城至济宁、泰安至东平、郓城至鄄城、单县至曹县、高青至武城高速商河至平原段、济宁至商丘高速嘉祥至金乡段、德上高速临清高速连接线、东阿至阳谷、德郓高速德州(德城)至高唐段、济宁至商丘高速成武至曹县段、牟平至莱州高速栖霞至莱州段、东营至青州、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枢纽至遥墙机场段、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段、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济广高速济南至菏泽段、青兰高速双埠至河套段、荣乌高速威海至烟海高速段改扩建等21个新开工项目。积极谋划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德郓高速梁山至郓城段、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台儿庄连接线、庆云至章丘、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齐河至临清、济南至宁津(鲁冀界)、临沂至东海(鲁苏界)、齐河至东阿、平邑至鄄城高速兖州至郓城段、桓台联络线、牟平至莱州高速牟平至栖霞段等13个新建项目和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段、青兰高速河套至黄岛段、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泰新高速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等6个改扩建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构建“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持续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二级坝-苏鲁界)改造工程、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下)二级航道整治工程等6个续建项目。积极谋划微山三线船闸工程、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工程、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侯楼至关桥段、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郓城新河通航工程等5个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四)建设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年内建成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滚装泊位。持续推进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二期等续建项目和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防波堤、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等2个新开工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鲁海丰码头一期工程、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通用及液体化工泊位工程、烟台港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码头、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泊位工程、东营港广利港区通用泊位二期工程、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8、#20、#22通用散货泊位工程、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7泊位工程、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等8个新开工码头项目。积极谋划东营港东营港区10万吨级内航道、烟台港西港区西侧防波堤、烟台港蓬莱东港区10万吨级航道、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北港池防波堤工程、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北港池航道工程、东营港广利港区1万吨级航道、滨州港海港港区5万吨级航道及防波挡沙堤等7个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项目码头、中石化龙口LNG接收站码头、日照港岚山港区LNG接收站项目码头、东营港广利港海河联运专用码头一期、东营港区单点系泊、滨州港海港港区通用泊位、威海港南海港区5万吨级通用泊位等8个码头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五)打造山东半岛现代化机场群。年内建成济宁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迁建工程、烟台蓬莱通用机场迁建等2个项目。持续推进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等2个续建项目和济南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枣庄机场工程、东营胜利机场提升改造工程、德州庆云通用机场等4个新开工项目。积极谋划潍坊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威海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迁建工程、聊城机场等3个运输机场和济南高新、济南章丘济凤、枣庄滕州滨湖、烟台长岛、济宁梁山、泰安仪阳、泰安阳家泉、威海荣成、临沂平邑、临沂兰山等10个通用机场新建及济南莱芜雪野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民航山东监管局)

(六)建设“互联互通”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持续推进济南国际机场综合客运枢纽,鲁南高铁济宁、莒南、曲阜南站,济莱高铁雪野站、港沟站、莱芜站、钢城站,莱荣高铁海阳站等9个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积极谋划济青高铁潍坊北站,烟台西站(大季家枢纽站),日照市综合客运站,菏泽高铁综合客运枢纽站,巨野高铁北站,烟台城铁南站,郑济高铁长清站、茌平南站、莘县站、聊城西站,雄商高铁临清东站、郓城西站,济滨高铁商河站等13个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行动计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发挥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及重点建设项目、铁路、民航建设工作专项小组等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实施,省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探索建立鲁北铁路集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及重点建设项目、铁路、民航建设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现行奖补政策的引导、规范、支持、激励作用,科学安排分配投资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发行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债券,进一步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央企、国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采用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用地(海)保障。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强化建设用地(海)供给,充分利用国家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优化交通设计理念,合理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现代物流网

一、工作目标

加快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以物流枢纽为节点、以综合交通网络为支撑、以多式联运高效衔接为基础的物流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速超过10%。国际物流通道进一步畅通,在日韩、欧盟等30个国家和地区节点城市建设60个左右海外仓,“齐鲁号”中欧班列发行1800列以上。积极培育“物流+”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协同融合发展,培育5个“超千万件”快递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建设12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单类产品外销“超千万件”示范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网络设施强基畅通。

1.推进物流枢纽提质扩容。积极推进济南、青岛、临沂等国家物流枢纽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枢纽功能,推动枢纽间互联互通。全力做好日照国家物流枢纽创建方案落实推进,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承载城市纳入国家建设名单。实施铁路进港入园和联运换装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具有多式联运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属性的综合货运枢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2.加快构建“123”物流网。着力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加快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分拨中心基地建设。推进中韩整车运输试运行,打造优势航线组群,新增外贸航线10条以上。进一步提升境外经贸合作区承载功能,推动山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与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国际物流节点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稳步推进中欧班列统筹发展,不断提升班列运营质量,增加开行频次,提高运能运力,积极培育“班列+”新模式,打造济南、青岛、临沂班列集结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3.健全城乡物流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城乡高效配送,强化干线接卸、前置仓储、分拣配送能力,促进干线运输与城乡配送高效衔接,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加快县级快递园区、乡镇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县域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择优认定10个现代流通强县(市、区),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加快流通模式创新发展,重点推进一批农产品物流、城市配送、批发市场、电商快递等设施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

(二)交通物流优化提升。

4.进一步提升货运服务效能。加快发展商品汽车运输、冷链物流等铁路物流,高水平规划建设航空货运设施,拓展济南、淄博、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内陆无水港物流功能,在沿黄地区合作建设6个内陆无水港。(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5.深入开展多式联运示范。扎实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广甩挂运输、冷链运输、网络货运、内河集装箱等运输组织方式。加快10个陆海空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建设,建成8个铁路专用线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重点领域补短促融。

6.优化农产品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程,坚持“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完善产区“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环”,以济南、青岛等8个节点城市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线冷链物流为重点,支持40余个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7.推动电商物流创新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争取省级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公共海外仓数量达到120个。(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8.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快物流快递企业一级分拨中心建设,支持国际性、全国性物流快递企业在省内注册设立枢纽型分拨中心。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推动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龙头企业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建设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促进推动辐射县域的县级寄递物流园区建设运行、乡镇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建成投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完善提升。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建设一批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单类产品外销“超千万件”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快递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聚焦“十强”优势产业集群,推动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培育一批“超千万件”快递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畅通电商线上销售和线下快递渠道,争创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合作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加快济南、青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持续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着力构建“集散基地+集配中心+采供网点”三级冷链物流网络,加快推进果蔬、肉类、水产品等20个左右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在果蔬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持续推进一批试点县建设,基本建立布局合理、产需衔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网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

(四)支撑体系提质增效。

10.实施物流数字赋能。开展流通领域全行业数字化改造,推出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认定一批数字化改造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工业技改政策给予支持。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运、车货匹配、智能航运等“互联网+货运物流”新模式发展,积极拓展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物流运输方面的应用。完善集智能运输、动态优化、自动分拣、智能云仓、智慧配送等于一体的智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一批5G智慧快递物流园区。开展交通强国智慧港口试点,实施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传统码头智能化改造和智慧港口信息化建设工程。(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11.加大物流标准化推广应用。开展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标准化车辆、标准化托盘、标准化周转箱,提高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提高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的应用比例,逐步建立生产—仓储—中转—消费之间的循环使用体系。(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2.积极发展绿色物流。持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临沂试点城市创建,完善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辆,优化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城区新能源货车达到1200辆以上,新能源货车充电桩达到400桩以上,“7+17+100”枢纽节点体系完全建成。(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13.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开展“151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工程”,引进和培育全球性物流企业、国家级大型物流企业、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制定培育计划和评价指标,培育认定2家全球性物流企业、10家国家大型物流企业、20家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项目推进。切实将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行动计划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强现代物流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储备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审查、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尽早投产达效。加大项目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开展绩效评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要素支持。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等要素保障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将现代物流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重大项目服务清单,鼓励物流企业采用新能源货车或国五及以上柴油货车运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上,向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为现代物流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通过信贷投放、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有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领域。(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能源保障网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8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7000万千瓦以上。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60亿立方米左右。全年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清洁能源“五基地两示范”建设。

1.海上风电基地。全面推进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渤中A、B1、B2和半岛南U1、U2、V等项目,装机规模54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启动国管海域渤中E和半岛北K、L、M1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46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46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海上光伏基地。以东营、烟台、青岛等市附近海域为重点,加快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开工HG14、HG21、HG37等项目,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建成150万千瓦左右;启动HG32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开展华能半岛南抗风浪项目、山能渤中抗浮冰项目等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装机规模1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93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以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为重点,开工鲁北智慧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海化潍坊源网荷储一体化、国电投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等项目,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建成华润东营、潍坊滨海风光储智慧能源示范基地一期等首批项目,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54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以济宁、枣庄、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为重点,开工台儿庄源利新能源农牧光互补、华能东明县马头镇农光互补发电等项目,装机规模65万千瓦;建成晴阳新能源滕州农光互补项目,装机规模15万千瓦;启动华电滕州光伏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2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1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加快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开工海阳核电二期工程3号机组,装机125万千瓦;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建设,装机300万千瓦;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装机20万千瓦;争取招远核电一期、荣成石岛湾扩建一期等工程具备上报核准条件,装机480万千瓦。积极推进海阳核电跨区域核能供暖研究论证等相关工作,适时启动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3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6.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坚持“一县一策”,组织编制70个国家试点县规划建设方案,总规模3000万千瓦左右。总结推广沂水县、诸城市等整村规模化开发建设经验,形成集中汇流送主网、就地就近消纳等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开工规模500万千瓦,建成30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9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7.“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加快安丘市辉渠镇等88个乡镇、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等668个村首批标杆建设工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供暖、炊事清洁用能新模式,建成50个左右“标杆乡镇”、500个左右“标杆村”。(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增强电力供应链。

8.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施华能辛店等2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华能白杨河等2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华能八角等2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供热改造项目,完成改造机组总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80万千瓦以上,增加大机组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原则,采用“上大压小”“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燃煤机组,开工大唐郓城第二台机组,建成投运华能董家口等项目,启动华能德州等项目前期工作,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45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9.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开工华电青岛、华电章丘、华能烟台、华能泰安、大唐青岛等480万千瓦左右9F级重型燃机和枣庄丰源、华电东营等6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燃机项目;推动滨州鲁北等“风光燃储一体化”配套燃机项目建设,装机规模20万千瓦左右;启动华能黄台、青岛聚能莱西等9F级重型燃机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180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38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0.有效扩大“外电入鲁”规模。加快推动“陇电入鲁”新通道获得国家核准,开工首批600万千瓦配套电源项目;统筹推进鲁固直流通道千万千瓦级“风光火储”一体化电源基地规划建设,建成首批300万千瓦配套风电项目;协调加快昭沂直流通道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投产规模200万千瓦以上。加大跨省区送受电计划和政府间购售电协议落实力度,接纳省外电量1200亿千瓦时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1.增强电网支撑能力。完善电力主干网架,开工乐平、惠民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等工程;建成郓城、栖霞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文登抽蓄500千伏送出等工程;启动汶上、巨峰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华电章丘等500千伏送出,高地、银海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2.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重点建成绿能东明、三峡庆云二期、华润东营等一批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开工建设济宁废弃矿井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积极推进泰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支持枣庄储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3.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瓦;推进泰安二期、文登、潍坊等项目建设,装机规模480万千瓦;建成沂蒙项目,装机规模120万千瓦;启动五莲街头、莱芜船厂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3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三)稳固煤炭供应链。

14.稳定煤炭供应。以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三类煤矿”为重点,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核增滨湖煤矿产能40万吨/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保供,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推进万福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建设规模180万吨/年;加大省外煤炭资源开发,引导省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省外开发煤矿签订中长期合同,煤炭调入能力保持在2.7亿吨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1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15.完善煤炭储备体系。按照“不混淆、不增地、不增线、不增人、不亏损”原则,加快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开工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一期)等项目;建成鲁西煤炭储配基地、鲁北煤炭储配基地二期等项目,新增煤炭储备能力530万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增强社会储备能力。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确保达到1300万吨、力争达到1500万吨,社会储备能力确保达到2000万吨、力争达到2400万吨。完成年度投资151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四)完善油气供应链。

16.提高天然气接卸能力。围绕打造千万吨级LNG接卸基地,加快推进中石化山东LNG三期、国家管网龙口南山、中石化龙口、保利协鑫烟台西港等项目建设,在运在建LNG接收站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

17.完善油气输送网络。立足构建“一网双环”输气格局,开工山东环网东、北干线等项目,推进山东环网南、西干线建设,建成中俄东线德州至泰安段,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7000公里以上。加快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开工黄岛至潍坊管道,建成董家口至东营、日照港至京博管道,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分别达到5200公里、2600公里。完成年度投资76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18.加强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烟台港西港区省级储气设施建设,建成中原白9地下储气库、济南南曹范LNG调峰储配站二期工程,启动董家口LNG储备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政府储气能力达到2.1亿立方米。推进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裕龙岛项目配套岛外油库项目,建成胜利油田新东营原油库等储备库工程,启动日照港油品码头油库四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原油储备设施规模达到7500万立方米。完成年度投资51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19.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联系包保、驻矿监管、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加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管控,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进“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出入井人员、矿井生产状态等远程监测“全覆盖”。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建成鲍店、付村等首批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矿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煤矿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0个以上,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集中开展老旧管道和高后果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推进管道“以旧换新”工程,加快推进东黄复线、鲁宁线等老旧管道改造项目,完成鲁宁线曲阜段改线建设。制定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分布式光纤预警、在线泄漏检测与定位、5G巡线、视频天网等智能化系统建设,中俄东线、山东天然气环网等新建管道实现智能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实施鲁宁线、鲁皖线等在役管道数字化恢复和泰青威管道提升改造等工程;建立全省油气管道数字地图和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建设,年底前实现100%全覆盖。(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

21.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建成全省煤电机组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煤库存、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等情况实时掌握。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动态修订有序用电、用户轮停、市场化可中断负荷方案和事故拉路序位,组织开展全省有序用电和重点地区大面积停电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需求响应市场机制,响应资源规模达到600万千瓦。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重要输电通道联动防护机制,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全面开展电网智能巡检,推动省域5G电力示范网规模应用,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三、推进措施

(一)海上风电项目方面。将海上风电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2023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海上光伏项目方面。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优先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海上光伏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方面。对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内的规划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相关项目配建的高比例储能设施,择优纳入省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电网企业开辟基地项目送出工程“绿色通道”,保障基地项目“应接尽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核电及核能综合利用项目方面。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新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整合胶东半岛地区,热力市场资源,青岛、烟台、威海等地将核能供暖纳入城市供暖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地方优先采用核能供暖。实施核能供暖的地方,参照不高于“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补贴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核能供暖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燃机项目方面。研究制定燃气机组“容量电价+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疏导政策。将燃机项目调峰容量视作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允许燃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提高调峰燃机发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储能项目方面。研究制定电力现货市场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和运行机制;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对独立储能按充放电容量进行容量补偿;示范项目充放电量损耗部分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赁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探索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享受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煤炭油气储备项目方面。

1.对由煤炭承储企业申报并获得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的省级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根据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资金额度,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对取得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结合中央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情况,按程序给予适当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对煤炭承储企业因承担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任务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照“独立核算、封闭运行、综合补助、包干使用”的原则,省级财政给予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支持各市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纳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按程序给予重点支持;省财政对各市租赁省级政府天然气储备基地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对参与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的物流企业,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牵头单位:省税务局)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完成30个县(市、区)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累计3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450公里;建(构)筑物违规占压燃气管道隐患清零。新改建城市道路1200公里,新建城市绿道500公里以上。设区城市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制定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全面梳理管线底图。各地加快制定改造方案,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顺势推进。完善黑臭水体档案,巩固各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对完成工程整治验收的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照“长制久清”标准评估验收;对新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一次性整治到位并组织验收,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评估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效果和出水水质,制定改造提升方案,逐步达到准Ⅳ类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二)强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市燃气系统风险识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检查整改20年以上的老旧燃气管网,整治违规占压、经营区域交叉、管线安全距离不足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加气站带病运行、户内管道锈蚀严重及户内设施超期使用等安全隐患,实现老旧管网燃气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源头减量,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因地制宜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着重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特大、大城市积极推进高架桥建设。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城市新建、改造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强化质量安全扬尘等管理。用好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强对城市桥梁、隧道等的管理巡查维护,定期进行常规检测、结构专项检测,完善设施档案台账。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推动路灯照明智慧化管理和节能降耗。(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五)强化城区防涝设施补短板。雨水管渠建设改造项目设计重现期要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标准上限值。结合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逐步对设计重现期2年以下的雨水管渠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实施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汛前清掏积存的淤泥、垃圾,并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对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排水泵站,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改造雨水口等收水设施,减少马路行洪。改造雨水排放口、截流井等附属设施,确保标高衔接、过流断面满足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推进集中供暖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热网规划布局,有序推进“一城一网”管网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互联互通互备的管网格局。做好服役年限超过20年的热网评估论证,对“跑、冒、滴、漏”问题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重点加大二次管网改造力度。推广运用智慧热网系统、无人值守热力站、无补偿直埋敷设、管道漏点预警监测、喷涂预制直埋保温管等新技术新材料。(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七)提升供水设施水平。全面执行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建改造水厂全部采用强化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厂水浊度应按照0.5NTU以下设计。实施供水管网的周期性排查与评估,建立超期服役、运行故障管网的更新改造制度,保持管网良好输配能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和日常检漏,完善统计制度,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加强水厂、加压站等重要设施安全保卫,修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提升园林绿化品质。编制出台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违建拆除等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优先考虑“留白增绿”,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增绿等形式进行绿化改造,拓展老城区绿化空间。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着力建设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提升公园绿地均衡性、可达性、便民性。(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年度任务细化。各市、县(市)依据行动计划制定本地的实施举措,建立年度项目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开工时间、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时限。各市行业(道桥、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环卫、园林)主管部门确定责任科室和联系人具体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网相关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加快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推动尽早开工建设;已经开工或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在抓开工抓进度的同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省市县三级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针对项目特点,着力扩大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金积极参与。(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按程序办理工程质监、安监手续,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精准研判工程项目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预防市政管网基坑沟槽塌方类事故、用电、高架桥危大工程和高坠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代水网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省围绕“一轴三环、七纵九横、两湖多库”省级水网总体布局,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为建设重点,加快构建山东现代水网,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1.实施引调水工程建设。坚持“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论证工作,推进南四湖水资源利用北调工程前期论证。实施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强互联互通,加快形成战略性输水通道,优化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人口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优化调整。(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2.新建大型水库工程。重点推进实施烟台老岚水库工程,开工建设青岛官路、临沂双堠水库工程,推进临沂黄山、济南太平、威海长会口等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完善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前期论证。(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3.新(扩)建中型水库。完成济南白云、威海黄垒河及母猪河等中型水库,开工建设日照傅疃河、滨州鲁北、菏泽刘楼等中型水库;加快济南马头山水库、武庄水库扩建等工程前期论证。(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4.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加快实施枣庄岩马、烟台王屋等大型水库增容;开工建设济南杨家横、烟台建新、泰安尚庄炉等中型水库增容,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5.新建小型水库。加快实施惠民县利民、成武县伯乐湖等小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金乡县羊山、五莲县宣王沟、临邑县第二等小型水库,积极推进济南石湾子、东营四号(扩建)等小型水库前期工作。(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6.河道拦蓄工程。完成汶上泉河南支、邹城市纪沟及平邑县东阳等河道拦蓄工程,加快推进泰安市大汶河砖舍拦河闸、郯城县重坊橡胶坝等拦蓄工程,增加拦蓄水量。(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7.区域引调水工程。加快实施济南市东部水源四库连通调水工程、淄博市中部调水工程、济宁市引黄西线、威海市河库水系连通工程、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等,开工建设济南市雪野水库至大冶水库连通工程、枣庄市西城区河湖库引调水工程、德州市水系连通工程等区域引调水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8.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规划建设16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包括建设水源工程、新建和改造水厂工程、铺设主管网、实施村庄供水工程改造项目。(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9.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工建设位山、小开河、潘庄等8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完成葛店、韩家、胜利等1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10.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小清河、小沽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徒骇河聊城段、马颊河聊城段、大汶河钢城区段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干河道重点河段治理;实施胶河、赢汶河等中小河流治理任务,2022年计划完成778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漳卫河(山东段)防洪综合治理、金堤河治理等工程前期工作。(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1.东平湖洪水南排工程。疏挖八里湾泄洪闸、司垓退水闸闸下通道,改造司垓闸及相关桥梁、涵闸,打通东平湖洪水南排通道。2022年汛前完成河道工程,司垓闸改建争取由黄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山东黄河河务局)

12.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邹城市看庄镇、海阳市方园街道、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区、沂源县石桥镇等辖区内6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通过加固或修建护岸、清淤疏浚、修建排洪渠等措施,畅通山洪出路,减少山洪危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3.重点涝区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南四湖片治理工程验收工作。(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4.蓄滞洪区建设。完成南四湖湖东滞洪区、恩县洼滞洪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东平湖老湖区分区运用及居民外迁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山东黄河河务局)

15.病险水库水闸动态化除险加固。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对现有病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推进实施鹊山、留驾2座中型病险水库及泗水县泗河星四拦河闸、聊城市徒骇河陶桥节制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165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续新出险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6.实施全省小型水库高程联测、水位库容曲线测绘和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等数据和重点小型水库增设大坝渗压自动监测数据项目。实施全省一体化水库基础信息数据库、数字化管理及防洪调度系统。(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7.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探索建立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切实发挥水工程拦洪削峰、资源利用等作用。积极推进建设省水旱灾害防御实训演练基地、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胶东储备库等。(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三)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

1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沂蒙山泰山等区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泛平原风沙片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集中区治理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0平方公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9.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包括高青县、烟台市牟平区、潍坊市潍城区、青州市、鱼台县、金乡县等16个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较重的项目县(市、区)。(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20.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确定。分期分批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将生态流量(水量)监测纳入水资源监控体系。(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21.河湖水系生态建设。开展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调度试点,合理退减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实施重点河段生态缓冲带建设,在黄河宽滩区、河流入河湖口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小微湿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生态治理措施。推进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生态保护,构建环湖、滨湖、滨河生态绿带,保障河湖水系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山东黄河河务局)

22.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寿光市、临沂市兰山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广饶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2022年实施东平县、荣成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四)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

23.加快山东水文设施建设。推进老岚水库水文设施等工程建设,实施淄博市数字水利一体化平台、潍坊市防汛预报预警平台升级改造等市县数字水利基础平台项目。(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五)其他水利项目。

24.完成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其它水利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2022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完善的现代水网建设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项目纳入本级财政支持范围,明确财政补助比例,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各级政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现代水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三)落实责任分工。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省水利厅负责加强督促指导调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及时下达投资计划,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办理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办理项目环评手续,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加强文物保护。(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建设进展情况两周一调度、一月一会商,对推进不力的约谈市、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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