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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四五”新建建筑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

2022-04-12 15:50来源:北京市发改委关键词:煤电天然气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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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树立城市运行绿色低碳新典范

以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前提,着力增能力、补短板,不断提升城市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优质均衡性、精准适应性和智能引领性。系统推进能源转型,创新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完善多源多向、多能互补、城乡协调的首都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垃圾资源化处置和循环利用水平,建设结构合理、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打造超大城市垃圾分类治理标杆。努力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运行保障体系。

(一)打造世界领先绿色智能电网

1.提升电网供电能力

强化“环网支撑、多点注入、就地平衡”网架结构,结合全市重点区域和各区分区规划,布局一批电力工程,进一步优化全市网架结构,实施配电网提升改造工程,提高电网互倒互带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加快外部送电通道建设。重点推动北京西至新航城、北京东至通北、廊坊北至亦庄、西合营开关站至房山、天津北至亦庄等5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到2025年,北京电网500千伏外受电通道增加到18条37回路,输电能力增至4300万千瓦。

完善500千伏主网结构。重点推动通州北、朝阳CBD、丰台丽泽、亦庄、怀柔科学城5座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到2025年,北京500千伏变电站总数达到17座,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1290万千伏安。

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加快推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到2025年,220千伏变电站达到129座,变电容量6466万千伏安,形成“分区运行、区内成环、区间联络”的九大供电分区。

2.加快绿色电能开发利用

提高本地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青灰岭等集中式风电项目扩建扩容,在产业园区、农村地区试点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六大阳光”工程,有序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研究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城市副中心等区域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性要求。

积极引进外埠绿色电能。深化与津冀等周边地区的能源合作,在北京周边有序布局可再生能源基地,积极推进环首都风电基地建设,适当支持晋蒙等区域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域外资源开发、绿电定向输送”的绿电进京新模式,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到2025年,力争外调绿色电量达到300亿千瓦时。

3.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释放电力技术创新引领效能,驱动电力行业发展进一步向智能化、智慧化迈进。鼓励新能源并网发电与智能调度等技术应用,整合储能、微电网、电动汽车、分布式电源等资源,构建3%—5%可调资源储备库,探索智能统一调度模式,增强削峰填谷能力,缓解电网运行压力。

(二)建设国际一流燃气供应系统

1.完善城镇燃气输配系统

加强上游气源组织,完善陕京输气系统,建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的进京管线,形成“三种气源、一个大环、八大通道”气源供应体系,输气能力达到3亿立方米/日。完善“一个平台+三个环路+多条联络线”城镇输配系统,建成密云、城南、平谷3座门站和西六环中段天然气工程,门站总数达到13座,接收能力达到2.5亿立方米/日,实现六环路高压A管线成环,天然气接收和输配能力显著增强。

2.优化液化气配送服务体系

推进充装能力资源整合,完成市级液化气供应基地建设和南郊灌瓶厂搬迁,建成平谷、密云、延庆3座充装站,全市液化气充装站达到8座。优化站点布局,供应站达到200座,设置村级移动储瓶设施。统一气源采购,改进配送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3.推进智慧燃气系统建设

打造天然气“SCADA、物联网双网叠加,监控系统、业务系统联动运转”的预测预警体系,实现供应居民用户2000户以上的调压站(箱)和重点地区、重要管线约5000座闸井全覆盖。构建风险分析模型,智能评估、调节、管控风险。建立本市天然气北斗应用生态圈,推动燃气管网安全、精准、高效运营。

(三)重构绿色低碳供热保障体系

1.增强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优化热电联产源网结构。加快推进配套调峰热源建设,完成左家庄二期和鲁谷北重等调峰热源工程。推进鲁谷北重、北小营、首钢等热源配套管网建设,建设东坝金盏地区余热管网,推动南中轴地区供热资源整合。打通断头断点,优化水力工况,提升供热管网安全运行水平。

充分利用余热资源。推进东北、东南热电中心余热利用改造试点。逐步降低城市热网回水温度,提高电厂余热利用效率。推进燃气锅炉房烟气、数据中心等余热回收利用,有条件的地区采用污水源热泵供热替代。深化跨区域清洁供热合作,研究津冀电厂余热为本市供热的可行性。全市新增余热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

2.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

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新建建筑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鼓励可再生能源系统与传统供热方式多能耦合。推动城市副中心、怀柔科学城等重点地区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建设。建设张家口—北京绿电蓄热试点工程。配合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在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养殖基地、特色村镇、旅游风景区和民宅(宿)创新技术应用形式,打造一批多能互补、绿色供热的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

3.推动供热节能增效

推进建筑节能升级,降低供热系统能耗。新建建筑全面落实节能设计标准,增加智能供热强制性条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实施。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开展零能耗建筑研究。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加快实施供热系统热源及管网改造。完善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探索更利于建筑节能的供热收费模式。到2025年,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比2020年下降10%左右。

4.提升智能化供热水平

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仿真系统、物联网、GIS定位等技术进行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搭建企业级智能化供热管理平台,推进全市供热行业“一张网”系统建设。

(四)创新能源综合利用模式

1.扩大多能协同综合智慧能源示范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能源企业建设数字能源云中心,扩大在城市副中心、新建功能区、新建小区和新建公共建筑等的示范应用范围。创新综合能源与节能服务模式,为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高端商务楼宇等重点用户提供能源托管、节能改造、智能运维等服务。打造一批数字能源转型、技术创新示范、新能源应用专业化运营的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区。开展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运行安全保障协同支撑方案研究。

推动“多表合一”。对居民终端用户水、电、气、热计量仪表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研究制订标准规范,推广智能计费缴费模式,有效监测、分析和整合各项能源消费数据,支撑智慧城市整体运行,指导用户和企业节约能源资源。

2.推进区域能源互联网规模化应用

以区域综合能源规划为引领,在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应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延庆区、“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能源互联网规模化示范应用,打造低碳节能示范区,形成城市能源综合运行管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3.搭建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场景

支持氢源保障技术创新和应用试点。合理布局电解水制氢规模,提高绿色氢能比例,构建低碳、经济的绿色氢能供应体系。探索利用垃圾沼气、污水污泥等生物质制氢,研究在阿苏卫循环经济园区等开展垃圾制氢的可行性,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高效循环利用。

大力推动加氢站建设。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按照“示范引领、区域辐射”的思路,2025年前建成投运74座加氢站,形成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供需匹配、安全有序的加氢站供给保障体系。

深入研究氢能应用布局。在城市副中心及昌平能源谷、中石油沙河科技园和大兴、房山、延庆氢能示范区等产业园区,探索开展氢能在建筑分布式供能、民用热电联供、储能调峰等领域应用。

(五)构建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

1.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

完善可回收物体系布局,健全源头交投网络,合理设立中转站,加快推进分拣中心建设,构建相对充裕的本地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和分拣能力。完善市场化机制,支持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鼓励物业管理、环卫作业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引导居民家庭开展可回收物分类,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完善用地保障、车辆通行、低值可回收物补贴等支持政策,制定可回收物交投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管理标准,提升可回收物体系管理水平。

2.加快资源化处理能力建设

按照“市级统筹、分区平衡、适度协同、骨干支撑、留有冗余”的原则,注重当前与长远、应急与常态的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023年底前,完成大兴区安定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丰台区生物质能源中心、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技改升级工程(二期)建设。加快推动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二期、朝阳区垃圾焚烧厂三期和延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建成顺义区、平谷区、密云区等厨余技改、应急、新(扩)建项目,力争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0.9万吨/日以上,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短板。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畅通土方砂石循环利用渠道,形成以固定设施为基础、临时设施为补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结构,提升与建筑垃圾产生量规模动态适应的处理能力。增加装修垃圾处置设施,除首都功能核心区外,其他各区至少设置1处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到“十四五”时期末,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满足处置需求。

3.推动设施绿色高效运行

推进垃圾综合高效处理。树立全固废处理理念,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集聚,实现设施间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处置。推进垃圾焚烧、污水处理、能源供应等多种市政设施功能整合和综合设置,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粪便、餐厨垃圾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沼气资源化利用,探索飞灰和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途径。

打造环境友好型、社区友好型垃圾处置体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展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实施垃圾处理设施清洁化、密闭化升级改造,提高设施污染物控制水平,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异味治理。

六、筑牢安全韧性城市新基石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首都城市运行安全底线。坚持系统治理,通过基础提升、源头预防、精细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防范城市管理领域系统性风险,不断提高城市韧性水平,为首都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基础设施工程韧性

1.建设适度超前的市政基础设施

提高规划实施弹性。建设水、电、气、热、环卫等基础设施,保持适度冗余,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韧性。加强项目储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预留场地和配套条件,择机实施,逐步从保障能力“紧平衡”转向“正常合理平衡”。

增强城市生命线韧性。在新建区域推行分布式、模块化、小型化、并联式城市生命线系统新模式,增强干线系统供应安全,强化系统连通性、网络化和区域自循环,实现互为备份、互为冗余。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且相互关联的关键节点和区域的恢复能力和速度。

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优化管廊设计,集约高效利用管廊空间。分区分类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重点工程建设,建成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怀柔科学城等干线项目。建设数字综合管廊,应用感知和通信技术,形成自我感知生成数据、自动联网汇聚数据、数据赋能安全运行的数字化城市生命线。以完善资金政策为重点,优化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控制建设运营管理成本,推动地下综合管廊持续健康发展。

2.推动应急设施在京津冀布局

构建京津冀电力一张网,研究推动涿州电厂二期200万千瓦、三河电厂三期70万千瓦等环京(直供北京)电源点建设,加快布局推动大型储能等设施建设,提升应急保供和调节能力。建成投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实现12亿立方米的储气能力,满足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备要求。

(二)增强城市运行管理韧性

1.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强化运行安全监管。突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聚焦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中事故易发环节和部位,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2.加强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管理

加强管线安全保护。加强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统筹协调,制定施工作业保护地下管线管理制度文件,健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执法联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搭建地下管线运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升级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功能。到“十四五”时期末,年均地下管线百公里事故数下降至0.7起以内。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管线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地下管线日常维修养护、巡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全面开展管线普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全市地下管线消隐项目库,制定消隐计划,持续推进分级分类治理,及时消除重点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治理管道占压、自身结构性隐患等安全风险,“十四五”期间完成燃气管线消隐220公里,指导企业建立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将消隐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进一步优化消隐工程项目审批程序。

健全市、区两级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属地管理。持续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隐患监测,确保新增隐患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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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体系

建立权威、科学、高效的热电气联合调度指挥体系,打造具备监测预警、分析决策、调度指挥等多功能一体的全天候、全时段能源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化平台,提升城市能源协同保障能力。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完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与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强化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的综合指挥能力。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生产运营企业等多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电力、燃气、供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安全运行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空间布局,推动应急队伍、装备、车辆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华能燃煤机组应急备用运行方案,提升应急供热供电备用保障能力。完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裕度。构建首都电网“黑启动”恢复供电网络,强化多源点、多方向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全市重要电力用户按标准实施外电源改造、加装应急保安电源,提升用户自保自救能力。布局建设属地电力应急驻点,构建1小时应急驻点网络,提升应急响应处置水平。完善唐山LNG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全市年用量日均3天的应急储备能力。推动在城市西部地区规划建设首都供热战略储备基地,协同建设新能源利用和储能设施,进一步增强城市供电供热韧性。

(四)积极培育城市社会韧性

1.提高社会动员和秩序保障能力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专业处置、社会参与”,织密基层应急动员、响应和服务网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赋予基层一线相应处置权限,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突发事件期间秩序管控,依法从严查处破坏应急处置工作、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强排查调解处理,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做好群众避险自救宣传,强化应急演练和公众灾害情景体验,提升社会公众应急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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