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告知书》,文件指出,对供电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相应市场化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转供电主体可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市场化交易价格波动的合理分摊。
(来源:微信公众号“萧山发布”)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各转供电主体、相关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相关事项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62号)文件要求,确保转供电不加价政策落实至终端用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继续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转供电费码规则
利用电力大数据,在“网上国网”APP深化“转供电费码”应用功能,通过终端用户电费电价信息比对,自动生成红、黄、绿三色码,分别表示转供电环节加价幅度为30%及以上、15%-30%之间、15%及以下,风险程度对应为“疑似高风险、疑似中风险和疑似低风险”。
二、转供电用户范围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重点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存在转供电环节的用户。终端用户是指与供电企业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不是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直接收费的实际消费电力的用户(非直接抄表用户)。
三、相关举措
(一)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
供电部门需在线上线下做好电费转供码推广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电力等部门充分运用三色码,根据风险提示线索,加强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核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明确转供电价政策
对供电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相应市场化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转供电主体可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市场化交易价格波动的合理分摊。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电力等部门定期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核查处置,对连续两个月红码和三个月黄码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提醒告诫并限期整改。
四、转供电主体责任
1、转供电主体应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合同条款,确保严格按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
2、转供电主体应建立电费结算台帐,准确记录缴纳和收取的电费以及总分表电量,采取公平分摊损耗方式的,应合理分摊损耗,定期进行结算并向终端用户公示其向供电企业缴交的电费和向终端用户分摊的结果。
3、转供电主体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社会监督,化解价格纠纷,按照上述要求规范电费收缴行为。
五、法律责任
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价格政策,自觉规范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行为,取消不合理的加价行为。对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国网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供电有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电力法》、《价格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警告、责今退还违法费用,并处违法收取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
投诉举报:电价96345 区长公开电话 82812345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供电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一个完整的批发侧电能量市场包含中长期和现货两部分,对于一个售电公司来说,在这两个市场上购电费用之和才是真正的成本。(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转头再到零售侧,两个年用电量一模一样的零售用户,就算合约总电量和实际使用总电量完全一致,代理这两户在市场上购电所形成的成本却不会一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4日,四川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函。其中在答复中提到,根据政策要求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供电公司对符合标准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2023—2024年,自贡市26个充电站点通过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宏升(清远)金属有限公司实行蓄冷电价项目认定的复函,该公司在营业执照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循环经济产业园(界牌村)内建成的冰蓄冷中央空调项目符合蓄冷电价政策。详情如下: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宏升(清远)金属有限公司实行蓄冷电价项目认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电力交易业务问题反馈答复。其中有建议结构平衡费用应该月清次月结,出具市场清算费用明细为最终结算依据,不应该再清算历史清算费用。对此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答复:自2025年起,用户侧月度清算费用采取次月结算方式,即当月月度清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完成了2024年12月上海电网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和认定情况、容量电费考核结果、免于考核情况等信息的计算和汇总,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25年1月16日17:30前向国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西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中不执行政府定价案。2024年11月5日,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中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退款,并处罚没款0.5
在用户侧电费目录电价时代,因为到户价格很长一段时间不变,不像现在基本每个月都在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所以彼时的抄表结算并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的自然月,有的地区可能会在某月中的一个日期进行抄表,相当于每次结算的电量是跨月份的电量。不过这并不妨碍结算,毕竟电量虽然跨月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0日,四川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国石油四川自贡销售分公司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认定的批复。文件明确,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中石油自贡食品产业园区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工商业用电两部制电价。并且于20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3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容量电费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显示,考核范围为经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按程序认定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的华东直调和上海、安徽调度管辖的煤电机组。应急备用煤电机组根据国家规定另行明确。对于容量电费考核,文件明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15.0)》的通知,按照《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修订管理实施细则》(晋能源电力发〔2023〕327号)要求,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按照程序对《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15.0》进行修订。其中《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月2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重点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的通知。文件明确,用电成本支持。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用电量,不含企业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用电量,不含企业自发电量、不含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西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中不执行政府定价案。2024年11月5日,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中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退款,并处罚没款0.5
非直供电单元下的前两篇文章,我们分别介绍了直供、转供与非直供的概念区别,并分析了当前电费传导存在的红利截留和违规加价问题。(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后续三篇文章,在电费的“量价费”模型基础上,黄师傅分别就电价该如何制定,电量该如何计量和拆分以及物业直供电各部分电费该如何传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持续做好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宣传。印制“铜陵市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告知书”和《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暂行办法》,向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进行发放,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东台市转供电(水)环节收费政策公告发布,其中提出,2021年10月15日起,向非电网直供用户进行转供电的主体,应当在进入电力市场购电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后,按照以下两种收费方式中的一种收取电费:一是按照转供电主体市场交易到户电价(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到户电价)向终端用户收
7月31日,江苏南通海门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大力支持5G网络建设的通知》(海发改发〔2024〕75号),其中指出,各转供电主体应当按照转供电主体市场交易到户电价(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到户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或约定期限)向终端用户预收电费,年底进行清算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上海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价格整治行动!文件明确,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会同属地供电企业,梳理统计存在被转供电的1330家规上工业企业电量电价情况,确认相应转供电主体,并于8月15日前将《工业园区转供电情况表》(见附件)报送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电“转改直”工作,盐城供电公司切实将国家电价红利传导至“最后一公里”,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秩序,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盐城市纪委书记陈陈璐赞扬该公司“雷厉风行,工作细致,方法得当,帮助企业实实在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集中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时间2024年6月4日—7月4日。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
转供电主体并非以转供电服务为主营业务,而是将其作为附属的业务,在供电设施的建设和运维方面投入偏低,在安全稳定供电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一是在建设配电网时缺乏长远考虑,线路设计并未进行统一规划,无法满足丰富的用电需求将导致后期私拉乱接现象较为常见,为用电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二是供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四川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再次明确供水电气有关价费政策的函,其中提到,各转供电(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将物业用电与商户用电分离,严格按照“与电力公司结算电费加6%的电耗向用户收取转供电费”政策执行,不得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电梯、公共照明等电费向用户分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4年5月转供电最高限价的公告,不满1千伏转供电终端用户电价最高0.77元/千瓦时。详情如下: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5月转供电最高限价的公告按照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
1月14日上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杭州隆重开幕。浙江省代省长刘捷作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浙江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新增电力装机2200万千瓦,全省工商业平均电价下降1分/千瓦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45%,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9%。2025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1月1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2024年,浙江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411万千瓦,同比增长33%;浙江新能源发电量717.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24%。截至2024年年底,浙江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5682.3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72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9万千瓦。2024年,夏季高温带动浙江全
浙江是经济大省、资源小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也快速增长。在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电网负荷持续攀升。为保障客户用电平稳有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电力负荷管理室全面摸排电网负荷特性,创新负荷管理举措,依托数字技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从容应对负荷“尖峰时刻”。电力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六横电厂二期4号机组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函,浙能六横电厂二期4号机组已于2024年11月18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产,并于2024年11月26日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现同意六横电厂二期4号机组纳入浙江省合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浙江杭州全社会用电量首次突破千亿千瓦时,达107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同时,杭州2024年售电量也突破千亿千瓦时。2024年,杭州工业用电量为458.64亿千瓦时、增速5.1%。2024年,杭州第三产业用电量371.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其中,消费旅游需求旺盛,批发零售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7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双边现货市场运行意见建议的通知。浙江电力双边现货已于2025年1月1日投入运行。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建设的优化完善,持续提升市场运营水平,现就浙江电力双边现货市场运行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意见接收时间截止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7
2024年12月18日,浙江显昱纤维织染制衣有限公司通过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与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续约,购买了2200万度绿电,用于2025年公司生产所需用电。据统计,2024年,海宁市像浙江显昱这样购买绿电的企业有近400家,绿电交易量超过了3亿度。此外,海宁市还开展了全省规模最大的用户侧绿证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3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手册包括许可证常识、申请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等章节。对于哪些企业应该取得许可证(发电类),哪些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手册明确,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经委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112件、拟修改38件、废止和失效58件。另有149件原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具体价费标准文件,后
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电力市场秩序,促进各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浙江电力市场交易,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组织开展浙江电力市场竞争秩序监管,范围涵盖浙江省电力公司、主要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等。在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浙江能源监管办通过与经营主体开展约谈约访,深入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布关于非统调煤电价格机制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合规在运的非统调公用煤电机组由现行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执行国家核定标准,2025年执行每年每千瓦100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