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印发(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指出,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政、交通、电力、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当考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道路、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港口、邮政快递、枢纽站场、智慧杆塔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数字技术在能源产业链各环节的深入应用,加快传统能源和新型能源生产的数字化改造,推动实现能源生产的实时监测、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提升能源生产效能。
推动电力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完善能源大数据中心,推进能源数据汇聚,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实现分布式能源和分布式智能微电网协调互补,推进新型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
原文如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0号)
《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27日
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2年5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章 数字产业化
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
第六章 数字化治理
第七章 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第八章 保障和监督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加快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第三条 发展数字经济应当遵循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数字经济各方面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督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工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工作。省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专项任务,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省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全省信息通信网络布局和建设。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编制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或者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数字经济分类标准,研究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态势的运行监测分析,利用数字经济统计结果开展研究,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为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服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经济开放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和商务贸易。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当地比较优势,推动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和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安全可靠、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重点统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建设,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数字基础设施应当实行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防止重复建设。
第十条 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政、交通、电力、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当考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道路、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港口、邮政快递、枢纽站场、智慧杆塔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
第十一条 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通信网络布局和建设,推进新一代固定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强通信网络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提高网络容量、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根据相关规划需要配套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通信网络等数字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等资源,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网信部门和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新型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建设及传统数据中心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建设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构建布局合理、存算均衡、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推进物联网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城乡治理、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等领域感知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感知系统共建共用和数据共享。
第十四条 省通信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内外网改造和网络配套能力建设,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第十五条 省通信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快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推进县域内城乡数字设施一体化,提高乡村光纤网络、移动网络建设水平和覆盖水平,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六条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促进流通、合理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数据要素质量,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激发数据要素潜能。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民航、铁路、通信、邮政、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以下统称公共数据),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确定的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实行统筹管理。
省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制定统一的公共数据分类规则、分类标准和分类管理要求,对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交易、安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
设区的市、县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共数据统筹管理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本省公共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履行职责需要收集公共数据的,应当坚持一数一源、标准统一和谁收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对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得的数据,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
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健全数据纠错机制,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行业和市场数据收集。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法律、行政法规对收集、使用数据的目的、范围有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第二十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公共数据共享工作。
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共享公共数据,应当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种类型。
可以提供给所有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共享使用的公共数据属于无条件共享类,只能提供给部分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共享使用或者仅部分内容能够提供给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共享使用的公共数据属于有条件共享类。凡列入不予共享类公共数据的,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相关规定作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公共数据共享应当通过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将本单位无条件共享类和有条件共享类的公共数据汇聚到公共数据共享平台。
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汇聚的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各地需求,根据属地原则及时回流至设区的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已回流至设区的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设区的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不得重复收集。
公共管理服务机构通过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获取公共数据应当明确具体应用场景,获取的公共数据仅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向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提供自有数据,推动政企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建设,逐步扩大公共数据共享范围。
第二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需求导向、依法有序、分类分级、安全可控的原则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应当通过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实现。鼓励优先开放对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数据。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应用模式创新、强化合作交流等方式,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开放自有数据资源,促进各类数据深度融合。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外提供各类数据服务。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鼓励研发数据技术、推进数据应用,依法开展数据清洗、分析、挖掘和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 组织、个人依法获取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交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数据管理有关规定,推动数据要素资源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支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业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网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调落实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本地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保障数字经济安全发展。
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信息系统和硬件设备安全保障,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需要收集、使用数据的,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数据资源,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依规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
第四章 数字产业化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内外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经济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县级以上网信部门、省通信管理部门等应当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重点推动现代通信、新型显示、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汽车电子及产品、软件产品及服务、人工智能及智能装备、网络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虚拟现实等产业。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应当围绕当地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项目谋划、储备、引进、建设、投产全环节、全链条管理,优化招商引资各项服务,培育和引进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聚集效应好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吸引配套产业,完善数字产业体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引导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提高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进国内外数字产业领域优势企业,培育数字产业领域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多层次、递进式企业梯队,支持特色企业专注行业细分市场,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数字产业生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商务、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集聚,培育数字产业集群。
各类园区应当培育或者引进数字产业服务第三方机构、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企业,面向园区内外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供需撮合、咨询、培训、解决方案、展览展示、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等服务,推动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等设备平台化汇聚与共享。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平台经营者利用技术、市场、数据等优势,提供普惠化、便捷化和个性化服务。发展共享出行、共享租住、共享物品等共享经济,拓展创新、生产、供应链等资源共享空间。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推动智慧销售、无人配送以及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全力加快推进2024年电网及新能源开发建设,4月16日,文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各项目实施企业、项目涉及乡镇、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着重研究解决2024年全市实施的能源重大项目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和措施,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座谈,全面听取企业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主动帮助企业解决
策划人语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首要任务。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提出,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
为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公平开放行为,提升电网公平开放服务水平,根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和《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电网公平开放工作的通知》,督促辖区各电网企业做好电网公平开放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这是“分布式能源”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过程中,分布式能源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也亟待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关键问题,完善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一、发展分布式能源,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持续更新的分布式
近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配电网高功率密度柔性互联技术和装备”在南京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专员张兆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主管周俊、国网江苏电力总工程师王肃等出席项目启动会。据悉,该项目由国网江苏电力牵头,西安交通大学、中科院电工
4月14日,广东惠州良井镇发布关于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议。其中指出,进一步加大对分布式能源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提供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措施,降低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建议中还指出,进一步完善分布式能源的市场机制和体制建设,包括优化并网政策、电价政策
3月21日,山西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并召开。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3月12日省委常委会上关于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系统阐述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我省新能源发展形势,研讨交流促进我省新能源高
3月13日,上海青浦供电公司大客户二班副班长冯苗苗来到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查看两周前并网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备运行情况。该项目是上海市《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后,首个并网发电的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发电项目。据了解,该项目由上海招卓
3月12日,2024政府工作报告印发。报告指出,2023年,我国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2024年,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空
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4月18日,江西上饶经开区召开微电网及源网荷储项目调度会。上饶市副市长胡心田指出,微电网和源网荷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发展路径。结合开发区当前发展阶段和产业链发展实际,在需求侧和供给侧协调发力,加快供电改革,尽快满足工业生产电力缺口,适度超前扩大增配电网,促进分布式电力资源聚合
配电网覆盖城乡区域,连接千家万户,承担着广泛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市场和政策驱动下,分布式发电、电动汽车、新型储能迎来爆发式增长,配电网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面临的挑战日益显著,其物理形态、数智形态、商业形态正发生深刻变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
4月17日,福建福鼎市对支持海岛振兴的十条措施征集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提升海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意见稿中还指出,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重点推进“台山岛源网荷储零碳岛示范”和海域“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
4月17日,陕西省第一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项目名单公布(陕工信发〔2024〕104号),其中包含多个电力项目,涉及微电网、储能、光伏、氢能、核电等方面。工业绿色微电网试点方向含三个,分别是西咸新区产发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泾河新城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安优能科技发展(榆林)有限公司氢赋能零
日前,陕西省确定了第一批32个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项目(企业)。在这批名单中,包含工业绿色微电网试点项目,分别是西咸新区产发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泾河新城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多能互补微网系统解决方案及示范工程应用项目等项目。此外,还包括其他方向的试点项目:陕西秦龙
4月17日,福建福鼎市对支持海岛振兴的十条措施征集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提升海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意见稿中还指出,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重点推进“台山岛源网荷储零碳岛示范”和海域“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引起电力行业广泛关注。配电网如何加快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增强对新能源的接纳和调控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未来的重
4月16日,2024年广东省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此次发布的清单项目超过75%的应用场景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其中,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AI技术的应用需求大幅增长。其中包括广汽埃安智能微电网;福田区委大院“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停车场;中国能建广东院智慧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渝府办发〔2024〕2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基本原则: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智能便捷、适度超前、数智赋能、强化支撑、创新融合,安全高效”为原则,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这是“分布式能源”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过程中,分布式能源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也亟待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关键问题,完善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一、发展分布式能源,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持续更新的分布式
4月14日,广东惠州良井镇发布关于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议。其中指出,进一步加大对分布式能源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提供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措施,降低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建议中还指出,进一步完善分布式能源的市场机制和体制建设,包括优化并网政策、电价政策
4月10日,随着110千伏中华变电站智能巡检系统调试完毕,15座城市四防重点变电站全部接入系统,标志着国网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区域型变电站智能巡检系统正式投运。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区域型智能巡检系统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边缘计算技术和智能分析系统,可以实现多个设备实时状态监测,精准故障判断,提
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征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基本条件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应满足“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法定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资源化利用的规定,有固定的资源化利用厂址、布局合理的厂房;有符合工艺要求的设备、设施和管理、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9日,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期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兴泰公司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主要建设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18日,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青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一览表》。注: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1、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返送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4号)。详情如下: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按照《2024年河北南部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方案》(冀发改运行〔2023〕1417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独立储能的注册申请,对其注册信息进行了完整性
4月17日,高阳县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公告显示,高阳县已接入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为178.83MW,在途1.42MW,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原文如下:关于高阳县2024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6号),恢复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河北南部电力市场交易资格。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6号2024年4月15日,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电力交
4月16日,河北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5573.89万元,招标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27.34亩,市政污水处理规模5000吨/日,厂内预留1万吨/日市政污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四月份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情况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15日,91家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选择2024年5月份起参与市场交易。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四月份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情况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5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
4月16日,河北邯郸永年区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屋顶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信息。数据显示永年区四个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有三个无新增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仅永年站剩余可开放容量7.54MW。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迅速扩大,特别是河北这样户用分布式光伏装机大省,近年来持续高速发展,导致电网压力增
4月15日,河北景县发改局发布《2024年二季度景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一览表》。根据表格信息,景县16乡镇,3个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考虑在途工单之后,剩余可开放容量全部为0。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严禁超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