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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内蒙古“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

2022-06-10 14:1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炭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消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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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永军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杨茂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揭新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喜、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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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布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永军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文件在起草过程中,以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基准,参照已印发的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对国家政策进行了细化和统筹安排,确保国家部署的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区得到精准贯彻落实。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其中,主要目标是由国家下达我区,具体是: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

第二部分安排了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低碳示范园区建设。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五是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七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我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妥有序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第三部分提出了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及壮大人才队伍制度、加大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等9个方面提出政策优化措施,保障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部分分解下达了“十四五”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及自治区主要行业节能指标。“十四五”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分解方面,依据“十四五”国家下达我区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以各盟市2020年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分5个档次分解下达各盟市能耗强度目标。自治区主要行业节能指标分解方面,由各部门依据国家下达的主要行业节能目标任务,结合部门实际确定。

三、《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为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我委将会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各盟市、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三是开展全民行动。在全社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需要政府部门推进,也需要社会各界支持。请新闻界朋友们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宣传,诚挚欢迎大家对《实施方案》落实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答记者问

央广网记者:方案中提出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行节能改造,请问我区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推动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

杨茂盛:谢谢提问。“十四五”我区将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2021年,我们为全区510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的工业企业提供了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实现了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全覆盖式诊断,在此基础上,全面摸清了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效情况,印发了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形成了改造企业清单,计划用3年时间,按照“后进先改”原则,引导企业对标国家标杆水平和先进标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力争改造后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我们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为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配套制定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节约1吨标煤给予200元资金支持。2022年,重点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37个,预计节能量240万吨标准煤,现项目已全部开工。

澎湃新闻记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十四五”期间要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计划采取什么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已经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赵辉:首先,非常感谢记者同志的提问。

从“十一五”开始,节能减排就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同步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动落实。“十一五”至“十三五”,我区均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截至“十三五”末,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6%、12.1%、20.6%和11.5%,超额完成国家要求“下降7.1%、7%、11%和11%”的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区制发的《实施方案》,确定减排目标为:到202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为实现“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的规划目标,我厅计划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编制“十四五”减排行动方案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编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方案》,采取差异化政策将减排任务分解到12个盟市,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减排任务。目前,已完成全区减排潜力测算工作。

二、实施减排重点工程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为重点,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保留的燃煤锅炉以及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原则上要进园区,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系统化整治,推进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能力。

三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以自治区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四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

五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推动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三、健全总量控制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涉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等标准。

二是完善市场化机制。培育和发展自治区碳排放市场、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

三是加强减排监测能力建设。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

四是完善经济政策机制。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五是加强减排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方面,强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支持发展低碳化转型技术,开展生态系统增汇等技术研究,全面提升减排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减排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环保公益组织作用,发展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减排公益活动。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区减排工作实现了开门红,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9.1%、292.1%、315.5%和278.8%。

下一步,我厅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全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体系,切实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推动完成“十四五”减排各项任务。

新华社记者:交通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型行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在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如何构建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李喜: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发表主旨讲话指出“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总书记的讲话为交通运输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期间,我厅将统筹行业发展和减排目标,聚焦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优化运输组织、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色出行服务水平,构建起自治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和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在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方面。一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的占比,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车辆应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二是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货运车辆的替代,开展氢能源汽车和纯电动重卡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同时,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及建设。

在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方面。一是促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发展以铁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钢铁、煤炭等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矿区、工业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二是全面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完善城乡物流网络体系,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方式,提高城乡配送效率。三是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提高组织效率,减少无效和低效运输。

在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绿色出行服务水平方面。一是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推行交通工程绿色施工,推进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和废旧材料再生利用。二是全面推进和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到2025年,12个盟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20%,城市主城区交通绿色出行率达到65%。

法治日报记者:请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实施方案》中承担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主要任务,下一步要怎样推进,有哪些具体措施?

揭新民: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能够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保护人居环境,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使用空间。在政府引导、行业监管、市场推进的共同努力下,绿色建筑规模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我们已推进绿色建筑由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在全区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重点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城市新建区与绿色生态城区中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绿色建筑标识分级管理,形成住建部、自治区、盟市分别授予三、二、一星级的评价体系。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逐步加大绿色建筑占比。

关于新建建筑节能方面,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我区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72%设计标准,积极开展好超低能耗被动房、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工程项目试点建设示范。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严格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

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对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小区,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水平,积极提升改造供水、排水等老化管网,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品质,促进既有建筑节能减碳。

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同时需要各方市场主体切实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共同推进相关技术指标、施工工艺落地见效。

中宏网记者:落实好《实施方案》,能源领域要怎样推进,有哪些具体措施?

陈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好能源保障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

一是实施煤电“三改联动”。有序实施减量替代,科学合理安排煤电机组改造时序,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实现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节能改造方面,进一步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先推广成熟适用的技术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持续降低能耗水平,改造后供电煤耗力争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预计到2025年,全区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5克/千瓦时。供热改造方面,全力拓展集中式供热需求,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满足新增热负荷需求。鼓励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燃煤机组开展热电联产改造,因厂制宜采用多种成熟适用技术,替代采暖和工业小锅炉供热,减少取暖用煤需求。灵活性改造方面,推进存量燃煤机组“应改尽改”,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改造后,非供热期调节能力达到机组额定容量的65%,供热期调节能力达到机组额定容量的60%。

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全力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消纳,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布局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自治区第一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8个共计2020万千瓦,均已完成核准(备案);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5个共计1188万千瓦,项目清单已于近期下发,自治区将全力推进新能源大基地项目高质量开发建设。加快推进电力外送通道配套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全额自发自用并网新能源、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方面开发利用新能源;实施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广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工程等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科学合理安排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燃煤火电装机规模,新能源发电量超过35%。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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