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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印发 到2025年全市完成智能电网改造

2022-07-01 08:59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关键词:智能电网柔性直流输电源网荷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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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产能做优保障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能源消费需求,统筹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煤炭生产布局和生产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煤矿生产性服务水平,推进煤矿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9.3亿吨/年,产量控制在7.8亿吨。

优化煤炭生产布局。加强煤炭资源开发与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林草规划衔接,严守“三区三线”,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保持鄂尔多斯市东北区域开发强度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向中部南部区域适当扩展。“十四五”期间,准格尔、神东、万利、新街、高头窑和桌子山等6个矿区主要维持现有开发规模。通过优质产能核增、煤矿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提高煤矿发展质量。新增煤炭优质产能建设主要集中在上海庙、纳林河、准格尔、准格尔中部和呼吉尔特5个矿区,严格按照绿色、智能、集约化模式建设大型现代煤矿,确保煤矿项目高起点开发建设。

发展煤炭优质产能。坚持去产能与发展优质产能相结合,建设符合优质产能标准的煤矿,不断提高优质产能占比。新建井工煤矿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完成煤矿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坚持市场倒逼和政府支持相结合,通过资源整合升级改造一批、引导退出一批。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分类处置60万吨/年以下煤矿,鼓励通过产能置换释放优质产能,引导资源向优质产能聚集。2025年,全市生产煤矿总数控制在253个左右,单矿平均产能提高到336万吨/年以上,全市煤矿优质产能比例达到85%以上,120万吨/年以上煤矿产能占比超过92%。

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兼并小型企业,加快形成一批产业集中度高、规模大的现代化煤炭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横向引导大型煤炭企业与中小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与地方民营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引导鼓励地方中小型煤炭企业联合重组。纵向鼓励引导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2025年,争取核定产能高于500万吨的企业占95%以上,培育亿吨级煤炭企业1—2家,本地煤炭上市企业1—3家。

控制煤炭开发规模。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煤炭市场需求及保障本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煤炭供应为目标,结合矿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合理确定煤炭开发强度及重大煤矿项目的生产和建设规模,提高煤炭长期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计划淘汰落后煤矿33个,产能2980万吨/年;续建煤矿4个,产能3700万吨/年;新开工6个,产能规模3700万吨/年。核增106座煤矿产能,新增产能合计4000万吨/年;调整建设规模8个,新增产能1380万吨/年。探索建立露天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按照生产系统最大生产能力确定储备产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需求,在用煤高峰期间按照储备产能组织生产。到2025年,鄂尔多斯煤炭外销规模6.3亿吨,煤炭产能控制在9.3亿吨/年左右,原煤产量控制在7.8亿吨左右。

专栏7 煤矿建设规划和储备项目

规划建设和储备一批优质产能煤矿,提高煤炭保障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根据煤炭产量总量控制要求,有序建设煤矿项目。

1.规划项目

规划建设4座煤矿项目,总产能2400万吨/年,包括东坪矿井及选煤厂(400万吨)、陶忽图煤矿及选煤厂(800万吨)、鹰骏三号矿井及选煤厂(600万吨)、准格尔煤田南部石岩沟矿井及选煤厂(600万吨)。

2.储备项目

储备26个煤矿项目,总规模19880万吨/年,根据国家需要和市场需求变化择优将储备项目转化为规划项目。储备项目包括布日奇矿井及选煤厂(1000万吨)、长城二号煤矿(280万吨)、黑岱沟煤矿(500万吨)、新街一井(800万吨)、新街二井(800万吨)、巴彦淖煤矿(800万吨)、达海庙煤矿(800万吨)、鹰骏一号矿井(600万吨)、孔兑沟矿井(700万吨)、圪柳沟矿井(1000万吨)、准格尔煤田中部矿区老三沟井田(1000万吨)、鹰骏二号矿(600万吨)、无定河井田项目(700万吨)、刘三圪旦矿井(800万吨)、嘎鲁图矿井(500万吨)、哈达图井田(1000万吨)、通格朗煤矿(800万吨)、巴音敖包矿井(1200万吨)、巴彦柴达木矿井(1000万吨)、房子梁矿井(1200万吨)、梅林庙(1000万吨)、东胜煤田青达门矿区(600万吨)、锡尼布拉格一号煤矿及选煤厂(600万吨)、锡尼布拉格二号煤矿及选煤厂(600万吨)、巴音陶勒盖煤矿及选煤厂(600万吨)、纳林河一号井田项目(400万吨)。

完善煤炭运输干线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全面提升煤炭运输服务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浩吉、准朔等干线铁路配套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鄂尔多斯至沿海港口煤运通道建设,加快实施新嘎、蒙三铁路新建工程和准朔、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续建工程,提升主干网运输能力。依据煤炭产区分布和开采规划,园区产业布局和产销运需要,以及铁路主干线车站布局,充分利用、优化既有支专线。到2025年,铁路集疏运设施可有效保障全市6.3亿吨煤炭外运需要。

结合鄂尔多斯资源、产业、区位、交通及各旗区经济发展特点和物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化整合全市物流资源,发展集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煤炭物流,建设一批数字化绿色智能陆港;提高多式联运效率,依托主要运煤干线建设一批现代化煤炭物流园区,实现年发运量6亿吨以上。

专栏8 煤炭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1.东胜区

罕台川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包西铁路;东胜东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呼准鄂铁路;敖包沟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包神铁路。

2.伊金霍洛旗

新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包西铁路;新街西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南部铁路;巴图塔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包神铁路;海勒斯壕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巴准铁路。

3.准格尔旗

红进塔东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准朔铁路;马栅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准朔铁路;龙口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准朔铁路;碾子湾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大马铁路;四道柳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巴准铁路;暖水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巴准铁路;纳林川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巴准铁路;三道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巴准铁路;大路西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呼准鄂铁路。

4.达拉特旗

高头窑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沿河铁路;李家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塔韩铁路;青达门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塔韩铁路;点石沟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呼准鄂铁路;三垧梁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沿河铁路。

5.杭锦旗

浩勒报吉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塔然高勒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沿河铁路。

6.鄂托克旗

棋盘井铁路物流园区,依托东乌铁路;蒙西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包兰铁路;三北羊场铁路物流园区,依托东乌铁路。

7.乌审旗

大牛地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南部铁路;陶利庙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南部铁路;乌审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南部铁路;乌审旗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陶利庙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纳林河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阿如柴达木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乌审召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浩勒报吉南铁路物流园区,依托浩吉铁路。

8.鄂托克前旗

上海庙铁路物流园区,依托三新铁路;昂铁路物流园区,依托南部铁路。

提升煤矿生产性服务水平。重点打造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蒙苏经济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等煤矿装备设备服务型生产制造基地。积极引进煤矿采、掘、运、通等大型设备的维修和租赁等服务项目。培育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优势煤炭企业组建设计咨询及建设、生产施工等专业化生产性服务公司。

四、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总体指导方针,加强应急基础管理,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响应处置,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界定各级人民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托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加快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监测监控全年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及快速处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深入推进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加强露天煤矿滑坡防治,全面提升煤矿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达标,到2025年一、二级标准化煤矿占达标煤矿的80%以上,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四节 提升油气资源战略储备

加大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探索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形成以常规天然气生产为主、页岩气为辅的集中供气格局,开展资源勘探、输配设施完善、煤制清洁燃料战略储备和油气产业链智能化发展等重点工作,提升油气资源战略储备,到2025年,天然气产量达到330亿立方米。

一、加强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

加大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力度。重点加强苏里格及外围、东胜、大牛地等地区的整体勘探评价,提交规模整装储量。积极探索新区域、新领域、新类型,力争实现新的资源接替。“十四五”期间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9000亿立方米,争取2025年达到3.68万亿立方米以上。

推进常规天然气稳产上产。加快在建气田探明未开发储量动用,严格控制老气田递减,加快推进新区建产,发挥鄂尔多斯“致密气”生产基地示范作用,确保2025年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323亿立方米。

探索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展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攻关试验,在勘探突破基础上,探索规模化开发利用,力争形成一定的规模产能,争取到2025年,煤层气产量达5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达2亿立方米。

二、优化完善天然气输配设施

全力配合“气化内蒙古”计划实施,充分利用已有管网设施,优化完善市内干支线管道和设施,形成“全市一张网”,保障天然气生产、消费和外输需要。加快推进境内国家级天然气干线管网、跨省(市)天然气干线管网建设实施,实现主干线管网之间互联互通,区域协调发展。

在与国家管网的干线管网、LNG接收站等调峰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基础上,提高市内管网小时调峰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LNG储罐、加注站和CNG网络体系,为远离天然气主干管的城镇、工业用户等提供清洁天然气服务。

三、提高煤制清洁燃料战略储备

巩固和提升煤制油气技术创新储备,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能储备,有效增强国家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到2025年,煤制气产能达到94.2亿立方米,煤制油产能达到324万吨。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大力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终端应用产品,建设现代煤化工近零碳排放项目,现代煤化工产能达到2500万吨,培育煤化工千亿级产业集群。

四、推动油气产业链智能发展

以数字孪生体为载体,以智能感知、智能预判、智能管控为重点,构建智能化油气生产、储运和综合利用等产业链系统。支持油气产业链各企业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油气产业链智能化发展步伐。加强油气管道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建设油气管道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加快智能化管道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应用。以建设自治区综合能源管理平台为契机,加快油气行业智慧化平台建设,以数字化管道技术为基础,建立整合各种环境、材料、设计、施工、生产和管理等管道数据的平台体系。争取在鄂尔多斯建设自治区油气产业链综合管理与各企业专业管理有机融合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油气智能化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与应用。

第五节 打造绿氢经济产业集群

紧抓自治区打造千亿绿氢产业集群发展机遇,深度融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在鄂尔多斯以绿氢制取、氢燃料电池重卡研制应用“一头一尾”为主要抓手,发展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加注、应用一体化产业链,壮大绿氢经济,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

一、着力发展规模化绿氢工程

推进氢能与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发展,科学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储能制氢建设规模,为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提供稳定绿氢来源,开拓可再生能源利用新业态。按能收尽收、能用尽用原则,充分利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等地区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拓展氢源渠道。到2025年,力争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1600万千瓦,形成绿氢制取规模40万吨/年,化工副产氢规模不低于2万吨/年。

二、加快替换氢燃料电池重卡

实施新能源重卡替代工程。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际发展思路,优先在矿区煤炭短倒运输环节替换氢燃料电池重卡,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协同氢能矿用重卡应用的综合示范。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优先布局矿用重卡专用加氢站,逐步拓展至全市范围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领域,鼓励支持燃料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实现“车站联动”健康运营,鼓励加氢站与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多站合一布局,探索推动油、电、气、氢一体化能源供应站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90座以上,氢燃料电池重卡运营达到5000辆。

三、引进培育延伸氢能产业链

引进培育一批新能源制氢、氢能产业装备制造引擎企业,重点布局氢燃料电池重卡主要零部件及整车制造产业,科学布局氢能高精尖项目和创新项目,开展储氢关键材料研发和氢能源综合利用研究。带动制氢成套装备产业链、储运成套装备产业链、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链和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产业链整体推进。推动氢能在化工领域的应用,发展绿氢制甲醇、合成氨及精细化工等产业链。逐步推进氢能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煤化工+氢”耦合、电力系统调峰、社区供能、通讯电源等领域试点示范应用。探索集成工业副产气纯化、风电/光伏电解水等氢能制取方式,储罐存氢、管道输氢、氢气液化、槽车运氢、车辆加氢等氢能储输方式,车辆燃料电池驱动、社区燃料电池供能、通讯燃料电池电源等氢能应用方式的“制—储—输—用综合示范产业链延伸”项目。

四、助力煤化工低碳零碳转型

推动灰氢替代多元化试点示范,降低传统化工产能能耗排放。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先行发展战略,统筹布局灰氢替代工程示范试点,推动减碳与产业发展并行。根据化工工业园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情况,推动氢能与风电、光伏、化工等一体化发展。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延伸绿色化工产业链,以乌审旗绿氢制甲醇项目为示范,采用风光发电—电解水制氢—二氧化碳捕集的方式发展绿氢制甲醇项目。以绿氢制甲醇为基点,发展绿氢制氨,绿氢精细化工,进一步延伸甲基叔丁基醚(MTBE)、甲醛、醋酸和二甲醚、尿素等产品生产,壮大化工产业链,打造国内首条绿色甲醇化工、绿色合成氨产业链。

专栏9 绿氢经济重点工程

1.风光氢储与氢燃料电池重卡一体化

(1)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产业示范项目。建设矿区治理光伏40万千瓦,电解水制氢1万吨/年,配套建设日加注能力10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8站,替换500辆氢燃料电池重卡,项目总投资28.3亿元,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12月投产,2023年12月氢燃料电池重卡替换完毕。

(2)达拉特旗光储氢车零碳生态链示范项目。建设40万千瓦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0.93万吨/年,配套建设日加注能力10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5站,替换470辆氢燃料电池重卡,项目总投资39.82亿元,2021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投产,2023年12月氢燃料电池重卡替换完毕。

(3)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项目。建设25万千瓦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0.6万吨/年,配套建设日加注能力10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1站,替换300辆氢燃料电池重卡,项目总投资15.58亿元,2021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投产,2023年12月氢燃料电池重卡替换完毕。

(4)鄂托克前旗250兆瓦光伏电站及氢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25万千瓦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0.6万吨/年,配套建设日加注能力10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1站,替换150辆氢燃料电池重卡(0.27万吨/年),为地区精细化工企业生产供应氢(0.33万吨/年),并建设相应氢能储运设备。项目总投资13.76亿元,2021年11月开工,2022年12月投产,2023年12月氢燃料电池重卡替换完毕。

2.绿氢化工

(1)鄂尔多斯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建设40万千瓦光伏发电,39万千瓦风电。电解水制氢3万吨/年,总投资60亿元,2022年6月开工,2023年6月投产。

(2)乌审旗10万吨/年液态阳光项目。项目规划制氢产能约2.1万吨/年,配套建设22.5万千瓦风力发电、4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15万吨/年CCS项目以及10万吨/年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装置。项目总投资50.07亿元,2022年9月开工,2024年9月建成投产。

(3)亿利库布其绿氢示范基地项目。项目为亿利集团煤化工项目补氢,同时开展部分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项目建设50万千瓦光伏,制取氢气1.15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1座加氢站及相应的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2022年9月开工,2024年9月建成投产。

3.“北方氢城”行动

“北方氢城”项目在伊金霍洛旗先行先试,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330万千瓦,氢能重卡年产200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电堆系统8000台套,电解槽制氢设备达到100万千瓦,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3000辆,有轨列车示范1—2个线路,加氢站30座。

第六节 创新引领数字能源发展

大力实施能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重大能源项目,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企业群和千亿产业集群,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工程,推进重大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聚焦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能源数字基础设施和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加快煤矿、电力、油气等能源工程智能化,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培育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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