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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争取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核电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电力规划

2022-07-01 09:54来源:阳江市政府关键词:煤电抽水蓄能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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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48. 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督促引导各金融机构响应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降低存款成本,拓宽让利空间。密切监测新发放贷款利率变化,加强窗口指导,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十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49. 加快修订和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

50. 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好“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利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51. 支持企业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板”“乡村振兴板”以及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等拓宽融资渠道。(市金融局)

(十三)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52. 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服务机制,支持银行机构精准对接我市2022年重点项目、海上风电项目、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落户项目等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创新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政策性银行优化贷款结构,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市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三、加快扩大有效投资

(十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53. 成立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按照近期能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则梳理提出重点保障项目清单,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市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加强衔接协调、上下联动,提速增效开展项目审批。(市发展改革局)

54. 落实《阳江市2022年项目建设提速行动方案》,充分发挥6个市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每季度动态编制调整市关键项目清单,实施“挂图作战”。督促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完善本地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指挥机构、确定各自关键项目。全面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计划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推动125个市重点项目全年完成440亿元的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局)

55. 国家批准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可避让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不变且面积不超过预审占用面积10%,原则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积极争取我市项目列入省关键项目,享受项目所需用地用林指标由省层面协调解决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局)

56. 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可豁免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免于环评手续办理。对不会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重大民生利益等产生不可逆影响,并可通过后期监管执法予以纠正的建设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合理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对已通过环评审查的规划所包括的建设项目,其环评工作可充分利用原有规划环评资料和结论。实行环评容缺办理,在环评报批文件等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附图、附件等次要申请材料暂时未能提供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后,可先对环评文件主体内容进行审查,待材料补正后正式批复。加强环评前期工作指导,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建立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定期调度提醒,及时协调解决环评编制与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57. 加快广湛高铁阳江段建设,谋划粤西地区铁路网规划布局,推进阳阳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等前期工作。积极谋划阳江连通大湾区的轨道交通项目,强化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内部交通联系,争取纳入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谋划海陵岛轨道交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

58. 加快推进阳江机场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进阳江合山机场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推进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3#-J7#、J9#-J16#等18个码头泊位和阳江港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建设,加快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

59. 加快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阳江段、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段、国道G234线双捷桥至海陵大堤段扩建工程、阳江港疏港公路等项目建设。推进空铁片区至市中心快速通道工程、阳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确保与广湛高铁阳江段同步建成。(市交通运输局)

60. 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年度新改建农村公路159公里、危旧桥梁改造26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3公里,完成全市3000公里、9000道错车台建设。(市交通运输局)

(十六)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61. 加快建设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重点推进新建龙门水库、大河水库引水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对全市水资源合理配置起关键性作用的骨干工程。加快漠阳江流域综合整治,推动干流堤防全部达标。实施漠阳江出海口综合整治工程、漠阳江中下游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大河水库、石河水库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现有及新增的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实现全市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实施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建立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加快已划定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集团)

(十七)促进工业、制造业投资稳定增长。

62. 加快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出台《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推动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项目加快动工,推进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一港四中心”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工业项目增资扩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2022年签约内外资项目150个、总投资800亿元。集中攻坚突破瓶颈制约,加快推动一批签约工业、制造业项目落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十八)加大补短板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力度。

63. 加大环保、民生等领域补短板投入,推进一批水质综合整治、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市交投集团)

64. 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闸坡世界级渔港、深水网箱产业基地和海洋牧场等。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到2022年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十九)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65. 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落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引导商业银行下调商品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已备案房地产项目加快开工和在建项目加快建设,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基本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

(二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66. 建立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库,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建立综合管廊运维管理收费制度,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二十一)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67. 紧密跟踪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针对性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衔接推进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涉阳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对入库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8. 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推动市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9. 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150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二季度新增6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信创产品和服务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业务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应用的广度深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

70. 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梳理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投资机会,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促进消费稳定恢复

(二十二)发放消费券。

71. 今年安排4100万元财政资金面向市民和在阳江游客发放消费券,重点用于汽车、家电、零售、餐饮等领域消费。引导参与活动企业按照适当配比增加投入,主动配合开展优惠让利促销活动,放大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加大“有奖发票”活动宣传力度,开展好相关工作,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至2022年年底。(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阳江市税务局)

(二十三)稳定汽车消费。

72.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面向在我市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发放价值2000元的通用消费券,引导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推出每台车平均让利3000元以上的优惠举措。利用节假日举办大型汽车展销会,持续释放居民汽车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73. 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购车上牌。落实省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相关政策。(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税务局)

74.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指引相结合,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按照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加快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充电站5座、公共充电桩80个。(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二十四)稳定家电、餐饮等消费。

75. 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组织家电经销企业开展家电惠民、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到线下实体消费。发放家电消费券,引导参与活动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76. 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阳江美食品鉴会等活动,评选阳江名店、名菜、名点、名厨,打造阳江美食品牌。发布阳江美食地图和首批阳江特色菜品团体标准,推广阳江特色美食、优质食材,促进餐饮消费回升。(市商务局)

五、加强粮食和能源安全保障

(二十五)落实粮食收益保障政策。

77. 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大力实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鼓励各县(市、区)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2022年年底前完成2.71万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备案管理,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相关政策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78. 加强农资供应监测调度,及时组织农资调运,确保满足我市夏种、冬种生产农资需求。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庄稼医院20个,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阳江海关)

(二十六)推动一批能源保障项目建设。

79. 加快推动6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推动新增10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纳规并配合做好竞争性配置工作。推进中能建光伏发电等3个共70万千瓦项目、余热发电、冷热电联供项目和一批电网工程建设。推动阳江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核准前期工作和阳西、阳东抽水蓄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今年新增建成电源装机150万千瓦以上。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

80. 争取省支持将我市相关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核电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电力规划。(市发展改革局)

81. 鼓励企业多签、满签、长签煤炭供应合同,严格落实燃煤电厂最低库存制度,确保燃煤电厂存煤可用天数在20天以上。完善阳江港专用铁路等规划建设,改善煤炭集疏运和码头场存条件。(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

82. 制定实施天然气高质量发展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加快阳江高新区天然气调峰储气库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

六、稳定和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二十七)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83.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阳江供电局)

84.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强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行为执法检查,重点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继续收取明令取消收费项目以及强制服务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

85. 落实国家和省要求,今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6. 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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