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23日,江苏生态环境厅联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印发《江苏省碳资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暂行)》。文件提出,碳资产是指碳排放权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鼓励和支持借款人通过碳资产质押融资等方式盘活碳资产。对省内成功办理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符合政策要求的借款人,在环保信用和环保脸谱评价上酌情加分,在相关奖项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在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中予以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政策优先支持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的项目。
碳资产质押融资的额度基于碳资产价值和质押率来确定。碳资产价值评估参考碳资产取得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由贷款人负责组织评估。质押率参考碳资产总量、剩余期限、碳资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原文及解读如下:
《江苏省碳资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发挥金融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更好推动江苏碳金融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 令第 1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环境权益融资工具)》(JR/T 0228-2021)《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1〕80号)《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环发〔2013〕1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碳资产是指碳排放权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其中,碳排放权配额是指主管部门基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要求,向被纳入温室气体减排管控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碳资产质押融资是指市场主体(以下称“借款人")以自身持有或第三方拥有的碳资产为质押,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由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融资。
第二章 融资条件及用途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碳资产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出质人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可以办理质押登记;
(二)权属清晰,能证明其合法有效;
(三)确保不影响当期履约周期内配额清缴履约;
(四)可以流通,不存在因司法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以碳资产质押申请融资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相关证照齐备、合法、有效;
(二)所属行业或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良好;
(三)借款人信誉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四)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获得的碳资产质押融资资金,应优先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污降碳领域,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或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或其他限制性领域。
第三章 融资期限、额度和利率
第七条 碳资产质押融资的期限应在碳资产使用期限之内,碳资产质押融资到期日不得超过碳资产使用期限的届满日。
第八条 碳资产质押融资的额度基于碳资产价值和质押率来确定。
(一)碳资产价值评估参考碳资产取得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由贷款人负责组织评估。
(二)质押率参考碳资产总量、剩余期限、碳资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鼓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环保信用评价、节能减排技术水平等情况差异 化设置质押率。
第九条贷款人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LPR,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融资利率。
第四章 融资程序
第十条 融资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融资申请,贷款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第十一条 贷款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借款人主体资格、投融资行为、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环保信用评价状况等开展调查核实;
(二)碳资产质押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质人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碳资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查封等情况。
第十二条 质押物价值评估。贷款人开展价值评估,并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质押率。
第十三条 碳资产质押融资合同签订及碳资产质押登记。
(一)融资双方签订碳资产质押融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质押融资的碳资产种类、数量、期限、质押登记安排、质押权实现方式等要素,以及合同违约时贷款人行使质权的方式。
(二)出质人依法合规办理碳资产质押登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就碳资产质押、变更、注销等向出质人和质权人提供支持。
第十四条碳资产办理质押登记后,贷款人按碳资产质押融资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碳资产质押融资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偿贷款本息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贷后管理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国家碳减排政策变化,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碳减排、环保信用评价以及碳资产的权属、价格、质押登记、履约清缴等情况跟踪核查,建 立风险预警机制。
第十七条 融资到期前,贷款人发现碳排放权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波动、碳资产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有权采取要求借款人及出质人补足担保物、压降融资额度、提前收回融资等 措施。
第十八条 碳资产质押融资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借款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时,需处置碳资产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一)通过碳资产相关交易市场转让;
(二)以公开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
(三)通过法院拍卖等司法途径处置。
第二十条 碳资产处置所得按约定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人全部本息及相关费用;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依法对借款人不足清偿部分继续追偿。
第六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资产质押贷款,对于省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政策要求的碳资产质押贷款,优先提供再贷款政策资金支持。
第二十二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规范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并采取适当方式评估银行机构工作成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评价结果作为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评优表彰的参考因素。
第二十三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鼓励和支持借款人通过碳资产质押融资等方式盘活碳资产。对省内成功办理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符合政策要求的借款人,在环保信用和环保脸谱评价上酌情加分,在相关奖项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在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中予以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政策优先支持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的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及省内分支机构,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等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规范业务办 理流程,督促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第二十五条 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可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稳妥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并按季度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报送业务开展情况。
第二十六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其他相关部门)在地方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向贷款人提供出质人的碳排放配额发放、质押、履约、环保信用评价等 信息查询便利,并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开展贷款违约后的碳资产处置。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就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碳资产市场交易等相关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官方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我省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近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订并发布了《江苏省碳资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碳排放量较大,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有500多家,位列全国第二,占比约为9%,基于此现状,《操作指引》发布并实施。
《操作指引》共七章三十条,在界定质押融资碳资产种类,明确融资条件、融资期限额度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详细规范了质押融资程序、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防止借碳资产之名搞假质押,并对江苏省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强化业务规范和监管评价。
《操作指引》要求借款人获得的碳资产质押融资资金,应优先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污降碳领域,不得违规用于房地产市场或其他限制性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碳资产质押融资盘活碳资产,对规范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的给予政策支持和措施激励。
《操作指引》的发布,规范了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操作流程,强化碳资产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了全国碳市场作用和碳资产融资功能,助力企业盘活碳资产。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做好《操作指引》政策解读、宣传推广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试点和集中签约活动,推动我省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绿色能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逐“绿”前行,“碳”链未来。3月11日,合肥“高新碳云”发布会暨政企签约仪式在合肥高新区举办。合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宋道军,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励刚,国网合肥供电公司总经理胡晓非,合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阚伟,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虎,兴业银行合
1,410亿美元2015年至2023年间油气行业对低碳技术的投资总额6.5%2023年油气行业低碳技术投资在整体资本支出中的占比八家2015年至2022年间低碳技术投资在整体资本支出中占比超过10%的公司数量(来源:微信公众号“彭博新能源财经”作者:BNEF)脱碳已成为近年来油气行业的核心战略主题,越来越多的公司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日,时代碳资产经营管理(宁德)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宁德时代正式跨界“碳市场”。天眼查显示,时代碳资产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为宁德时代全资孙公司、由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00%控股,法定代表人是时代绿能董事长蒋安奕。宁德时代目前主营业务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池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26日下午,2023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碳交易论坛在深圳国际低碳城圆满举行。会上,国内首个碳资产证券化项目签约,这是深圳市南山区推动碳市场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又一亮点举措。与此同时,还发布了南山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及专项资金首批扶持项目,共扶持项
11月15日,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科公司)UER项目获得德国联邦环境署正式批准,这是中国石化首次获得德国碳交易入场券。UER(上游减排量)是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等终端燃料的上游原材料在进入炼油厂或储存设施之前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德国《联邦排放控制法》规定,UER可以抵消德国液
11月8日,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为龙江森工集团所属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工碳资产公司”)授信1000万元,专项用于CCER项目开发、审定及减排量核查,这也是CCER市场重启后全国首笔“CCER项目审定核查双挂钩银行贷款”。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碳资产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搭建碳资产管理平台。以碳资产项目储备库为支撑,有序开发CCER(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VCS(国际核证减排)、碳票、绿证等碳资产,配套碳资产评估体系,评估核证碳资产数量,统一登记录入平
11月4日,由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碳资产管理平台发布会暨碳中和研讨会”,在国舜集团“一二三产融合零碳工业社区”国际会议室隆重举行。来自全国能源、低碳经济、数智科技等领域的知名专家齐聚国舜,围绕碳中和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以碳资产管理推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碳资产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统筹推进“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构建“碳资产池”,到2025年林草、新能源、工业和交通减排以及CCUS(碳封存铺集利用)等项目减排量应开尽开,开发碳资产规模超过5000万吨;构建碳交易系统
近日,福建厦门某节能灯具生产企业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达成合作,并委托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对企业前期碳强度进行基准值测算。根据合同约定,若企业在观察期内碳强度低于基准值,将可享受贷款利率优惠。该笔业务的达成,标志着厦门市首笔技术创新基金项下贷款碳效益挂钩的创新模式正式落
为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传统加油站的低碳发展,云南省碳资产交易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在“双碳”领域开展合作。近日,在双方的协同配合下,中国石化昆明广福二号加油站获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碳中和证书,成为云南省首座碳中和加油站。该加油站主要利用员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培育河南省碳资产管理示范企业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
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培育建设绿色制造业产业链群的通知,重点支持符合省定“7+28+N”产业领域的产业链群。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培育建设绿色制造业产业链群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4〕3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贵州省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其中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主要场景包括环保管控,场景1:碳资产管理。开发碳资产管理平台和行业成套装备,集成智能传感、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全流程的碳排放追踪、分析、核算和交易。场景2:污染检测与管控。搭建环保管理平台,应用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0月9日,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关于新增碳排放交易等3个四川省省直考点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项目的公告,新增统一考核项目共3个,分别为碳排放交易、碳资产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新增碳排放交易等3个四川省省直考点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项目
近日,华能集团山东分公司智能碳资产管理平台上线运行,这是集团公司首个涵盖碳资产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系统。该系统包括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碳交易决策分析、碳交易管理、碳履约管理、二氧化碳连续监测、碳决策中心、碳绩效评价和风控监测等模块,实现了对碳排放监测、碳绩效管理和碳交易决策等智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商务部近日印发《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其中提到,在金融服务领域,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在符合现行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经验,目前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已基本建立。本文以此为契机,探讨火电企业在“双碳”目标之下的碳资产管理策略。中国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电力是主战场,火电企业面临巨大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经验,目前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已基本建立。本文以此为契机,探讨火电企业在“双碳”目标之下的碳资产管理策略。中国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电力是主战场,火电企业面临巨大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泰达股份12月13日晚间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来拟在以下方面开展业务,包括开展配额管理及履约申报、开展减排项目(CCER)碳资产管理、开展碳交易、开展碳托管、开展碳金融、开展碳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工作、
12月9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调研智慧能投(碳资产管理公司)。钱智民听取了智慧能投(碳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汇报,对该公司在成立不到一年时间里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智慧能投(碳资产管理公司)是彰显国家电投绿色、创新、融合发展特色的重要窗口平台,承担着促进
近日,云南省碳资产交易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标志着我省碳资产统筹、规划、开发、管理一体化运营平台的建成,对于助力我省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碳资产公司由绿能集团发起设立,是能投集团、绿能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
4月2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碳配额回购融资业务,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000万元。该项业务既是鄂州市控排企业的首单碳回购业务,也是该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之路上的又一实践。碳配额回购业务对于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力碳控排企业的绿色发展等具有积
12月25日,山东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促进碳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发展和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鼓励为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供融资支持。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26日下午,2023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碳交易论坛在深圳国际低碳城圆满举行。会上,国内首个碳资产证券化项目签约,这是深圳市南山区推动碳市场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又一亮点举措。与此同时,还发布了南山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及专项资金首批扶持项目,共扶持项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力争到2023年底,绿色金融规模获得较大提升,转型金融发展取得积极突破。到2025年底,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碳金融产品更加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
从过去这几年一直到现在绿色债券依然是在快速增长的市场,而且我们非常可喜发现绿色债券已经从最早一级发行市场也就是说银行和企业主导,逐步在二级市场也有大量的交易和买入,特别是以绿色债券为主相关二级市场资管产品。所以整个绿债市场也是在高速增长。——兴业银行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吴艳阳10
近日,国家电投东北公司阜新发电公司配额质押贷款成功落地,成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金额1亿元,超前完成2023年碳金融登高任务,助力完成集团公司登高任务,为推动该公司碳金融创新探索和良好夯实了基础。一直以来,该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电投关于“碳金融是碳资产和碳产业(包括碳交易
“切身感受到碳市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意义和影响”“在积极履约过程中不断推进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运行已满两周年,参与碳交易的电力企业纷纷表示,在碳市场的作用下,企业的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数据显示,两年来,参与碳交易的企业明显增加,碳排放配额累计
8月2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到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绿色交易所”),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戈,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会谈交流,就开展多领域合作达成共识。朱戈对钱智民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北京绿色交易所深耕低碳发展领域,服务各级政府和
近日,由能源基金会支持,绿色金融60人论坛(GF60)牵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展的《碳市场金融属性的发展与完善》课题报告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如何以最小成本实现减排目标?有哪些国际碳市场经验可供借鉴?围绕这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近日成功为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2×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节能一体化改造工程”发放了3.95亿元中长期低碳转型挂钩贷款,用于支持企业实现国家及自治区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要求,降低现役机组发电煤耗,提升市场竞争力。改造后,机组每年减少标煤消耗量10.2万吨,折合碳减排量6.83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1日发布关于对《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青岛市力争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涵盖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工具等多层次的碳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碳金融规模获得较大提升。到2025年底,初步搭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