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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包括园区新增负荷、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2类

2022-08-02 09:01来源:内蒙古能源局关键词:绿电增量配电网内蒙古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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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中提到,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是基于园区新增负 荷用能水平和负荷特性配置一定规模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坚持 自我消纳、自主调峰的原则,以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具体包括园区新增负荷绿色供电项目、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二类。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有关规定,为全面提升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有序推动燃煤电厂火电灵活性制造改造,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

2.《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

3.《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

2022年7月3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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