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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永年区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永年—孔村220千伏线路等项目力争年底投产

2022-08-03 10:07来源: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关键词:电网工程送出工程坚强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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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一、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交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降费政策。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全面落实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严查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邯郸银保监分局永年监管组、人行永年支行、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广电网络公司)

二、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减免主体工作。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托“邯郸智税服务平台”,“一键”精准分类分行业智能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进一步简流程、简材料、简方式,确保税费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直达市场主体。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022年增值税。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四、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障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五、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使用再贴现,为再贴现支持名单库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和邮政快递等行业金融稳贷续贷工作。做好公路交通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支持,保障钢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申请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责任单位:人行永年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永年监管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置在收费站外广场以外,普通公路防疫检查点宜充分利用沿线安检站、治超站、停车场等合适位置,尽量采用港湾式检查通道。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将主线所有车辆强制引入服务区进行检查,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没有疫情和封控需求的各乡镇之间,原则上不在普通公路上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停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县乡村路。公路防疫检查点要合理安排检查通道,应根据交通量的变化动态调整,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应设置复式或多式检查通道,货车占比较大的宜设置货车专用通道。待检车辆超过100米时立即启用复式检查模式,及时干预交通缓行和排队拥堵情况,最大限度提升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

七、全力保障货车通行顺畅。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全面取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抗原检测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一旦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立即通知货车司机和前方实施管控。要加强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及时准确掌握管控通行政策,严防“一刀切”劝返和“层层加码”等问题。依托“运证通”APP办理通行证,坚持能发尽发、应发尽发,实行全程线上无接触办理,做到即接即办、日申日结。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同等效力,跨省互认,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邮政公司)

八、加大对仓储冷链物流体系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用于储藏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和水产品)。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期满后,给予单个实施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冷藏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邮政公司、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建立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针对“白名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通保畅等方面协同研究、统一调度、联合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科学、有效。落实领导包联帮扶制度。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微信群、服务热线等建立线上快速反馈平台,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发展。积极争取省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在省第一批和第二批“白名单”企业已争列87家基础上,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省第三批“白名单”。将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及其他行业支柱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保基本民生的十条政策措施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根据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责任单位: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年区管理部、区财政局、人行永年支行)

二、落实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积极争取省、市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或脱贫人口的,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渐退期。在核算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对于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以及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可按规定适当扣减。6月底前制定2022年度城乡低保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五、做好因疫情受困群众社会救助。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可暂缓低保对象的动态退出,并采取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购买防护用品或基本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等造成家庭收入下降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诉求,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六、及时下达救助补助资金。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简化工作流程,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八、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加强米面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测,在节假日、汛期等重要时段和发生疫情等异常情况时启动应急检测。加强市场检查,督促广大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加强溯源管控,密切关注民生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动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依法严肃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12315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时,依法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并及时处理。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增强经营者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价格自律,维护价格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抓好生产流通。全力以赴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最低收购价落实到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畜牧业发展扶持力度,稳定生猪生产,加快中雷养殖场、韶恒养殖场等一批新上养殖企业建设,鼓励老养殖场增加补栏、扩大规模,逐步增加畜牧占比。确保重要生活物资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疫情的区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特别做好封闭管理社区生活物资配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加强储备调节。落实重要物资政府储备制度。完成市级蔬菜500吨储备、区级小麦25000吨储备任务,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及时组织投放政府储备。(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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