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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规划提出,大幅减少煤炭用量,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1165万吨削减到2020年的135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1.5%。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到37.2%,电力消费占比为27.8%,实现了能源结构优化转型,化石能源内部清洁化调整基本完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增加外调绿电,制定实施强有力的光伏、风电支持政策,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10.4%。
充分发挥碳市场机制对减少碳排放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优化本市试点碳市场机制及配套措施。完善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制度,持续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完善重点排放单位管理机制和配额分配方法,丰富配额初始分配制度,逐步推动配额有偿分配。进一步更新完善碳市场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排放单位积极通过技术创新、精细化管理降低碳排放,并通过市场机制降低社会总体减排成本。完善碳市场制度设计,在自愿减排量交易、碳普惠机制、碳金融产品、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大力创新,扩大市场机制的覆盖范围。研究开展本市用能权交易机制。统筹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与节能考核、碳排放核算等工作机制和政策的协调统一,构建支持和鼓励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政策环境。
落实国家电价改革部署,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完善供热价格机制,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降碳、绿色高效的供热价格管理机制。落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国家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机制促进储能发展。
全文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
前言
“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庄严宣誓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指明了方向。北京作为首都,要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谋划首都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展示城市国际形象的重要契机,充分把握时代机遇,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联系,深入推进能源低碳革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按照国家和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总体部署,为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碳达峰碳中和实践进程中探索出北京经验、贡献北京力量,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编制。
目录
第一章 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
一、发展回顾
二、面临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深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三、扎实推动城市功能转型升级
第四章 严控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一、全面推动建筑领域低碳发展
二、努力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三、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四、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第五章 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
一、系统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三、建立气候危机防范体系
第六章 构建节能降碳综合治理体系
一、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
二、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管考核
三、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四、建立数字化智慧化管理体系
五、构筑全民共同行动格局
第七章 推进科技创新和试点示范
一、加快节能降碳科技创新
二、优化节能降碳服务产业
三、加强试点示范建设
第八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细化分解落实
三、引导多元投入
四、深化交流合作
第一章 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
一、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本市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工作,率先建立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双控”机制,先行先试协同推进能源节约、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运用市场机制、标准引领、技术推广、工程支撑、宣传引导等多重手段,取得积极成效。规划主要目标均超额完成,能源活动碳排放进入达峰平台期,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762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累计下降23%以上和26%以上,能源利用效率和碳排放强度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
(一)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深入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率先树立减量发展理念,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并动态调整。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禁止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累计淘汰退出2154家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工业能耗和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积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67家。金融、信息、科技等现代服务业优势更加凸显,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四成,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先后跨越两个万亿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保持全国领先。
(二)能源清洁低碳化进程取得明显成效
大幅减少煤炭用量,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1165万吨削减到2020年的135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1.5%。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到37.2%,电力消费占比为27.8%,实现了能源结构优化转型,化石能源内部清洁化调整基本完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增加外调绿电,制定实施强有力的光伏、风电支持政策,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10.4%。
(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果全面显现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累计建设绿色建筑1.28亿平方米,示范推广超低能耗建筑53万平方米,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超过540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低碳交通,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726公里,新能源车辆达到40余万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广200多项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实施新一轮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持续提升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和森林碳汇提升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44.6%,森林碳汇储量增加约200万吨。
(四)节能降碳管理手段持续完善
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工作小组,建立了各区和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将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目标分解到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并按年度进行考核。强化标准的规范约束作用,累计在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出台近百项节能降碳地方标准。支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初步建立了市、区两级碳排放核算体系。
(五)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更加成熟
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了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基础,多项标准、规定配套的碳交易政策法规体系。通过设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控制目标并逐年收紧,激发排放单位自主减排动力,进一步压实了碳排放控制主体责任。“十三五”末本市试点碳市场已完成7个履约周期工作,累计交易量突破3500万吨,累计成交额15亿元,线上成交均价达60元/吨,位居全国各试点碳市场前列。纳入碳市场企业碳排放总量5年来累计下降4%,降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本市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手段,也为全国碳市场顺利启动提供了北京经验。
(六)全民参与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组织节能周、低碳日、低碳环保大赛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共治,推广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方式,通过碳普惠机制鼓励市民全方位参与绿色低碳出行。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成功举办“第二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持续举办“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积极参加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气候大会以及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对外讲好北京绿色低碳发展故事。开展中小学生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教育实践活动,提升节能降碳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发出节能降碳活动倡议,倡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十三五”期间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十四五”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与实现碳中和愿景的要求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能耗强度水平、新能源利用比例、人均碳排放量等指标与国际大都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手段和工具不足,可规模化推广的关键低碳技术欠缺,工作队伍、能力、资金支持不足,基于社会化大数据的信息化、系统化碳排放监测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三是应对气候变化、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需要持续提升,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
二、面临形势
(一)应对气候变化面临日益严峻紧迫的形势和压力
气候变化是当前影响最深远的全球性环境问题,若不立即采取有效政策,2100年全球平均表面温度相对工业化前水平将升高3.7-4.8℃,造成不可逆转的全球性灾害。目前,各国的努力尚不足以支撑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提出的本世纪末全球温升控制在2℃、努力控制在1.5℃的目标。中国作为受气候变化影响较为显著的国家,近年来升温趋势明显,各类气候灾害带来了巨大损失。而本市作为特大型城市自196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平均气温每10年升高0.51℃,高于全国同期增温速率。气候变暖叠加城市热岛效应,导致本市极端气候事件多发频发,夏季极端降水更集中、强度更大,冬季干旱加剧。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灾害、健康威胁、资源损耗,与城市可持续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首都应对气候变化任务十分艰巨。
(二)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面临新要求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碳”目标的提出为首都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历史使命,未来五年,是本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窗口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发展方式,能源低碳高效利用成为关键,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为发挥首都示范引领作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切实将节能和减缓气候变化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将适应气候变化作为检验城市规划建设和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将节能降碳工作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
我国和国际主要经济体陆续提出碳中和目标,其本质是通过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由资源依赖发展转向技术依赖发展,快速推进全球新一轮绿色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实现“绿色复苏”。作为首都,要充分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发展机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人才优势,快速占领低碳技术制高点,努力培育新能源技术集成、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等新增长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以绿色低碳为主要特征的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转型面临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本市将着力构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打造特色与活力兼备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民生福祉显著提升,加快发展航空运输、5G通信、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还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增长态势。随着疫情后生产生活逐步恢复,“十四五”前两年全市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将较2020年低点出现恢复性反弹。因此,要实现能源和碳排放控制目标,需要克服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差、技术成熟度不足、成本较高等诸多困难,持续优化电力结构、供暖模式、出行方式、车辆结构,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更大的区域谋划布局绿电供应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环境,持续开展创新技术研发应用,尽快推动能源系统在清洁化的基础上实现以电气化和脱碳化为主要特征的绿色低碳转型。
第二章 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谋划碳中和愿景,统筹处理好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能源利用、环境质量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联系,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为出发点,以率先实现碳达峰后稳中有降为目标,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以能源低碳高效利用为关键,完善能源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统筹运用法制、标准、市场和技术等手段,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实现首都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为践行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努力实现全球温升控制目标作出北京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坚持资源节约、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调一致。大力推动节能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形成低碳引领能源和产业革命的内生动力,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节约优先,重点突破。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充分考虑本市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实际情况,聚焦重点领域,突出节能的关键性作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以推动产业绿色化升级为抓手实现经济提质增效,以建筑节能低碳改造为方向推动城市更新,以机动车电动化为重点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处理好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五年规划安排与长远发展战略相衔接,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锚定远期碳中和目标,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加快实施节能和新能源利用等无悔措施,压实“十四五”时期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确保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双轮驱动,系统施策。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法规标准的引导作用,强化制度创新,完善能源与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强化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营造有利于促进节能降碳的政策环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领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碳中和迈出坚实一步,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碳排放总量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较峰值下降10%以上(不含航空客货运输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050万吨标准煤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保障。
——低碳能源比重大幅提高。非应急情况下基本不使用煤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天然气消费量控制在200亿立方米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4.4%以上,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35万千瓦,外调绿电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碳汇能力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森林蓄积量增加到3000万立方米。
——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大幅提高。建设坚强韧性城市生命线,城市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持续提升。
2035年远景目标:碳排放总量明显下降,能源消费总量进入达峰平台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章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将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全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贯彻减量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城市功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快释放绿色发展新动能,有力促进京津冀区域绿色发展。
一、深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一)系统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加快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制造企业及生产环节的退出及高耗能设备的淘汰,有序引导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转移退出,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水泥产能。修订并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按照先进节能低碳标准设计准入条件,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强化环评、能评和碳评源头协同控制,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水平。
(二)深入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
以绿色技术创新引领高精尖产业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努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等产业新增长点。建设新能源产业集聚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绿色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绿色智慧技术服务新业态,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绿色经济体系。
(三)持续推动产业绿色化改造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燃气电厂、燃气锅炉、工业窑炉、污水处理厂、数据中心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加快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市级以上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强化园区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碳排放基本实现增减平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2%以上和20%左右。
专栏1 数据中心节能低碳改造
为从源头上推动数据中心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强化生命周期节能管理,促进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支撑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本市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新建、改扩建数据中心的能效水平(PUE值)标准,该值越接近1说明能效水平越高。年能源消费量小于1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3;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万吨标准煤且小于2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25;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2万吨标准煤且小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2;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15。
数据中心要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通过自用、对外供热等方式加强余热资源利用。新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能源管理体系》(GB/T23332)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数据中心实际运行PUE值按照《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进行管理,超过标准限定值的数据中心,将征收差别电价电费。
本市试点碳市场着力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中心的碳排放管理,制定并动态更新全市数据中心碳排放基准值和先进值,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数据中心减少碳排放,能效水平差、碳排放量超过主管部门核发配额的数据中心运行单位需要从市场上购买配额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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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绿电交易有关通知。为确保4月月内及5月月度绿电市场化交易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至1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716家。其中:发电企业835家,同比增长5.2%;售电公司191家,同比减少22.7%;电力用户679家,同比增长43.2%;独立储能企业3家,同比增长100%;辅助服务聚合商8家,同比增长100%。1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跨省跨区交易外送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审定了广西电力交易中心编制的广西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批发市场结算两个实施细则,推动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南方能源监管局立足自身监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基本规则要求,会同地方主管部门就上述两个实施细则具体修改情况、征求意见和采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六十九批售电公司信息的通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异地推送注册的升能售电(北京)有限公司、异地推送业务范围变更的中电建西北售电有限公司、本地售电公司注册的北京北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计3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上述3家售电公司提交的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按照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代表、市
经营主体争议处理流程图(2024)如下:
用户注册流程示意图(2024)如下:
近日,为落实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要求,市城市管理委组织交易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累计成交电量233.72亿千瓦时,叠加年度电网代理购电555亿千瓦时,本市2024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完成94.55%,充分发挥了中长期合同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为保障北京市电力充足供应
“虚拟电厂”是将不同空间内的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电动汽车等发电和用电资源聚合起来,实现统一优化调度,进而能够根据电网需求进行调控和响应的“虚拟集中式电厂”。(1)通州供电公司于2020年开始筹备“虚拟电厂”建设,联合区城市管理委制定《关于国网北京通州公司建设通州区虚拟电厂的请示》,《
文件图解——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提出,2024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84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280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规模560亿千瓦时。北京市2024年绿色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对《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中提出,2024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84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280亿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鼓励亦庄新城企事业单位在用户所在场地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项目应已经建设完工且并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进一步优化电价峰谷时段和峰谷价差。对此,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电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更好地引导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同时有利于绿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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