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储能储能材料正极材料政策正文

加强锂矿等新能源矿产勘查!内蒙古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发布

2022-09-28 10:21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锂矿锂资源储能材料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三章 矿产资源保护和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第一节 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严守生态安全边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沿黄生态管控线内,严禁新建、扩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和重点勘查开采区要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的衔接,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土空间管控有关要求。

推进东部地区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统筹协调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勘查开发格局,开展老矿山深部勘查,提高已有矿山资源利用效率。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地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兴安盟中部—赤峰市北部、赤峰市南部敖汉旗地区,重点勘查开发铜、银、铁、铅、锌、锡、钼、金等金属资源,提高金属资源保障能力,建成重要的多金属资源基地。推进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耕地集中区或硒元素含量高值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推动中部“几字弯”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位于黄河“几字弯”地区,是生态重要区,也是自治区重点发展区域,要积极推动资源绿色开发、清洁高效利用,开展城市综合地质调查及地热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高标准打造煤炭基地,优化提升鄂尔多斯市煤炭产能,稳步推进现代化大型煤矿建设,科学有序发展优质产能。围绕包头市得天独厚的稀土资源,加强稀土高效利用,建成我国重要的稀土新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发挥乌兰察布市区位优势,打造石墨资源深加工基地,提高四子王旗萤石矿山规模,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整合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实现资源集中开发、统一管理、连片治理。

加快西部地区矿产资源集聚开发。以重要矿产为主攻矿种,在北山地区和巴彦淖尔市北部重点勘查区继续加大找矿力度,保障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稳定增长,实现重点勘查区找矿突破。额济纳旗北山地区以富铁、铜、金等重要矿产为主攻矿种,开展综合地质调查、重要固体矿产勘查、矿山深部找矿、地质科技攻关与综合研究等专项勘查工作,力争实现重要矿产找矿突破。巴彦淖尔市北部地区加大铁、铜、金等重要矿产深部勘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建成能源资源基地。

第二节 提升能源资源基地建设水平

基地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大力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在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地下水资源。全面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多种资源的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及节能减排,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率先建设数字化矿山。

强化煤炭基地资源保障作用。基地内煤炭产能占全区90%以上,鄂尔多斯市地区通过新建和核增释放优质产能;有效发挥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储保供”作用,有力保障东北地区煤炭供应。加快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井下机械化程度基本达到100%,全面完成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到“十四五”期末,具备条件的大型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实现智能化,提升全区煤炭保障能力。

加强稀土基地资源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包头市稀土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优势,以及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研发、检验检测优势,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开展包头市现有具备科技资源优势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科技成果中试示范线建设、孵化高科技企业等活动,打造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集群。

提升金属基地资源开发水平。加大金属资源基地深部及外围找矿力度,延长矿山服务年限。鼓励矿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打造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向冶炼加工骨干企业配置,加快产业融合、上下游联合,实现“探采选冶加”一体化经营。鼓励矿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开展前沿共性技术攻关,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技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为发展重要新兴产业提供资源保障,打造重要的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加工产业基地。

推动晶质石墨基地产业升级。依托兴和县黄土窑晶质石墨,打造内蒙古晶质石墨深加工产业基地,通过矿产品深加工和技术创新,实现资源的效益转化。加强高端产品研发,培育石墨—石墨材料—应用产业链,发展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烯)高分子复合、石墨(烯)碳纤维和玻璃纤维等材料,促进规模化生产。

第三节 强化国家规划矿区保障能力

统筹勘查开发,提高准入门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优质资源规模开发集约利用,支撑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矿业权投放及开采指标优先向国家规划矿区配置。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推进重要矿产勘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提高勘查程度及储量级别。

第四节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区管控

对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暂时不宜开发的大中型矿产地进行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区内,严格保护和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外部条件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将矿产资源保护区调整为重点开采区,由自治区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合理开发。

第五节 规范重点勘查开采规划分区建设

优选北山地区、大兴安岭地区和华北地台北缘成矿带等成矿条件优越、找矿前景好,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以铁、铜、镍、金、钨、钼、“三稀”矿产、萤石等重要矿产为主,划定重点勘查开采区15处;在河套地区划定地热勘查开采区3处。

005.png

重点勘查开采区是专项地质勘查资金和社会资金勘查投入的重点区域,要积极构建“基础先行、公益拉动、商业跟进、重点攻关、快速突破”的地质勘查工作机制,提高地质工作程度,探求大中型矿产地,实现矿产勘查重大突破。

北山及周边地区重点勘查开采区,包含内蒙古额济纳旗北山北带、额济纳旗北山南带、额济纳旗望湖山、额济纳旗雅干—珠斯楞、阿拉善右旗扎木敖包—特拜、阿拉善右旗塔木素—阿拉善左旗温都尔毛道6个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开采区。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以铁、铜、金等重要矿产为主攻矿种,开展重要固体矿产勘查、矿山深部找矿,力争发现4—6个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

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勘查开采区,包含内蒙古赤峰南部金矿、扎鲁特旗巴尔哲锆矿、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哈尔楚鲁图多金属矿、林西县哈达吐—台莱花多金属矿4个重点勘查开采区。鼓励开展深部及外围矿产勘查,通过攻深找盲、探边摸底,提交新增资源储量。

华北地台北缘成矿带重点勘查开采区,包含内蒙古乌拉特后旗霍各乞铜矿、白云鄂博铁铌稀土多金属、白乃庙—别鲁乌图铜多金属、武川县赵井沟铌钽矿、四子王旗萤石矿5个重点勘查开采区。加强铜、“三稀”、萤石等重要矿产勘查,推进资源高水平开发。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 统筹推进基础地质调查与评价

1.夯实基础地质调查。开展额济纳旗北山等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鄂尔多斯市等重要油气盆地及外围地区1︰10万航空物探测量、河套等盆地及外围地区1︰25万区域重力测量,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和精度,为摸清资源潜力夯实基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继续开展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的1︰10万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选取重点地区开展1︰5万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圈定一批富水地段,实施缺水地区找水勘查,施工一批探采结合井,优先解决集中连片特困区人畜饮水困难。央地协调开展额济纳旗北山、白云鄂博和鄂尔多斯盆地西缘深部地质结构调查与成矿作用研究,获取深部成矿、成藏和地质信息,评价深部能源资源潜力,开拓深部找矿空间。

2.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矿集区等典型区域开展生态地质调查,支撑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自治区东部耕地集中区、河套地区1︰25万和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基本摸清自治区粮食主产区耕地质量状况。加快完成呼包鄂城市群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查明地质背景和自然资源赋存条件,识别重大地质问题和风险,建立城市群地质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体系;推动赤通“双子星”城市圈综合地质调查,查明城市国土空间范围内全要素地质指标和参数。

3.开展能源矿产调查评价。在重要盆地推进常规油气和铀矿资源调查评价,力争取得突破。以基本摸清全区地热资源家底为目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科学推进水热型地热资源多领域利用,推广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加快建立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以摸清区内主要盆地非常规油气资源家底为目标,立足新区、新层系、新领域、新类型,在能源基地或大型含煤盆地积极推进页岩气、页岩油、煤层气、陆域天然气水合物、生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和有利区优选,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自治区能源消费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

4.加强重要矿产调查评价。以重要矿集区、重要找矿远景区为重点,突出重要新兴矿产、大宗紧缺矿产调查,提高重要矿产的资源保障能力,支撑服务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以锂、铷、铍、铌、钽、稀土等为主攻矿种,在自治区中部实施1︰2.5万综合地质调查和成矿规律及选区研究。以铜、金、锡等大宗紧缺矿产为主攻矿种,在额济纳旗北山地区开展1︰2.5万综合地质调查和成矿规律研究及找矿预测。

5.提高地质调查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地质云”分节点建设,推动地质大数据共享,提升地质调查水平和决策支持能力。大力推动自治区岩浆活动成矿与找矿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凝聚高端创新人才、承担重大创新任务和实施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高地作用。

第二节 稳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方向。重点勘查石油、富铁矿、铜、金等紧缺矿产和稀有、稀散矿产,加大重要矿产深部勘查。加强铀、页岩气、煤层气、地热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力度;稳步推进主要盆地煤层气勘查。限制勘查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矿产,原则上不再新立此类矿产的勘查项目,确需新立的,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禁止勘查超贫磁铁矿。

2.加强矿产资源勘查。

提高煤炭资源储量级别。加快大型成煤矿区煤炭勘探,为煤炭基地建设提交一批可供大中型矿井利用的资源储量,提高鄂尔多斯市等区域内的煤炭国家规划矿区资源储量级别,提升资源接续能力。对于鄂尔多斯盆地等重要矿产聚集区内叠置的矿产,探索建立综合勘查、综合研究、统一部署的协调机制,鼓励推进煤、铀兼探兼采,促进勘查成果共享。加强锗、铝等煤系共伴生资源的综合评价、综合勘查,促进资源优质优用、梯级利用、综合利用。

加大煤层气勘查。加大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海拉尔盆地、二连盆地(群)煤层气资源勘查力度,实现煤层气突破,为煤层气规模开发、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逐步加强中西部地区贺兰山煤田、黑山煤田和高头窑矿区煤层气勘查。

推进地热资源勘查。结合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围绕自治区城乡建设总体布局及重点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文化旅游等景区建设,在呼包鄂等有地热资源开发前景但又存在一定风险的地区进行预可行性勘查,以勘查促开发,促进沉积盆地地热能开发利用。

实现非能源矿产找矿突破。加大重点勘查区探矿权投放力度,完善风险勘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勘查重点平面上由东向西转移。聚焦铁、铜、金等紧缺金属矿产,在额济纳旗北山地区主要找矿靶区以及有找矿前景的地区开展矿产勘查,取得找矿新突破,探获新增资源储量。以铌、钽、稀土、锂铷等“三稀”矿产为主攻矿种,加大四子王旗脑木更南、苏尼特左旗巴彦哈尔敖包、克什克腾旗隆勒毛敦、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鄂伦春自治旗防火外站等地区勘查力度。开展铅、锌、银、萤石、晶质石墨等优势矿产勘查,提高资源储量级别,保持资源优势。

3.实施深部矿产勘查。加强老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示范,积极推动阿拉善盟北山、巴彦淖尔市北部、包头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等地区老矿区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实现增储上产。加强深部矿产资源勘查科技引领,推进深部勘查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适合深部找矿的物化探等技术方法。结合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新发现,开展典型矿床的成矿机理研究,指导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

4.积极推进绿色勘查。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恢复和验收全过程,实施勘查时充分考虑“地质、经济、技术、环境”四要素及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采用生态友好型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项目承担单位要执行绿色勘查技术要求,项目主体单位负责跟踪督导和检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检查。继续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推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成功经验和成熟模式总结上升为制度,推动建立新时代绿色勘查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区绿色勘查工作。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查评价。

第三节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严格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自治区负责划定重要矿产的勘查规划区块;盟市负责划定其他矿产的勘查规划区块,且不得与自治区划定勘查规划区块重叠。勘查规划区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矿区的整体勘查评价和整体开发。勘查规划区块面积不得小于1个基本单位区块,1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1个勘查主体。

006.png

为引导探矿权合理设置,本级规划期设置勘查规划区块403个,规划面积1.5万平方千米。勘查规划区块位于能源资源基地内46个,位于国家规划矿区内41个,位于重点勘查区内159个。

2.规范探矿权管理。

规范探矿权设置。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勘查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探矿权的设置,按照政府规划指导、市场有效需求和勘查工作进展需要,有序投放探矿权。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不再设置探矿权,凭项目任务书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严格矿业权出让管理。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权限,自治区负责除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以外其他重要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矿业权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国家规定的协议出让情形除外。协议出让矿业权范围严格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

强化地质勘查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取消后地质勘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启用“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组织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信息填报及公示。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在财政出资项目安排、授予荣誉奖励等工作中,对纳入异常名录的予以限制,对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应依法予以禁入。盟市、旗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管理,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完善探矿权退出机制。探矿权人自身对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的,由负责出让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并向社会公告。每年12月底前,负责出让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完成本级审批登记的有效矿业权确认,并在自然资源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登记发证有效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常态化管理。勘查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矿业权登记机关可在本级或上级机关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

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清理和重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夯实管理基础。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相关制度,进一步简化评审备案工作程序,提高效率、把控质量。加强对盟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指导和质量管控,加强储量统计监控,全面提升储量统计质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锂矿查看更多>锂资源查看更多>储能材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