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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十四五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023-01-17 10:11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炭十四五广西煤炭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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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机场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推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港口物流、专业物流发展,发展绿色生态运输模式,推广“多式联运”,加强物流资源整合。以政府为主导,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加快充电桩建设,形成以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为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完善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港口岸电基础设施。加快推广电动、氢能、天然气和车用乙醇汽油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鼓励重载卡车、船舶等使用LNG等清洁燃料。实施“互联网+智能交通”工程,加快完善以现代信息网络为基础的交通系统,推动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加强跨地域、跨类型交通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换电站建设及运营、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融入“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推广智能化、轻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营运车辆,鼓励和引导技术落后和高耗低效营运车辆有序退出。以科技赋能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开展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和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推进平陆运河建设节能低碳运输、生态运输,推广使用新能源运输车和低能耗运输装备。到2025年,充电桩(含充电插座)达到24666个,满足35236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铁路、水路货动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交通物流领域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实现5万辆保有量,建设充电桩(含充电插座)24666个,全市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

绿色出行推广。重点城市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以及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工程。

智慧交通。建设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平台、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服务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及区域交换节点、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及指挥调度平台等重大项目。

船舶节能改造。以钦州中船为龙头,对全市船舶进行节能改造。推进船型优化技术实施,研发推广高效螺旋桨、前置预旋导轮等水动力节能装置。加快现有船舶燃料改造,提高双燃料和纯天然气动力船舶使用率。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坚持把农业和农村节能降碳作为转变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方式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低碳农业,着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和垃圾存储回收设施。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和渔船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等技术。开展秸秆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因地制宜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4%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6%、46%。(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创新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方式,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大型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管理能力提升等节能重点工程,实现公共机构行政、业务、后勤等功能分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用能设备及系统分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试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逐步涵盖各类型公共机构。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再创建6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到2025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和4%。(市机关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一河一策”,以“治差水、保好水”为原则,扎实推进河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推进未稳定达标的钦江、南流江等流域及茅尾海等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钦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高校等单位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钦江流域、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海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以“河畅、水清、鱼翔、岸绿、景美、低碳”为目标,通过开展运河沿线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实施自然岸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沿河生态廊道,着力打造低碳运河,力争将平陆运河打造成为世界级高水平保护的生态运河、绿色运河。到2025年,钦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快国投钦州电厂三期(4×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建设。提升煤电供应能效。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节能增效和环保提标改造,全面提升能效,确保供电煤耗达到全国同类机组先进水平,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开展煤炭清洁化利用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等量和减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有色金属、建材、木业加工等重点用煤行业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推进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园区集中供热能力提升,大力推动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生物质供热,严格规范燃煤自备电厂运行管理,除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禁止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煤炭电力替代工程。大力发展陆上风电、积极推进海上风力发电,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项目,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建成海上风电规模100万千瓦。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大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以及使用高效工艺和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逸散,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综合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引导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加快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开展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防治工作,完善“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源头控制,使用低挥发性的原辅材料,实现设备、装置、管线等密闭化,配备高效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到2025年,全市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全部完成,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大入海排污、园区污水、固废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平陆运河生态廊道、生态涵养区建设,形成“多廊+多点”景观格局,构建生物多样、丰富的运河生境。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8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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