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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建筑能效,开展绿色城乡建设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低碳化转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以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目标,构建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持续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建设,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推动组团式发展。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发展,强化既有建筑拆除管理,禁止在城镇空间以外地区开展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化活动。加快绿色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护乡村生态环境,按照安全适用、节能减碳、经济美观、健康舒适原则,积极引导绿色节能农房建设,持续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合理利用废弃乡土建材,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住建局、发改委、资规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全市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全覆盖。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大力推广适用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低碳技术,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推行绿色施工建造。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加强新建建筑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装配式建筑规模性开发建设和区域性推广应用,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完善绿色低碳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建立产品发布制度。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加强绿色运行管理。加快拓展丰富绿色建筑内涵,探索绿色建筑运营管理,面向物业管理企业开辟绿色运营管理激励制度,开展建筑生命周期碳排放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各环节碳排放标杆数据库,引导建筑、房地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标杆管理。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实施“绿屋顶”计划,推动城乡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支持在农村发展离网式光伏发电。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推广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结合老城改造、环境整治、既有建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加装电梯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有效提升居住宜居水平。鼓励和推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屋顶绿化技术应用,提高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推进海绵型地块建设。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70万㎡以上。(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运输结构,开展交通运输低碳行动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能。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推进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1234”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高效衔接。加快完善港站枢纽集疏运体系,深化与上海港、宁波港的合作,提升远洋集装箱运输效率,打造至华南港口群、华北港口群的精品航线。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充分发挥水运、铁路节能、低碳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点推进江阴港多式联运基地建设,拓展提升综合保税区和港口综合功能,打造长江经济带江海联动枢纽。鼓励内河集装箱码头、沿江港口与铁路运输及航运战略合作,着力打通铁水联运“最后一公里”,推进集装箱公铁水联运发展,打造区域性江海联运物流枢纽。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绿色配送、智慧物流,鼓励和支持公共“挂车池”“运力池”“托盘池”等共享模式,鼓励发展“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拓展建设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聚力打造江阴长江港口综合物流园区,实现以铁水联运为重点的货运“一单制”服务,建立与长三角对接的区域物流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物流管理体制一体化、标准化。推进市域物流体系整合,鼓励发展无人配送、共同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培育绿色配送货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资规局、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运输工具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新增或者替换的公交、邮政、环卫、通勤、物流等领域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换的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力争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推广使用LNG燃料船。到2025年,新增或替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占比达90%,巡游出租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力争达到20%。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给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的应用,加快建设便利高效的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继续推进长江航道船舶LNG加气站建设。加快石利港区LNG(液化天然气)公共码头建设,打造千亿级临港清洁能源产业园。加快实施港口岸电改造工程,统一船岸接电标准,加快推进低压岸电示范区、高压岸电示范点建设,确保沿江集装箱码头供应岸电的能力全保障。(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加快绿色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支持扬子嘉盛化工码头改建为LNG专业接卸公用型码头。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强化重点区域5G基站的覆盖,推行BIM等技术应用与智能建造,开展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加快实现智慧基础设施网络化运营管理。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平台,加强交通信息整合,实现公交线路查询、导乘、移动支付等信息化功能,提升百姓出行获得感、满足感。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加快沿江高铁、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完善“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定制公交等多种服务方式,推动便捷、绿色、高效出行,争当无锡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排头兵。(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公安局、江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突破关键技术,开展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引领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前沿引领技术、战略性先导科技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重点支持企业面向参与世界分工的低碳技术领域和产业绿色升级主攻方向的研究,主动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工程、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实施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和示范工程。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制定绿色低碳领域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标准以及技术规范。打造低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求,以建设长三角“产业创新策源地”为目标,主动对接沪宁产业创新带、G60科创走廊,全面融入太湖湾科技创新带,重点推进“一湾一谷一区一港”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谋划建设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绿色低碳领域的重大创新载体。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加快启动“暨阳实验室”建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生命科技等交叉融合领域开展技术研发,积极争创省级实验室与国家实验室。积极引进一批与江阴低碳产业绿色发展方向契合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落地,重点建设智慧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远景科技集团,构建智慧能源全链条产业,打造千亿级智慧能源产业园,为能源关键领域高质量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绿色低碳技术载体建设行动
搭建重点科创平台。建设包括国家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工业互联网节点专题工程等九大工程的长三角(江阴)数字创新港;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加快打造长三角(江苏)国际创新中心。
创建重点研发机构。面向集成电路、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依托龙头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建设江阴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江阴金属材料创新研究院、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中国中药江阴创新中心。
发挥霞客湾科学城带动作用。加快霞客湾科学城建设,将霞客湾科学城定位为全市先进制(智)造业的创新载体平台、要素集聚中心和战略推进要地,依托各类创新载体和要素,充分发挥其创新引领作用。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积极探索科技攻关新机制,实施创新“揭榜挂帅”制度,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风电、储能、能源互联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攻关,形成更多自主原创核心成果。在绿色民生领域,开展长江、湖泊、湿地等重点水体环境监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等相关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绿色低碳成果转化应用。聚焦前瞻性绿色低碳科技成果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实施“校地对接行动计划”、“产学研双百行动计划”,畅通技术转移转化渠道。研发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及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碳捕获碳储存等技术,集成推广一批绿色发展领域的重大技术成果。完善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政策机制,探索制定绿色低碳产品指导目录,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政府力度。(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方向
加快推动能源技术创新。推动关键能源装备技术攻关,突破一批能源清洁低碳和安全高效发展的关键技术装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装备及部件,开展风机进口部件国产替代、光伏制造设备技术攻关,推动储能技术在城市电网和新能源项目中的应用,研制高性能储能电极材料。
加快能源互联网技术研发。重点发展能源互联网关键装备,研发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可再生能源综合监控、运维、预测及分析评估系统以及可再生能源自动化智能生产管理设备及系统。
加强绿色交通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智能化建造技术研发应用,在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过江通道、船闸工程示范应用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施工技术,提升工程品质,形成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开展路面、桥梁、水工建筑物建设养护新装备新材料研发,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大跨径桥梁钢桥面铺装关键技术等研究。
加强绿色建筑关键技术革新。推进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着重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全方位推动绿色建造技术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3.营造绿色创新生态环境。完善低碳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围绕绿色低碳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研究出台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专项财税优惠政策,推动成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聚焦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向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支持市场资本进入创新链上游环节,提升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放共享。鼓励有条件企业组建行业研究院、建设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提升低碳共性基础技术研发能力。加强绿色科技人才引培。深入实施“暨阳英才”计划升级版,吸引集聚一批全球顶尖的“高精尖缺”低碳科技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碳达峰领域专家智库。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氢能等领域人才培养,加快传统能源动力类、电气类、交通运输类和建筑类等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转型升级。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多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保障
建立全市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严控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绿色保险,支持企业申报“环保贷”,落实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绿色担保奖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建立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倒逼落后园区和企业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财政局、发改委、金融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
全面落实省、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测算体系。强化重点行业能源智慧化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实施用能监测预警。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林地、湿地等碳汇本地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发改委、工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资规局、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碳交易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对接碳汇补偿和交易市场,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加快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设。支持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一批碳交易、碳资产管理服务公司,提高节能降碳综合服务市场化水平。(发改委、江阴生态环境局、水利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低碳交流合作机制
主动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参与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体系,推动协同区建设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积极开展低碳领域国际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在绿色能源、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施高质量贸易促进计划,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江阴市碳达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碳达峰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系统谋划和跟踪评估。成立技术支撑团队和高水平专家委员会,为碳达峰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把关。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战略决策部署,层层落实、压实责任,构建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各社会团体和市场主体要切实落实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试点示范
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构建先行先试,推进低碳企业、低碳园区和低碳示范社区试点建设,探索建设一批“近零碳”项目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组织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支持有条件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推进远景江阴千亿级智慧能源产业园零碳园区建设,首批打造10个左右零碳示范工程,到2022年底率先建成零碳产业园。支持江阴高新区积极争创国家碳达峰园区试点。(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考核评估
研究制定碳达峰评价考核办法,强化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建立规划目标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任务滞后的严肃督促和问责,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江阴市委市政府和碳达峰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考核目标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表
全市碳达峰碳中和重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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