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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9.深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推动干部上门送政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树立“贵人服务”的“好口碑”。(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0.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五个通办”为抓手,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服务的“企业之家”,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能力水平。(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1.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增市场主体6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服务业企业4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开展新一轮产业大招商
122.将今年作为“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构建省市县高效协同的招商工作机制,接续开展“双千百场”“夏秋攻势”大招商行动,力争全年引进优强企业1600家以上,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500亿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3.强化领导带头招商。把产业大招商作为头号任务,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作为招商队员、招商队长,拿出“扫楼”“蹲点”的劲头,全力争取引进一批优质项目。(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4.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开展招商。瞄准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华中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央企、民企、外企入黔,积极开展网络平台企业专题招商,用好中企会等商协会资源开展系列招商活动,办好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暨2023全球贵商大会。(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5.强化招商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对地方、产业部门、驻外机构招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确保产业大招商取得实效。(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126.坚定不移沿着“一带一路”特别是沿着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走出去,用足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政策,加大力度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7.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等区域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8.加快建设多向衔接开放通道。扩大贵阳国际陆港集疏运能力,加密中欧班列,拓展中老铁路货运,开通贵阳、遵义至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双向图定货运班列和海铁联运班列,陆港年周转集装箱达到1.3万大箱、同比增长1倍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贵阳海关、省铁路投资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9.恢复和新开通部分重要境外客货运航线航班。(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省机场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0.促进“1+9”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提质升级。(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1.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持续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确保“一局四中心”整体投入运营,持续优化通关环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贵阳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2.推动一批“走出去”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3.力争引进进出口额超5亿元的外贸型企业10个以上,招引落地一批加工贸易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贵阳海关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4.力争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分局、贵阳海关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5.积极拓展新业态新模式。用好“贵荟馆”省外仓,创新建设海外仓及境外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积极发展保税维修、保税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开通全货机服务,力争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100%。(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阳海关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6.高水平办好数博会、酒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泛珠三角区域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重大开放活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贸促会、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7.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等单位和黔东南州政府)
六、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推动发展动能加快向创新驱动转换
(一)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138.推进公办强校计划、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实施小学数学教学质量强基行动,做强做优县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9.义务教育大班额消除60%以上,基本消除普通高中超大班额。(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3%、95%、92%。(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1.建成贵州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新校区并搬迁入驻,基本完成省属高校布局优化调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单位和贵阳市、遵义市政府)
142.新设置1所以上本、专科高校。(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143.力争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至3个。(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144.持续支持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大学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145.实施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培养更多贵州产业发展所需的理工类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6.推进部省共建“技能贵州”,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和国家、省级“双高”学校建设,大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7.全面推进“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等重点工程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8.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力行动,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实施产业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149.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在煤炭流态化开采、微生物组等方向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煤田地质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0.在航空发动机等领域培育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乌江实验室等科技转化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1.加快建设贵州科学数据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贵阳市政府)
152.开工建设医学测序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贵阳市政府)
153.加快锂资源和磷、锰、铝优势资源成矿规律与找矿预测研究,前瞻性开展磷伴生稀土等低品位伴生资源选冶技术攻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地矿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4.加快推进智能采掘、智能建造等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着力突破煤炭地下气化、磷石膏和锰渣综合利用等一批“卡脖子”薄弱环节,推动优势矿产资源数字化勘查开发等10项以上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5.聚焦产品创新,深入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支持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示范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户。(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6.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7.深入推进“科技入黔”。(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8.办好首届贵州科技节。(牵头单位:省科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力度
159.优化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银龄计划”,办好贵州人才博览会,新增人才资源30万人。(牵头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0.加大各类人才资格认证培训力度。(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1.发挥贵阳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毕节等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贵阳市、毕节市等市〔州〕政府)
162.举办首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牵头单位: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3.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4.落实重点人才“蓄水池”等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科学院,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5.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引导人才到产业和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牵头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6.持续推进青年友好型成长型省份建设。(牵头单位:团省委,责任单位: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七、下大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167.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8.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深入推进主要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65%以上。(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9.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170.实施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修复。(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171.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营造林266万亩、树种结构调整6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98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2.持续推进梵净山国家公园创建。(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铜仁市政府)
17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
17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县级试点工作,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6.深化林业碳汇、林业碳票试点。(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7.加快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县建设。(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8.创新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大力推进节能降碳
179.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统筹做好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0.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1.实现营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2.推动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3.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八、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一)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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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保底售电公司名单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详情如下:2024年保底售电公司名单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贵州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
“2023年,贵州绿电交易电量达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倍。”日前,据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贵州绿电交易规模相较于2022年的0.29亿千瓦时,取得新突破。绿电交易是指用户可以通过电力交易的方式购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量,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证书。近年来,在“双碳”目标牵引下,贵州新
2023年12月15—16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开展全域结算试运行,其间,贵州电力市场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率100%,电力现货各业务环节及五大技术系统运转正常,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这是继贵州省2023年10月完成第一次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以来,再一次成功开展现货结算,贵州电力市场正式进入“现货时代”。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933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包括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分为直接交易和认购交易。交易上限。风电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该企业机组容量乘以1800小时的120%;光伏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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