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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深入实施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措施,促进煤矿规模化、智能化发展。(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9.加快省级煤炭矿区规划修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0.新建、技改扩能30处煤矿和5处以上露天煤矿,建成投产40处煤矿,原煤产量达1.45亿吨。(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1.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电煤供应量800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应急厅、贵州能源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2.加快528万千瓦在建煤电项目建设,推进480万千瓦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开工建设贵阳、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电力装机规模达84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3.加快页岩气、煤层气增储上产,天然气供应能力26亿立方米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煤田地质局、贵州能源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4.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5.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升煤、磷、铝、锰等优势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新增和提级资源储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6.坚持“富矿”必须“精开”,规范有序进行资源开发。(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7.深入推进铝、钛资源高端化利用,提升锰及锰加工产业规模,基础材料产业总产值达155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68.聚焦打造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加快重点酒企技改扩能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大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9.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培育更多优质规上企业,规范发展中小企业,白酒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0.保持卷烟生产稳定。优化卷烟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牵头单位:贵州中烟公司、省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1.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规范发展化工园区,磷化集团4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现代化工总产值达16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贵州磷化集团、贵州能源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2.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人力资源优势,支持各地有序发展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产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3.加强新型建材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4.加快发展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提高规模和效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75.加快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围绕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优化“一核两区”布局,加大重点园区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已建成项目加快释放产能,加快构建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体系,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值增长100%以上、总量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6.抓住“数据”核心生产要素和“算力”核心生产力,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和贵阳市政府)
77.围绕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加快推进“东数西算”工程,贵安主算力枢纽项目(一期)建成投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和贵阳市政府)
78.全力打造云服务首位产业,围绕华为云完善产业生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8%。(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上贵州大数据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9.加快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培育区块链、北斗应用、人工智能、信创、数据清洗加工等新兴数字产业,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0.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累计上云企业突破3万户。(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1.推动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取得新突破,集聚相关企业800户以上、人才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82.加快发展数据流通服务产业,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年交易额力争突破10亿元。(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贵阳市政府,责任单位:云上贵州大数据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3.大力发展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产业。围绕建设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大力推进中航重机产业园、黎阳航空发动机产业生态圈、振华集成电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安顺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城,依托主机引导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能,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投资促进局、贵州金控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4.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出台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推进药号资源优化整合,支持中医药企业发展壮大,围绕道地药材和优势单品建设一批产地交易市场。(牵头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8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个、A级物流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水运、铁路货运占比,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下降到14.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6.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深化与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战略合作,持续加大各类金融机构、资金和人才引进力度,常态化精准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7.加快发展康养产业。重点发展避暑康养、医药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旅居康养、森林康养六大产业,打造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打响“康养到贵州”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8.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会展、科技服务、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贸促会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89.加强“3+1”保障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及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0.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高质量做好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增收工作,脱贫人口收入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1.持续深化粤黔东西部协作,全面落实两省关于建立更加紧密结对帮扶关系的部署,持续推进粤企入黔“双百”行动,拓展产业、劳务、消费、人才等重点领域协作。(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2.分类盘活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坚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
93.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储备、加工能力。(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4.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7万亩,粮食和油菜单产分别增长2%、3%,完成国家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5.切实减少粮食生产、储存、加工各环节损耗,降低储备成本,坚决杜绝浪费行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6.扎实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97.巩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果。聚焦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林下经济,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增长5%。(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8.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30个,积极推动“黔货出山”。(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9.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以县域为主体,推进原料基地与加工企业优化布局,积极发展净菜生产等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2%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0.拓展农业观光、体验等多种功能。(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1.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完善联动带动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快发展,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8户、规上农业企业50户,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20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2.加快补齐农业科技服务短板。开展山地农业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0%左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贵州大学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稳步推进乡村建设
103.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70%。(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4.深入实施“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用好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积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让文明新风润泽乡村。(牵头单位:省精神文明办,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快重点领域改革
105.落实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及首批国家授权事项清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6.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牵头单位:省国资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7.推动地方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取得突破。(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8.深入推进国有景区“三权分置”改革。(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9.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零星矿产资源储量市场化交易改革试点,推进“净矿出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地矿局、省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0.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电力现货、绿电、绿证等交易。(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1.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2.推进供排水价格改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3.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贵阳市等地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探索。(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贵阳市等市〔州〕政府)
114.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出台规范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省对市县增量集中机制、建立县域经济财源建设配套措施等制度办法,激活市县发展产业、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内生动力。(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5.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重点改革,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117.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金要素获取等支持政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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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事前研判、事中监测、事后分析的全过程监测机制,加强对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售电公司要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向用户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
“2023年,贵州绿电交易电量达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倍。”日前,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贵州绿电交易规模相较于2022年的0.29亿千瓦时,取得新突破。绿电交易是指用户可以通过电力交易的方式购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量,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证书。近年来,在“双碳”目标指引下,贵州新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保底售电公司名单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详情如下:2024年保底售电公司名单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贵州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
“2023年,贵州绿电交易电量达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倍。”日前,据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贵州绿电交易规模相较于2022年的0.29亿千瓦时,取得新突破。绿电交易是指用户可以通过电力交易的方式购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量,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证书。近年来,在“双碳”目标牵引下,贵州新
2023年12月15—16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开展全域结算试运行,其间,贵州电力市场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率100%,电力现货各业务环节及五大技术系统运转正常,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这是继贵州省2023年10月完成第一次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以来,再一次成功开展现货结算,贵州电力市场正式进入“现货时代”。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933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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