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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聚焦锂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 突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壁垒

2023-02-15 13:56来源:北极星电池网关键词: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新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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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集聚一流创新人才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步伐,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努力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第一节 引进培育创新人才队伍

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发现、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建立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以“牧野英才2.0”为基础,完善“全职+柔性”引智机制,大力引进院士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落实对高端创新人才的奖补配套政策。加大实施高端(海外)人才引进专项行动,优化外国专家服务措施,探索建立外国高端人才绿色通道,优化容缺受理服务,集聚各类优秀人才。聚焦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创新引领型的领军人才和团队。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养培育。高标准对接“中原英才计划”培育工程,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创新平台培养发现人才,建立创新人才资源库,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计划,加强科技人才储备。培育推荐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要科研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攻关,完善中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能创新”的企业家人才队伍。

持续壮大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乡土科技人才”培育工程,更好发挥我市“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县域产业发展,精准培育乡土科技人才。建设完善乡村基层科协组织,打通科协组织末梢循环,从乡村振兴的人才、技术、项目、产业需求出发,通过开展校(院)地合作、科技志愿服务乡村行等活动把科技工作者和科技资源引向基层、面向乡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壮大人才队伍、完善组织形式、创新帮扶模式、提升服务成效、探索长效机制,科技特派员制度定会焕发出更为强大的生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智力支撑。

第二节 推进引才聚才载体建设

树立柔性引才理念,坚持探索在国内外创新高地建立引才聚才载体,争创一批中原学者工作站、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离岸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各类人才载体30家。充分发挥载体柔性引进科技人才的示范作用,加强与人才中介机构、外国专家组织、知名“猎头”公司、驻外机构、华人社团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宽人才引进渠道,推进高端人才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以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为载体,拓宽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合作渠道,加强与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院士科学家等国际顶尖人才及团队开展多层次合作交流,注重引进在国外大学、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级的华人教授和华人科学家,汇集海外人才智力资源。培育和引进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引进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100人以上。

第三节 充分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创新型人才精准服务。全方位为科技人员松绑,拓展科技管理“绿色通道”,努力打造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人才高地。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建立健全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配机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机制。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建立健全既符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开发、工程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规律,又满足创新主体使命定位和发展目标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扩大科研自主权,赋予高层次科技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健全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下放科技管理权限,支持科研院所统筹调剂使用事业编制,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

不断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探索完善学术、市场、社会等多元化评价机制,鼓励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支持和鼓励创新型人才离岗创办企业、在职创办企业、兼职创新。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校际、校地间跨界合作人才队伍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在人才落户、配偶就业、购买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和出入境办理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支持人才公寓建设等,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

第七章提升一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强化校地合作、院地合作,促进技术市场繁荣发展,形成制度保障、体系完善、要素支撑、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源头供给,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引入多元化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打造永不落幕的高博会,实施一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升工程,深入促进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第一节 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按照“先确权、后转化”模式,与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分割确权、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对不宜确权分割的科技成果,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采取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其他多种技术许可方式,依法授予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制度,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成果转化净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按照一定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人员的现金奖励。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对所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激励赋权科技成果优先在新乡转化,鼓励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新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和鼓励企业转移转化市外科技成果。

第二节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

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导向,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推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大力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破除科技成果评价中“四唯”问题。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

第三节 构建成熟的技术转移体系

加强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指导和协调,注重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考核,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引导科技成果在新乡转移转化。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扩大技术合同登记范围,完善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优化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流程,增设技术合同登记站点,加强技术合同登记站的管理,落实促进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奖补政策。高水平建设新乡科技大市场,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作用,完善“展示、交易、服务、共享、交流”等五位一体的功能,培养服务于科技创新的人才队伍,孵化和引进创新型企业,促进交流交易渠道通畅,增强技术市场活力。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做好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及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等的培养工作,不断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第四节 建设更高质量的成果源头供给体系

建立校地合作例会、对接机制,突出市场需求、产业发展、产品竞争,支持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战略创新联盟,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导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工艺革新、流程优化、管理提升,推动更多的科技成果在本地企业转化。支持河南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机制体制改革和提升发展模式,赋予研究院更大经营管理自主权,实现“研发、转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依托河南省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借助外部科创优势资源,凝练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一流创新课题,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定向研究,形成一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可直接转化的科技成果,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源头供给。

第五节 强化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大关键环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各类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建设一批专利优势企事业单位。推行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和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经济、金融的深度融合。发挥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受理、授权、维权体系,建立专利审查“绿色通道”,缩短相关领域专利的授权、确权和维权周期。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强化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完善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机构建设。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加快推进专利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力促“十四五”末,我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达3.5件。

第六节 扩大科技开放合作

健全开放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积极对接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与北京、上海、江浙、粤港澳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交流合作,主动融入郑州大都市圈,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开放创新发展格局。加强军民、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坚持引进与共建并举,着力建设一批研发机构及创新平台;强化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的高水平创新团队、人才带项目来新创新创业。发挥中央驻新企业、科研院所作用,加强我市与中央驻新企业、科研院所的上级院所、央企总部、省外兄弟院所的合作。主动对接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加大国际科技合作力度,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省、市重大需求,与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长期合作,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建一批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吸引国际创新资源、集聚一流专家学者、培养国际化人才,培育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载体。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做好出国(境)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工作,提升出国(境)培训人员的水平,落实外籍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工作的停居留政策,提高外国人才申请来华签证、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的便利。

第七节 打造永不落幕的高博会

坚持常态化举办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探索更加专业的组织运维模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的沟通联络,增强高博会的全要素吸引力,凝聚支撑新乡市发展的各类创新元素,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创意项目、优秀人才团队、知名高校、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参会参展,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深入做好高博会重大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揭榜挂帅”工作,坚持“集中征集和常态化受理兼顾、重点征集和全面摸底并重”原则,助推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征集方式改革,签约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产业化潜力大的“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创新创业大赛主题化发展,聚焦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确立年度大赛的产业主题,吸引符合新乡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项目参赛,引入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基金参与,遴选出一批优质获奖项目落地新乡。突出主题论坛的产业服务属性,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产业重大发展需求,科学设置论坛主题,有针对性地邀请主讲嘉宾莅临新乡把脉问诊,构建指导新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云端智库”,力争将大会塑造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端品牌,打造永不落幕的高博盛会。

第八章 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良好的创新生态是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激发、创新效率不断加速的沃土。实施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工程,构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创新容错机制,加强科学技术普及,让科技创新成为社会共识,让成果转化源源不断,让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新乡愈发创新活力。

第一节 构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以创新资源集聚程度高的县区为重点,突出“小政府、大社会”和市场化运作,积极培育“技术研发+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次孵化体系,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探索形成可持续发展创新生态“小气候”,争创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营造良好条件、争取国家创新创业资源,构建一批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高水平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争创创新街区建设试点,打造新时代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街区生态示范。推进大学生“双创”中心建设,开展创业团队的后期孵化和成果转移,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集群集聚等优势资源,培育一批专业化、多元化、网络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创新龙头企业、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快创新创业孵化链提质升级,针对不同创新创业载体特性,强化运营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支持创新创业载体晋位升级。“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50家。

第二节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科研人员学风建设,推进科研人员坚守学术诚信,增强科研人员学术道德,坚持教育、激励、监督、惩戒相结合,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净化学术环境,推动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建立健全诚信责任制,加强科研机构、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管理。完善科研机构内部监督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诚信管理,完善科研诚信的承诺和报告制度,明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置主体和程序,加大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科研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公开曝光力度,优化综合绩效评价流程,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持续优化科研信用制度建设,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调查机制。

第三节 完善创新容错机制

充分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科研人员的合法利益,探索建立科研人员自主合理使用经费承诺制,保障科研人员学术自由;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建立创新容错试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支持探索创新、干事创业,对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实施等科技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依规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树立人人成才、人人出彩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形成褒奖创业、敢为人先、勇于竞争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微观主体创造力。创新科技传播方式,加强科技新闻传播,增强舆论引导能力,打造科技舆论引导的主阵地,营造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深入宣传科技重大决策,加大科技贡献突出人员表彰奖励宣传力度,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崇尚科学、敢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开展“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创新、应用研究创新,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持续开展“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加大科技领域时代楷模和“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大力弘扬精益求精、持之以恒和守正创新的工匠文化,鼓励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久久为功,致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精神,通过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人物,鼓励企业家专注创新,追求卓越。涌现出更多新知识的创造者、新理念的启蒙者、新技术的发明者和新产业的开拓者。

第五节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坚持把科学技术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积极争创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示范社区。加强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科普。加强科普人才引进培养,鼓励高校设立科普专业。组建科普专家库,聘任50名首席科普专家,建设10个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科普信息化传播体系,建设10个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提升全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和效果。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巡讲活动、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技下乡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支持举办各具特色的区域类、行业类科普活动。支持组建社会化科普组织,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形式多样的科普载体。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成立科普社团。加快推进新乡市科技馆建设,建设一批专业类、特色化科普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十四五”期间,争创10家以上省级示范性科普基地、20家科普教育基地,推动所有县(市、区)均拥有1个以上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

第六节 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将创新思维培养纳入青少年教育,争创10家左右“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推广高质量科学教育教材和课程,强化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激发广大青少年创新意识。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小院,推动科普服务乡村振兴,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应用水平和利用科技致富能力。培育老年人科普载体,推进科普内容适老化改造。充分发挥新乡市科普奖的作用。建立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机制,选树“全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全市十佳科普使者”“全市十佳科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落实国家科普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科普投入长期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多元化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事业。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加强优质科普产品供给,开展科普优秀作品评选、科普科幻作品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等,催生一批高质量科普展教、科普出版、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旅游和科普新媒体等。全面加强科技宣传工作,围绕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创新政策解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九章 建设一流创新制度

第一节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科技全面领导,以党建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高质量,确保科技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新时代新乡科技创新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新乡市科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决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市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工作,研究解决我市国家创新高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中的重大原则、重大方针和政策、重大战略和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让科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第一驱动力”作用充分释放。

全市科技界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科技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党领导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乡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作用,重塑科技创新领导决策机制。对全市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第二节 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层面重大科技项目和平台资金支持。建立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增长10%以上,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科技投入中研发经费比重。对接省市财政科技投入联动机制,加强市、县联动,将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投入和战略性投入,在年初预算安排时予以重点保障。强化政府创新投入引导作用,将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到关键主体、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发挥放大作用,带动全社会创新投入较快增长。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探索开展财政科技经费“直通车”改革,试点项目“包干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改进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考评,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科技投入配置效率。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科技投入中研发经费比重,探索设立联合创新基金等模式,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将创新资源更多投入到研发活动中。建立面向重大突发事件科技攻关的快速高效应急支持机制。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建立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与财政投入保障衔接机制。全面落实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及时兑现财政科技奖补资金,增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

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以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为抓手,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信贷业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金融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建立完善科技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制度,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进科技支行建设,引导银行建立以科技创新、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科技企业专属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加快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增强数字风控能力。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强投融资对接,畅通融资渠道,支持科技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支持科创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强对科技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工作,加大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挂牌。

第三节 加强科技创新考核

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重点目标任务转化为可量化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发挥考核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和激励作用,加快推动各县(市、区)以创新驱动引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区域竞争力。将科技创新主要目标纳入考核体系,作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构建起一套相对完善、规范透明、重点突出、简易可行的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将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科技工作的主导方向和着力点,传导压力、激发动力、补齐短板,推动各项创新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

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有倾向性地支持各县(市、区)加强县域科技管理部门工作力量,强化基层科技服务人才保障。启动科技管理素质提升工程,建立科技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制度,按照新乡市产业发展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制定科技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为新乡市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服务保障。加强高素质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科学决策、改革攻坚的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干部创新容错机制,培养使用能创新、想创新、善创新的干部队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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