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引言
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在业内引起广泛讨论。
笔者团队深耕新能源行业多年,一直关注绿电交易市场前沿动向,研究全国及各省的绿电交易政策与试点规则,针对绿电交易的政策解读、市场动向、痛点难点、发展前景等发表了多篇专业文章。“75号文”发布后,笔者团队也迅速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和调研。在新的政策和交易机制下,包括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在内的大量光伏和风电项目将有机会参加到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中来,绿电市场也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利好政策颁布的同时,作为新能源律师,我们发现绿电新政的执行也面临诸多挑战。
(来源:能源法律观察 作者 司军艳 陆仪纯 朱立成)
一、政策解读
“75号文”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提出了要求。
文件指出,要在推动平价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参与绿电交易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大量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其中,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另外,由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色电力可统一参加绿电交易或绿证交易。即电网保障收购并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由电网或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的机构统一参加绿电或绿证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双边、挂牌以及集中竞价等,溢价收益及对应的绿证交易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
另外,不再由电网企业保障收购或选择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绿色电力可直接参与绿电或绿证交易,对应的溢价收益则在核发可再生能源补贴时等额扣减,可委托电网或结算机构代其参加绿电或绿证交易。
除此之外,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平均水平的绿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生能源补贴。
二、发展机遇
1、绿电电源侧供给改善,市场扩容
笔者曾在2022年发表的《我国绿电交易相关政策及热点问题研究》一文(点击阅读文章:《我国绿电交易相关政策及热点问题研究》)中提出,当前国内绿电交易市场发展存在瓶颈,其中一大原因在于绿电电源侧供应量不足。“75号文”发布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风电、光伏项目占据了相当比例,但是该类项目必须放弃电价补贴才可以参与绿电交易。而绿电溢价微薄,“二选一”的政策下,实践中可再生能源企业显然更愿意等待电价补贴而放弃参与绿电市场。而在“75号文”提出的绿电交易机制与政策之下,此类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也能够进入绿电市场,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若上述机制能够在实践中充分执行,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绿电供应不足的问题,促使我国绿电市场焕发新的活力。
此外,“75号文”的发布也有望推动绿电跨省交易的进一步发展。2022年11月18日,笔者团队在上海主办了“双碳目标下的绿电政策解读与交易实践”(点击了解相关信息:“双碳目标下的绿电政策解读与交易实践”绿电沙龙)专题绿电线下沙龙。部分与会嘉宾提出,受地理位置限制和各省份交易机制差异等市场壁垒以及远距离输电成本的影响,我国绿电跨省交易难度一直较大。而“75号文”中提出的由电网企业统一参加绿电交易的机制,将有机会降低跨省交易的难度,尤其是在西部各省绿电供应量大幅溢出的情况下,各发电企业将进一步激发参与绿电交易尤其是跨省交易的积极性。
2、对综合能源、碳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在大量企业碳中和的道路上,绿电交易与碳资产管理、ESG等话题向来有着紧密的联系,“75号文”打开了绿电电源侧的可能性,可以预见,一旦新政得以顺利执行,新的机制将对绿电价格、耗能企业降碳路径等产生巨大影响,在绿电供应加大价格下降的趋势下,之前市场上签署的十年甚至更长期限的绿电长期协议的履行将面临一定难度。并且,新政从而对综合能源项目发展、企业碳中和战略等均会发生重大影响。但笔者认为,由于目前政策规定尚处于前期执行阶段,若要真正推广实施,还需要出台更多细则加以支持和补充。
三、新政策下的绿电交易风险与防控
“75号文”的发布虽然给绿电市场带来了大量机遇与可能,但由于我国绿电交易市场尚不成熟、交易价格还不透明以及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认定与优先发放规则衔接不畅等问题,在实践与执行过程中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风险。
根据“75号文”相关要求,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补贴或归国家所有。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浮动范围原则上不超过20%。那么,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发生浮动的情况下,绿电价格是否仍按照基准电价结算环境溢价值,亦或是根据上浮后的燃煤电价结算环境溢价值尚不确定。
例如,当燃煤发电交易电价相对基准价上浮20%时,若绿电交易价格与燃煤发电交易电价保持一致,那么此时绿电交易价格相对于煤电基准价高出的20%是否还能被认定为环境溢价?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又如何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笔者团队为多家新能源企业及售电企业提供绿电交易相关的法律服务,根据过往经验以及向此类企业的调研情况,绿电交易价格常有与煤电价格持平的情况。若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学界、业界进一步探讨,也亟需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细则加以确定。
此外,绿电交易的连续性也将对优先兑付补贴资格造成冲击。例如,当某一绿电项目在某一月份未参与绿电交易,或者交易量未满足“75号文”的相应要求,当月的补贴是否还能够统一申请优先兑付仍是存疑的。这些问题在实践中无法规避,也将成为未来监管的难点,同样需要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明确,笔者团队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资讯。
四、法律风险控制建议
自“75号文”发布以来,笔者团队曾提供服务的大量新能源企业、售电企业均对此表示了关注,也向笔者团队进行了咨询并进行了广泛探讨,提出了许多值得讨论的观点,这也从侧面体现出各大市场参与主体对于参与绿电交易的热情。
在现阶段,新规则、新机制尚不成熟,仍有待探讨和细化的空间。发电、售电方和用电方的风控侧重点不同。
在新机制下,对发电、售电方而言,仍需要积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在行业专家和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对政策进一步研究解读。同时,应当在法律层面上注意对交易协议、交易风险的细节把控,避免因政策误读、合规等问题导致损失甚至于遭受行政处罚。
对于用电方来说,由于市场尚在变动,绿电价格仍有较大的变化空间,目前不建议盲目签订锁定价格的长期绿电交易协议。笔者曾为多家大型制造业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法律咨询服务,在绿电电源稀缺的情况下,客户原交易架构均是希望与售电公司签订十年期及以上的协议锁定绿电价格。后在笔者建议下,谨慎考虑绿电市场的变化,设计了可调价格机制的绿电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即使在新政下,也能有利保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因此,“75号文”发布后,该类锁定价格的长期绿电交易协议对于绿电采购方而言是利是弊更需进一步考量。
结语
“75号文”的发布对我国绿电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意义,但同时也期待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对全新的绿电交易机制做进一步的释明与完善。我们对绿电市场的发展前景抱有美好期待,并也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与市场发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新能源市场研报(2024年3月)(来源: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作者:伍梦尧)行业动态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市场价格跟踪春节以来,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成交均价基本保持平稳。业内预计,受下游需求恢复影响,3月全国多晶硅产量有望环
为加强厂网信息交流,协调厂网关系,规范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近日,华中监管局分别组织召开华中区域、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2024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华中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南监管办、湖南监管办、湖北省能源局、江西省能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应邀出席相关
绿电和绿证是什么根据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定义,绿电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等生产的电能。(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吴凡)美国的绿色电力证书(RenewableEnergyCertificate,简称REC)是一种证明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一种电
3月18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首次组织绿色电力交易。本次交易首次将绿色电力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市场主体在消费低碳电力的同时获得国家绿色电力证书,启动后深受市场主体欢迎,相关战略新型产业、传统优势产业861家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了首批月度交易。内蒙古电网是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后第3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强化用能保障。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
2月20日,在江苏年后首次绿电交易中,无锡市轩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售出一笔98兆瓦时分布式光伏绿电电量。这是江苏省首笔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2023年12月,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明确省内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在具备绿证核发条件并申请成功后可参加月内绿电交易。近
2月20日,在江苏年后首次绿电交易中,无锡市轩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售出一笔98兆瓦时分布式光伏绿电电量。这是江苏省首笔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2023年12月,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明确省内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在具备绿证核发条件并申请成功后可参加月内绿电交易。近
“13.3万度拿下第一单!”2月22日,粤泷发电公司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集中竞价、事后交易”的新方式完成绿电交易,开创了南方电网区域首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先河。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介绍,预计2024年绿电成交电量将超50亿千瓦时,自2021年6月首次启动绿电交易到2024年3月,广东绿电
2月22日,粤泷发电公司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集中竞价、事后交易”的新方式完成绿电交易,开创了南方电网区域首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先河。2023年,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主体从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扩大至全部风电(含海上风电、分散式风
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4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7月-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
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4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7月-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详情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逐步深入,新能源装机,特别是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导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然而,新能源固有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给电网消纳以及电力系统的成本控制带来了显著的压力。(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鉴于原有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导致电力系统承
受能源价格持续走低,新能源出力水平持续上升的影响,2024年山东电力现货价格持续走低,尤其是今年2月份,山东现货电价出现了比较特殊的情况,自开展电力现货以来首月,全月现货价格均低于月度中长期价格。尤其是随着新能源装机的增加,现货价格的波动更加剧烈,中长期-现货价差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售电
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占比随之逐年提高。面对新能源发电比例逐步上升的大背景,电力现货市场机制,成为保障电力系统稳定的核心要素。(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瑀璠)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在全国范围内常态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9年来,中国电力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出台与迭代,不断推动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走向成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首次出
22日下午,台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召开电价费率审议会。会后宣布,自4月1日起,台湾的工业、家庭及小商家用电价格全面调涨,平均涨幅为11%。其中,民生用电以每月用电330度、700度和1000度为界分级调涨,涨幅在3%至10%,预估全台有超过1340万户家庭受影响。小商家用电以700度、1500度和3000度为界,涨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货市场逐渐成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现货市场电价形成原理及交易技巧对于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一、现货市场电价形成原理1.现货市场的定义与作用现货市场是指电力实时交易的市场,主要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电力价格的发现。现
2021年8月6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和西安召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揭牌视频会议,标志着双方共同出资,由国网陕西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公司融合设立的“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至此,陕西“一省两网”时代结束,但在每月公布的代购价格表中依然要区分榆林地区
3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深改委作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部署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
3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河北省电力条例共7章65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
为切实做好2024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市场监管,进一步发挥厂网沟通协调机制作用,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能源监管工作指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审定了广西电力交易中心编制的广西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批发市场结算两个实施细则,推动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南方能源监管局立足自身监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基本规则要求,会同地方主管部门就上述两个实施细则具体修改情况、征求意见和采纳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不断提速,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亟待由大向强、由全向优转变。”3月2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2024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表示。据杨昆介绍,我国电力市场已取得了较大成绩。2023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约5.7万亿千瓦时
近年来,“双碳”目标的提出拉开了我国能源体系系统性、根本性变革的序幕,促使我国在新能源项目装机和运行、电力市场、碳市场等领域都取得不同的阶段性进展甚至突破。(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中国海油副总地质师兼中海油研究总院院长米立军)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为
2024年4月月度交易3月26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4月的绝对价格月度交易。交易品种有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跨省外送电交易等;4月份总用电需求电报电量为309.35亿千瓦时,月度交易需求为98.55亿千瓦时,占总申报需求电量的31.86%。交易简概1双边协商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到,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其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为维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中长期交易设定最低和最高限价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电力现货市场作为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清价格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日益受到关注。今就和大家一起深入探讨电力现货市场的出清价格形成机制,并分析影响电力现货市场出清价格的主要因素,为电力市场的参与者提供决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出清价格形成机制电力现货
日前,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新注册发电企业(机组)相关信息的公告。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