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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碳达峰方案: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 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

2023-05-29 09:04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共享储能新能源+储能分布式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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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5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宝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落实市级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比例要求,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积极部署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持续增加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挖掘需求响应资源,聚集工商业、建筑楼宇、电动汽车和储能设施等资源,建设虚拟电厂。到2025年,本区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强化绿色设计,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有效降低5G基站能耗,动态调整基站功率,合理选择高效冷源,推动老旧高耗能设备退网。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加快存量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鼓励采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等先进节能技术,开展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能耗计量监控系统和负荷管理系统建设。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天津市宝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宝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为引领,将节能降碳增效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功能定位,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紧密结合,着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围绕低碳产业、能源、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碳汇等各领域,全面构筑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促进宝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节约优先,绿色发展。落实节约优先方针,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巩固宝坻区优势,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走绿色富区、生态惠民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政府主导,双轮驱动。将碳达峰工作放到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整合各部门资源,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落实高耗能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综合施策,安全降碳。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降碳,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发展步伐加快,全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24%以上。

“十五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构建低碳工业体系,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促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1.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坚持制造业立区,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提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等传统制造业。全面推广产业链链长制,坚持“一链一策”,引导产业由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中高端制造、市场营销等高端环节延伸,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24%以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系统节能,促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利用,促进能源消费低碳化、废物资源化利用。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低碳工艺技术,鼓励重点企业明确碳达峰路径。推进工业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提升工业领域电气化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建设,提高绿色低碳竞争力。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增效,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培育力度,实施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下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力争达到20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分类处置,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及存量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严肃查处。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准入关,确保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等要求。实现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过程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构建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

1.巩固煤炭清零成果。巩固散煤“清零”成果,组织开展商业活动散煤治理成果联合督查行动。严控新上耗煤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备燃煤工业锅炉。(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在具备条件的厂房屋顶和农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整村、整镇开发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大力发展集中式风电项目,鼓励在工业园区、村镇等电力负荷中心附近发展分布式风电项目。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利用项目,鼓励地热能梯级利用。到2025年,全区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超过100万千瓦。(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天然气保障。优化天然气供应管线,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应企业战略合作和沟通协调机制,巩固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保障全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在现有管网结构的基础上,构建环状燃气管网,并建设相关的气源接收站、储配站和调压站,形成覆盖全区、压力级制合理的主干管网和次干管网系统。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消费量进一步提高。(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优化本地电网结构,开展配电网工程建设,提高宝坻区电网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提高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接纳能力,加快向智能电网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落实市级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比例要求,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积极部署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持续增加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挖掘需求响应资源,聚集工商业、建筑楼宇、电动汽车和储能设施等资源,建设虚拟电厂。到2025年,本区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落实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有序开发市场化的售电业务,引导企业参与分布式发电直接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提升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制度,持续推动节能减排管理能力提升。强化源头节能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统筹推动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扩大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行重点用能单位月报机制。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分析应用,强化能耗预警和节能形势分析。有序实施市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引导企业开展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充分利用园区余热、余压,鼓励建设冷热电多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组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积极推进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实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区综合能效提升。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降碳技术,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到2025年,累计为20家企业提供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梳理全区在用落后及低能效水平用能设备,制定淘汰路线图,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实施先进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推进锅炉、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严格执行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的设备应用。强化绿色设计,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有效降低5G基站能耗,动态调整基站功率,合理选择高效冷源,推动老旧高耗能设备退网。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加快存量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鼓励采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等先进节能技术,开展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能耗计量监控系统和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动宝坻新城、京津新城“双核带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塑造环京地区现代化中等城市新格局。推动京津新城和九园工业区融合发展,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为导向,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组团发展。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连片开发建设,打造海绵城市典范。推广现行绿色建造方式,加大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推广绿色运营模式,积极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发展,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提高应用比例。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社区文化。到2025年,全区建成区38%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进行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持续提高建筑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我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低碳水平,落实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项目示范建设。在宝平、钰华和海滨街道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采取更换门窗、加装电梯、围护结构隔热、绿色照明、中水回用等技术对既有居民建筑进行更新改造。以供排水系统、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供气供热系统、消防安防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重点,开展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的大型建筑更新改造。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低碳发展,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进力度,强化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引导,加强对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不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工业建筑除外)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市级最新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现与国内先进水平同步。(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作,持续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农房改造示范项目。推动农村地区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支持开展耕地深松、深翻、平地、秸秆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的农机作业补贴。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全面提升农村电网水平,扎实做好农村地区电力增容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一体化推进,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完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引导低碳出行,提高运输效率。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公交车、环卫清扫车、城市物流车、邮政配送车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和施工工地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20%左右。(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天津邮政宝坻区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推动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快速联通宝坻站智慧交通体系建设项目。综合客运站、宝坻南站、中关村科技城建成后,在附近布设相应公交站点,延长原有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实现高铁、园区与公交客运的“无缝对接”。推进通宝唐公交、轨道、出租车等“一卡通”。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推动共享单车有序进入市场,加强对共享单车等慢行交通系统的综合管理,破解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难题。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发展车联网,落实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等电子化收费方式在停车场(楼)应用,赋能低碳出行。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宝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立足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构建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为主体,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深度参与“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冀东铁路大枢纽,建设京唐铁路、京滨铁路、津承铁路,形成“十字形”枢纽,通过增复线、提速工程改造津蓟铁路,发挥市郊铁路和集疏港通道的双重功能,建设以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产业基地为中心的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公铁联运,提升铁路货运量占比。协同推进唐廊高速建设,推动高速公路互联互通,构建“井字形”高速路网。推进宝坻综合客运站建设,建成集旅游、公交、客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站。(区交通局负责)

4.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化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绿色公路标准,推进九园、宝武等国省干线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和潮阳大道西延、玉香、克黄、津宝、通宁等区域干线公路新建项目,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持续推进绿色续航行动,探索太阳能光伏在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应用。(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提升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依托宝坻区具有重要服务功能的生态斑块,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加快打造宝坻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的规划格局,构建“一带三脉、一屏多廊”蓝绿交织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点开发区域基本农田等农业空间和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蓟运河沿岸为重点的生态节点保护工程。推进湿地修复保护,逐步实施退耕还湿、退塘还湿、还草还泽等湿地生态恢复工程,以完善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性建设为重点,严格保护古海岸湿地保护区,推进黄庄洼区湿地生态修复。推进造林育林和树种更新改造,加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力度,稳步推进青龙湾自然保护区等林区建设,加强西北防风阻沙林区建设。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加强中央公园和窝头河公园等城市公园、宝平游园等小区游园、城市森林及绿化隔离带建设,加快推进沿城区中轴大道、城市外环绿化工程。到2025年,林木绿化率不低于35%。(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有关要求,高质量利用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结果,落实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利用市级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数据库与动态监测系统,开展生态系统修复碳汇成效动态监测评估,进一步支撑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汇效益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针对青龙湾森林和潮白河湿地,积极探索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行轮作和适度休耕制度,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推广立体间套作、稻鱼虾鸭蟹共养等立体种养模式。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建立常态化土壤环境调查与监管机制,严格土壤污染管控。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水平,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设沼气工程和有机肥厂。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实行循环经济产业链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补链废旧塑料回收企业,实现新材料等行业的废物重复利用;补链废金属回收企业,实现装备制造、金属制品加工等行业的废物回收利用。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对装备制造、金属制品、电气设备等重点行业的绿色化改造,完善落后工艺、技术和污染行业退出机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动工业系统节能,促进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利用。到2025年,逐步完成口东、潮南产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天宝工业园达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回收站、分拣中心“三位一体”回收体系。支持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提高再生资源收集、仓储、分拣、打包、加工能力。推进钢铁制品、纸制品、铝制品、塑料制品和玻璃制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鼓励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化平台,采用预约上门、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新型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完善宝平、钰华和海滨街道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天津宝坻塑料制造工业区研发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落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举措,支撑天津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覆盖全社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建成,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大幅提高。(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城市管理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设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动实现全面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确保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有序开展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工作,以精品示范街道和社区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载体,推进环保循环产业园区建设,构建集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于一体的环保产业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围绕工厂、园区、学校、医院、乡村、景区、工地等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拓展秸秆利用领域,完善收储运体系。探索与大唐盘山等发电公司生产系统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等城市固废。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再生利用。到2025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3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坚持科技支撑,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开放协同合作机制,构建京津冀联动机制,围绕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构建产学研用金介服创新创业共同体治理机制。制定宝坻区科技支撑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明确科技攻关路线。集成社会化创新服务资源,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业与科技创新创业联动发展格局。开展科技调研,推动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荐申报市级碳达峰“揭榜挂帅”项目。打造“雏鹰—瞪羚—领军(培育)”高成长企业接续发展梯队。分类精准施策,通过市场化科研众包、融资担保、贷款补贴、认定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成果,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引进产业创新高端人才,制定以节能降碳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政策,谋划未来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建设,推进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等人才平台建设,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职位。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深入落实“宝坻人才九条”等政策,推进津侨国际小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人才社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和培养,支持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在宝坻区发展。加大与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交流力度,在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创新平台共用、人才学习交流等方面实现对接。培养“双碳”创新型人才,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一支多层次、复合型“双碳”人才队伍。完善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优化科技人才计划与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管理与服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聚焦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加快布局节能减碳技术、工艺、材料、零部件、设备研究项目,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谋划实施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专项,开展绿色低碳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攻关,解决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核心技术问题。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科技重大科技项目、国家和市级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在宝坻区实施。聚焦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强化科技支撑重点研发布局。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京津冀合作模式,依托京津冀技术转移转化联盟,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吸引先进节能降碳成果在宝坻区转化和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先进智能电网、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加快高效节能电机、余热余压利用、大型光伏和风力发电机组、氢能制运储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等适用技术装备规模化应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搭建节能降碳技术推广平台。(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构建立体化、多维度宣传格局,通过媒体、刊物、网站、公众号等渠道,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宣传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行动,努力扩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阵地和领域。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碳普惠”,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公共服务等低碳生活场景,引导居民和游客推进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党政机关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努力提升城乡家庭生态文明意识,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尽量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推动大型商超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挖掘绿色消费需求。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鼓励在商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龙头企业要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各机关单位以多种形式灵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业务培训,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沟通交流。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充分依托各类特色讲坛讲堂和新媒体平台,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加强区政府示范引领,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实施工业园区为首的绿色低碳转型,形成一批可借鉴、推广的经验。

1.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示范建设。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环节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推进节水型单位、水效领跑者建设。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加强公务活动用餐和食堂节约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高效储能、高效照明等技术与产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开展用能系统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循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到2025年,辖区内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绿色公共机构典型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2.组织“一园一村”双碳示范建设。组织九园工业园和小辛码头村开展双碳示范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多能互补低碳示范园项目,积累绿色低碳转型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园区内重点排放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等开展低碳试点建设。鼓励园区加快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推行新能源云碳中和支撑服务平台、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重点围绕绿色能源、绿色用能、绿色示范三个方向,打造大唐庄镇“绿色零碳小镇”。组织小辛码头村开展车网互动、非介入式负荷辨识等项目建设,持续打造低碳应用场景。(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庄镇、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对外合作

(一)加强京津冀区域交流合作

打造京津冀地区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动力电池、智能电网、太阳能、风能和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产业链,开拓新能源应用市场,引进龙头企业落地,鼓励已有配套企业融入产业链条,促进采购生产本地化、高端化。深化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京津冀大数据基地、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全国领先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加快非首都功能承接平台建设。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打造支撑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功能单元。重点推动宝坻中关村科技城建设,积极对接京津创新源头,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引进北京高端创新资源及高端产业研究机构落户宝坻,探索“研发孵化在北京、生产制造在宝坻”的中关村宝坻模式。(区合作交流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提高贸易质量,优化贸易结构,强化贸易支持,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营销体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利用中国进出口交易会(广交会)等知名展会平台,鼓励新能源材料企业积极参加会展。积极发展跨境电商,鼓励企业参加Ebay、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对接活动。主动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深化与贸易促进机构、境外鲁班工坊等方面交流合作,推动宝坻优势装备、技术和标准“走出去”。(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国内交流合作

拓展跨省区域交流合作,开展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重点区域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低碳先进典型及成功经验,学习借鉴优良实践和先进经验,继续拓宽低碳发展交流合作渠道。聚焦锂电子动力电池、光热发电、风能发电、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需求,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推广需求,推动绿色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宝坻区与国内相关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学术组织等在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加快绿色低碳领域的技术引进、研发和示范,充分吸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提高能源、工业、城乡、交通、建筑、农业、碳汇、循环经济等领域绿色转型能力。聚焦产能合作、理论研究、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支持区内企业积极参与低碳产业发展、节能技术交流,鼓励在宝坻举办绿色企业创建、产业绿色转型研讨会。制定宝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组织和企业等展开合作和项目孵化政策,鼓励低碳和适应技术创新成果在宝坻先行试点。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企业、NGO组织等在研究、咨询、创新、工程、技术和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丰富沟通渠道。(区交流合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加强全区能源统计工作,强化全区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统计工作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区级能源平衡表,提升能源统计数据支撑作用。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定期组织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推动区内企业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加强碳排放综合能力建设,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积极落实天津市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行绿色建筑等地方标准、节能审查后评价等管理办法并加强监督管理。鼓励我区有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落实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各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围绕碳达峰工作目标,统筹各种资金来源,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及天津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类别的税收优惠。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及天津市能源价格改革部署,执行最新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理顺供热计量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完善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严格执行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更好发挥财税政策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电力宝坻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落实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构建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成立绿色专营机构和建设碳中和网点。依托中关村担保、中关村租赁、协同创新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工作站,多措并举解决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转型债券、碳中和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落实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低碳领域的产融合作,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提升金融机构自身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全国和天津碳市场建设要求,落实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制度,推动企业做好碳排放报告和履约工作。探索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含)~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编制、核查、碳排放信息披露。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落实市级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有关要求,指导企业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推广节能“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培育(引入)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的第三方节能降碳服务机构,拓展节能降碳服务领域,加强对用能单位指导。(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区委区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宝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决策部署和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分工协作、加强配合。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研究重要事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并将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科学制定碳达峰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有关单位定期向区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实施进展情况,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加强对区各有关单位的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按期全面完成。(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碳排放达峰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将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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