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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 加快实施碳捕捉技术产业化试点

2023-06-26 09:38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键词:绿色低碳碳捕捉碳达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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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6月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攻关,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加快实施碳捕捉技术产业化试点。推动惠城环保生活垃圾分拣示范项目、废塑料裂解项目及环保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基地落地建设,创新打造绿色化产业场景,大力发展氢能、光伏、装配式建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家以上。

推进科技合作交流。积极融入黄河流域、胶东半岛经济圈以及国家级新区间的区域创新合作。打造国际会客厅,加强与德国、日本等国家在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支持高校院所、头部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境)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等在新区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

原文如下: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发展潜力,加快推进科技强区建设,根据《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青政办字〔202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紧紧围绕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创新需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放大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增强海洋科技支撑,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聚蓬勃动能,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科技创新实力大幅跃升。全区高能级科创平台、科技领军人才、创新要素加速集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全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5000家、优质中小企业达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500家,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5%左右,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10%。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现代产业体系迈入价值链高端,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不断进阶。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海洋科技创新,塑造海洋发展新优势

1.建设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加快推动省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省船舶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挥山东海洋集团、中船海装院市场化牵引优势,链接崂山实验室和区内涉海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原创性、基础性成果,对接匹配驻区高校院所海洋信息技术、海洋智能装备等领域科技成果项目,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转换。做好产研两端的“需求融合”,以产学研生态融合培育海洋领域新兴产业项目,持续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推进

2.精准聚焦海洋优势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新区重点产业,大力推动陆域优势关键技术向海洋拓展。推动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等科研优势与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市场需求结合,培育水下动力源、特种装备防腐等海工产业。叠加驻区高校学科优势,对接中石大等高校在氢能、海上风电、探观测等领域与中船等企业场景应用需求,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推动政府、企业、高校院所创新创业资金融合发力、共担风险,为海洋生物医药酶制剂、海洋糖类等新项目发展赋能。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古镇口核心区、海洋高新区按职责分工推进

3.打造海洋科技场景创新载体。依托海洋共同体等海洋科技载体平台,通过场景挖掘、打磨策划、清单发布、对接路演、推广服务等方式,将商业化动力缺失的海洋科技项目向以市场和企业推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形成以海洋新技术应用为特征的“领先市场”,推动技术领先优势快速转化为市场领先优势。推动哈工程船舶科技园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青岛海洋高新区争创省级海洋高新区。发挥大院大所等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涉海企业面向高校院所订制储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年推动不少于10个科技成果加速向区向海向企转化。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推进

(二)积极推进科创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能力

4.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空天动力结构安全先导试验装置建设并发挥作用,推动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深远海极端环境模拟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争取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布局。探索“装置+园区+集群”模式,形成全国重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打造科技前沿领域重要支撑平台,将科技研发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现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古镇口核心区(黑体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5.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实施科创平台梯次构建行动,培育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形成多元协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推动中科院海洋所整体搬迁,支持青岛求是工业技术研究院、青岛航空技术研究院、山大达能低碳绿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发展,持续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创平台跨单位开展协同攻关,产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到2025年,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80家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古镇口核心区

6.加快建设新型创新平台。探索“高校院所+运营公司+基金”、多元化投入团队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等模式,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创新平台。联合产业上下游开展共性技术攻关,系统推进公共平台搭建、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上市培育,支撑引领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年推动10个以上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企业落地新区。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灵山湾影视文化区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推动科技企业加速发展

7.开展中小微创企业孵育行动。发挥海创汇、山东科创、绿丞(青岛)等创新载体优势,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社会资本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探索“投资+孵化”新模式,加速孵化中小微创企业。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倾斜,对企业技术需求攻关项目随发随评。推行科技企业创新指数评价,按指数排序每年识别筛选50家有潜力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施动态管理,通过服务纾困、金融支持、专题培训等方式精准支持。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规模,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优惠政策,给予精准服务和支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搭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平台,促进科研仪器、实验设施等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到2025年,每年新认定优质中小企业2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5000家左右。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按职责分工推进

8.做强做优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精准挖掘全区潜在高企苗子企业,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对入库企业实行“一企一专班”,搭建“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的高企上市培育机制,集聚各类资源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企业群。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引领”计划,深入挖掘优质科创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开展综合性培育培训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上市。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机制,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集群。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1500家。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大功能区,各镇街

9.强化区属企业创新示范。支持区属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吸纳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区属企业在产学研用中的协同创新作用,加强与高校院所产学研深度战略合作,建立创新联合体,创新多维度资金整合模式,拓展科研先行、成果转化等优质资源,提升科技创新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局),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10.完善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创新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推进科技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实施—移交”全过程管理。健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建立行业部门、产业界、专家智库等多方参与的项目指南形成机制,完善常态化指南发布申报机制,提升科研攻关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探索“双向揭榜”创新机制,深入推行“局区会商”“赛马式”资助制度、“里程碑式”考核制度,扩大科技项目应用范围,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新区产业发展瓶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需求,推动难题突破和成果转化,解决产业链“痛点”,打通创新链“堵点”。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攻坚行动,支持高校院所加强以产业化、应用型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技术的开发。围绕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重大装备等市场需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迭代升级,聚焦“卡脖子”问题,采取技术甄别、深度咨询等方式挖掘企业真实需求,推行高校院所与企业双向“揭榜挂帅”对接新机制。用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强化芯屏、氢能、基因技术、空天信息、海洋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技术攻关布局,壮大一批战略性创新型产业集群。提高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到2025年,实施核心技术攻关100项,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速成果转移转化,增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12.探索“先用后付”新模式。鼓励和引导驻区高校院所探索采用“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支付许可费,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并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增强科技成果对接市场的主动性、适应性,推动科技成果加速从“实验场”走向“应用场”。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行动,鼓励高校院所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创办服务成果转化的“学科性公司”,支持龙头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建设贴近市场需要的小试、中试、熟化等平台基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协同联动,加快建设潍柴(青岛)智慧重工智造中心、国家海洋药物等中试基地、熟化器载体,打通从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商业模式到产业发展的通道。常态化开展“校城融合主题沙龙”活动,搭建成果转化对接桥梁。灵活使用“高校校长基金”,加大对高校科研成果落地的资金扶持力度,每年遴选支持30个优质成果在新区转移转化。到2025年,每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0项以上。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招才中心(校城融合办)

14.增强技术交易活跃度。构建新区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大市场,打造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市场化手段引导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人才对接产研需求,推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深度融入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把技术语言转化为市场语言,长期多频次跟踪服务初创项目,“一果一策”推动转移转化。放大高校科创成果交易转化中心、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等平台比较优势,开展供需对接会、专题沙龙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鼓励技术转移机构联合建立技术转移服务联盟,推动技术转移资源、信息、经验共享和扩散。到2025年,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0亿元。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古镇口核心区

(六)赋能产业提质升级,做强高质量发展支撑

15.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深度落实“一核引领、三点布局、智变融合、陆海统筹”产业规划,提质传统优势产业,推进金能科技二期、潍柴(青岛)海洋装备制造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以智能化、高端化、集群化赋能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做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芯屏、海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京东方、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培育前沿未来产业,支持基因技术、海洋物联网、深远海开发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发挥华大基因、中科航星等示范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企业融通创新,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相关重点产业链专班按职责分工推进

16.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攻关,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加快实施碳捕捉技术产业化试点。推动惠城环保生活垃圾分拣示范项目、废塑料裂解项目及环保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基地落地建设,创新打造绿色化产业场景,大力发展氢能、光伏、装配式建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推进

17.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建设种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加强育种创新攻关和种业企业扶优,推动现代种业扩容提质。推进“蓝色良种”建设,打造海洋种业研发基地。支持青岛瑞滋等领军企业加大种业科研项目投入,全面增强种业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相关镇街

(七)集聚放大人才优势,激发创新潜力活力

18.强化高端人才引育。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深入实施“才赋西海岸”三大行动。对接省领军人才“筑峰计划”“科技菁英计划”,引进培育一批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注重45岁以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多层次人才梯队。瞄准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创新领域,鼓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等驻区高校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加强产教融合,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培养地方需求的“高精尖缺”人才。到2025年,人才总量达到96万人。

责任单位:区招才中心(校城融合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加强科技人才载体建设。高效发挥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园区、科研机构等人才载体作用,加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力度,提高企业科学家、博士后研究人员比例。培育一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端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搭建青岛未来人才引聚中心和黄河流域人才协同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构建多元化人才生活场景,打造人才向往之地。支持企业发挥引才主体作用,强化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全域统筹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探索外籍高层次人才流动自由便利政策创新。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校城融合办)、区科协,青岛自贸片区按职责分工推进

20.增强人才服务保障。尊重科研规律,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频次,检查结果通用共享,避免多头检查,保障科研人员科研工作时间。赋予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策权,在不改变研究方向和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允许科研人员中途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增加青年科技人员申报科技项目支持比例,创造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统筹落实好税收优惠、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住房保障、交通出行等人才服务各项政策。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区招才中心(校城融合办),开发区税务局、黄岛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推进

(八)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增强科创支撑保障

21.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用足用活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强与高校院所对接合作,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高校院所扶持资金融合发力、共担风险新模式,鼓励商业银行深化“高企贷”“专精特新贷”等金融产品,完善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创新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融资的担保方式和风险管理技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优化科技信贷机制,完善“投(保)贷”联动融资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落地,促进科技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构建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基金群。坚持科技金融产业导向,强化“科技+金融”要素支撑生态建设,打造唐岛湾金融科创区活力开放、共生共享城市新地标。支持唐岛湾金融科创区创建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深化唐岛湾金融科创区“五大中心”招商平台作用,引进中小微创企业,通过金融赋能,助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常态化开展科技企业融资纾困、金企对接、融资路演等活动,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深化“高企贷”“专精特新贷”等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唐岛湾金融科创区按职责分工推进

22.保障科研用地需求。将科技创新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兜底保障。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科技创新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探索运用新型产业用地(M0)等多种方式供应科研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3.推动产业园区提质扩容。加快构建“一核引领带动、两湾联动支撑、两廊轴带贯通、多园竞相发展”科创发展空间布局,聚焦“5+5+7”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高标准建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绿色低碳新材料、氢能储能、青岛影视基地等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重点打造中德基因科技产业园、灵山湾影视科技产业园等特色科技创新园,引导培育专精特新园区(基地),建设服务园区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支撑产业聚链成群,增强园区竞争力。提升“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孵化”融合紧密度,延伸产业链条和服务网络,形成科技型企业集聚、新型产业蓬勃发展的创新创业微生态。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等高校周边打造环高校经济圈,大力发展校友经济。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招才中心(校城融合办),各大功能区

(九)强化科技创新激励,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24.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指导驻区高校院所、区属国企落实上级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形成有利于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的宽松环境。对在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失误或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私利,项目可正常结题;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不作负面评价,按规定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探索高校院所制定的财政奖补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按职责分工推进

2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推进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化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关键技术指标高于同行业标准的企业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支持企业开展海内外专利布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6.推进科技合作交流。积极融入黄河流域、胶东半岛经济圈以及国家级新区间的区域创新合作。打造国际会客厅,加强与德国、日本等国家在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支持高校院所、头部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境)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等在新区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际经济合作区按职责分工推进

27.强化科技精神激励。突出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人才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每年评选“最美科技工作者”“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十佳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科技型优秀企业”等称号,营造“懂科技、爱科技、用科技”的社会风气。

责任单位:工委科创委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工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职能,探索科技服务机制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工委科创办要强化统筹调度,每年制定工作要点,责任化、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突出协同联动。凝聚全区各部门、各大功能区和镇街合力,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各属地建立强有力基层队伍,各部门加强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保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级科技专项资金,落实兑现区级科技创新政策,采取定向推送、上门服务、跟踪辅导等多种方式,提供精准科技政策服务,切实发挥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政策落实、重大成果落地、市场化服务等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创新,营造尊重科学、科研诚信、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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